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没有抗生素,伤口感染之后只能硬抗,寄希望于自身免疫系统。



    能扛过去就能活,扛不过去,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青霉素的制作与提取太麻烦了,别说韩桢压根不知道方法,就算知晓全过程,当前的环境下也根本造不出来。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韩桢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忽地,他瞥到地上散落的一把蒜瓣,脑中顿时闪过一道灵光。



    韩桢双眼一亮,赶忙吩咐道:“张和,带人去找找大蒜,越多越好!”



    大……大蒜?



    张和愣在原地,满脸茫然。



    回过神,他神色怪异道:“村长,眼下离晚饭还早,要不等晚点再吃罢。”



    除了吃,张和实在想不到,韩桢这会儿突然要大蒜有何用处。



    北宋时期,大蒜已经成为炒菜的必备调料。



    而且,蜀中与关中百姓尤爱吃生蒜。



    “废甚么话,让你去就去。”



    韩桢懒得解释,吩咐道:“记住,越多越多,再寻个捣臼和一些温水来。”



    打发走张和后,他又唤来小虫。



    “去找些烧酒来,一定要是烧酒,黄酒和米酒不要。”



    “好!”



    小虫点点头,开始在大堂内翻找酒坛。



    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烧酒,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便记载了:“孝仁坊口,水晶红白烧酒,曾经喧唤,其味香软,入口便消。”



    这会儿黄酒与果酒产量极高,可这两种酒由于酿造工艺较为粗糙,不耐储存。



    炎热的天气下,放的稍久一些,便会变得酸涩。



    直接倒掉,又太浪费了。



    于是便有人想出个点子,专门低价收集这些酸坏的黄酒与果酒,进行二次蒸熬,最终演变成了烧酒。



    烧酒的出现,并未改变什么。



    香气虽浓,但味道太过浓烈,所以得不到上层阶级的认可。



    相比于烧酒,达官贵族与富商豪绅们,更喜欢清新淡雅的黄酒与果酒。



    如今喝烧酒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底层百姓。



    比如码头工人,冬天来上一碗,又便宜又能解馋,还能暖和一整天。



    “韩二哥,俺找酒时,发现这人躲藏在桌下。”



    小虫说着,手里还拖着一个人,来到韩桢身前。



    还未等韩桢开口问话,大堂另一边包扎伤口的方脸壮汉,便出声提醒道:“小郎君,此人是山寨里的三当家,亦是石宝的军师。”



    闻言,韩桢摆摆手,轻描淡写道:“杀了罢。”



    张先生顿时慌了,哭嚷着求饶道:“这位小郎君,俺可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迫于无奈,才做了所谓的军师,出谋划策一窍不通,那石宝向俺请教,简直是问道于盲。”



    哟,还晓得问道于盲?



    韩桢瞥了他一眼,问道:“读书人?”



    张先生赶忙答道:“少时曾进过学,读过几年私塾。”



    “先别杀。”



    韩桢吩咐小虫一句,而后指了指墙角:“去那蹲着,稍后再来寻你。”



    “多谢小郎君不杀之恩。”



    张先生连连作揖,然后快步走到墙角,乖乖蹲下。



    不多时,小虫拎着两坛酒回来了:“韩二哥,俺找来烧酒了。”



    韩桢接过一坛,凑上去闻了闻,又端起来尝了一小口。



    还行,度数大约在25度左右。



    一般而言,酒精浓度低于40,杀菌效果便微乎其微,不过对眼下的情况来说,聊胜于无。



    “过来帮忙!”



    韩桢招呼一声,让几個伤势较轻的士兵,帮三个重伤擦拭伤口。



    拆开王五身上包扎的布条,他一边用烧酒擦拭,一边叮嘱道:“注意点,擦拭伤口外沿和表面就行,莫把酒水沾到伤口里了。”



    “俺们省的。”



    士兵们虽不明白韩桢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照办。



    等到擦拭完毕后,又用干净的布条重新包上。



    处理完重伤的三人,韩桢吩咐道:“你等也自行用烧酒擦擦伤口,切记莫要偷喝。”



    他要是不说,这帮士兵绝对会偷喝两口。



    一个个身上都有伤,到时若是喝了酒,只怕伤口又会迸裂,流血不止。



    另一边,逃军们的处理方式就粗犷多了。



    只见那方脸壮汉口含烧酒,噗的一声将酒水喷在伤口上,随后撕下一条麻布包扎。



    就在这时,马三狗带着袁初六来了。



    一进大堂,满地尸体与残肢让袁初六脸色一白,鼻尖嗅着浓郁的血腥气息,腹中顿时一阵翻涌。



    韩桢大马金刀的跨坐在宽椅上,开口道:“寨中逃户都认识罢?”



    “大多都认得。”



    袁初六不敢把话说太满。



    韩桢命令道:“既如此,你去安抚逃户,将他们寻来,我有话吩咐。三狗,你跟着一起去,若是有逃户捣乱,直接杀了。”



    “俺这就去!”



    袁初六连忙应下,领着马三狗快步出了大堂。



    他们两前脚刚走,张和领着人后脚就回来了。



    只见他手中拎着一个竹篮,篮子装的全是大蒜。



    “村长,大蒜寻来了。”



    张和将竹篮放在桌上,等待下一步吩咐。



    韩桢招呼一声:“别愣着了,处理完伤口的,都过来帮忙剥蒜。”



    剥蒜?



    一时间,众人面色各异。



    如修罗场一般的大堂内,三十多人围坐成一圈,默默剥着大蒜。



    这一幕,让本就血腥的大堂,多了一丝荒诞与诡异。



    另一边的逃军们神色怪异,凑在一起小声嘀咕。



    “杀完人吃蒜是个甚么规矩?”



    “俺也不晓得,从没听过啊!”



    “莫不是嘴馋了?”



    “说不得是疗伤的秘方。”



    “要不……俺们也去要点蒜吃?”



    ……



    方脸汉子起身道:“俺去问问。”



    他想借着这个由头,探一探对方的底,否则心里不踏实。



    虽说双方刚刚并肩作战,可说不准会不会对自己动手。



    别说眼下他们人人负伤,战力所剩无几,即便是全盛状态,也不是对手。



    韩桢一手持槊,一手拎着两百多斤的石碾子,追杀上百山贼的场面,对他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方脸壮汉自参军以后,便一直觉得所谓的以一当百、百骑破万敌,都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的民间传说罢了。



    因为亲身经历过惨烈的战争后,他发现个人在一场战争中,无比渺小。



    可是现在,他忽然觉得是自己先前坐井观天了。



    若是韩桢这等猛人着重甲,骑宝马,领百名精锐重骑兵,还真能杀穿一支万人军队。



    百骑破万敌啊!



    仅是想想,方脸壮汉便觉心潮涌动,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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