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邱浩博脸色愈发阴沉。

    他看着一眼自己一片泥泞的部位,气不打一处来,愤怒又耻辱,心里疯狂叫嚣着报仇,下一瞬,伸手粗鲁地将人转了个身,将孙建行对他的做的事情,一一做了一遍,

    邱浩博长这么大,还从未被人如此对待过,更别说还是一个比自己小上好几岁的男人,在行事时丝毫不温柔,到了最后颇有几分抵死缠绵的意味。

    孙建行和邱浩博不同,察觉到自己被制住时,并未反抗,也并未出声骂些什么,反而有些享受,配合地叫唤出声,令原本只是单纯发泄甚至是报仇的邱浩博也情不自禁,不管不顾地顶撞。

    这夜,注定生龙活虎,毕生难忘。

    翌日,孙建洲醒来时,见到的便是一片狼藉,额际青筋凸起,手掌握拳捏得指骨作响,目光阴鸷冰冷,隐隐有暴走之势,揪住正陷入沉睡的邱浩博,紧接着便是拳脚相向,被打醒的邱浩博自然也不是好惹的主,两人你来我往,打得不可开交。

    纵使邱浩博不愿意相信,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并非对方的对手,再一次被制服。

    厮混了一夜,聪慧的邱浩博早已知道此刻孙建洲并非昨晚那个大胆又勾人且体力旺盛的男人,昨夜的那个男人说他是孙建行,而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知道是他所了解的雪国将军孙建洲。

    实在匪夷所思,明明是一个人,身体里却好像住了两个人。

    “你又何必气恼,昨夜之事本就是你先强迫于我,孙建行,敢做就敢当!”

    此话一出,孙建洲身体一僵,神情微妙,倒是没方才那般阴冷可怖,松开了制住邱浩博的手,自顾自更衣,只是行动间不经意会牵扯到某处,隐隐的痛感令他脸色又是一黑,差点就忍不住转身弄死重新躺回床上的男人。

    比起孙建洲,其实邱浩博身体的异样更严重,毕竟,昨夜的孙建行只是被压了一回,而他除了翻身了一回后,一直出于下风,孙建行也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弄得自然疼了,但不可否认的是,痛并快乐着。

    (嗷嗷:第一次写反攻的吧好像,感觉也很得劲!)

    “你要的雪莲,我会给你,现在给我滚。”孙建洲背对着邱浩博,沉着脸撂下这一句。

    不知为何,得到了一直想要的天山雪莲,邱浩博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十天后,加急的天山雪莲送到了云乐的手中,云乐喜不自胜,连忙让大夫入药,并没有多关心为何没见到邱浩博的人影,只当他是武林中有不得不去处理的事情这才没有现身。

    百年的天山雪莲不愧是罕见的圣物,只是小小的一片入药,就让云乐的脸恢复如初,脸上的“奴”字,包括身上的伤痕,全部消褪,十天后,肌肤细腻白皙宛如新生儿,云乐再不用面戴纱巾示人。

    然而,脸虽然好了,通缉令却也到了。

    云乐这安生的日子没过几天,便又开始逃亡,因通敌叛国,名下的风云酒楼被查封,过惯了好日子的云家一家子都被请去府衙谈话审问,被询问云乐的行踪。

    云乐得意时,云中天一家人对他言听计从,也不是没有怨言,云乐的强势让他们心里多少不舒坦不自在,可为了前所未有的富贵日子,便只能全部吞下这些怨言,现在一顶通敌叛国的帽子扣在云乐身上,云中天一家吓得六神无主,在朝堂之上一股脑地说出云乐的各种缺点,忙不迭要撇清与他的关系。

    可再怎么撇清也无用,皇上没有下令要对云中天一家赶尽杀绝,满门抄斩,却也没有轻易放过他,正好在旁边的南吉村里发现一座金矿,全家人都被派去挖矿干活,以此赎罪。

    挖矿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儿,还没有月银拿,云中天一家子心里自然不愿意去,却不得不去,毕竟这是皇帝陛下的意思,如有违抗,格杀勿论。

    被官兵送往南极村的路上,云中天嘴里就没停止过对云乐的谩骂与谴责。

    “这个逆子,狗胆包天,还敢通敌卖国,真是脑子里糊了屎了,你看看,都是你教的好儿子!”

    “早在知道他不知礼义廉耻主动勾引那个米商的时候,我就应该打死他!”

    “作孽啊,生了这么一个逆子!”

    云中天骂骂咧咧,身旁的妻子一声不吭,她心里也是埋怨云乐的,随心跟着的两个儿子,也对云乐满腹怨念。

    或许是云家一家子都是这样的品性,又或许是云乐并没有维系好他们之间的感情。

    祸从天降后,只有出阁的云涵逃过一劫。

    这个时代,出阁的女子与哥儿,便算不得是娘家人,而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云涵既已出阁,便算不得云家人,也就避免了这场祸事。

    云家一家人被带去官府时,她便得知此事,派人打听之下,明白始末缘由,心下冷笑,活该!

    她恨得是云乐,对自己的爹娘也同样没有半分同情,当初她苦苦哀求,不愿嫁给老得足以做她爹的陈姓米商时,爹娘都是向着云乐的,一切都对云乐言听计从,非但没替他说情,反倒还劝说她,让她不要任性,一切以大局为重。

    这就是所谓的以大局为重?

    怕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

    “云乐啊云乐,说起来我还要多谢你,当初若不是你非要让我嫁人,说不定此时我也遭难跟着爹娘去做苦力了。  ”

    云乐四处躲藏,躲避官兵的追捕,他知道紧凭自己的能力,是绝对逃不过的,毕竟普天之下,莫非黄土,除非他能逃出风国境地,在其他国家按安家落户,否则,永远都得过见不得光的生活。

    云乐自然不愿如此,只能想方设法去找自己的命定老攻们。

    在他看来,也就沈墨和风嘉佑出了差错,以及意外身亡的花天瑞,其他几个男人都是他的囊中之物,比如邱浩博、钱向明、邬启恒还有至今未曾有过交集的孙建洲。

    倒是还真让他遇到了出门在外的钱向明。

    云乐去了京城后,也曾见到过钱向明,那时的钱向明曾提出让他随自己回家,做他的夫,做钱家的当家主夫,但云乐那时想着要攻略风嘉佑,便婉言拒绝了,不过,并没有把话说死,只说自己想在京城开一家风云酒楼等等诸如此类以事业为重的话,是以,钱向明并未恼怒,也表示会支持他。

    可今时不同往日,此刻的钱向明虽然对云乐依旧有着兴趣、好感,却远不如当初那般,而今的他已经为人父,心里住下了另一个女子。

    是他的青梅竹马,明明身为女儿身,却总是做着男人该做的事情,豪云万丈,豪气冲天,是以,钱向明一直将她视为自己的好兄弟,并不把她当成普通的姑娘家,也从未生起过半点儿女私情。

    而这位青梅却一直暗恋着钱向明,只是未曾将自己的心意说出口,只因她认为她心中的情郎并不喜欢她,她怕贸贸然说出口,会适得其反,非但没办法嫁给钱向明,反而会让他疏远自己,便小心翼翼地藏着自己满腔的爱意,默默地在身旁注视他。

    钱家虽非官宦之家,但家中的是非不少,这位青梅的出身与钱向明差不多,知道他在家中遇到了麻烦,倾尽全力帮他,最终因一次意外,二人生米煮成熟饭,而今,孩子都快出生了。

    这个意外是人为的,并非是青梅使计,而是沈墨从中推波助澜。

    沈墨接收了剧情,知道钱向明有这么一个对他情深不悔的好青梅,在京城偶遇到时,便开始部署计划,并且付诸行动。

    青梅长得高挑美艳,眉眼带着几分锐利,干练十足,且谈吐不俗,是个一见的好姑娘。

    原剧情中,青梅也是这般倾尽全力的帮助钱向明,帮他在钱家稳住脚跟,最终独揽大权,却并未落得什么好下场,只因云乐容不下他。

    原剧情中,钱向明此刻对云乐已经情根深种,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种,对青梅也有好感,却比不上对云乐的,在明白青梅对自己的爱意后,也有过动摇,毕竟那时候他知晓云乐的丈夫并非只有他一个,有过一段时日的挣扎,但最终还是被云乐收服。

    云乐知道钱向明动摇过,而始作俑者就是这位两小无猜,情深义重的青梅。

    他容不下这位青梅,即便钱向明最终也没跟青梅有过任何关系,使计将人害死,还是迫使钱向明主动杀了这位青梅,被此生挚爱误解甚至是杀害,青梅伤心欲绝,死不瞑目。

    而这一次,局势发生了逆转,如今的青梅在钱向明的心中地位比云乐只高不低,又怀上了钱向明的孩子,自然不是云乐能比拟的。

    当然,这一切,云乐并不知道,他的梦境中并没有这些,他只知道钱向明是爱他的。

    “钱大哥,你可否帮我寻个住处?”云乐咬了咬唇,神情哀泣可怜,只字未提自己被通缉之事,而钱向明刚从外地回来,并不知道云乐上了通缉榜,见他这般,心微微一疼,并没有多问什么,将人带去了别苑安置。

    钱向明的心中依旧存着要将云乐娶回府的念头,毕竟这个哥儿给他的悸动太过强烈,让他情不自禁为他着迷,而钱向明也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既然喜欢就没有放过的道理。

    好不容易有了暂时落脚的地方,云乐心里松了口气,害怕钱向明会走掉,也害怕自己会被官府的人抓住,不让钱向明离开,使劲儿浑身解数取悦钱向明,翻云覆雨,闹腾了一整宿。

    见钱向明在自己身上如此着迷,云乐多少有了一点安全感,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连续在别苑住了四五天,终于东窗事发,被钱府的人,以及钱向明的青梅现在已经是他明媒正娶的夫人知晓,亲自将人送去了府衙。

    若云乐只是钱向明养在别苑的小妾,钱家人也不会如此大动干戈,青梅虽然伤心钱向明在自己怀孕时金屋藏娇,被翻红浪,但也不是不能容人之人,只是云乐是朝廷钦犯,他们钱家再怎么有钱也不能以身试法,跟朝廷作对。

    钱向明虽然不舍,但他作为钱家未来的掌舵人,自然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又是生意人,不要太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再怎么喜欢云乐也断然不会拿整个钱家冒险。

    朝廷钦犯,谁敢包庇?

    就这样,云乐再一次被带走,关押在大牢里。

    虽然不是关在京城的大牢里,但是上头早就打过招呼,对云乐不必客气,是朝廷重犯,又是上头大人事先吩咐过的,狱卒自然不手软,动用刑罚,怎么厉害怎么来。

    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时时刻刻都有人在惨叫,而其中就有云乐。

    恢复光滑细腻的脸再一次被烙铁烙伤,身上天天新伤加旧伤,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我一定会出去的,我一定会出去,等我出去,我要杀了你们,一个一个也不放过!

    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月

    温玉书终于能下床了。

    哥儿与女子一样,诞下孩子后,须得卧床休养一月,方可下地。

    当然,穷苦人家的女子和哥儿可没这等殊荣,做农活的,生下孩子没几天就得下地干活,没办法,迫于生计,不过,这片大陆上哥儿和女子人数不多,大部分的女人和哥儿都是被宠爱的。

    温玉书绝对是被宠爱行列中的翘楚。

    生下沈心然后,温玉书就被勒令着不许下床,每天都有沈墨亲自照料伺候,可谓是关怀备至,面面俱到,丝毫不假人之手,照顾得温玉书舒舒服服。

    温玉书的感想不用说,温母也是被感动得泪眼汪汪,虽说温父在世时也对她关怀备至,但也没有做到沈墨这样的份上,让她也是好生羡慕与怀念,最大的想法是,她没看错人,小玉也没看错人。

    “沈墨,你别动不动就抱我,我不累。”温玉书无奈地撇撇嘴,将身旁高大俊美但总是黏糊在自己身上的男人推开,伸手朝另一旁抱着小心然照料的奶哥儿招招手,道:

    “让我抱会儿心心,心心这几日可有闹腾?”

    “回公子,小小姐近日很是乖巧,并不闹腾,就是吃得少了些。”奶哥儿如实道。

    “吃得少了?”温玉书担心地皱皱眉头,转向沈墨,“心心莫不是病了?”

    小心然出生后很乖巧,不哭不闹的,特别爱吃,喝奶都要喝不少,温玉书虽然有量,但是经不住小心然喝的,这才雇了几个奶哥儿、奶娘轮流给她喂食,结果这会儿,却听奶哥儿说她吃得少了,温玉书自然得担心。

    “无碍,她本就吃得比寻常孩子多,现在吃得少了才正常,你不必担心。”沈墨笑着继安慰,目光瞥了一眼襁褓中的小心然,眉眼略微柔和,但心里还是免不了惆怅。

    小心然出生之前,自家小媳妇儿眼里、心里都是他,可自打小心然出生后,他每天那般精心照顾伺候呵护小媳妇儿,小媳妇儿心心念念的人却成了小心然,常常三句不离小心然,让沈墨羡慕嫉妒得不行。

    若不是见小心然长得神似小媳妇儿,沈墨说不定会随便将小心然丢给丈母娘照看,然后抱着小媳妇儿游山玩水去了。

    小心然似乎是察觉到了父亲的注视,眨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眸,睫毛浓密纤长像是两把小刷子,胖乎乎的小脸蛋微微鼓起,张嘴笑得流了一下巴的口水,咿咿呀呀发出几个听不懂的音节,心情很是不错。

    殊不知自家父亲心里正思忖着日后怎么把她丢给别人。

    不然定个娃娃亲吧,让亲家趁早把人领走?

    (沈心然:父亲大人,我劝你做个人吧!)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沈佑离开月国也已经有三个月了,因为沈落一直陪伴在月皇身边,月皇龙心大悦,又非常配合御医用药诊治,身体依旧孱弱,却并没有如御医一开始诊断那样,活不过三个月。

    这自然是件大喜事,沈落也由衷欣喜,这三个多月的相处,沈落和月皇之间的关系比一开始要缓和多了,起初沈落心里还是有些埋怨他无法照顾她无辜惨死的爹,也埋怨他缺席自己这么多年的人生,但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让她愈发体会到何为父爱。

    若是没有那些贼人的刁难陷害,他们一家人应该会很幸福。

    不过,事已至此,遗憾也没什么用,人最重要的是往前看,为了不让自己遗憾,沈落决定离开皇宫,离开月国,去寻找沈佑。

    若不是月皇的病情,当初沈佑一走,她就会去找,现在拖了这么久,也不见沈佑回来,甚至连一封报平安的书信都没有,从未与沈佑分开这么长时间的沈落自然是想念不已,也忍不住担心。

    一封书信都没有收到,这实在太过反常,让人不得不担忧。

    “父亲,如今您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阿落准备先离开一段时间,您在宫里好好调养子,等阿落找到阿佑,带他回来一起成亲。”

    沈落并非说说而已,对月皇说这话时,行李细软什么的早就准备妥当,月皇也了解她的脾性,知道她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很难回头,就算他不同意也没用,只能同意,给她拨了一只精锐的龙卫,在暗处保护她,除此之外,也给了她可以在月国境内调兵遣将的信物。

    沈落先是去了一趟尖峰寨,之前她给沈墨写过信,收到回信后得知沈佑并没有回过温府便没奔向风国京城,可去了尖峰寨也依旧没找到人,心里的不安正在不断加强。

    她不担心沈佑会一辈子躲着她不见,她担心的是他遭遇不测。

    沈佑确实遇到了危险。

    他离开月国后一直在月国的境内漂泊,每天给人看看病,或是去附近的山里摘摘草药,强忍着自己不要去想沈落,可越是想忘记的,就越是念念不忘,两个多月,已然是极限。

    沈佑太过思念沈落,在十天前便启程,快马加鞭,往月国皇宫赶路,却在路上遇到了邬启恒。

    邬启恒早已与沈墨决裂,如今与沈墨也是不死不休的仇敌,遇上沈佑,自然是恨屋及乌,再加上他本就是有备而来,故意来堵沈佑的。

    沈佑会武,但他更擅长的是医,手脚工夫不是邬启恒的对手,落败后负伤被邬启恒带走。

    邬启恒之所以会出现在月国是因为他和月国的太平王勾结,想要借太平王的势为自己所用,杀了沈墨。

    太平王是如今月皇同父异母的弟弟,比月皇小了十岁,如今也才二十有八,正值壮年。

    当年月皇登基,太平王尚年幼,便随母去了分封地,一直过着太平悠闲,与世无争的日子。

    可他真的是与世无争么?

    自然不是。

    近年来,月皇的子嗣争斗激烈,死的死,废的废,中用的几乎没有,就连月皇的身体也是每况愈下。

    正值盛年的太平王一直野心勃勃,只是从不暴露,在封地里暗暗招兵买马,等待时机。

    如今觉得时机到了,正谋划着如何顺理成章地得到皇位。

    他虽然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就目前的情势来看,他要争一争,也未必没有机会,再怎么样也比毛都没长齐的孩子登上皇位要来的强。

    而偏偏就在这时,太平王得知消息,月皇找到了当年他和沈昭的小公主,并且都是将皇位传给这位公主。

    月国的史上出现过不止一位女皇,还都是史上令人称颂纪念的贤皇,是以,月国的大臣们并不排斥皇室公主登基,所以,这位小公主的存在自然是危险到了太平王,太平王一直在想办法如何阻止小公主登基。

    邬启恒也得知了这个消息,主动找上太平王,要求一起合作,他提出的办法就是掳走沈落最心疼的人,以此要挟,事成之后,太平王需要帮助他杀了沈墨和温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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