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发网站“你……你要做什么?”
它虽然恢复了蝴蝶的形状,仍然能够口出人言。
吴锋笑着转向郑智:“郑智,你带锅了没有?”
郑智一呆,随即道:“小锅恐怕装不下……”
听到这番对话,灵游终于明白吴锋在打什么主意了,不由头部扭曲,触须颤动,恐惧万分,道:“不……不要吃我,蝴蝶不好吃……”
他想不到,自己身为堂堂的甘地部落王子,竟有一天会沦为人类的口中食物。这是无法言说的耻辱,他却完全无力反抗。
吴锋道:“那就切碎了炸吧,虫子总不能串起来烤。”
判断食物的食用价值,标准无疑是美味和营养程度,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智慧生物便放弃食用,同类除外。
而修炼有成的妖类,体内灵气充盈,无疑比一般的动物要美味许多。
妖族如果与人类和平共处,相亲相善,那自然可以当成朋友,当成平等的存在,就好像人类也会爱自己的宠物,不会加以伤害。但倘若妖类与人类为敌,当然应当果断杀食。
上次击杀狼盗郎射雕,事出仓促,所以才弃取了它的尸体。这次,吴锋打算充分利用,不要浪费。
“我吃过蚕蛹,用灰面裹了,放到油锅里滚一滚,神仙也站不稳。”吴锋笑着,先一剑从灵游体内剜出了妖丹,而后把它的另一对翅膀也扯了下来。
灵游还想乱叫,吴锋淡淡道:“聒噪。”
而后一剑,斩下了它的脑袋。
吴锋并没有耐心和灵游多废话,食物是没有发言权的。
脑袋上有眼睛和触须,看着恶心,所以就不吃了。
灵游躯体剩下的部分,看起来就好像一条巨大的海参。
实在很奇妙,小虫子往往看起来给人以恶心的感觉,但灵游颀长的躯体看着却与砍下脑袋剥过皮的蛇躯体或者海参相像,感官上并没有什么不适。
郑智笑着道:“对于这种想要屠戮人族的妖类,直接供奉给咱们的五脏庙的确是极好的选择。”
说着,郑智取下背上的大铁锅。他不喜欢吃干粮,每次出门都是自己烹调,吴锋也是知道的。
吴锋将灵游的躯体抬起,放到河里开膛剖腹洗净黏液之后,放在一块光滑的大石上,剑如疾风飞电,就好像切猪的里脊肉一样,把灵游的躯体砍成均匀的一段一段。
如果是平常的小蝴蝶,被这么一洗,就什么也不剩了,但灵游原身的躯体长达两米,洗掉了不干净的黏液,还剩下许多松软的肉。
虽然不会做饭,但是切菜与砍人道理上相通,吴锋却是还做得来。
做这蝴蝶肉,原理与做蚕蛹类似,几人先将躯体分开放进几个罐子里,加入盐腌了半个小时。
而后架好了大铁锅,下面生上柴火,一时间烟气滚滚。
郑智将蝴蝶肉用身上携带的灰面裹成一个个灰面团子,在锅里把油烧热了,将灵游的躯体片段扔到锅里,进行烹炸。
灰面团子在油锅里一滚,立刻发出滋滋的炸响声,灰面从灰白的颜色渐渐变成金黄。
铁锅中,油层起伏,泛起一个个金黄色的气泡,如同珍珠一般,折射着火光,有七彩的颜色在流动,十分美丽。
“好香啊。”吴锋嗅着蝴蝶肉透过灰面放出来的香气,赞叹道。
虫子肉类似鲈鱼,体内无油,味道清淡,就要做浓味才好,油炸刚好适合。
中土的名门以清淡为美,认为嗜食浓味是乡巴佬的表现,然而喜欢吃浓味的人们,则认为这群人不过是强行装逼而已,没盐没油的菜品,有什么味道?
郑智作为一个肌肉大汉,手艺当然精细不到哪里去,但灵游的肉质很好,猛火油炸下来,依然是香气扑鼻,令三人啧啧称叹。
感觉蝴蝶肉差不多炸透了,郑智便加了醋和酱油,再拈起风干的紫苏叶子加下去,香味登时越发浓郁,锅底下烟气汹涌,好似到了仙境一般。
又过了一小会,郑智借了吴锋的长剑,将烧红的火炭拨出去,将火灭掉。
几人折了树枝在河里清洗干净,戳了肉塞进嘴里。
吴锋张嘴一嚼,首先入口的是灰面油炸后的松脆,与调味料的香甜,而后才是蝴蝶肉的软糯。
因为用盐腌透了,又油炸得狠,透进了肉的内部,所以味道可以说是畅快淋漓,先是在口腔和咽喉发散开来,而后从顶门直透到心坎里。
灵游的肉质鲜嫩,其中灵气充盈,在吴锋的咀嚼下,发散开来,散入四肢百骸,令人神清气爽。
吴锋眯着眼,细细品味着这佳肴的上好滋味。
“怎么样?”郑智笑着道。
“鸡肉味,嘎嘣脆。”吴锋回答。
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有肉无酒可不行。”谈忘嵩道:“我带了烈酒,我们三人一同享用吧!”
吴锋正愁自己的好酒都藏在如意袋里,如意袋这东西却不能见光,见谈忘嵩从背囊里拿出几瓶上好的汾酒,不由大喜。
吴锋斟了一杯,浇进嘴里,登时一股火线在喉咙里灼烧开来:“好肉佐酒,正是人间无上美事。来,我们干了这杯!”
一向沉静的吴锋,在喝酒吃肉的时候,也会表现出自己真性情的那一面。
三人酒杯相碰,发出金石一般的鸣响,各自一饮而尽。
郑智道:“其实要充分利用这妖怪肉的灵性,还要用温酒来发散,效果最好。”
吴锋道:“美酒美食,就要吃得畅快淋漓才是,如果弄得如同吃药一样,多小家子气?要将这烈酒温好,还得专门烧水。美味在前,迟吃片刻都是折磨。江湖男儿,怎能如同那些娇生惯养的膏粱子弟一样扭扭捏捏?”
郑智击掌道:“说得是啊,杀妖下酒,何等畅快,哪里讲究得那么多?”
吃肉喝酒,催发人的豪气,最能增进感情。所谓“酒肉朋友”一词,原本不是贬义,只是后世游手好闲的人多了,这个词语才变了味道。
吴锋以前和两人关系不好,最近才结盟,但一起吃了一餐蝴蝶肉,不由感觉到感情融洽了许多,好像真成了挚友一样。
谈忘嵩酒量其实颇小,很快就喝得脸上微红,道:“如果我以后能当大将军,一定要多多攻打与人类为敌的妖族部落,不但不用担心军粮问题,而且士兵们一个个都会奋力作战啊!”
吴锋又戳了一块蝴蝶肉放进嘴里,吃得唇边油光闪烁:“好主意,战利品最有效利用啊——哈哈哈哈……”
几人一同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它虽然恢复了蝴蝶的形状,仍然能够口出人言。
吴锋笑着转向郑智:“郑智,你带锅了没有?”
郑智一呆,随即道:“小锅恐怕装不下……”
听到这番对话,灵游终于明白吴锋在打什么主意了,不由头部扭曲,触须颤动,恐惧万分,道:“不……不要吃我,蝴蝶不好吃……”
他想不到,自己身为堂堂的甘地部落王子,竟有一天会沦为人类的口中食物。这是无法言说的耻辱,他却完全无力反抗。
吴锋道:“那就切碎了炸吧,虫子总不能串起来烤。”
判断食物的食用价值,标准无疑是美味和营养程度,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智慧生物便放弃食用,同类除外。
而修炼有成的妖类,体内灵气充盈,无疑比一般的动物要美味许多。
妖族如果与人类和平共处,相亲相善,那自然可以当成朋友,当成平等的存在,就好像人类也会爱自己的宠物,不会加以伤害。但倘若妖类与人类为敌,当然应当果断杀食。
上次击杀狼盗郎射雕,事出仓促,所以才弃取了它的尸体。这次,吴锋打算充分利用,不要浪费。
“我吃过蚕蛹,用灰面裹了,放到油锅里滚一滚,神仙也站不稳。”吴锋笑着,先一剑从灵游体内剜出了妖丹,而后把它的另一对翅膀也扯了下来。
灵游还想乱叫,吴锋淡淡道:“聒噪。”
而后一剑,斩下了它的脑袋。
吴锋并没有耐心和灵游多废话,食物是没有发言权的。
脑袋上有眼睛和触须,看着恶心,所以就不吃了。
灵游躯体剩下的部分,看起来就好像一条巨大的海参。
实在很奇妙,小虫子往往看起来给人以恶心的感觉,但灵游颀长的躯体看着却与砍下脑袋剥过皮的蛇躯体或者海参相像,感官上并没有什么不适。
郑智笑着道:“对于这种想要屠戮人族的妖类,直接供奉给咱们的五脏庙的确是极好的选择。”
说着,郑智取下背上的大铁锅。他不喜欢吃干粮,每次出门都是自己烹调,吴锋也是知道的。
吴锋将灵游的躯体抬起,放到河里开膛剖腹洗净黏液之后,放在一块光滑的大石上,剑如疾风飞电,就好像切猪的里脊肉一样,把灵游的躯体砍成均匀的一段一段。
如果是平常的小蝴蝶,被这么一洗,就什么也不剩了,但灵游原身的躯体长达两米,洗掉了不干净的黏液,还剩下许多松软的肉。
虽然不会做饭,但是切菜与砍人道理上相通,吴锋却是还做得来。
做这蝴蝶肉,原理与做蚕蛹类似,几人先将躯体分开放进几个罐子里,加入盐腌了半个小时。
而后架好了大铁锅,下面生上柴火,一时间烟气滚滚。
郑智将蝴蝶肉用身上携带的灰面裹成一个个灰面团子,在锅里把油烧热了,将灵游的躯体片段扔到锅里,进行烹炸。
灰面团子在油锅里一滚,立刻发出滋滋的炸响声,灰面从灰白的颜色渐渐变成金黄。
铁锅中,油层起伏,泛起一个个金黄色的气泡,如同珍珠一般,折射着火光,有七彩的颜色在流动,十分美丽。
“好香啊。”吴锋嗅着蝴蝶肉透过灰面放出来的香气,赞叹道。
虫子肉类似鲈鱼,体内无油,味道清淡,就要做浓味才好,油炸刚好适合。
中土的名门以清淡为美,认为嗜食浓味是乡巴佬的表现,然而喜欢吃浓味的人们,则认为这群人不过是强行装逼而已,没盐没油的菜品,有什么味道?
郑智作为一个肌肉大汉,手艺当然精细不到哪里去,但灵游的肉质很好,猛火油炸下来,依然是香气扑鼻,令三人啧啧称叹。
感觉蝴蝶肉差不多炸透了,郑智便加了醋和酱油,再拈起风干的紫苏叶子加下去,香味登时越发浓郁,锅底下烟气汹涌,好似到了仙境一般。
又过了一小会,郑智借了吴锋的长剑,将烧红的火炭拨出去,将火灭掉。
几人折了树枝在河里清洗干净,戳了肉塞进嘴里。
吴锋张嘴一嚼,首先入口的是灰面油炸后的松脆,与调味料的香甜,而后才是蝴蝶肉的软糯。
因为用盐腌透了,又油炸得狠,透进了肉的内部,所以味道可以说是畅快淋漓,先是在口腔和咽喉发散开来,而后从顶门直透到心坎里。
灵游的肉质鲜嫩,其中灵气充盈,在吴锋的咀嚼下,发散开来,散入四肢百骸,令人神清气爽。
吴锋眯着眼,细细品味着这佳肴的上好滋味。
“怎么样?”郑智笑着道。
“鸡肉味,嘎嘣脆。”吴锋回答。
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有肉无酒可不行。”谈忘嵩道:“我带了烈酒,我们三人一同享用吧!”
吴锋正愁自己的好酒都藏在如意袋里,如意袋这东西却不能见光,见谈忘嵩从背囊里拿出几瓶上好的汾酒,不由大喜。
吴锋斟了一杯,浇进嘴里,登时一股火线在喉咙里灼烧开来:“好肉佐酒,正是人间无上美事。来,我们干了这杯!”
一向沉静的吴锋,在喝酒吃肉的时候,也会表现出自己真性情的那一面。
三人酒杯相碰,发出金石一般的鸣响,各自一饮而尽。
郑智道:“其实要充分利用这妖怪肉的灵性,还要用温酒来发散,效果最好。”
吴锋道:“美酒美食,就要吃得畅快淋漓才是,如果弄得如同吃药一样,多小家子气?要将这烈酒温好,还得专门烧水。美味在前,迟吃片刻都是折磨。江湖男儿,怎能如同那些娇生惯养的膏粱子弟一样扭扭捏捏?”
郑智击掌道:“说得是啊,杀妖下酒,何等畅快,哪里讲究得那么多?”
吃肉喝酒,催发人的豪气,最能增进感情。所谓“酒肉朋友”一词,原本不是贬义,只是后世游手好闲的人多了,这个词语才变了味道。
吴锋以前和两人关系不好,最近才结盟,但一起吃了一餐蝴蝶肉,不由感觉到感情融洽了许多,好像真成了挚友一样。
谈忘嵩酒量其实颇小,很快就喝得脸上微红,道:“如果我以后能当大将军,一定要多多攻打与人类为敌的妖族部落,不但不用担心军粮问题,而且士兵们一个个都会奋力作战啊!”
吴锋又戳了一块蝴蝶肉放进嘴里,吃得唇边油光闪烁:“好主意,战利品最有效利用啊——哈哈哈哈……”
几人一同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