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朗花了一晚上才把整件事情弄明白,而消息的来源又是长鼻子古尔夫。【小说文学网】
根据官方的解释,诺思夫妻两人在麦斯堡谈一笔买卖的时候,恰巧遇到了北上的浩歌团,作为朱来的忠实歌迷和本地区的名门贵族,他们当然要做东宴请一顿。而朱来也不愧是大明星,几个玩笑下来,很快就和他们混得很熟络,好像认识了半个世纪的朋友一样。
由于浩歌团还要赶往王都亚萨城堡,为国王亨利十世庆祝五十岁寿辰,在告别的时候,诺思先生又提出了个不情之请:顺路把自己的夫人带回夏奇镇,因为他估计自己得还再和那位高官多沟通一阵子,才有机会拿到麦斯堡的通商代理权,而夏奇镇的业务可不能荒废得太久了。同时,他还希望朱来先生能够结识一下自己的儿子,可爱的小菲利也有一颗热衷于娱乐事业的心呢。
考虑到诺思先生的盛情难却,而且浩歌团也确实人生地不熟的,加上他们还额外馈赠了一整箱的赤霞珠,朱来欣然接受了诺思先生的委托,把那个贵重而美艳不可方物的货物装到了车上,一路浩浩荡荡地向北方的夏奇镇开来。
至于在马车上究竟发生过些什么,诺思夫人在醒来后已经澄清了一切。她承认自己不该继续逼着朱来继续喝酒的,但两人的关系却是像埃翠河水一样纯洁干净。
这个说辞还算说得通,但古尔夫和许多士兵们都认为那纯属胡扯。他们早已经为这个故事设计出了无数的版本,都是这么大的小伙子们所喜闻乐见的。
于是菲利克斯就倒了大霉,他成为了全镇子人议论的焦点,甚至有人在私下里帮他改了姓氏,称他为朱菲利,而不是原来的菲利克斯·万切尔。他现在成天气哼哼的,看谁都不大顺眼,时常把一肚子的怒气发泄在他的几个跟屁虫身上。都是他亲爱的母亲造的孽啊。
不过菲利克斯可没办法再去找浩歌团的麻烦,因为朱来的大人物身份已经被确认了,而且现在几乎全世界都听说了他要为国王庆生的事。要知道,亨利国王一辈子也只过一次五十岁生日,有资格前去庆贺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听说接到邀约的还包括卢曼帝国的斯嘉丽,明玉王国的杂技团,甚至奥托帝国届时也将派空中舞蹈团前来助兴。
根据计划,浩歌团将在夏奇镇滞留半个月左右,他们需要彩排一阵子,好好设计一下自己在王宫中的表演。这又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引起了威廉中校的极度重视,好像比二十六战团遭遇地龙时还要紧张。他把自己手中的一切资源都调动起来,用以配合浩歌团的演练,甚至多迪姆上尉都被抽调了出来,由他来一心一意地照顾好朱来他们的起居,那些堆积如山的文件,则可以暂时丢到脑后。
多迪姆当然很乐于接受这项任务,因为他和朱来已经是老熟人了。据古尔夫说,当初多迪姆在东方游历时,曾经和朱来打过交道,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机缘,他们两个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眼下正是老朋友叙旧的好机会。除此之外,多迪姆还是卢曼帝国当中极少数掌握中土语的士官之一,由他来招待浩歌团,再合适不过了。
浩歌团的彩排被安排在了歌剧院,是对外开放的,不过却是售票的,连最远处的坐席也要10个伯尼,当然前提是你得能抢到。相比于一般居民而言,士兵们可捡了大便宜,他们负责保护安全和维持秩序,其实就是个免费看戏的机会。这可是个抢手活儿,就连古尔夫都申请了三次,才获得了一个晚上的任务。
执行完任务后,古尔夫一直在向齐朗炫耀自己所欣赏到的艺术奇迹,好像那鬼哭狼嚎般的表演都超过了他最为钟爱的射箭艺术。
“你一定得听听那首《献给丽儿》,那实在是太完美了,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古尔夫在埃翠河边傻坐了半天,脑子里好像一直在回荡着那高亢清亮的嗓音,终于忍不住打断了齐朗的操练,“有机会你一定得听听,哥们,‘别后百年,蹉跎一醉’,天呐,听到这儿的时候,我都要哭了。”
古尔夫学的那两句很明显不在调子上,跟伊格鲁的嚎叫声倒是挺接近的,而且发音也出现了不少的偏差。被吵得一直静不下心来的齐朗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气恼地哼了一声:“少来了,古尔夫。他唱的是中土语,你能听懂那说的是什么吗?还说什么被感动得要哭的鬼话,可真有你的!”
古尔夫撇了撇嘴,显然对齐朗的不懂欣赏相当不屑:“你没听说过朦胧才叫艺术么?真是个外行。正因为听不懂,才觉得那完美到了极致。不过我真得拜托你呢,哪天你有时间把歌词给我记下来,将来我好唱给姑娘们听。”
“别忘了,你已经有了休金!”齐朗满怀恶意地提醒着古尔夫,“就算你想唱给梅姬中尉听,你的竞争对手也还有不少呢,有肖恩、马里奥、丘奇……”
“喂,够了!”古尔夫果然被激怒了,他的麻脸又涨得通红,但他才嚷了一声,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为了这事跟好朋友发脾气还真挺无聊的。他又笑嘻嘻地坐了下来:“你真是个混蛋家伙。不过你干嘛总和朱来过不去?我听说他可是你的老乡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
“我的泪腺早已经坏掉了。”齐朗有气无力地说,“而且我相信那些唱曲的一辈子都没掉过真心的眼泪。他们只会表演,只会欺骗你这样的人幼稚的感情。”
“真的么?”古尔夫凑了过来,想伸过手指来拨开齐朗的眼皮。他发现齐朗终于被逗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其实想想看,朱来他们作为大明星也挺不容易的,到哪儿都得陪着笑脸,就连诺思夫人那样的老女人,都得应酬应酬,这事儿想想我都恶心。”
回想起掀开车帘子时的情景,齐朗笑得更开心了,那几乎是夏奇镇近几年来最大的笑话,但他比较不解的是,为什么人们认准了是那位老女人发花痴,而不去指责朱来的品行不端呢:“你很了解朱来吗?你怎么知道不是他故意把诺思夫人灌醉了,借此机会……”
说到这里,齐朗也有些无法自圆其说了。朱来当然不会对诺思夫人感兴趣,因为只要他眨一眨那双忧郁的眼睛,就算全世界最美丽、最高贵的姑娘,恐怕都要毫不犹豫地投入他的怀抱。
这当然也是古尔夫的想法,他不无妒意地说:“他大概就是传说中上帝的宠儿吧,长得那么英俊,还偏偏生了副最完美的嗓子,他要是再年轻个十来岁,我们这群人可就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他大小通吃。”
齐朗笑着安慰自己的兄弟说:“这方面你不用担心的——当然,我不是指休金——因为你是个旋锋军勇士,单凭这一点,你可就强过他上百倍了。”
“那根本算不上是我们的优势。”古尔夫仍在自暴自弃,“我听多迪姆上尉说了,其实朱来先生也曾经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武士,他本来一直在犹豫,做世界上最伟大的战士,还是最高明的歌唱家。最后,情感战胜了理智——他选择了后者。”
“是这样吗?”齐朗愣住了。原来朱来竟然也有这样传奇般的经历,可既然他曾经身怀绝技,为什么在国民最需要他的时候,逃到了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故土在铁蹄下化为一片灰烬?
他是个懦夫!一定是这样的,他是个卑劣的懦夫!
又过了一个星期,亨利十世的生日临近了,浩歌团终于要上路了。齐朗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他不必每天都听着士兵们再去谈论那个懦夫了。除此之外,他对动听的歌喉也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不过是哗众取宠的低档手段罢了。
不过在队伍送别的时候,齐朗却被多迪姆指定必须到场,好像是朱来刻意要求的,他大概挺想再见自己的老乡一面。于是,齐朗又见到了朱来,这时的大明星已经穿上了表演服,那高肩的布满彩色羽毛的斗篷光鲜亮丽,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只野火鸡。
“你好像一直在躲着我,亲爱的中士,我们的表演你一次也没来。”朱来特意走到齐朗面前,眯着眼睛微笑着说,“我几乎都忘了你的眼睛长得什么样子了。它们真挺漂亮的,是遗传自你的母亲吧?”
“我们都很忙的,没什么空闲去听你们那些伊伊呀呀的陈词滥调。”齐朗仍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客气,而且关于自己眼睛的问题,他根本不想去理会。
“你对我有偏见,我看出来了。”朱来看了一眼多迪姆,又向着齐朗笑了起来,“有一天你会改变你的看法的,等你下回再见到我的时候,我保证。”
根据官方的解释,诺思夫妻两人在麦斯堡谈一笔买卖的时候,恰巧遇到了北上的浩歌团,作为朱来的忠实歌迷和本地区的名门贵族,他们当然要做东宴请一顿。而朱来也不愧是大明星,几个玩笑下来,很快就和他们混得很熟络,好像认识了半个世纪的朋友一样。
由于浩歌团还要赶往王都亚萨城堡,为国王亨利十世庆祝五十岁寿辰,在告别的时候,诺思先生又提出了个不情之请:顺路把自己的夫人带回夏奇镇,因为他估计自己得还再和那位高官多沟通一阵子,才有机会拿到麦斯堡的通商代理权,而夏奇镇的业务可不能荒废得太久了。同时,他还希望朱来先生能够结识一下自己的儿子,可爱的小菲利也有一颗热衷于娱乐事业的心呢。
考虑到诺思先生的盛情难却,而且浩歌团也确实人生地不熟的,加上他们还额外馈赠了一整箱的赤霞珠,朱来欣然接受了诺思先生的委托,把那个贵重而美艳不可方物的货物装到了车上,一路浩浩荡荡地向北方的夏奇镇开来。
至于在马车上究竟发生过些什么,诺思夫人在醒来后已经澄清了一切。她承认自己不该继续逼着朱来继续喝酒的,但两人的关系却是像埃翠河水一样纯洁干净。
这个说辞还算说得通,但古尔夫和许多士兵们都认为那纯属胡扯。他们早已经为这个故事设计出了无数的版本,都是这么大的小伙子们所喜闻乐见的。
于是菲利克斯就倒了大霉,他成为了全镇子人议论的焦点,甚至有人在私下里帮他改了姓氏,称他为朱菲利,而不是原来的菲利克斯·万切尔。他现在成天气哼哼的,看谁都不大顺眼,时常把一肚子的怒气发泄在他的几个跟屁虫身上。都是他亲爱的母亲造的孽啊。
不过菲利克斯可没办法再去找浩歌团的麻烦,因为朱来的大人物身份已经被确认了,而且现在几乎全世界都听说了他要为国王庆生的事。要知道,亨利国王一辈子也只过一次五十岁生日,有资格前去庆贺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听说接到邀约的还包括卢曼帝国的斯嘉丽,明玉王国的杂技团,甚至奥托帝国届时也将派空中舞蹈团前来助兴。
根据计划,浩歌团将在夏奇镇滞留半个月左右,他们需要彩排一阵子,好好设计一下自己在王宫中的表演。这又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引起了威廉中校的极度重视,好像比二十六战团遭遇地龙时还要紧张。他把自己手中的一切资源都调动起来,用以配合浩歌团的演练,甚至多迪姆上尉都被抽调了出来,由他来一心一意地照顾好朱来他们的起居,那些堆积如山的文件,则可以暂时丢到脑后。
多迪姆当然很乐于接受这项任务,因为他和朱来已经是老熟人了。据古尔夫说,当初多迪姆在东方游历时,曾经和朱来打过交道,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机缘,他们两个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眼下正是老朋友叙旧的好机会。除此之外,多迪姆还是卢曼帝国当中极少数掌握中土语的士官之一,由他来招待浩歌团,再合适不过了。
浩歌团的彩排被安排在了歌剧院,是对外开放的,不过却是售票的,连最远处的坐席也要10个伯尼,当然前提是你得能抢到。相比于一般居民而言,士兵们可捡了大便宜,他们负责保护安全和维持秩序,其实就是个免费看戏的机会。这可是个抢手活儿,就连古尔夫都申请了三次,才获得了一个晚上的任务。
执行完任务后,古尔夫一直在向齐朗炫耀自己所欣赏到的艺术奇迹,好像那鬼哭狼嚎般的表演都超过了他最为钟爱的射箭艺术。
“你一定得听听那首《献给丽儿》,那实在是太完美了,简直就是天籁之音。”古尔夫在埃翠河边傻坐了半天,脑子里好像一直在回荡着那高亢清亮的嗓音,终于忍不住打断了齐朗的操练,“有机会你一定得听听,哥们,‘别后百年,蹉跎一醉’,天呐,听到这儿的时候,我都要哭了。”
古尔夫学的那两句很明显不在调子上,跟伊格鲁的嚎叫声倒是挺接近的,而且发音也出现了不少的偏差。被吵得一直静不下心来的齐朗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气恼地哼了一声:“少来了,古尔夫。他唱的是中土语,你能听懂那说的是什么吗?还说什么被感动得要哭的鬼话,可真有你的!”
古尔夫撇了撇嘴,显然对齐朗的不懂欣赏相当不屑:“你没听说过朦胧才叫艺术么?真是个外行。正因为听不懂,才觉得那完美到了极致。不过我真得拜托你呢,哪天你有时间把歌词给我记下来,将来我好唱给姑娘们听。”
“别忘了,你已经有了休金!”齐朗满怀恶意地提醒着古尔夫,“就算你想唱给梅姬中尉听,你的竞争对手也还有不少呢,有肖恩、马里奥、丘奇……”
“喂,够了!”古尔夫果然被激怒了,他的麻脸又涨得通红,但他才嚷了一声,很快就冷静了下来——为了这事跟好朋友发脾气还真挺无聊的。他又笑嘻嘻地坐了下来:“你真是个混蛋家伙。不过你干嘛总和朱来过不去?我听说他可是你的老乡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
“我的泪腺早已经坏掉了。”齐朗有气无力地说,“而且我相信那些唱曲的一辈子都没掉过真心的眼泪。他们只会表演,只会欺骗你这样的人幼稚的感情。”
“真的么?”古尔夫凑了过来,想伸过手指来拨开齐朗的眼皮。他发现齐朗终于被逗笑了,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其实想想看,朱来他们作为大明星也挺不容易的,到哪儿都得陪着笑脸,就连诺思夫人那样的老女人,都得应酬应酬,这事儿想想我都恶心。”
回想起掀开车帘子时的情景,齐朗笑得更开心了,那几乎是夏奇镇近几年来最大的笑话,但他比较不解的是,为什么人们认准了是那位老女人发花痴,而不去指责朱来的品行不端呢:“你很了解朱来吗?你怎么知道不是他故意把诺思夫人灌醉了,借此机会……”
说到这里,齐朗也有些无法自圆其说了。朱来当然不会对诺思夫人感兴趣,因为只要他眨一眨那双忧郁的眼睛,就算全世界最美丽、最高贵的姑娘,恐怕都要毫不犹豫地投入他的怀抱。
这当然也是古尔夫的想法,他不无妒意地说:“他大概就是传说中上帝的宠儿吧,长得那么英俊,还偏偏生了副最完美的嗓子,他要是再年轻个十来岁,我们这群人可就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他大小通吃。”
齐朗笑着安慰自己的兄弟说:“这方面你不用担心的——当然,我不是指休金——因为你是个旋锋军勇士,单凭这一点,你可就强过他上百倍了。”
“那根本算不上是我们的优势。”古尔夫仍在自暴自弃,“我听多迪姆上尉说了,其实朱来先生也曾经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武士,他本来一直在犹豫,做世界上最伟大的战士,还是最高明的歌唱家。最后,情感战胜了理智——他选择了后者。”
“是这样吗?”齐朗愣住了。原来朱来竟然也有这样传奇般的经历,可既然他曾经身怀绝技,为什么在国民最需要他的时候,逃到了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故土在铁蹄下化为一片灰烬?
他是个懦夫!一定是这样的,他是个卑劣的懦夫!
又过了一个星期,亨利十世的生日临近了,浩歌团终于要上路了。齐朗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他不必每天都听着士兵们再去谈论那个懦夫了。除此之外,他对动听的歌喉也没什么好感,他认为那不过是哗众取宠的低档手段罢了。
不过在队伍送别的时候,齐朗却被多迪姆指定必须到场,好像是朱来刻意要求的,他大概挺想再见自己的老乡一面。于是,齐朗又见到了朱来,这时的大明星已经穿上了表演服,那高肩的布满彩色羽毛的斗篷光鲜亮丽,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只野火鸡。
“你好像一直在躲着我,亲爱的中士,我们的表演你一次也没来。”朱来特意走到齐朗面前,眯着眼睛微笑着说,“我几乎都忘了你的眼睛长得什么样子了。它们真挺漂亮的,是遗传自你的母亲吧?”
“我们都很忙的,没什么空闲去听你们那些伊伊呀呀的陈词滥调。”齐朗仍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客气,而且关于自己眼睛的问题,他根本不想去理会。
“你对我有偏见,我看出来了。”朱来看了一眼多迪姆,又向着齐朗笑了起来,“有一天你会改变你的看法的,等你下回再见到我的时候,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