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小小的身躯里隐藏着从未消褪过的野心,只是他现在没有能力做更多的事情,他要做的只是静静的等待和忍耐。(小说文学网)
可是他真的无法忍耐王小沫,她对于哨子的热爱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并且她在幼儿园里学会了一首儿歌以后,她就试图用哨子把那首儿歌吹出来,原本单调尖锐的哨子声就变得时而短促,时而悠长,毫无规律的聒噪,李慧和王忠泰实在受不了她,觉得她应该是对音乐有了兴趣,于是去买了一把小提琴,送了王小沫去学小提琴。
李慧和王忠泰的这一决定显然是更加错误的一个决定,王小沫对于哨子的热情稍稍冷却,却更加热爱小提琴,只是她显然没有什么天赋,一家人又要开始忍受她那犹如拉锯一般的小提琴演奏。
“王小沫,你上辈子一定是伐木工人!”王安对王小沫说道。
这时候李慧正在小区的亭子里和几个邻居唠叨,吹嘘着王安的语言天赋,这一年来王安循序渐进地展示自己的天才,整个小区都知道李慧的儿子三岁多一点,但是已经能够用流利的英语进行基础对话,并且会一定程度的日语,英语,还能用粤语唱《海阔天空》。
这样的神童一直是父母最为津津乐道的,李慧正在得意洋洋地传授她的教子心得,王安就和王小沫在一旁的花园里玩耍,王小沫认认真真地架着小提琴,持续不停地发出拉锯的声音。
不考虑她带来的噪音,王安觉得王小沫的这种特质还是非常不错的,因为她不管自己做的怎么样,但是只要是她去做的事情,她就会认认真真的做,而且从来不在意自己做的多么失败,不管别人是批评还是表扬,她都日复一日地坚持着,让王安觉得王小沫天生就有一颗不知道是迟钝还是强大的心。
“我是你姐姐,你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王小沫教训着王安,马尾辫一翘一翘,十分严肃的样子。
“你不拉锯了,我就叫你姐姐。”王安也是没有办法,他到哪里,王小沫就跟着到哪里,她和她的妈妈保持着同样的习惯,总是不让王安脱离她们的视线,要么王小沫盯着王安,要么李慧盯着王安。
“不行,我将来会成为爱迪生一样的大音乐家。我必须从小就努力!”王小沫骄傲地说道。
“爱迪生是个电工!”王安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是吗?”
“是啊!”
“难道我记错了?”王小沫很怀疑地看着王安,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的弟弟是个神童,所以应该更加厉害,更加准确一些。
“大错特错。”
“说不定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大音乐家,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而已。”王小沫完全没有认错的意思,不再和弟弟讨论这个让她没有面子的话题,继续拉锯。
看着她绷着小脸,毫无进步地继续努力,王安不知道说什么好,拿着自己手里的魔方,离她远点。
能够看到王安,王小沫也就不跟过来了。
王安玩了一会,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走了过来,就朝着王安吐口水,张口大骂:“王少,你明天就得脑膜炎,变成个白痴!”
王安瞪大了眼睛,虽然他确实很容易得罪人,也曾经竖立了非常多的敌人,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被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如此诅咒,这是怎么一回事?
“赵大同,你骂我弟弟?”王小沫倒提着小提琴,辫子一跳一跳地就跑了过来。
王小沫是十分警觉的,她就像森林的小母兽,任何时候都留意着自己家的小动物有没有受到其他野兽的威胁,一看到这个小男孩跑过来,她马上就不拉锯了。
“呸,我就是要骂他,骂死他……就是因为你弟弟,我妈妈每天都要我学英语,连变形金刚都不给我买了!”赵大同气鼓鼓地说道。
人生的道路上,总有那么一个亲戚家的或者邻居家的孩子,他乖巧聪明,他学习优秀,他总是得到表扬,他期末考试总是带着双百分过寒假,拿比你更多的压岁钱,然后被大人们以榜样的语气在你面前屡屡提起,每每有他在的场合,你就总是低着头,忍受着大人们拿着你和他对比……
对于赵大同来说,王安就是这样的邻居家的孩子,所以赵大同极其讨厌才三岁多一点的王安。
“你自己就是个白痴,难道就是因为得了脑膜炎?”王小沫反唇相讥,虽然才五岁多一点,但是也知道了脑膜炎是什么,因为打过预防针,打针的时候王小沫感觉痛不欲生,所以对于打针的缘由记忆犹新。
“王小沫,你别多管闲事!”赵大同对着王小沫挥了挥拳头。
“你这个白痴,他是我弟弟,你欺负他,我怎么是多管闲事?”王小沫不甘示弱地挥舞着手里的小提琴,然后继续大骂:“白痴白痴白痴白痴大白痴超级大白痴世界第一大白痴!”
赵大同脸颊赤红,“别说我欺负女孩子!”
说完,赵大同就抢了王少的魔方,丢到了地上,又朝着王安吐了一口口水,然后洋洋得意地看着王安。
王安抹掉手臂上的口水,只是看着赵大同,他当然不会为小孩子的这种报复而生气,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这当父母的怎么就不明白呢,总是拿别人家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较,其实一点激励的作用都起不到,这是一种让孩子非常反感,甚至起到负作用的教育方式。
王安又想起了自己的王妃子,不久以后,自己就应该能够见到她了。
王安在这里唾面自干,王小沫可不干了,发现赵大同居然这样欺负自己的弟弟,抬起腿就往赵大同的裤裆踢了一脚,男人无论哪个年纪,这里都脆弱不堪,赵大同吃痛,王小沫拿起手里的琴弓就勒住了赵大同的脖子。
“王小沫,快放手!”王安大吃一惊,没有料到王小沫竟然如此凶残。
赵大同感觉呼吸困难,咳嗽了几声,就挣扎起来,他终究比王小沫大了三岁,又是胖乎乎的男孩子,抓住王小沫就挣脱开来,然后和王小沫扭打起来,王小沫失去了早期的优势,一下子就被赵大同推进了花圃里。
“赵大同,住手!”看到赵大同怒气冲冲,似乎没有打算就这样放过王小沫,王安跑过去,一把就将赵大同的裤子拉了下来。
对于这个年纪的小男孩来说,被人当着女孩子的面脱掉裤子,无疑是奇耻大辱,赵大同连忙拉住裤子,就打算找王安麻烦。
王小沫已经趁机爬了起来,毫不犹豫地小跑着跳了过来,朝着赵大同的屁股踹了一脚,赵大同站立不稳,顿时摔了个狗吃屎。
赵大同感觉鼻子火辣辣的痛,摸了摸鼻子,却是鲜血直流,不由得吓的哇哇大哭起来。
“欺负我弟弟的人,都要死!”王小沫念着电视剧里新学的台词,趾高气昂地捡起自己的小提琴,拉着王安的小手就准备回家。
“王小沫,你倒霉了。”王安感受着她温暖的小手,果然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总是格外淡漠,无论如何也难以和他培养出感情,但是王小沫这样的女孩子不一样,对她来说,对于亲人的重视和照顾,这种责任感却是与生俱来。
-
-
票,红色,的。
可是他真的无法忍耐王小沫,她对于哨子的热爱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并且她在幼儿园里学会了一首儿歌以后,她就试图用哨子把那首儿歌吹出来,原本单调尖锐的哨子声就变得时而短促,时而悠长,毫无规律的聒噪,李慧和王忠泰实在受不了她,觉得她应该是对音乐有了兴趣,于是去买了一把小提琴,送了王小沫去学小提琴。
李慧和王忠泰的这一决定显然是更加错误的一个决定,王小沫对于哨子的热情稍稍冷却,却更加热爱小提琴,只是她显然没有什么天赋,一家人又要开始忍受她那犹如拉锯一般的小提琴演奏。
“王小沫,你上辈子一定是伐木工人!”王安对王小沫说道。
这时候李慧正在小区的亭子里和几个邻居唠叨,吹嘘着王安的语言天赋,这一年来王安循序渐进地展示自己的天才,整个小区都知道李慧的儿子三岁多一点,但是已经能够用流利的英语进行基础对话,并且会一定程度的日语,英语,还能用粤语唱《海阔天空》。
这样的神童一直是父母最为津津乐道的,李慧正在得意洋洋地传授她的教子心得,王安就和王小沫在一旁的花园里玩耍,王小沫认认真真地架着小提琴,持续不停地发出拉锯的声音。
不考虑她带来的噪音,王安觉得王小沫的这种特质还是非常不错的,因为她不管自己做的怎么样,但是只要是她去做的事情,她就会认认真真的做,而且从来不在意自己做的多么失败,不管别人是批评还是表扬,她都日复一日地坚持着,让王安觉得王小沫天生就有一颗不知道是迟钝还是强大的心。
“我是你姐姐,你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王小沫教训着王安,马尾辫一翘一翘,十分严肃的样子。
“你不拉锯了,我就叫你姐姐。”王安也是没有办法,他到哪里,王小沫就跟着到哪里,她和她的妈妈保持着同样的习惯,总是不让王安脱离她们的视线,要么王小沫盯着王安,要么李慧盯着王安。
“不行,我将来会成为爱迪生一样的大音乐家。我必须从小就努力!”王小沫骄傲地说道。
“爱迪生是个电工!”王安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是吗?”
“是啊!”
“难道我记错了?”王小沫很怀疑地看着王安,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的弟弟是个神童,所以应该更加厉害,更加准确一些。
“大错特错。”
“说不定有一个叫爱迪生的大音乐家,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而已。”王小沫完全没有认错的意思,不再和弟弟讨论这个让她没有面子的话题,继续拉锯。
看着她绷着小脸,毫无进步地继续努力,王安不知道说什么好,拿着自己手里的魔方,离她远点。
能够看到王安,王小沫也就不跟过来了。
王安玩了一会,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走了过来,就朝着王安吐口水,张口大骂:“王少,你明天就得脑膜炎,变成个白痴!”
王安瞪大了眼睛,虽然他确实很容易得罪人,也曾经竖立了非常多的敌人,可是从来没有想过会被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如此诅咒,这是怎么一回事?
“赵大同,你骂我弟弟?”王小沫倒提着小提琴,辫子一跳一跳地就跑了过来。
王小沫是十分警觉的,她就像森林的小母兽,任何时候都留意着自己家的小动物有没有受到其他野兽的威胁,一看到这个小男孩跑过来,她马上就不拉锯了。
“呸,我就是要骂他,骂死他……就是因为你弟弟,我妈妈每天都要我学英语,连变形金刚都不给我买了!”赵大同气鼓鼓地说道。
人生的道路上,总有那么一个亲戚家的或者邻居家的孩子,他乖巧聪明,他学习优秀,他总是得到表扬,他期末考试总是带着双百分过寒假,拿比你更多的压岁钱,然后被大人们以榜样的语气在你面前屡屡提起,每每有他在的场合,你就总是低着头,忍受着大人们拿着你和他对比……
对于赵大同来说,王安就是这样的邻居家的孩子,所以赵大同极其讨厌才三岁多一点的王安。
“你自己就是个白痴,难道就是因为得了脑膜炎?”王小沫反唇相讥,虽然才五岁多一点,但是也知道了脑膜炎是什么,因为打过预防针,打针的时候王小沫感觉痛不欲生,所以对于打针的缘由记忆犹新。
“王小沫,你别多管闲事!”赵大同对着王小沫挥了挥拳头。
“你这个白痴,他是我弟弟,你欺负他,我怎么是多管闲事?”王小沫不甘示弱地挥舞着手里的小提琴,然后继续大骂:“白痴白痴白痴白痴大白痴超级大白痴世界第一大白痴!”
赵大同脸颊赤红,“别说我欺负女孩子!”
说完,赵大同就抢了王少的魔方,丢到了地上,又朝着王安吐了一口口水,然后洋洋得意地看着王安。
王安抹掉手臂上的口水,只是看着赵大同,他当然不会为小孩子的这种报复而生气,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这当父母的怎么就不明白呢,总是拿别人家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比较,其实一点激励的作用都起不到,这是一种让孩子非常反感,甚至起到负作用的教育方式。
王安又想起了自己的王妃子,不久以后,自己就应该能够见到她了。
王安在这里唾面自干,王小沫可不干了,发现赵大同居然这样欺负自己的弟弟,抬起腿就往赵大同的裤裆踢了一脚,男人无论哪个年纪,这里都脆弱不堪,赵大同吃痛,王小沫拿起手里的琴弓就勒住了赵大同的脖子。
“王小沫,快放手!”王安大吃一惊,没有料到王小沫竟然如此凶残。
赵大同感觉呼吸困难,咳嗽了几声,就挣扎起来,他终究比王小沫大了三岁,又是胖乎乎的男孩子,抓住王小沫就挣脱开来,然后和王小沫扭打起来,王小沫失去了早期的优势,一下子就被赵大同推进了花圃里。
“赵大同,住手!”看到赵大同怒气冲冲,似乎没有打算就这样放过王小沫,王安跑过去,一把就将赵大同的裤子拉了下来。
对于这个年纪的小男孩来说,被人当着女孩子的面脱掉裤子,无疑是奇耻大辱,赵大同连忙拉住裤子,就打算找王安麻烦。
王小沫已经趁机爬了起来,毫不犹豫地小跑着跳了过来,朝着赵大同的屁股踹了一脚,赵大同站立不稳,顿时摔了个狗吃屎。
赵大同感觉鼻子火辣辣的痛,摸了摸鼻子,却是鲜血直流,不由得吓的哇哇大哭起来。
“欺负我弟弟的人,都要死!”王小沫念着电视剧里新学的台词,趾高气昂地捡起自己的小提琴,拉着王安的小手就准备回家。
“王小沫,你倒霉了。”王安感受着她温暖的小手,果然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总是格外淡漠,无论如何也难以和他培养出感情,但是王小沫这样的女孩子不一样,对她来说,对于亲人的重视和照顾,这种责任感却是与生俱来。
-
-
票,红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