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那外间,竟然密密麻麻地站着一大群人,那群人,不仅仅是有土匪,更多的是贫民百姓,看似就是这村中的人,年过古稀的老太太、怀抱着孩子的妇人,扛着锄头的村民,更有黄发垂髫的孩子,便站在那客栈外面,和土匪一起,将夏锦华等人给包围住了。
确定不是围观,包围!
没有哪个村的村民会在半夜三更的出来集体围观黑店掳人。
见那人群之中,有不少稚嫩的小脸,带着和大人们一般的冷漠,冷冷地看着这一群不速之客。
那客栈外是绝对的寂静,似乎连空气都凝固在了那处,冰冻得那冲出来的众人直冷到了骨髓之中,纷纷愣在了原地。
忽然,一个小孩子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子儿来,狠狠地往司空绝的面上一砸,脆生生的声音之中却带着不合年龄的暴虐:“你放开大当家的,不然我就杀了你们!”
那一石便激起了千层浪,众多的村民们有武器的举起了武器,没有武器的便捡起地上的石子泥巴来,往司空绝等众人身上招呼着,就连几个小孩儿,也在捡着石子狰狞着面孔往司空绝身上扔东西。
眼见着那石子飞了过来,司空绝也不躲,让那石子砸在了额头之上,他却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一个小男孩儿。
“绝哥!”
夏锦华大惊,见司空绝的额头之上已经被砸出了一个红印子,忙喝令众人道:“退回去!”
众人还在愣神之中,想不通为何一个小孩子竟然有勇气对司空绝丢石子。
但是那漫天的石子已经来了,像是天上的星星,砸向了众人,也被迫连连后退。
司空绝似乎这才回神,将那土匪头子压制着,以那肥硕的身躯做了盾牌,退回了客栈之中。
那二三十个人都进入了客栈之中,加上大当家的有二十四人,其余的土匪已经全都出去了,和村民们一起正将这小小的客栈给包围了。
众人进了客栈之中,以桌椅将大门给抵住了,客栈外面,土匪不曾出动,但是愤怒的村民们却在使劲地拍门,还在扔石子,扔得像是扔冰雹似的。
这群土匪当真是聪明,竟然拿村民做枪,是料定了他们是不敢拿村民如何才敢如此有恃无恐!
北极去换了司空绝看守那大当家的,夏锦华忙给司空绝查看那伤口,所幸不是特别严重,只是有些微微的红肿了,但还是担忧不已,踮起脚跟,往那伤口上吹吹,道:“疼吗?”
司空绝似乎有心事了,一直是神游天外的模样,此时笑道:“没事,不疼。”
他摸摸那伤口,看了看那被拍得叮叮当当的门,和正忙着抵门的钢铁侠等众人,继续神游天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慕容修眼见着那情形,不由得看向了司空绝,道:“司空城主,这是你的地盘,你看这事该如何是好?”
司空绝神游天外,低声道:“等。”
众人也不知道他是有什么计划,但也只能等着了。
门外众人将客栈包围住,都开始撞门了,幸好这客栈修得还算是结实,毕竟是土匪的窝,想着若是有一天被人堵了,门结实点至少还能撑过一点时间。
慕容雁忽然道:“这黑店定还有其他的出路,不如我们分头去寻出路吧!”
说罢,便领着人去了后厨……
夏锦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但听得那慕容雁等雁城之人冲入了后厨之中,一会儿时间,果不其然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慕容雁见鬼似地冲了出来,面色惨白,看来是刚吐过,哆哆嗦嗦地道:“里面、里面——”
“难道有出路?”
慕容戈高兴地冲了进去,每一会儿,也是惨白着脸出来,面上布满了惊恐,当着众人的面,吐了。
一时之间,接连有人从后厨冲出来,吐得大堂到处都是。
葫芦娃等人早已经知晓那后厨之中可能是些什么,机智地选择了没进去。
听完慕容戈慕容雁的叙述,慕容修知晓那后厨竟然是个屠宰场,顿时义愤填膺:“这恶狼寨实在是凶残得令人发指,他日发兵,我定灭了恶狼寨之人,为这些无辜的百姓报仇!”
那大当家的听之,阴森森地一笑,带着几许得意道:“你们能奈我何?这村中的人,从能走路的小孩儿到老掉牙的老太婆,都是我的人,这里的人肉,村民都有份,人是他们合力骗来的,虽然是我的人杀的,但肉是他们吃得多,你们有本事把全村人都杀了吗?”
这实在是骇人听闻!
众人再次惊呆当场。
也就是说,整个村子的人都参与了这人肉买卖之中?
众人看向了门外,面色之中又多了几分凝重和厌恶。
大当家的见众人那吃惊又恶心的神情,摇头晃脑,十分畅快地道:“几年前,这村子的人被杀了一半,留下一半,是我刑老五来这村子里开上了客栈,带他们上了道,要不是我,他们早就饿死了!”
看着众人那无比凝重的神色,他又道:“这村子里的人都吃人,这几年不知道是吃了多少人了,自己吃还不够,还当猪肉卖出去给附近村落的人吃,甚至是卖给那卞城之中的人吃,你们若是想秉公执法,那就杀光一个村儿的人吧!”
慕容戈血气方刚,强忍住胃中的翻滚,拔尖而出:“你别以为我不敢!”
大当家的得意了:“你倒是杀啊!哈哈!”
他是料定了两城之人不敢拿那些百姓如何,毕竟那可是上百人,他们总不能对手无寸铁的百姓动手!
眼看着村民们的撞门越发的猛烈了,客栈之中的众人犯难了,难道真的要冲出去,对那些老弱妇孺动手?刀剑无眼,保不准被死几个。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夏锦华一直沉默,陪着司空绝,担忧地看着他。
司空绝一直不曾说话,心事重重,夏锦华知晓,他是想起了曾经的事情。
她忽然站起身来,走向了那得意洋洋的大当家,二话不说,双刀自鞘中飞出,利光一划,直接便将那大当家的左手剁了下来,一个断手飞了过去,落在地上,指头还在弯曲抽搐着。
那大当家的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嘶吼,“你个贱人,啊——”
但是那嘶吼,被外面百姓们愤怒的嘶吼完全盖了过去。
大当家的蜷缩在地上,抱着那只断手痛苦嘶吼着。
夏锦华上前,一脚将这畜生不如的东西踹得翻滚了几圈,撞在了那桌腿之上,她接着上前,一把揪住了那大当家的头发,提起,强迫他脑袋向上,借着,往那木板地上狠狠一惯。
砰——
一声之后,大当家的直接被撞破了头皮,抬起头来,还有力气怒吼,恨不得生吃了夏锦华:“你这贱人,你给本大王等着,等我的人冲进来,我第一个要你命!”
夏锦华下手可从来不知晓轻重的,将那大当家的手关节捏住,使劲儿一掰,几乎是‘咔’一声,关节被生生地扭断了。
接连几声脆响,夏锦华将大当家的关节或是扭断,或是直接敲碎了骨头,将他卷成了一个球,狠狠一踹。
从来不曾见夏锦华有如此凶残的手法,只因她此时愤怒至极,似乎还是不解气,上前,将那痛不欲生的大当家的脸一脚踩住。
“武安临佑十八年,武安境内也是出了这么一窝土匪,愚弄村民为帮凶,让村民骗来过往的客商百姓住进黑店,将人杀死之后,夺其财产,将人肉食用贩卖,你可知道那土匪头子的下场!”
夏锦华字字句句道来,声音之中完全不带半点怜悯。
那大当家的早已经疼得死去活来,但还是听见夏锦华的话。
“我夏城城主为武安七皇子之时,最擅长的就是折磨人,他将那土匪头子身上的肉,一片片地片下来,然后给伤口上药包扎,吊着命,却将那肉片在最快的时间之内做成一道美味佳肴,然后送到了那奄奄一息的土匪头子面前,他已经饿了好几天了,见到自己的肉,那是吃得津津有味狼吞虎咽,城主每日便喂那土匪头子吃自己的肉,直到他,吃死自己——”
那声音,丝丝缠冷,声声入骨,听得那土匪头子几乎魂飞魄散,众人也是纷纷皱眉。
这么骇人听闻的残忍刑罚,怕是只有司空绝能想出来。
一边的南极摸摸鼻子,心中表示——那是司空绝想出来的,却是他亲自执行的。
正想着,夏锦华十指一指南极,道:“大当家的,你看他,他是我夏城城主手下第一快刀手,当年他亲手同时凌迟了几个土匪头子,让他们看着自己身上的肉如雪花般的飘进油锅里,每一片都是薄如蝉翼,不多不少,受刑之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上的肉成了一道美味佳肴,直到气绝身亡,如今他人便在此,大当家是不是也想尝尝那感觉?”
那大当家的早已经吓得屁滚尿流了,吃别人的时候畅快,但是轮到自己的时候,那可就是完全不一样了,只听见他求饶道:“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换来的又是夏锦华狠狠地一脚,直接便将他给踹得滚了老远,撞在桌腿上晕了过去。
众人看着那服软的土匪头子,再看看夏锦华,希望夏锦华说的都是骗人的。
她已经走向了司空绝,握了握他的手,司空绝对她一笑,那笑中,带着众人看不懂的东西,只有他们夫妻之间能看懂的东西。
夏锦华没说,那一次的情况和现在的何曾相似。
土匪和村民勾结,开黑店,杀过往客商,谋财害命,还毁尸灭迹,将人做刍狗,成了一道道人肉餐,端上桌,给下一个即将成为刍狗的人食用。
那个村子的人与土匪勾结数十年,吃人肉已经完全成了当地的风俗之一,村民无论老少,皆是吃人肉,村中的壮丁都成了土匪。
后来事情藏不住了,各地失踪人口案件如同雪花般的飞往了京城,惊动了当时的七皇子。
他亲自调查,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那一个村子和附近的土匪窝。
土匪的下场跟夏锦华说得差不多,只不过是南极出手,将众多受害者的家属请来,现场观刑。
只是,夏锦华没说的是,那个村子的人,被司空绝杀光了。
因为这件事,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内心一直是备受煎熬。
今日看见这番情景,不禁让他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那一个村落,从年幼的小孩儿,到年迈的老妇,无一幸免,皆遭了他的屠刀,年少无知的时候以为那是惩奸除恶,现在看来,大错特错。
司空绝因为年少之时的错误而痛苦着,夏锦华也明白那痛,软声道:“别想了,都过去了。”
司空绝叹了一口气,握住了夏锦华的手,道:“不会再发生了。”
众人看向了那被敲得‘叮叮当当’的大门,眼看着就要塌下来了,就算是再结实,也承受不了愚昧村民们的愤怒,在村民的认知之中,这两城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唯有那大当家的才是好人,给他们吃喝,给他们保护。
若是他们闯进来,这客栈里的人不是大开杀戒被迫反击,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人肉。
或许明天这黑店里端上桌的青椒炒肉丝,就不知道是在场的哪位身上的肉了。
司空绝依旧是稳坐,看着那一点点被撞开的门,不知道是发呆,还是在等待。
此时,已经是黎明了,但是太阳还不曾升起,是一日之中最黑暗的时刻。
忽然,听见那外间一阵嘈杂之声,之后便就是众村民的尖叫和嘶吼,人群急速退开了,撞门声也停止了。
众人惊起,从被砸坏的门缝里面看出去,正看见,那月色之下,一群黑衣人正将这客栈和外面的村民土匪等包围住,那黑衣人之中,一个身着白衣的人异常显眼,在那月色之下,似乎是带着光圈,马上要飞升而去一般。
------题外话------
大家,我是23岁的狗哥,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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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心上人,阿九魂穿诡异的世界,从此一双阴阳眼看阴阳两界,白天跟人打交道,夜里给鬼拍寂寞,生活混乱一地鸡毛。
什么?
还要替原身嫁人?
对方还是个哑巴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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