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由衷佩服这名警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临场控制能力,说的非常有理有据,业务可谓精湛到无可挑剔,但我现在可是医闹啊,医闹啊!于是我眼珠子转了一下,说道:“我的孩子死了,我就没有权力在这里保护现场了?怎么就成无事生非闹事了呢?”
丁慧媛也流着眼泪说道:“是啊,你们人民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的吗?怎么一来就向着医院说话,呜呜呜呜呜呜……”
民警说道:“陈先生,廖女士,我非常同情你们的遭遇,再次向你们表示哀悼,我也不是帮医院说话。但是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这名警察太厉害了,我作为律师也不能把大部分法条或者说是法律依据背得滚瓜烂熟,他居然能够信手拈来,虽然这和他平时经常出医院的警有关,但是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他,应该不会认真去背诵全文,大不了把大概法律的意思陈述出来,甚至对着手机念,而这位警察居然能看着我将上述法律意见慢条斯理地陈述一遍,真的是个人才!这种才是真正的工匠精神,我以后也要和他学习才行,当然,肯定做不到什么法条都能倒背如流,但一些与基本工作有关的,比如诉讼法这些,要多看多背。
见我的眼神开始犹豫,民警继续说道:“太平间是医疗机构存放尸体的临时场所,患者死亡后,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都应将尸体立即送医疗机构的太平间存放。此外我还要提醒一下你们,医疗机构负有暂时存放尸体的职责,但是不是长期存放尸体的场所,且太平间空间所限,因此,尸体在医疗机构、存放的时间不应超过2周。”
我说道:“那要是尸体挪走了,案发现场不就是被破坏了?而且我和我老婆也不懂医学知识,等下医生护士转移我孩子尸体的时候,把他们犯罪的证据藏起来了,怎么办?”
民警说道:“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孩子的死因要经过尸检才能确定。而且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在完成尸检后,死者家属有义务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当死者家属在患者死亡2周后仍未对尸体作出处理时,医疗机构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尸体的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还要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医疗机构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承担。”
一直在警察们身后探头探脑的医务部那名男子此时插嘴道:“啊对对对,孩子尸体在这里放太久,到时候处理起来的费用会更高,这是你们自己导致的,医院可不会帮你们出一分钱!”
我恶狠狠瞪了这名男子一眼,说道:“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知道这么一个道理,那就是谁的错谁负责,你们害死了我的孩子,凭什么处理尸体的钱你们不出?你们还得赔我们这些年养育孩子的钱,还有以后我们以后不得不再生一个孩子的钱,还有那什么,神经损失费!”
丁慧媛小声说道:“老公,那叫精神损失费。”
我说道:“我不管,反正没个一百万,你们休想让我们善罢甘休。”
不远处的护士站嘀咕道:“唉,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钱。”
医务部那名男子这个时候说道:“反正我们是否有过错,就算有,赔多少,我们医院都说了不算!那个根据......”
民警回身用眼神制止了医务部男子想要继续说话的意图,然后又转回身对我说道:“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你现在行为的法律后果我已经和你说清楚了,我建议你,或者可以说是要求你现在就同意医护将你孩子转移到太平间。”
我摇着头说道:“我还是担心案发现场被破坏,电影里都是这样说的。”
民警说道:“陈先生、廖女士,我现在正式向你们二位提出警告,请你们配合医护的工作,不要扰乱病房的秩序,否则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现在那么晚了,这里应该还有别的病人,你们这样一闹,他们就无法休息和治疗。”
见丁慧媛和我一样也都露出犹豫的神情,民警继续说道:“此外,我们出警都带有执法记录仪,我们可以用记录仪记录转移你们孩子的全过程,这样也算是将现场真实情况完全记录。我作为警察,可以向你们保证,没有人敢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破坏现场。”
这哥们!太会了,我心想如果我作为真的医闹,在他的警告加释明之下,也会动摇了,而且在病房大闹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因为梁初秋及其同伙大概率不会在医院各个楼层转悠,特别是现在接近深夜,不是病人陪护家属,其它探视人员一律不能进来影响病人休息,更不用说其他闲杂人等了。
于是我和丁慧媛眼神交流一下,走过去伸手把她拉到靠近厕所的地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道:“要不我们先让孩子下去?”
丁慧媛说道:“嗯,我听老公的。”
接着,我走回到警察面前,说道:“那好吧,我给警官一个面子,让他们把孩子移到太平间,到那里之后,你继续为我们主持公道,可以吗?”
丁慧媛也流着眼泪说道:“是啊,你们人民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的吗?怎么一来就向着医院说话,呜呜呜呜呜呜……”
民警说道:“陈先生,廖女士,我非常同情你们的遭遇,再次向你们表示哀悼,我也不是帮医院说话。但是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这名警察太厉害了,我作为律师也不能把大部分法条或者说是法律依据背得滚瓜烂熟,他居然能够信手拈来,虽然这和他平时经常出医院的警有关,但是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他,应该不会认真去背诵全文,大不了把大概法律的意思陈述出来,甚至对着手机念,而这位警察居然能看着我将上述法律意见慢条斯理地陈述一遍,真的是个人才!这种才是真正的工匠精神,我以后也要和他学习才行,当然,肯定做不到什么法条都能倒背如流,但一些与基本工作有关的,比如诉讼法这些,要多看多背。
见我的眼神开始犹豫,民警继续说道:“太平间是医疗机构存放尸体的临时场所,患者死亡后,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都应将尸体立即送医疗机构的太平间存放。此外我还要提醒一下你们,医疗机构负有暂时存放尸体的职责,但是不是长期存放尸体的场所,且太平间空间所限,因此,尸体在医疗机构、存放的时间不应超过2周。”
我说道:“那要是尸体挪走了,案发现场不就是被破坏了?而且我和我老婆也不懂医学知识,等下医生护士转移我孩子尸体的时候,把他们犯罪的证据藏起来了,怎么办?”
民警说道:“前面我已经说过了,孩子的死因要经过尸检才能确定。而且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在完成尸检后,死者家属有义务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当死者家属在患者死亡2周后仍未对尸体作出处理时,医疗机构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尸体的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还要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医疗机构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或单位承担。”
一直在警察们身后探头探脑的医务部那名男子此时插嘴道:“啊对对对,孩子尸体在这里放太久,到时候处理起来的费用会更高,这是你们自己导致的,医院可不会帮你们出一分钱!”
我恶狠狠瞪了这名男子一眼,说道:“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知道这么一个道理,那就是谁的错谁负责,你们害死了我的孩子,凭什么处理尸体的钱你们不出?你们还得赔我们这些年养育孩子的钱,还有以后我们以后不得不再生一个孩子的钱,还有那什么,神经损失费!”
丁慧媛小声说道:“老公,那叫精神损失费。”
我说道:“我不管,反正没个一百万,你们休想让我们善罢甘休。”
不远处的护士站嘀咕道:“唉,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钱。”
医务部那名男子这个时候说道:“反正我们是否有过错,就算有,赔多少,我们医院都说了不算!那个根据......”
民警回身用眼神制止了医务部男子想要继续说话的意图,然后又转回身对我说道:“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你现在行为的法律后果我已经和你说清楚了,我建议你,或者可以说是要求你现在就同意医护将你孩子转移到太平间。”
我摇着头说道:“我还是担心案发现场被破坏,电影里都是这样说的。”
民警说道:“陈先生、廖女士,我现在正式向你们二位提出警告,请你们配合医护的工作,不要扰乱病房的秩序,否则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现在那么晚了,这里应该还有别的病人,你们这样一闹,他们就无法休息和治疗。”
见丁慧媛和我一样也都露出犹豫的神情,民警继续说道:“此外,我们出警都带有执法记录仪,我们可以用记录仪记录转移你们孩子的全过程,这样也算是将现场真实情况完全记录。我作为警察,可以向你们保证,没有人敢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破坏现场。”
这哥们!太会了,我心想如果我作为真的医闹,在他的警告加释明之下,也会动摇了,而且在病房大闹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因为梁初秋及其同伙大概率不会在医院各个楼层转悠,特别是现在接近深夜,不是病人陪护家属,其它探视人员一律不能进来影响病人休息,更不用说其他闲杂人等了。
于是我和丁慧媛眼神交流一下,走过去伸手把她拉到靠近厕所的地方,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道:“要不我们先让孩子下去?”
丁慧媛说道:“嗯,我听老公的。”
接着,我走回到警察面前,说道:“那好吧,我给警官一个面子,让他们把孩子移到太平间,到那里之后,你继续为我们主持公道,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