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哲离开后,篮球社其他的社员也纷纷走向那个方向去更衣室换衣服,那些女生路过时特意停顿了一下,似乎是想更近距离地看沈墨长什么样子,但也没谁敢上前搭讪。

    袁畅拧着眉犹豫了好久后才停下脚步,折回身后,走到沈墨身边,“你是唐明哲的朋友?”

    沈墨不冷不淡地睨了他一眼,倒是没计较他的不礼貌,声音低沉稳重:“准确来说,我是他的男朋友。”

    沈墨不认识袁畅,但是能从对方看唐明哲的眼神中看出,他喜欢唐明哲。

    小媳妇儿招人喜欢很正常,他也并不介意,反正媳妇儿也只会爱他,其他人,哼,秒杀不解释。

    果然如此,虽然早有猜到,但是听到对方这么肯定的语气说出,袁畅还是觉得心里不好受。

    “你会打球吗,小哲喜欢打球唱歌,你看上去好像不喜欢。”

    袁畅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沈墨读懂了他的意思,大概就是说他和唐明哲没什么共同兴趣爱好,志不同道不合。

    本来不想理会,但反正等着也没事情做,他倒也不介意给对方一个深刻的教训,他挑了挑眉,语调没有丝毫起伏,“你要跟我比比?”

    语气显得有些轻蔑,唐明哲当即涨红了脸,露出了被挑衅后的愤怒,他点了点那手里的篮球,先是来了一个花式转球,然后压下心中的怒意,微微抬起下巴,道:“你敢么?”

    现在唐明哲去换衣服了,一会儿肯定要来这里,到时候正好看到他们俩比赛,如果能让对方在唐明哲眼前出丑,虽然不大可能轻易就影响他们关系,但是对方子在唐明哲心中的印象肯定就没那么好了,而且,他也刚好可以出口气。

    他长得是不如他,可能家庭条件也比不上他,但是打篮球,他可没在怕的,真当他这个篮球社社长是死的,而且,一个看上去商务精英人士的男人,会打球么?他表示存疑。

    “有什么不敢的呢?”沈墨嘴角勾起一丝极其浅淡的弧,眼眸透着几分寒意,眼前的人果然是不够成熟的小孩子,连人不可貌相这么句话都不懂。

    “好啊,那来啊,你去换身衣服我在这里等你。”袁畅上上下下仔细地看了他一遍,原地运球,道。

    篮球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略微沉闷,但他运球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自然,看得出来,他打球的技术应该不错,只可惜了遇见了自己。

    沈墨面无表情地扯了扯嘴角:“不用换衣服,现在就可以开始。”

    说着,他低头给白永逸发了条消息。

    白永逸此刻在车里等着他和唐明哲,车就在体育馆正门外面,沈墨来接人的时候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儿,以为接了唐唐明哲就能去吃饭,便没让白永逸下车,毕竟寒冬腊月的,冷,而车里开着空调,暖和。

    “你确定?”袁畅皱了皱眉,似乎有些不大高兴,沈墨可不管他高不高兴率先走进室内篮球场,边走边拖外套,将外套放在一旁的椅子上,手上的腕表、手机也都放在上面,然后面向袁畅。

    袁畅穿的是打篮球专用的球衣,夏天的款式,但打气球来并不觉得冷,沈墨脱了呢子大衣、西装外套后,穿着衬衣和外搭的神色毛衣,裤子是配套的西装裤,鞋子是擦得锃亮的高定皮鞋,确实不适合打篮球。

    但不适合不代表不能打,他想虐一虐眼前的人没什么压力。

    “你确定要这样跟我打?”袁畅又从头到尾看了他一遍,见他点头,心中越发不屑,看来就是自尊心强才敢开口跟他打球的,就这样,他一直手都能虐他。

    沈墨看出了他的不屑,但是没理会,示意他定规则赶紧开始。

    在车上玩手机的白永逸待不住了,收到沈墨的信息后立刻下了车,裹紧身上的羽绒外套,跑进体育馆,他之前为了锻炼身材体格,跟唐明哲互换身份,所以也来过几次体育馆,驾轻就熟,很快就找到了室内篮球场,路上刚好碰见从厕所里出来的唐明哲。

    “小逸,你怎么下车了,我和沈墨马上就回去了。”

    “少爷说他要打会儿球,你不知道么?”

    “不知道啊,他没跟我说要打球啊。”唐明哲一头雾水,沈墨要是要打球的话,他也不用这么快换衣服,还可以跟沈墨一起打一会儿,不对,沈墨怎么突然起了要打球的兴致?跟谁打?

    两人快步走向篮球场,刚走进去,就看到沈墨几乎没怎么跳就抬手将篮球从三分线外丢了进去,而袁畅喘气粗气,面色难看。

    “好了,我想胜负很明显了。”沈墨看到两个小媳妇儿走过来,也没工夫跟袁畅闲扯,语调平静道:“不说我和小哲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说完不看对方难看到难堪的脸色,朝着走过来的双生子打了声招呼,然后专身穿上自己的外套,戴上自己的手表,不紧不慢地走向容貌精致的双生子,若不是此时篮球场里还有个闲杂人等在,沈墨绝对会一手搂一个,一人亲一口。

    “怎么突然要打球了?”唐明哲不明所以地问,顺手给沈墨整理领子,余光瞥了一眼愣在原地的袁畅,因对方是背对着他,所以看了好几眼他才认出他来,“你跟袁畅认识?”

    唐明哲不知道袁畅暗恋自己,也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还以为他跟沈墨认识,甚至有点担心对方会喜欢沈墨。

    (袁畅哭晕在厕所里!)

    “不认识,刚好想打个球而已。”沈墨没提什么,小媳妇儿看不出来袁畅的心思,他也没必要提醒,揉了揉对方的脑袋,微微一笑,“这么久没见,想你们了,今晚吃完火锅想去干嘛,老攻晚上空能陪你们。”

    “我想去看电影,昨天刚上映了新的电影。”一旁的白永逸连忙道,他很想牵着少爷的手,但想到这是公众场合,他们三个人不能表现得过于亲密便只好忍耐住,站在一边。

    “好,那吃完火锅就去看电影。”

    三人离开后,袁畅才渐渐转身,拿着篮球离开。

    他本以为那个西装男人再怎么优秀也只是在商业领域的佼佼者,虽然气场很足,给人很大的压迫,但是在篮球体育这块,肯定是比不上自己的,可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嘴巴子。

    就算人家穿着衬衫毛衣西装裤皮鞋跟他打球,也能将他虐得体无完肤,三局两胜,他没一次赢的,除了第一场比赛他先运球碰到过球之外,后面一下也没碰到,他被彻底碾压。

    这让他很是挫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被情敌轻易击败,心里的挫败感怎么也压制不住,但是更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是男人离开前说的那句话——

    不说我和小哲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兴趣爱好,我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确实容易走在一起,因为有共同的话题,但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会愿意去迎合对方的喜好,而那个男人无比自信地告诉自己,他本人就是唐明哲最大的爱好,这点足以秒杀一切。

    他输了!

    袁畅颓然地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走向门口,他难得这么喜欢一个人,连表白都来不及说出口就无疾而终了,越想越心塞。

    因为自始至终低着头,走到出口的地方才发现有人站在旁边,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眉头下意识紧皱,烦躁之意涌了上来,袁畅冷声道:“我跟你说过,不要再缠着我,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闻言,袁笙脸上的笑容未变,只是眼底划过一丝失落伤痛,他语气软软的,声音甜糯,道:“哥,妈让我们回家吃饭,我来接你。”

    “你别叫我哥,也别喊什么妈,你是袁氏的小少爷,跟我们可没有半点关系,这不是你说的么?”

    袁畅恶狠狠道,在人前人后都从来不轻易发怒的他,此刻怒意翻腾,大掌握住球,大有一副要把球砸在袁笙脸上的意思。

    “哥,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我真的知道错了,只要你原谅我,哪怕这辈子只是弟弟,我也知足了。”

    袁笙神情哀伤,猫儿似的眼眸中泛着点点水光,他长得不高,也就堪堪到袁畅的喉结处,跟袁畅说话时必须得费力地仰着头,长得也是奶呼呼的干净少年模样。

    他虽然喊袁畅哥哥,但他们俩之间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也不是重组家庭,只不过是小时候被袁畅的爸妈领养回去当过一阵子的儿子,后来高中那会儿他执意跟着找来的生父生母回家了,彻底抛弃了袁畅一家。

    那时的袁笙心意已决,态度很坚定,不管不顾袁畅父母以及袁畅的感受,就那么无情地走了,所以袁畅之前有多喜欢疼爱他,从那以后就有多讨厌他。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袁笙跟着亲生父母回去后的第二个星期,居然跟他睡了,趁他喝醉意识混乱的时候,滚了床单。

    虽然他们之间没有半点关系,但是他一直把他当成亲弟弟来看待,所以很难接受,甚至觉得有点厌恶,因此对他一直没什么好脸色。

    那次事情发生在成人礼后不久,正是备战高考的时候,他以为他约他是要谈回家的事情,谁知道居然图谋不轨。

    也正是因为那件事,让他这个同很长一段时间没敢找对象,而袁笙也不管他的冷言冷语,一直跟着他,他考上什么大学,他也上什么大学,一直到现在,两年多了。

    可他依旧觉得他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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