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草原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暗流涌动。秦飞站在马背上,眺望着一望无际的草原,试图从那接天的碧草之中寻找到魔族的踪影,又谈何容易?

    三万魔族大军分头挺进,早已在秦飞这一小股兵马附近布下了严密的包围圈。少爷兵们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他们已经不敢再吊儿郎当,而是勉强提起精神,跟随秦飞到处寻找魔族军队的踪影。

    眼前是一座小山丘,秦飞策马而上,伫立山坡,举目望去,神色剧变。

    站在身侧的李虎奴见他如此模样,急忙跑到秦飞身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在他们的眼前,遮天蔽日的军队,无数面飘扬的旌旗,数以万计的战马奔腾咆哮,就像一片黑压压的乌云覆盖在草地上,坚定的朝他们所在的方向飘来。

    “来不及走了!”秦飞跺了跺脚。以敌方这样的速度,如果自己开始逃亡,必然会被魔族前行的尖兵发现,在数以万计的军队追逐之下,这群少爷兵绝对一个都不去东都。只有拼一拼人品,看看能不能在魔族军队发现自己之前,寻找到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

    那些还在嘻嘻哈哈的少爷兵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有说有笑的往山坡上走,迎面见到一脸严肃的李虎奴。

    李虎奴厉声喝道:“全部下马,摘銮铃,套马口,不许发出声音,尽快找地方躲避。”

    何坤诧异的问道:“出了什么事?”

    李虎奴冷冷的丢下一句:“前方至少有一万魔族大军。”

    “我的天啊”何坤双手紧紧抓着脑袋,眼泪差点没掉出来,嘶哑着嗓子叫道:“一万我们一百。那就是一百个魔族打我们一个,就算给我三头六臂也不够用啊。李总兵,咱们跑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李虎奴轻哼一声:“能跑的话,你当我不想跑吗?可惜,现在已经跑不掉了。”

    秦飞快步跟了过来,看着一片慌乱的少爷兵,沉声吩咐道:“你们就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也不能跑。跑,就是死路一条。”

    在山坡上躲是最危险的,行军途中,尖兵一定会占据每一处高地,侦测周围的敌情。可是,秦飞他们这一行人还带着上百匹战马和笨重的弩机,想走的快点都很难。现在离开山坡,等到魔族尖兵冲上山坡的时候,恰好可以看到他们撤退的路线,随后,便是成千上万的魔族骑兵冲杀过来

    少爷兵们慌乱的在山坡后方的杂草之间寻找容身之地,他们果真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藏起来,不少人眼含热泪,声音哽咽的交代着后事,告诉自己的朋友,如果他们可以去,就告诉自己的父母,逢年过节的时候记得要多烧纸钱。大宅子、轿子、美貌少女当然是纸扎的,一定要多烧些。这辈子运气不好,送在草原上了,到了地下,也要做个富家子

    秦飞的双脚隐约有些发抖,他自觉很奇怪,就算面对念公公的时候,也没有腿软过,怎么可能在这时候发抖?可是感觉不会骗人,两腿真的在抖秦飞深深吸了口气,平心静气的定下神来,这才发现,抖的不是自己的双脚,而是大地。

    被一个严冬冻得硬邦邦的草原大地,在奔雷般的蹄声中颤抖起来。秦飞扭头望去,远处一道黑色的铁流急速向此间进发,势不可挡的拦腰撞进魔族的大军行伍之中。

    少爷兵们顿时欢呼起来:“有救啦!”

    秦飞冷冷的喝道:“闭嘴,把山坡给我守好了。”

    李虎奴赞许的朝秦飞望去,他知道秦飞没有经历过战争,对于行军打仗懂的极少。但是在这一刻,秦飞的判断是正确的,拦腰撞进魔族大军的那一路骑兵,看旗号是北疆军第一镇,这是北疆军最强大的一支军队,当年李虎奴就是第一镇总兵。若不是他出了事,也轮不到当年的副将游龙升任总兵。

    这一片地形十分开阔,利于骑兵冲锋会战。在一马平川的地形上,秦飞他们所在的小山坡就成了争夺的关键。能够拥有一个制高点对于战局的影响是巨大的,陡然遇袭的魔族为了稳住阵脚,自然要夺取制高点,从而反扑。而游龙是一员北疆名将,他的作战经验极为丰富,绝不会眼看着魔族占据山坡,两军围绕这个山坡不知道要展开多么血腥的激战。

    既然已经处于山坡,那山坡就是秦飞的本钱,控制住这里,就等于掐住了魔族的咽喉,同时也让游龙不得不看着秦飞的脸色做人。否则的话,秦飞拱手让出山坡,魔族占据有利地形,很有可能把第一镇利用突袭形成的优势完全扳来。

    能够在电光火石之间做出如此准确的判断,秦飞果然是个人才啊。

    李虎奴正要说几句赞美的言语,突然听见秦飞说道:“李总兵,你负责监督这些少爷兵,哪一个想要跑的,哪一个动作不麻利的,砍了他们脑袋。”

    战士们一下子紧张起来,无需提着铜棍的李虎奴站在身后,他们已经七手八脚的卸下马背上的弩机,在繁朵儿的指挥下以最快的速度组装起来。二十名狼牙战士,半跪在弩机之后,手扶机括,冷静的看着山坡下的战局。而那些少爷兵在李虎奴的监督下,每人怀里至少抱着五六个弩箭夹,随时准备替换。

    一时间,山坡上鸦雀无声,只闻山下激战呼号

    繁朵儿缓步走到一台弩机旁边,娇艳面容冷静无比,淡淡挥手示意那名狼牙战士走开,随即自己屈膝半跪在弩机之后,侧着脑袋,扶住弩机,瞄准前方。

    秦飞暗暗抚掌,好帅。女人在某些时候,表现出和男人截然不同的军旅风。一个肌肉盘根错节的汉子,赤裸着上身,流淌着汗水,紧抱弩机,是一种阳刚狂放的美!而一个俏丽少女,沉着冷静,举止决绝,在弩机后,却是一幅令人叹为观止的画面。

    “我若不下令,谁都不许乱来。”繁朵儿头也不的吩咐道。

    在她身侧是二十名经过狼牙部队训练的战士,他们纪律严明,训练有素,当即答道:“遵命!”

    魔族大军在行进途中,突然被第一镇拦腰截断,猝不及防之下,顿时阵脚大乱,尽管在人数上占据绝对优势,可队伍一乱,便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自相践踏之下,更不知道对方来了多少人,但见第一镇的旗号飞扬,便皆心惊胆战。

    第一镇赫赫威名是二十多年来包括李虎奴在内的数位名将杀出来的,他们的战旗是用魔族的鲜血染红的,他们的长刀战斧是用魔族的骨头磨砺的第一镇的突然出现,对那些趾高气昂的魔族在心理上已是个沉重打击他们最害怕的对手,在最恰当的时机,突袭了他们最脆弱的部分。

    拓跋弘那辆宽大华丽的马车在千军万马的包裹之下,一时间还很安全。

    但是愤怒的魔族可汗光着脚丫子从有暖炉的马车里跳了出来,站在车辕上,扯开嗓子喝道:“栾浑儿死到哪里去了?”

    栾浑儿连滚带爬的跑到拓跋弘面前,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拓跋弘一个大脚丫子踢在脸上:“你第一天行军?队伍左右两翼的尖兵呢?这么容易被人突袭?你吃什么长大的?”

    对于可汗的问题,一定要老老实实并且诚惶诚恐的答,栾浑儿不敢怠慢,捂着肿起的半边脸大声道:“栾浑儿专注行军二十年。队伍左右两翼的尖兵距离大队三百步,既然没有消息,肯定是被第一镇的兵马杀掉了。最后,栾浑儿是吃牛羊肉长大的,偶尔也吃水果。”

    “滚!”拓跋弘怒气冲冲的喝道:“重新整理队伍,把第一镇给我全宰了,拿不到游龙的头,我就拿你的头。”

    “是!”栾浑儿朗声叫道,随即策马赶到混乱队伍前列,冷冰冰的瞪着千夫长贺鹿会:“可汗有令,把第一镇全宰了,拿不到游龙的头,我就拿你的头。”

    贺鹿会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并把这句话原封不动的转告了百夫长成律归。

    成律归顿时傻了眼,拿游龙的头?让他区区一个百夫长去拿?但是可汗的命令要是不执行,那就是找死。成律归鼓起勇气,挥舞着大锤,带领一百名忠勇的魔族战士,嚎叫着冲进第一镇的千军万马之中

    过不多时,便有第一镇官兵欣喜的叫声:“咦,是百夫长的头耶,这下升官了”

    栾浑儿很明白,仗要是这么打下去,自己绝对占不到便宜。虽然第一镇还没有实力把三个万人队都吞下去,可打得一团糟,在茫茫草原上想要重组队伍都很难。

    他果断的跳上马背,左右观察着地形,忽然间眼前一亮,远处,一个安静和谐的小山坡正静静的耸立在草原之上。

    “贺鹿会,带着你的千人队,把那个小山坡给我拿下,随即打出旗号,整理队伍,反扑北疆第一镇!”

    昨天去市里了,今天白天在市里考试,擦黑才来。汗啊明天双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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