时间过得很快,转瞬就到了大婚当日。

    温府大婚,可谓是整个良贤镇都热闹起来了。

    生意红火的福兴酒楼大摆宴席,宴请了不少曾经福兴酒楼吃过饭的镇上百姓们享用宴席。

    这日在福兴酒楼吃喝全免,被邀请到的人无不眉开眼笑,喜笑颜开,而没被宴请入席的则纷纷艳羡不已。

    要知道福兴酒楼关门重新开业后,菜式丰富了许多,价格不贵,味道还好。

    而温玉书大婚的今日更是摆满了山珍海味,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好运的人被请了去大吃大喝,可不让旁人羡慕?

    因婚期早早定下,早在半个月前,温府便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各个府中的人也都挂着笑脸,早早开始张罗起温玉书的婚事。

    温玉书虽是哥儿,却是温家的主事人,掌管着温家所有的产业,也掌握着府中上下所有人的经济命脉,自然没有人敢做事不上心。

    除此之外,温玉书,包括已故的温父为人和蔼可亲,待人客气,即便是在温府打杂干活的伙计,温家人也都以礼相待,绝无其他大户人家那般的主人家对手底下的伙计丫鬟非打即骂,颐指气使。

    再加上,大婚这日,工钱翻了三番,大家可不得更加殷勤上心?

    即便今日没有工钱、赏银,众人也都发自内心地为温玉书高兴,能见他嫁得良人,也是真挚地祝福。

    可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是温玉书、沈墨以及其余真心盼着他们好的人,而愁的自然是云乐。

    说愁,可能并不恰当,云乐的内心是相当嫉妒,乃至怨恨。

    在几天前他还能寄希望于,温玉书和沈墨的婚事告吹,可现在已经到了大婚的当天,福兴酒楼那么隆重地大摆宴席,婚事是不可能告吹的。

    心底便越发不甘。

    一大早,邬启恒便见他面色不好,以为他身子不适,一直在他身旁嘘寒问暖,云乐越发不爽,却又能说出真实的缘由,只能声称自己昨日夜里没睡好。

    邬启恒是尖峰寨的人,沈墨大婚,他自然要到场。

    除了一直跟着他住在温府的沈落和沈佑之外,远在尖峰寨的一些得力部下也都在前几日便悉数抵达良贤镇。

    不只是人到了,沈墨吩咐的聘礼也是一样不少,全部准备到位。

    温夫人本以为沈墨虽然相貌堂堂,武艺不凡,但家境贫寒,也不嫌弃,毕竟温家最不缺的就是钱财银两,沈墨即便身无分文,只要他真心待小书好,便足以。

    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是,沈墨竟然备好了聘礼,一箱接着一箱往温府抬,都是些价值连城的宝贝,名贵的药材,上好的绸缎布匹,稀缺的瓷器珠宝应有尽有。

    不说这些,就是那整整五箱的黄金,便足以证明沈墨的家底丰厚。

    温夫人一直以为沈墨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突然收到这么丰厚的聘礼,愣得好半天没缓过神来。

    因吉时在即,也无暇去思考为何沈墨拿的出这么多聘礼,瞅了眼礼单后便赶紧让下人将聘礼抬进库房。

    将聘礼送进门时,已是成亲的当日,是以,就连温玉书也想不到,沈墨会突然来这么一出。

    听到小月急匆匆跑到房内说起这事儿,面色惊讶,惊讶之余更多的欣喜。

    温府不缺银两,他也不缺这些聘礼,可缺不缺是一会儿事儿,沈墨送不送是另外一回事,沈墨能置办这些,便也表明,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大少爷,小月是真没想到,沈公子是真人不露相,原先还觉得是少爷您嫁给他,是他高攀了,如此看来,少爷与沈公子也是门当户度,天生一对儿。”

    小月笑嘻嘻道,手脚灵活地为温玉书整理婚服,末了又为他梳理墨发,做一些成亲当日的必须做的事情。

    哥儿虽然能生儿育女,但也是个男人,婚服上与新郎一般无二,是相对来说比较简洁的红袍。

    不过不同的是,寻常人家的哥儿嫁人只是身着红袍,而温玉书身上这件,料子上成,做工精细,袖口、领口处都用金丝绣上了龙凤呈祥的图案,华美之极。

    迎亲的队伍就等在门后,等吉时一到,温府的人送温玉书出门,温玉书一路踩着红毯走到大门口,一眼便看到了高头大马上的男人。

    男人身着一袭火红的喜袍,衬得其容颜越发俊美惑人,温玉书眼中闪过一丝痴迷,高兴的同时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前世的自己早早惨死在尖峰寨里,而今生不但没死,还嫁给了自己心仪之人,就像是做梦一样。

    在结婚当日,最关键的时刻发呆的除了小媳妇儿,也是没谁了。

    沈墨微微叹了口气,嘴角噙着笑意,翻身下马,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向对方,在对方还没回过神来之前,直接将人拦腰抱起。

    温玉书惊呼一声,直觉天旋地转,待他看清眼前的事物时,人已经坐上了马,身后与他同乘一马的是沈墨。

    耳畔是灼热的呼吸,男人的声音性感低沉,略带几分揶揄。

    “阿玉,怎的在发愣,莫不是要嫁给我了,太过高兴了?”

    “嗯,高兴。”温玉书如实地点点头,声音不大不小,淹没在身旁众人的欢呼声中,却清晰地传到了沈墨的耳中。

    沈墨倒是没想到温玉书今儿这么实诚,以往他逗他的时候,他基本可都是红着脸不说话,又或者是含羞带嗔地瞪他一眼。

    “我也高兴,今日,你我成婚,便是名正言顺地夫夫,日后得要相伴终生,你可是再没机会甩开我了,后不后悔嫁给我这个强盗头子?”

    沈墨一边骑着马儿,一边逗他。

    “怎会?我这辈子都不会甩开你。”温玉书连忙道。

    ……

    迎亲的队伍在震天锣鼓声中缓慢前行,炮竹声阵阵,伴随着漫天飞舞的碎花。

    无论是周围围观的众人还是迎亲队伍里的人,各个都被热闹的氛围所感染,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

    不少围观的众人至今还在感叹。

    “温少爷与这位沈公子,当真是极其相配,这般好相貌,咱们良贤镇里也找不出第三个来。

    哎,只可惜温少爷是个哥儿,他若不是哥儿,这两位的门槛可得被咱们良贤镇的哥儿和姑娘们给踏平了。”

    “你们说,这位沈公子是什么来头,似乎并非是我们良贤镇上的人,我刚听说,他可是备了丰厚的聘礼求娶的温少爷,并非我们之前所想的那般,入赘温家。”

    “此事可当真?不是说,这位沈公子空有长相,不过是个吃软饭的么,怎么竟然不是入赘,还自备了聘礼?”

    “千真万确,就在早上,十几箱的聘礼抬进了温府呢,我可是亲眼所见。

    而且,我有个远方亲戚就在温府做工,是他亲口告诉我的,那还能有假?”

    “这么说,这两人倒是越发登对了,不说这些了,几日我们一家人都有幸在福兴酒楼用膳,你们呢,要不要一起去。”

    “去啊,我们也去,走走走,一起走。”

    云乐和邬启恒就站在人群中观望,听到身旁羡慕感叹的声音,云乐攥紧隐在衣袖里的双手,目光宛如淬了毒一般。

    沈墨的马骑过时,似察觉到了什么,视线朝这儿一扫,正好看到了云乐可怖阴狠的神情,面色倏然一冷。

    看来得早点解决掉云乐了,这人留着,怕是会对媳妇儿不利。

    累了一整日,终于到了洞房花烛夜。

    房里伺候的下人早早退下,只留下两个新人。

    喝了交杯酒后,沈墨将人抱去床榻,一手扣住他的腰,一手挑起他的下颌,缓缓俯身覆住他的唇,比往日任何一次亲密的拥吻都要温柔。

    舌尖轻轻描绘着他的唇,再慢慢抵开唇缝,一点一点地深入。

    温玉书虽然依旧觉得羞涩,但这一次他回应得十分大胆,让沈墨愈发兴致高昂。

    暧昧缠绵的火热在唇齿交融间弥漫、发酵。

    青丝纠缠在一处,分不清彼此。

    沈墨纤长的玉指,指腹带着老茧,略显粗粝,在温玉书光滑细腻的脊背上轻点游移时宛如扣在琴弦上那般,惬意随性。

    而这带给温玉书的却是密密麻麻的如电流般的触觉,身子一阵抑制不住的战栗,贝齿咬着红唇,神色染上那羞意。

    “沈墨,你别这样”

    身体的异样让他忍不住揪住身下的大红色喜被,琉璃般的眸子里划过一丝情谷欠的水光,声音细若蚊吟。

    “别这样?是哪样样?”沈墨坏笑道,故意逗他,非要看到他难耐得哭出声来才肯罢休。

    “呜呜呜~~~~”

    温玉书发出了难耐的破碎的浅吟,脸色似抹了胭脂般绯红,眉心那点朱砂更是红得仿佛要渗出血珠来,衬得起肌肤愈发白皙细腻,也多了几分平日里看不到的魅惑。

    活色生香,秀色可餐,不外如是。

    “阿玉,忍着点,很快就过去了。”安抚了一句后,沈墨也不再隐忍。

    话音一落,破碎的声音陡然高昂,温玉书浑身猛地一颤,声音似泣非泣,似欢愉又似痛苦,让沈墨整颗心软得一塌糊涂。

    良久,房间里的声音减弱。

    温玉书大汗淋漓,仿若刚从水里被捞起来一般,精神一阵恍惚,如琉璃般漂亮的眸子里蓄着盈盈水雾,视线空洞无光。

    本以为,在这儿之前沈墨曾对他做的那些便已经够舒服的了,竟不知,原来还有更舒服的。

    沈墨禁欲多年,今日才算是真正开荤,平日里那些只是肉渣肉汤,又怎会满足这么一次?

    是夜,注定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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