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种混蛋,让人恨起来时,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了去喂狗。
但真要把他喂了狗后,却又会在余生无数个午夜梦回时,想他想的泪水沾满襟。
李南方就是这样的混蛋。
他悍然出现在汉姆的世界里后,让她高度怀疑造人的某位大神,可能也是个混蛋。
唯有那位大神是个超级混蛋,才能造出李南方这种混蛋啊。
尽管当初在小荒岛上时,李南方一再强调,他从来都不会尿那为大神。
李南方尿不尿那位大神的,对汉姆来说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肯相信就好了。
“我才不想你。就算我会想请你,我也是看在儿子——不,也是为了想把你大卸八块,给你添更大更多的麻烦而已。嘿嘿,好戏已经开场了,老娘干嘛要流眼泪呢擦干泪,看好戏!”
得意且又阴险的笑了一声,汉姆看着屏幕上,嘴里轻轻念叨:“起来,起来。”
电视里嗅到一股子好闻香味的李南方,应该是立即意识到了不好,这才迅速后退。
但汉姆敢肯定,他这才知道不好,已经晚了。
因为强大的西班牙春天之药,已经在他打开货物箱盖的那一瞬间,就迅速弥漫在了整间屋子的空气中。
这种药还有个特点,并不是必须得用鼻子闻了后,才能起到药效。
只要它和人身体果露着的汗毛孔一接触,就能迅速通过汗毛孔的呼吸,迅速渗透,并立即激发人本身重新启动有可能被闭上的呼吸系统——就是拿开捂着口鼻的手,乖乖接受西班牙春天之药的恩赐吧!
这种药的药效,强大到何种地步呢
在人只需吸一口后,它就能迅速左右人的所有神经,让男人啊,女人啊,只想和异性狠狠地,狠狠地——
没有异性男女呢,猪也行啊。
反正,汉姆重金采购的西班牙春天之药,药效就是这样牛比。
在汉姆轻念起来起来的声响中,货箱的碎纸屑中,好像有鱼儿分来的海面那样,一个长发女孩子缓缓坐了起来。
女孩子满头秀发,染成橘了黄颜色,与很是苍白的脸色相互辉映,呈现出一种妖异的美。
这还不是最让汉姆得意的。
最让她感到得意的是,女孩子身无寸缕。
虽说女孩子刚从长达几天的麻醉中醒来,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娇躯,是那样的诱人。
灯光下,闪着能让所有男人都发疯的淡金色——这是她全身涂抹了一种高级推油后,才呈现出来的性感色泽。
这种推油,不但能让她的皮肤,好像被一层蜂蜜所掩盖,还能向外放射最大的性吸引。
推油里,本身就掺杂了春天之药。
女孩子的娇躯,或许无法和汉姆这种超级熟妇相比,但她有让少妇也眼馋的青春啊。
“看到你这样子,我都想忍不住扑上去推倒你了。”
在汉姆的喃喃自语声中,终于想看到了她想看到的那个男人。
这都是因为女孩子身上,也带了好多的监控器。
两个耳钉上,右手手腕上的手镯,左脚的脚链上,甚至肚脐眼上。
总之,无论女孩子以何种姿势活动,又做出何种动作,安装在她全身各处的微型监控器,都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把现场信号传送到汉姆这边的电视上。
“好戏,正式开场。混蛋,你要不要感谢我呢这个沈云在,可还是个原装货呢。”
汉姆再次抬手擦了擦眼角后,得意的轻笑着自言自语。
沈云在。
汉姆经过秘密调查后,确定李南方此前和沈云在俩人,是素不相识的。
但现在已经相识了哦。
没看到被春天之药催醒的沈云在,在坐起来后,睁开的双眸中,很快就散发出了恶狼般的凶光
相比起站在货箱前的李南方来说,春天之药可是早就喷洒开来,让深陷麻醉中的沈云在,本能的尽情呼吸了。
药性,自然也发作的更快,更猛。
她双眸中散发出的凶光,就是最好的证明。
恶狼的凶光,一般都是为了吃人。
双眸中散出如此凶光的沈云在,也要吃人了。
只是她和吃人的恶狼不同。
恶狼是真吃人,咬住哪儿就是哪儿。
可沈云在这条“恶狼”呢
则是只吃男人那个东西。
“啊!”
一声嘶哑的低叫,自身武力值真心不错的沈云在,恶狼般从货箱内猛地纵身扑出,扑向了她的猎物。
她在扑出货箱时,电视里传来叮当一声轻响。
擦亮眼仔细欣赏好戏的汉姆,并没有在意。
因为她很清楚,那声叮当一声的轻响,是沈云在扑出货箱时,碰到了小型制氧机。
从非洲把一个被麻醉的女孩子,以货运的方式装在货箱内,如果没有制氧机的话,她有可能会窒息而死。
从非洲运来青山,需要七十八小时——这都是精准计算过了的。
不然,这宗货运哪儿价值十万美金呢
而汉姆为沈云在所准备的制氧机,自动运转功能,却能维持一百二十个小时。
这就是预防李南方没空接单,沈云在会在货箱内窒息而死。
幸好没出现这种让汉姆倍感遗憾的事。
货物,准时的运到了李南方面前。
其实呢,就算沈云在真窒息而死了,汉姆也不是太在意的。
反正南韩青年娱乐,已经按照她的要求,支付了足够的赎金,那么沈云在的死活,她就不在意了。
如果是在意,她怎么可能会把沈云在送到李南方面前呢
就为当初,她曾经对李南方承诺,要把号称南韩小公主的女孩子送给他来享受。
现在,汉姆的承诺已经实现。
那么,李南方就得乖乖地接受。
不接受都不行啊——西班牙的春天之药,虽然不是毒药,药性却无人能挡。
在强烈的药性促使下,化身为恶狼的沈云在,扑出货箱后,径直砸在了李南方怀里。
如果春天之药是毒药,早就在八百惊马槽下被万蛇亲吻过后的李南方,肯定不会受其左右。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李南方就是百毒不侵。
就连贺兰小新斥巨资研发出的一号,都无法对他产生任何的效果。
可汉姆重金采购到的西班牙春天之药,并不是毒药啊。
它对人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都没有任何的侵害。
它只负责用它的独特药性,来最大可能地激发人类最原始的疯狂因子。
就像当前的沈云在。
她根本不知道她现在哪儿,被她重重扑倒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甚至她都不知道她自己是谁。
她只知道,她要,要,要!
要男人。
如果没有男人给她,她会疯狂的把自己给撕成碎片。
沈云在能扑倒李南方,那是因为后者所中的春天之药药效刚发作,他是每一条神经,都在全力阻挡这种能左右主人的东西。
所以他此时正处于本能与药效激烈对抗的状态下,没有任何能力,去关注外界任何事。
如果全身都涂抹了一种好像蜂蜜般的沈云在,没有扑上来的话,就凭李南方的百毒不侵之体,就有可能抗住春天之药的侵犯——那是不可能的。
他意志力再怎么坚定,再怎么百毒不侵,也只能徒劳的拖延片刻罢了。
可当沈云在把他扑倒在沙发上,嘴里发出母狼般的咆哮,用牙齿,用手急促撕扯着他的衣服后,李南方坚决抵抗春天之药的防线,瞬间全线崩溃了。
理智消失。
身躯内那个受到药性激发后,越加兴奋的孽龙,此时更是大吼着盘旋飞舞,促使李南方从被动,迅速转为主动。
李南方多强大啊
其武力值要比自以为很厉害的沈云在,强大了不止一点半点。
所以当他由被动转换为主动模式后,沈云在就只能有被折腾的份儿了。
如果说沈云在是只恶狼,那么李南方就是一只猛虎。
恶狼再怎么厉害,在猛虎全力扑击下,除了哀嚎着被撕成粉碎外,还能有第二条路可走吗
“啊!”
当沈云在被戳穿的惨叫声,自电视里传出来后,汉姆忽然想到了她的第一次。
电视里那个被李南方架起双腿,在他咆哮着猛力冲击下没有任何还手余地的女孩子,和她第一次被人欺负时的场景,是何等的相似。
汉姆永远都不会忘记,去年她在菲爵爷的游船某客房内,正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呢——就忽然无比渴望被男人骑了。
然后,她就被同样中了大魔头春药的李南方,给狠狠地骑了老半天。
同样都是中了春药,同样都是被一个男人骑,不死不休的样子,简直就是沈云在重现汉姆的昨日啊。
不过让汉姆甚是欣慰的是,她现在的角色转换了。
不再是被害者之一,而是安排这出活春宫的导演。
就是当初大魔头的角色。
望着电视里那个拼命尖叫着,急促扭动身子,渴望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的女孩子,汉姆拿起遥控,关上了电视。
她居然不忍再看下去了。
她的心,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软了
难道说,沈云在的现在,让她回想到了过去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还是,自从她有了李汉这个小崽子后,性格改变了
谁知道呢。
反正,她现在不想再看了。
她只想端起酒杯,慢慢地品尝微微苦涩的美酒。
只是这美酒的味道,好像不怎么对劲啊。
竟然还夹杂着一股子尿骚味。
品尝出美酒内确实有尿骚味后,汉姆呆愣了下后,随即哑然失笑,放下杯子后,抬手在儿子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低声骂道:“小人渣,你敢让老娘喝你的童子尿!”
小崽子忽然挨了一巴掌后,身子猛地一颤,张嘴就嚎哭了起来:“哪个,敢拍老子的宝臀”
“哎呀,对不起,儿子,是妈妈错了。我有罪,我该死。”
汉姆这才发现他白胖胖的小屁屁上,多了几条清晰的指痕。
心中顿时大悔,嘴里慌忙道着歉,抬手就给了自己重重一耳光。
可能是被耳光声给吓到了,小崽子的哭声停止了,睁大惊疑不定的眼睛,傻乎乎地盯着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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