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逍拿着手机,在屏幕上输出了一个熟悉的号码,却始终没有拨通。



    另一只手,熟练的拆开一包香烟,抽了一支叼在嘴上,并没有点燃。



    记得,自从那次体检之后,自己好像已经戒烟都快五年了。当时医生说了,想多活两天,就把这玩意儿戒了。



    依旧会买,却没有在抽过,老烟民一直在为烟草公司的高福利高税收做贡献。



    果然,戒了之后,他坚持了快五年。



    要不是今天烟瘾又犯了,他都快忘记,自己曾经得过名为肺癌的绝症。



    熟悉的味道,总是让人想起熟悉的人。



    从奶茶店里出来,杨逍抱着一大杯特甜草莓啵啵喝起来。



    这种糖分爆炸的饮品,他同样已经戒了好多年,家族遗传糖尿病可不是开玩笑的,十几年前就已经确诊了。



    眼下这具身体,突然让他能够再次挥霍,曾经流逝的青春。



    盛夏时分,吹着夜风,白天的炎热气息逐渐退去,很多人出来游玩。



    松阳镇有着不少景点,旅游业一直都是支柱产业,这个季度,游客数量不少。



    闲逛的杨逍在人群中穿行而过,感受着周围的人声鼎沸,一时竟然感慨良多。



    要知道,前两天,他还在大山里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人生活呢。



    果然,还是文明社会好呀。



    这不,你看那穿黑丝的姑娘,身段可真好,穿着打扮也清凉。



    眼光带着挑剔般的欣赏,杨逍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打望。



    喜欢看美女,好像似乎可能,真的是男人的天性。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这只可能是身体激素的影响,罗小龙这具身体才二十出头,正是最年轻气血方刚的时候,一定是这样,我只是被激素影响了大脑。



    杨逍蓦然惊悚,他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变了。他的人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他一生为爱执著,只为一人心动过,对待其他美色,哪里这么冲动过?



    今天,说句实话,见到明艳动人的周佳慧后,老实说,他是真的动心了。



    难道,这就是复制了其他人的记忆,对自己造成的影响?



    这由不得他不惊悚。



    若是以后肆无忌惮的复制别人的记忆,时间一长,他的自我极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被影响。



    量变引起质变,迟早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已经早已不是曾经的模样。



    眼底里,闪过无数思绪,杨逍突然眉头一动,装成打电话,朝着一边的背街小巷走去。



    人群中,七八个人连忙跟了上去。



    绕来绕去,终于走进了死胡同里。



    杨逍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信号,转过身来,果然发现已经有人堵在了胡同口。



    “朋友,不好意思了,你那个书包我挺喜欢的,要不你送给我吧。”



    一个将头发染成金黄的混子,走上前来,亮出了手中的砍刀。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看着杨逍,露出狰狞的冷笑。



    他们足足有八个人,还带着武器,今天,就算是叶问,也走不出去,杨逍若是聪明人,那就应该知道认怂。



    “你们想干嘛?抢劫呀?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怕你们啊。”



    “动手,懒得和他bb。”



    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黄毛深知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大手一挥,手下的兄弟立刻呼喊着朝着肥羊冲了过去。



    自己则掏出烟来,准备点上一根。



    这片小巷由于时常出现盗窃抢劫,被划入了重点地区整治范围,警察的巡逻队白天晚上的加强了检查,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自然需要干脆利落。



    老实说,一群人提着刀枪棍棒这样子朝自己冲过来,还真的有些惊悚。



    杨逍瞳孔微缩,以他强大至极的五官感知能力,他甚至能够看清这些混混时跑动时,脸上的肌肉颤抖,兴奋到狰狞的表情都快从眼底里溢出,那是肾上腺素在疯狂的刺激他们的大脑神经中枢。



    耳朵,除了每个人的呼吸,他还听见每个人的心跳,脉搏。



    跑在最后面的一个矮个子,心脏跳动有些问题,左心房有杂音,脉搏也不对,这小子,身体不是一般的虚,应该是经常熬夜导致。



    屏蔽掉味觉,杨逍实在不想闻到他们身上的臭味。



    他的嘴角浮起一抹冷笑,身子微微放低,脚步在地面一踏,以惊人的速度跃起。



    黑影闪过,几名混混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到腰腹部一阵剧痛,纷纷摔倒在地。



    呆呆的望着,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的兄弟们。黄毛直接愣住了,打火机燃起,半天没把烟点燃。



    “你看,有时候人多,真的没什么卵用。”



    站在黄毛面前,杨逍见他砍刀都被吓得掉在了地上,一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这样的小混混层次太低了。



    一拳,轰在了黄毛腹部,就见他如同虾米一样,抱住肚子跪倒。



    这下子,黄毛算是明白,为什么其他兄弟都跪了。太疼了,这大哥绝对是个狠人,在社会上混,他打过别人,自然也挨过打,第一次,被人一拳揍得这么惨,都有点怀疑人生了。



    肠胃痉挛,胆汁都要吐出来了。



    他觉得,自己的内脏肯定受了内伤,这件事了,一定要去医院打个超声彩超,或者做个CT检查什么的。



    望着躺了一地的混混,杨逍并没有任何成就感。他没有学过搏击之术,但单纯的依靠自己可怕的力量和速度,他就轻易将他们制服。



    要不是他控制了自己的力量,这些卡拉米,他真的能一拳打死一个!



    把黄毛从地上提起来,杨逍一拳轰在了的脑袋旁边。这力量十足的一拳带起的拳风刮过,黄毛只觉得脸上的肌肉都在抽动,感到一阵生疼。



    “啪!”



    耳边传来沉闷的响声,回过神来,他微微扭头,惊骇的注意到,脑袋旁边的墙壁之上,却是一个半个拳头陷入墙壁的拳印。



    可怕的劲道,呈蜘蛛网般散开,在混泥土浇筑的墙体上留下清晰的龟裂痕迹。



    原本就瘫软的身体,被吓得彻底无力。黄毛这下知道,真的踢到了铁板,遇到狠人。



    “你看,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力,你挡得住?”



    “哥,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这一拳要是砸在人身上,怕是要出人命,黄毛服了,身心俱疲。



    这哪儿是什么肥羊?这明明是一条过江龙!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这地头蛇都快被压死了。



    作为刘三哥的头号马仔,曹猛第一次对自己走上混子这条路,产生了严重的自我怀疑。



    “好吧,有一个算一个,现在,把你们身上全部的现金都拿出来。我让你们也体验体验,被人抢劫是什么滋味,就当是替天行道了。”



    一地的混混,看着杨逍仍在面前的书包,都愣住了。



    “还傻着干嘛,把身上的值钱玩意儿,还不快给大哥包起来。”曹猛眼泪都要出来了,他可还被狠人像玩具一样捏在手里呢。刚才那一拳,都给他留下心理阴影了。



    十来分钟之后,杨逍重新背起书包,轻快的从小巷里离开,留下一堆混混,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哎,怪不得有人喜欢欺负人,这感觉是真的爽。果然,杀人放火金腰带,小巷里的这一波操作之后,杨逍背包里又多了大几千。



    不过,这些混混也真是混得够惨的,脖子上挂的,手上戴的,出了曹猛之外,居然没一个真家伙。



    最离谱的是一个胖子,交出来的金项链去泡温泉怕都是能浮起来。



    也就是曹猛身上带着几千块钱,这还是刘三哥给他今天晚上带兄弟们去酒吧happy的活动经费。



    混社会,哎,都混成这样了,还是别混了。希望他们能够汲取今天的教训吧,杨逍觉得,自己还是改不了老师教书育人的习惯。



    有时候,说服别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现在,他掌握了一种新的方式,非常好用,叫做“物理劝服”,也称“武力劝服”。



    逛完夜市,一看时间还不算晚,杨逍干脆去附近的商场给小妹买了些衣服。



    要说罗小龙这个哥哥,对他的妹妹还是非常不错的。杨逍这辈子,没有妹妹,不过现在复制了罗小龙所有的记忆,他同样也获得了一份珍贵的情感。



    顺便给父亲买了几条好烟,他才喊了出租车,往家里走去。



    第二天,等到罗家几人醒来时,杨逍已经坐上开往重山市的动车了。



    他留下了一封信和十二万块钱,当然还有两个大皮箱的新衣服。



    罗英华蹲在地上,望着桌子上的那好几条烟,眼神怪怪的对老婆说道:“孩儿他娘,你说儿子不会把自己的腰子给噶了吧。要说怎么也是我的种,狠起来的确随他爹。”



    “滚蛋,一边去,手机呢,打电话让他马上回家,不然就别回来了。”



    到底是担心儿子走上了歪路,陈红霞的眼里满是担忧。



    终究选择留下了自己新的手机号码,杨逍并没有选择放弃罗小龙这个身份。



    一种怪异的情绪,让他选择留下一份情感上的归宿。



    与家人视频之后,他也参着真假讲了这么多钱的来历,再次表达了自己要去重山市闯荡一番的计划。



    好不容易,将母亲安抚,杨逍的心里多了一丝暖意。记得好多年前,曾经,也有一个女人,这样关心过自己,直到生命的尽头。



    人类的生命过于短暂,总有一些东西失去了,才知道那是如何的宝贵。

章节目录

最完美生物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零落无声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十五章 强龙压死了地头蛇,最完美生物,笔趣阁并收藏最完美生物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