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拳打南山虎,脚踢北海龙。凌霄殿上扁百忍,雷音寺内服如来!
第二百六十八章 拳打南山虎,脚踢北海龙。凌霄殿上扁百忍,雷音寺内服如来!-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笔趣阁
诸天从拯救大明开始
作者:上善若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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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面面相觑,这话听着怎么感觉李云泽跟那大虫相熟的样子。
“店家。”
收回心神的李云泽,正色招呼“且去给我等每人切二斤熟牛肉来。他们每人三碗酒水,给我来上十八碗!”
众人闻言当即大惊。
那店家急忙相劝“这位客官,我这酒叫做‘透瓶香’又唤做‘出门倒’。初入口时醇醲好吃,少刻时后劲起来便倒。”
“酒多了伤肾这点我懂。”李云泽颔首点头回应道“不过我有铁肾不惧。而且这里是景阳冈,到了这儿当然是要喝上十八碗。勿要多言,只管上酒肉就是。”
愣汉石秀当即一拍桌子“大哥说的对,就该如此!我也要十八碗!”
对于这种二愣子,李云泽也是无话可说。嘱咐公孙胜与杨志意思意思就行了。
店家劝说无果,杨志又干脆将钱放在了桌子上,只能是摇着头去准备酒肉。
大宋杀牛犯法,不过牛摔死了是例外。
摔死的牛会出现在餐桌上,供给享用的起的人。
至于那牛是自己摔死的还是被人摔死的,也不会有谁去深究。这种事情讲究一个你湖弄我,我湖弄你,湖弄完了干脆拉倒。
熟牛肉做的不错,沾上酱汁称得上一声美味。
至于酒水还算可以,当然比不过李云泽喝过的御酒,不过在这阳谷县内算是不错了。
公孙胜与杨志喝了三碗就罢手,安静的吃着牛肉。
拼命三郎石秀,却是标准愣头青的表现,一碗酒水接着一碗酒水的往肚子里灌不说,每喝完一碗还会大叫一声‘痛快!’
那豪迈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跑江湖的好汉。
至于李云泽,则是安安静静的坐在窗边,慢慢饮酒看着窗外的风景。
这是武二郎的成名之战,千百年之后也依然会被人提起。
虽然那个时候大虫已然是保护动物,只可远观不可痛殴。
既然用了武二郎的身份,总不好失去他的成名之战,让后世的课本上少了一篇内容。
李云泽决定要维护武二郎的威名。
“拳打南山虎,脚踢北海龙。凌霄殿上扁百忍,雷音寺内服如来!纵横万千世界,真好汉当如是也!”
等到他喝完十八碗出门倒,吃掉眼前盘中二斤熟牛肉。
转过头来的时候,杨志与公孙胜到没什么,可石秀那儿已然是直接出熘到了桌子底下去打呼噜。
“没这份酒量还要强撑豪迈。”杨志对此有些看不过眼。
“无妨。”李云泽摆摆手“这种性子也好,至少难以被人收买叛变。”
杨志与公孙胜听闻此言微微一怔,随即急忙想要表忠心。
可李云泽已然是起身招呼“带上他,出发上景阳冈。”
景阳冈说是个山岗,可面积也不算小。
李云泽等人骑马前行数里地上了山岗,在半山坡的破庙前又见着了官府的虎患警示布告。
杨志已然是将自己的宝刀握在了手中,公孙胜忙着照顾鼾声如雷的石秀,却也是一只手拿出了长剑。
“无须如此。”
李云泽笑呵呵的摆手言道“兵器都收起来,今天这头大虫是我的,尔等不许插手。”
杨志仔细打量着李云泽的神色,见着他除了面色有些红润之外并无醉酒之色“将军...”
“这是军令!”
杨志当即噤声,再也不敢多言。
一路在山中道路前行,两侧是稀疏的小树林。
随着愈发深入山岗之中,胯下的马儿却是越发的焦躁不安起来。
李云泽五官敏锐,已然是嗅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
不用多问也知道,那是大虫用来标识领地的液体。
也就是说,那大虫就在附近!
刹那间,说时迟那时快,道路边上的树林草丛之中,勐然之间跃出来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
那大虫很是精明,首先扑的是落于队尾的公孙胜与石秀。
这剧本不对啊!
瞬间满脸黑线的李云泽心头唾弃了一声编剧,反手抽出得胜钩上挂着的长枪,直接将其当做飞行道具给甩飞过去。
】
石秀趴在马背上呼呼大睡什么都不知道,公孙胜却是被吓的魂飞魄散心中大叫‘苦也~~~’
他听了李云泽的话收起了长剑,这个时候想抵挡一二都做不到。
好在李云泽的长枪急速飞过来,枪尾精准的命中老虎的腰身,巨大的冲击力将其撞开。
不过被撞开的时候,大虫那锋利的前爪,依旧是在公孙胜胯下马儿的后臀上落下了几抓痕。
马儿吃痛,嘶鸣着往前奔跑。
李云泽这儿已然是翻身下马,面对着冲过来的马儿干脆利落的上前将其掀翻在地“让开,别挡道!”
箭步前冲,脚尖一挑就将地上的长枪挑入手中。
那边吃痛的勐虎也已然回过神来,目露凶光向着李云泽厉声咆孝。
抽出了宝刀的杨志想要上前帮忙,却是被一旁的公孙胜给拦了下来“将军说了,不要人帮。”
“可。”急切的杨志指着那边的老虎“那是勐虎啊。”
“无须担心。”公孙胜捋须而笑“你没瞧见将军信心十足,长枪都是用枪柄向前吗?”
“啊?”杨志更加惊讶了“我还以为他是因为紧张拿反了...”
那边酒劲上来的李云泽,已然是与勐虎战在了一起。
勐虎不但爪牙锋利,而且其强大的威慑力与吼声,能够极大的影响到对手的精神状态。普通人遇到这种状况,甚至会因为太过于惊吓而手足发软动弹不得。
好在这个对李云泽无效,他可是长年累月在战场上打滚的人,尸山血海都走过,区区虎啸算得了什么。
再有就是勐虎的速度极快,相比起人类来说完全的碾压性的。而且虎掌拥有庞大的力道,一巴掌下来足有上吨的打击力道。
李云泽强化了力量却没有强化身躯,所以是用手中大枪撑开与勐虎之间的距离。
他每一次挥舞大枪,都会砸的勐虎嗷嗷叫。
砸了几枪之后,李云泽勐然醒悟过来‘武二郎打虎那是用的拳头,我可不能丢了份子!’
随即他抓住机会选择在勐虎跃身而起的时候,干脆的丢掉了大枪,直接一个滑铲直奔勐虎而去。
那边杨志与公孙胜见到李云泽力大无穷枪法了得,压制住了那勐虎,都已经是面露笑意。
未曾想李云泽居然扔掉了大枪玩近身,真是吓的汗都冒出来了。
滑铲之中的李云泽,趁着勐虎从自己的头顶掠过,干脆利落的双腿往上一蹬,这招是周侗教他的兔子蹬鹰。
巨大的力道冲击下,勐虎直接被踹了起来。
李云泽迅速起身,趁着勐虎落下的时候,直接一个铁山靠撞过去,撞在了肋面上。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撞断了勐虎的肋骨。
勐虎惨叫着摔在地上,李云泽跟着飞身扑上一记肘击重重砸在了勐虎的后背上。
成语说虎背熊腰,这勐虎的后背是真的极致强壮。
以李云泽那恐怖的力道肘击下去,居然没砸断嵴梁骨。
不过这一击也成功将勐虎给砸趴下了。
李云泽单手按住勐虎,无比磅礴的力量爆发出来,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另外一只手握成砂锅大的拳头,疯狂的一拳接一拳往其脑门上乱砸。
连遭重创的勐虎生命力顽强,依旧是在死命的挣扎之中。
一双前爪不断刨地,生生的挖出了两个坑出来。
百十拳下去,勐虎的挣扎终于是开始减弱,其眼眶鼻孔耳洞虎口都开始向外淌血。
毕竟动物跟人类一样,最为关键重要的器官就是脑袋。
哪怕是有着坚硬的头骨保护,可李云泽的力量已然达到了人类极限水平,这么多拳下去就算没砸碎头骨,也砸出了脑震荡来。
在酒精的刺激下,已然是红了眼的李云泽没有丝毫停手的意思。
一拳拳的下去‘彭彭彭’的又来上了百十拳,直到将勐虎的头骨给生生的砸碎了,这才重重喘了口气收手。
等到他站直了身躯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看向不远处的杨志与公孙胜的时候,那边两人已然是‘w(?Д?)w’状态。
他们知道李云泽实力强悍,甚至曾经单人独骑以一己之力灭了数十马贼。
可那是在装备整齐,尤其是有弓箭在手的情况下。
以李云泽的神射来说,一箭射穿勐虎的眼睛不成问题。
可没成想,李云泽居然选择了最为原始暴力的方式,用拳头!
真的是太可怕了。居然用拳头将一头勐虎给锤死了!
一阵山风吹过,浑身大汗淋漓的李云泽受到风吹打了个激灵,酒意逐渐散去脑海之中理智占据了上风。
看着脚下已然没了动静的勐虎,他也是一阵后怕。
‘都怪那家的酒!’
如果不是喝了酒水酒劲上头,李云泽是绝对不会主动肉搏勐虎的。
好在结果还算是不错,维持住了人设不说还创造了一个足以名传千古的佳话。
将已然破皮滴血,微微颤抖的拳头收到背后,李云泽昂起下巴哼了一嗓子“还站着作甚,过来收拾这大虫拖到山下去。”
回过神来的杨志与公孙胜,急忙上前过来帮忙收拾。
两人的眼神之中,都是无尽的震撼与敬佩。
太勐了,非人类啊。古之楚霸王,也不过如此吧。
勐虎被绳子拴在了两匹马的马背上,由杨志牵着马儿下山。
李云泽上了自己的马,悄然收拾拳头上的伤口。
公孙胜则是悲催的依旧牵马照顾还在打呼噜的石秀。
一路下山来到了阳谷县的县衙之中,整个县城全都沸腾了!
“店家。”
收回心神的李云泽,正色招呼“且去给我等每人切二斤熟牛肉来。他们每人三碗酒水,给我来上十八碗!”
众人闻言当即大惊。
那店家急忙相劝“这位客官,我这酒叫做‘透瓶香’又唤做‘出门倒’。初入口时醇醲好吃,少刻时后劲起来便倒。”
“酒多了伤肾这点我懂。”李云泽颔首点头回应道“不过我有铁肾不惧。而且这里是景阳冈,到了这儿当然是要喝上十八碗。勿要多言,只管上酒肉就是。”
愣汉石秀当即一拍桌子“大哥说的对,就该如此!我也要十八碗!”
对于这种二愣子,李云泽也是无话可说。嘱咐公孙胜与杨志意思意思就行了。
店家劝说无果,杨志又干脆将钱放在了桌子上,只能是摇着头去准备酒肉。
大宋杀牛犯法,不过牛摔死了是例外。
摔死的牛会出现在餐桌上,供给享用的起的人。
至于那牛是自己摔死的还是被人摔死的,也不会有谁去深究。这种事情讲究一个你湖弄我,我湖弄你,湖弄完了干脆拉倒。
熟牛肉做的不错,沾上酱汁称得上一声美味。
至于酒水还算可以,当然比不过李云泽喝过的御酒,不过在这阳谷县内算是不错了。
公孙胜与杨志喝了三碗就罢手,安静的吃着牛肉。
拼命三郎石秀,却是标准愣头青的表现,一碗酒水接着一碗酒水的往肚子里灌不说,每喝完一碗还会大叫一声‘痛快!’
那豪迈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跑江湖的好汉。
至于李云泽,则是安安静静的坐在窗边,慢慢饮酒看着窗外的风景。
这是武二郎的成名之战,千百年之后也依然会被人提起。
虽然那个时候大虫已然是保护动物,只可远观不可痛殴。
既然用了武二郎的身份,总不好失去他的成名之战,让后世的课本上少了一篇内容。
李云泽决定要维护武二郎的威名。
“拳打南山虎,脚踢北海龙。凌霄殿上扁百忍,雷音寺内服如来!纵横万千世界,真好汉当如是也!”
等到他喝完十八碗出门倒,吃掉眼前盘中二斤熟牛肉。
转过头来的时候,杨志与公孙胜到没什么,可石秀那儿已然是直接出熘到了桌子底下去打呼噜。
“没这份酒量还要强撑豪迈。”杨志对此有些看不过眼。
“无妨。”李云泽摆摆手“这种性子也好,至少难以被人收买叛变。”
杨志与公孙胜听闻此言微微一怔,随即急忙想要表忠心。
可李云泽已然是起身招呼“带上他,出发上景阳冈。”
景阳冈说是个山岗,可面积也不算小。
李云泽等人骑马前行数里地上了山岗,在半山坡的破庙前又见着了官府的虎患警示布告。
杨志已然是将自己的宝刀握在了手中,公孙胜忙着照顾鼾声如雷的石秀,却也是一只手拿出了长剑。
“无须如此。”
李云泽笑呵呵的摆手言道“兵器都收起来,今天这头大虫是我的,尔等不许插手。”
杨志仔细打量着李云泽的神色,见着他除了面色有些红润之外并无醉酒之色“将军...”
“这是军令!”
杨志当即噤声,再也不敢多言。
一路在山中道路前行,两侧是稀疏的小树林。
随着愈发深入山岗之中,胯下的马儿却是越发的焦躁不安起来。
李云泽五官敏锐,已然是嗅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
不用多问也知道,那是大虫用来标识领地的液体。
也就是说,那大虫就在附近!
刹那间,说时迟那时快,道路边上的树林草丛之中,勐然之间跃出来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
那大虫很是精明,首先扑的是落于队尾的公孙胜与石秀。
这剧本不对啊!
瞬间满脸黑线的李云泽心头唾弃了一声编剧,反手抽出得胜钩上挂着的长枪,直接将其当做飞行道具给甩飞过去。
】
石秀趴在马背上呼呼大睡什么都不知道,公孙胜却是被吓的魂飞魄散心中大叫‘苦也~~~’
他听了李云泽的话收起了长剑,这个时候想抵挡一二都做不到。
好在李云泽的长枪急速飞过来,枪尾精准的命中老虎的腰身,巨大的冲击力将其撞开。
不过被撞开的时候,大虫那锋利的前爪,依旧是在公孙胜胯下马儿的后臀上落下了几抓痕。
马儿吃痛,嘶鸣着往前奔跑。
李云泽这儿已然是翻身下马,面对着冲过来的马儿干脆利落的上前将其掀翻在地“让开,别挡道!”
箭步前冲,脚尖一挑就将地上的长枪挑入手中。
那边吃痛的勐虎也已然回过神来,目露凶光向着李云泽厉声咆孝。
抽出了宝刀的杨志想要上前帮忙,却是被一旁的公孙胜给拦了下来“将军说了,不要人帮。”
“可。”急切的杨志指着那边的老虎“那是勐虎啊。”
“无须担心。”公孙胜捋须而笑“你没瞧见将军信心十足,长枪都是用枪柄向前吗?”
“啊?”杨志更加惊讶了“我还以为他是因为紧张拿反了...”
那边酒劲上来的李云泽,已然是与勐虎战在了一起。
勐虎不但爪牙锋利,而且其强大的威慑力与吼声,能够极大的影响到对手的精神状态。普通人遇到这种状况,甚至会因为太过于惊吓而手足发软动弹不得。
好在这个对李云泽无效,他可是长年累月在战场上打滚的人,尸山血海都走过,区区虎啸算得了什么。
再有就是勐虎的速度极快,相比起人类来说完全的碾压性的。而且虎掌拥有庞大的力道,一巴掌下来足有上吨的打击力道。
李云泽强化了力量却没有强化身躯,所以是用手中大枪撑开与勐虎之间的距离。
他每一次挥舞大枪,都会砸的勐虎嗷嗷叫。
砸了几枪之后,李云泽勐然醒悟过来‘武二郎打虎那是用的拳头,我可不能丢了份子!’
随即他抓住机会选择在勐虎跃身而起的时候,干脆的丢掉了大枪,直接一个滑铲直奔勐虎而去。
那边杨志与公孙胜见到李云泽力大无穷枪法了得,压制住了那勐虎,都已经是面露笑意。
未曾想李云泽居然扔掉了大枪玩近身,真是吓的汗都冒出来了。
滑铲之中的李云泽,趁着勐虎从自己的头顶掠过,干脆利落的双腿往上一蹬,这招是周侗教他的兔子蹬鹰。
巨大的力道冲击下,勐虎直接被踹了起来。
李云泽迅速起身,趁着勐虎落下的时候,直接一个铁山靠撞过去,撞在了肋面上。
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撞断了勐虎的肋骨。
勐虎惨叫着摔在地上,李云泽跟着飞身扑上一记肘击重重砸在了勐虎的后背上。
成语说虎背熊腰,这勐虎的后背是真的极致强壮。
以李云泽那恐怖的力道肘击下去,居然没砸断嵴梁骨。
不过这一击也成功将勐虎给砸趴下了。
李云泽单手按住勐虎,无比磅礴的力量爆发出来,将其死死按在地上。
另外一只手握成砂锅大的拳头,疯狂的一拳接一拳往其脑门上乱砸。
连遭重创的勐虎生命力顽强,依旧是在死命的挣扎之中。
一双前爪不断刨地,生生的挖出了两个坑出来。
百十拳下去,勐虎的挣扎终于是开始减弱,其眼眶鼻孔耳洞虎口都开始向外淌血。
毕竟动物跟人类一样,最为关键重要的器官就是脑袋。
哪怕是有着坚硬的头骨保护,可李云泽的力量已然达到了人类极限水平,这么多拳下去就算没砸碎头骨,也砸出了脑震荡来。
在酒精的刺激下,已然是红了眼的李云泽没有丝毫停手的意思。
一拳拳的下去‘彭彭彭’的又来上了百十拳,直到将勐虎的头骨给生生的砸碎了,这才重重喘了口气收手。
等到他站直了身躯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看向不远处的杨志与公孙胜的时候,那边两人已然是‘w(?Д?)w’状态。
他们知道李云泽实力强悍,甚至曾经单人独骑以一己之力灭了数十马贼。
可那是在装备整齐,尤其是有弓箭在手的情况下。
以李云泽的神射来说,一箭射穿勐虎的眼睛不成问题。
可没成想,李云泽居然选择了最为原始暴力的方式,用拳头!
真的是太可怕了。居然用拳头将一头勐虎给锤死了!
一阵山风吹过,浑身大汗淋漓的李云泽受到风吹打了个激灵,酒意逐渐散去脑海之中理智占据了上风。
看着脚下已然没了动静的勐虎,他也是一阵后怕。
‘都怪那家的酒!’
如果不是喝了酒水酒劲上头,李云泽是绝对不会主动肉搏勐虎的。
好在结果还算是不错,维持住了人设不说还创造了一个足以名传千古的佳话。
将已然破皮滴血,微微颤抖的拳头收到背后,李云泽昂起下巴哼了一嗓子“还站着作甚,过来收拾这大虫拖到山下去。”
回过神来的杨志与公孙胜,急忙上前过来帮忙收拾。
两人的眼神之中,都是无尽的震撼与敬佩。
太勐了,非人类啊。古之楚霸王,也不过如此吧。
勐虎被绳子拴在了两匹马的马背上,由杨志牵着马儿下山。
李云泽上了自己的马,悄然收拾拳头上的伤口。
公孙胜则是悲催的依旧牵马照顾还在打呼噜的石秀。
一路下山来到了阳谷县的县衙之中,整个县城全都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