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湛蓝色的跑车车窗里,探出来一个脑袋。

    里面坐着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鲜肉,长得特像陈学东,白齿红唇瓜子脸,像极了那些年的小花旦。

    小鲜肉穿的很潮,右手腕戴着一只银色的表,左手腕戴着一串一点二的褐色手串。

    “等等嘿,我说收破烂的,你刚说要把什么卖了嘿?”

    金锋看看小鲜肉手腕上的褐色手串,隔着老远就闻到了一缕浓浓的幽香。

    那香味言不尽意,说不出来具体的香味,很浓,很醇,闻着很舒服,令人神安气宁。

    这是沉香的特有香味,而且还是水沉香。

    水沉香是沉香中的极品,仅次于奇楠沉香,价格跟和田玉籽料和高等级翡翠一样,都是论克来卖的,价格更是远超黄金。

    这只是其一,金锋注意到那小鲜肉的水沉香手串包浆厚实和香味,一下就断定这手串至少也得有一百年以上。

    再看看小鲜肉开的红色跑车,车标是一匹骏马,法拉利458,价值至少两百万。

    这是一个极其有钱的富二代。

    金锋从包里摸出昨天捡到的小叶紫檀针盒,随手扬了扬,语气平和。

    “小叶紫檀毫针盒。里面装着七十二根乌金毫针。”

    “啊——”

    “不是吧!”

    小鲜肉赶紧摘了墨镜扔一边去,轻轻一摁,剪刀门往上开开,引来了好多人羡慕的目光。

    中年人见了这小鲜肉赶紧跑过去,满堆谄媚的笑,弯腰低头,低低叫了声。

    “小少爷,要出去啊?”

    小鲜肉正眼都没回中年人一个,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金锋跟前,定眼一看,顿时咝了一声。

    看金锋的眼神都不对了。

    “这……”

    “嗳我说……哥们,这东西你从哪儿来的?”

    这一幕出来,刚才还对金锋气势汹汹的中年人瞬间哑巴了。

    “捡……捡的?!”

    “不是,哥们,这玩意你……上哪儿捡去啊?”

    “这是我们葛家传了两百多年的乌金针呀!”

    这话出来,那中年人当即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剧变,看热闹看稀奇的人们也是被吓得不轻。

    金锋不冷不热的说道:“针确实是乌金针。东西,确实是我捡的。”

    小鲜肉啊啊两声,猛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的叫喊起来。

    “嗳嗳嗳,我晓得了,你……”

    忽然小鲜肉凑近金锋跟前,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哥们,昨天在黄泉路,是不是你?”

    金锋偏头扫了小鲜肉一眼,嗯了一声。

    听到这话,小鲜肉顿时瞪大了眼,直溜溜的上下打量金锋起来。

    小鲜肉看金锋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嘿嘿嘿的笑起着,神情古怪,甚至有些滑稽。

    “我就说怎么男人婆今天一早就跑峨眉山给爷爷烧香去了,爷爷跟老汉今天火气也不小……”

    “怪不得嘞,原来是这样。”

    “哈哈,原来……哈哈哈……”

    小鲜肉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哈哈笑着,不停的摇头。

    金锋微闭着眼,沉声说道。

    “我,现在要见葛关月。”

    小鲜肉微微一愣,禁不住抠抠脑袋:“今天恐怕不行,爷爷他正在给人看病,要下针嘞……”

    “没了乌金针,爷爷得改用石砭针,估计累得够呛……”

    “要不明天你再来!?嘿嘿,明天……我小姨一准在……”

    金锋心一沉,冷冷说道:“乌金针,我卖古玩城去。”

    小鲜肉呆了呆,眨眨眼,小声说道:“我说哥们,你真是来卖针的?”

    “不是来泡妞……”

    金锋转身就走。

    十分钟后,小鲜肉葛俊轩领着金锋大摇大摆的走进了泰华堂后院。

    连路过来,映入眼帘的全是密密麻麻的锦旗,各式各样,看得眼花缭乱。

    最豪的几面锦旗,上面的字都是用金丝缝的,边上还嵌了各色宝石,豪得令人不敢相信。

    再看看上面送锦旗人的大名,澳岛千亿级巨擘,人称赌王,也就释然了。

    连着穿了四个天井,每个天井都别有洞天,风格各异,极具品味。

    到了后堂,风景更是绝好,颇具民国风情,让金锋有些恍惚。

    假山鱼塘,香樟笔直。

    一丛丛金色翠竹生机盎然,各色兰草轻轻绽放,芬香满园。

    来不及欣赏眼前的美景,金锋的脸色微微一变。

    近七十平米的院子里站着不少的男男女女,个个气度不凡,衣着华丽,穿戴名贵。

    每个人的神色肃穆沉重,院子里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就连空气中泛出沉闷的压抑。

    那颗树龄已经超过八百年的银杏树下,一位须发俱白的老者靠在藤椅上。

    老者穿的一身福寿对襟唐装,脚下是一双千层底布鞋,脸上有些个老人斑,神色有些不自然。

    “那就是我爷爷,看见没?”

    “我爷爷给那小孩看病,估计遇着事了。不敢下针。”

    葛俊轩带着金锋进来,压根就没引起在场人的注意。

    躲在众人后面,压着声音对金锋说道:“我爷爷这回要栽,从我起来到现在,都坐了好半天了,喂,你就在这别动啊……”

    “等我爷爷完事,再跟你谈乌金针的事。”

    “嘿嘿,我爷爷见了你,肯定要留你吃饭,大救星呐……”

    不着边际的话让金锋有些奇怪,很快就被眼前的情况给吸引住了。

    藤椅上的就是全国十大名医之一的葛关月,年纪已经九十高龄。

    学中医的,一般保养得都很好,葛老神医也不例外。

    不过看见他现在的脸色有些发青,金锋也感到微微讶异。

    要知道,葛关月已经金盆洗手多年,倒也不是不给人瞧病,不过能让葛关月上手把脉的,全国也不会超过一百个。

    轻轻上前扫视一圈,只见着旁边放着一张特制的专业级活动病床,病床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专业设备,呼吸机、监护仪、血袋。

    每一件仪器上都标注的外文,全是进口货。

    病床上躺着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是个光头,面色惨白得可怕,就像是死去多时刚从冰棺里拖出来那般。

    浑身僵硬,手足平放,嘴唇青紫,若不是睫毛轻轻的闪动,金锋也会把他当做死人。

    病床周围站着四名中年护士,还有两名白大褂,各有分工,一直守着小男孩。

    再看看葛老神医,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脸上发青发黑,嘴里嚼着参片,胸口急促起伏,面前的条案上搁着一排专业的毫针,在太阳光下烁烁闪着冷光。

    “精绝十三针!?”

    看情况,葛老神医似乎出了针,似乎也没医好人。

    “不对啊,我爷爷出针了,哎呀……我就知道……”

    “完了,这回……栽了!”

    “妈逼的,我就知道,天都城老钟家就是靠不住。”

    葛俊轩一拍脑地,懊悔不迭,捏着拳头恨恨的叫着。

    葛俊轩虽然是个富n代,但却是个自来熟,性格也开朗,丝毫没有因为金锋是收破烂的就嫌弃金锋。

    话多的葛俊轩拉着金锋,忿忿不平的说道了一番,金锋也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床上躺着的这个小男孩叫闫开宇,来自邻省闫家,矿业大王。

    闫开宇的出生本就颇废了一番大周折,他母亲是天生的婴儿子宫,书名叫做幼稚子宫。

    这属于先天性的病,发育不良,为了生他,他母亲做了很大牺牲,生下闫开宇以后,自宫切除,终生不能再孕。

    闫开宇作为唯一的嫡长孙,将来可是要继承家业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含着金钥匙出生,享尽荣华富贵。

    但世上之事不如意十之八九。

    六岁那年,闫开宇得了一种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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