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白毛福尔摩斯

    “卧槽——女版福尔摩斯!!!”

    沃森得知如此惊骇的消息,情不自禁吐出一句国粹,好在他震惊之下整句话都是本能地使用汉语,倒也没让小斯坦福听出个端详。

    小斯坦福虽然没能听懂战友的异域语言,但也能感受到其中的惊讶,说道:“沃森,你也认识夏洛特?”

    “略有耳闻。”

    沃森迅速收敛诧容,故作轻松地笑了笑。

    实则他内心已经生起万丈波涛,假若这个世界当真是柯南道尔所著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那自己这沃森岂不是应该译作华生?我穿越成小说里的人物了?!!

    “有意思,可真有意思!”

    当得知自己极有可能已经穿越成为小说中的虚构人物,沃森反倒是有些暗喜,跟着福尔摩斯混……似乎也挺有趣的,看来今后的日子不会无聊了。

    不过,沃森依稀记得原著中的华生是名校毕业的军医,怎么到自己这却变成了孤儿大头兵,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者偏差?

    谈话间,他们拐进一条窄巷,穿过一扇小小的边门,进入巴茨医院内的一栋小侧楼。

    此地不知为何有些阴寒,有股太平间特有的凉意。

    小斯坦福似乎对这里了如指掌,他们沿着昏暗的白石石阶上楼,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侧是刷得粉白的墙壁和一扇扇深褐色的房门。

    差不多到了走廊尽头,穿过低矮的拱顶过道,一直通往贴着化验室牌子的物资。

    化验室相当宽敞,四处杂乱地摆放着数不清的玻璃瓶,里面装着颜色各异的液体和颗粒。几张又矮又宽的长桌横七竖八地排列开,上面摆放着煤气本生灯、试管、蒸馏瓶等实验用具。

    屋子里只有一个人在工作,她坐在角落的一张桌子上伏案工作,沃森只能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纤细背影,和高高束起的浅金色马尾。

    她似乎正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桌上的物品,全然没有发现有人到来。

    小斯坦福和沃森打了个眼色,悄声说道:“你看我可没乱说,她对待起科学研究那可是相当的专注。”

    沃森点头赞同,两人很是默契地保持寂静,没有去干扰女侦探的研究。

    顷刻之后,那道浅灰色的背影倏地蹦跳起来,欢呼雀跃道:“发现了!我发现了!”

    她的嗓音略带些沙哑和低沉,颇具磁性。

    小斯坦福似乎也被这股欢喜劲感染,浅笑着问道:“夏洛特,发现了什么这么高兴?”

    女侦探闻声转过身来,兴奋地大喊道:“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和血红蛋白发生沉淀反应,别的都不起作用。”

    沃森这时才得以一睹这位后世鼎鼎大名的大侦探的真容。

    她的相貌外表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极为惹人注目。

    身高将近六英尺,体态极为高挑修长,一头浅金似白的长发束成高马尾,显得格外地精明干练。

    女福尔摩斯祖上似乎有其他国家的血统,雪白肌肤如上等的瓷器般细腻无暇。她的五官棱角分明,带着几分中性的俊美,更显得英气十足。

    浓丽的剑眉稍稍上挑,一双巧笑倩兮的丹凤眼略带着浅浅的下三白,更突出灰色瞳孔的深邃,鼻梁高挺而优雅。

    她在欢笑的时候,两片薄薄的嘴唇会微微上翘,尤显清冷,带着美人沟的饱满下巴也令她的长相更具辨识度。

    “如此惹人注目的长相,似乎不太适合从事侦探这类需要隐蔽作业的工作呢。”沃森这么想道。

    “夏洛特,这位是沃森。”小斯坦福介绍道:“沃森,这位是夏洛特。”

    夏洛特友好地伸出手,“您好。”

    “您好,夏洛特小姐。”

    沃森与之相握,她的手劲挺大,掌间并不柔软,拇指下的肌腱、四指指肚和虎口间都生有淡淡的茧子,看来平常有练习击剑或是枪械的习惯。

    他还留意到,对方在白大褂下穿着一套中性风的服饰,洁白衬衫配上棕色马甲,紧身马裤勾勒出浑圆大腿,高筒的真皮马靴擦得蹭亮。

    夏洛特问道:“您是刚从富尔斯坦回来吧?”

    沃森听到这经典的对白,无声地笑了,看来这是要和自己秀一波演绎推理法啊。

    他针锋相对地反问道:“没错,而您是从城外的庄园来的吧?”

    夏洛特闻言愣了一下,原本准备抛出的推理说辞硬生生咽回腹中。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皮靴,联想到今晨入城时所见的泥泞街道,显然城内下过一场大雨。可福尔摩斯家居住在城外的庄园,地面未经雨水湿润更为结实,踩踏上去也不会沾染泥印。

    是从我的靴底推断出来吗……夏洛特抬头对上沃森那双黝黑的眸子,仿佛能从里面看出某种熟悉的东西,那是自己每天晨漱时都能从镜中看到的理性特质。

    二人相视一眼,忽而会心大笑,两只手掌握得更加紧实。

    “哈哈哈,利兰,你这个朋友很有意思啊!”

    “哪里哪里,久闻伦敦有一位绝顶聪明的夏洛特小姐,今日得见,果真是名不虚传!”

    沃森和夏洛特这一番客套下来,俨然熟络得像是相识多年的好友,让一旁的真·好友小斯坦福都感觉自己似乎有些多余。

    他连忙插话以示存在感,指着女侦探手中的试管问道:“夏洛特,你刚才所说的这个只能和血蛋白发生沉淀反应的试剂……到底有何用处?”

    夏洛特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说道:“如此伟大的发现,利兰你还没察觉出其中的重要性吗?亏你还是医学院的博士生。”

    “是用作干涸血迹的鉴定吧?当前流行的愈创木脂鉴别法和显微镜观察血球既难操作又不准确,还无法检测干透了的血迹。夏洛特小姐的这项发现,的确是可以解决困扰业界已久的血液鉴定难题。”

    沃森还依稀记得这一段内容,再加入了自己的一些认知,向小斯坦福解释道。

    “没错!有了这新试剂,从此血迹鉴定的难题不复存在!”

    夏洛特美目一闪,在心中对沃森的评价又添上几分。

    沃森轻轻鼓掌道:“祝贺,祝贺!夏洛特·福尔摩斯鉴定法未来必将扬名天下!成百上千的罪犯都再难逍遥法外!”

    夏洛特一手抚胸,微微欠身鞠躬谢意,浅笑谦虚道:“您说得没错,若是能早些发现这个方法,之前的冯·比绍夫杀人案、梅森案、马勒案、勒菲弗尔案、萨姆森案……还有诸如此类的二十多例案件,这些案件的凶手早早就应该被捆上绞刑架了。”

    “你可真是一部行走的罪案活字典。”小斯坦福也笑着鼓掌道:“以你如此渊博的罪案知识,创办一份报纸都不在话下,干脆就起名为《警事旧录报》。”

    沃森也很是客气地恭维道,“想必读起来定是相当有趣。”

    “不说这些玩笑话了。”

    夏洛克摆了摆手,“利兰,这次过来找我究竟是有什么事情?可别又是邀我去参加什么贵族舞会,你知道我向来是不喜欢参与这些无聊的事情。”

    “这回你可真是错怪我了。”小斯坦福一副大受冤枉的表情,指向身旁的战友,认真地说道:“这次来找你主要是为了沃森,他刚从军队退役,正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我昨晚在酒席上听其他人说你最近正打算扩张侦探所,肯定需要增加人手吧,你看沃森如何?”

    “你别开玩笑了,以沃森先生的聪明才智,独立开设侦探所那是绰绰有余,何必居于我之下。”

    “不不不。”沃森连连否认,“我在侦探界还是个新人,能够在夏洛克小姐手下学习是我的荣幸,我也不需要丰厚的报酬,只要足够温饱即可,况且……”

    沃森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说道:

    “况且我有一种预感,跟着夏洛克小姐破案,肯定会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

    夏洛克闻言仔细打量着沃森,若是换了其他人说这番话,她肯定会以为对方是别有用心的登徒子。

    但是她观面前这名黝黑汉子的眼神,的确未见有淫邪之意,唯有一股纯粹且旺盛的求知欲。

    夏洛克沉吟片刻,思考着此方案是否可行,半响后才开口道:“既然有利兰你作担保,我看沃森先生也是品行端良之人,得此助手乃是我的幸运。”

    “哈哈,那是当然,沃森可是我们伯克郡旅的苍鹰,有他加入你的侦探所,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小斯坦福见总算是达成给沃森许下的承诺,也是爽朗地大笑,他可不想在这位偶像面前落了面子。

    沃森也很是高兴,担任福尔摩斯的助手是桩极为有趣的差事,“那我们现在就签合同?”

    “嗯……我下午还有事情要忙,不如明天一早沃森先生你再过来我的侦探事务所,我今天也好让律师准备好合同。”

    “没问题,那您的侦探所开在哪里?”

    沃森这就是明知故问了,福尔摩斯的地址在后世赫赫有名,他岂会不知,但还是想听正主亲口说出那个地址。

    “贝克街221b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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