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修复药剂和治疗药剂的效力慢慢发挥作用,叶飞雨背部的伤口停止了流血,但没有愈合,肺部还是赤辣辣的痛,看起来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怪不得斯马格被机关炮打伤,都没有拿出药剂使用。【小说阅读文学网】

    金狼注射了药剂大概五六分钟的时候醒了,精神显得十分萎靡,见到叶飞雨没有事,呜呜叫嚷着,把脑袋贴到叶飞雨的脚边磨蹭着。

    叶飞雨又打开了一次位面通道,仍然提示不能回去地球,想了一下,便带着金狼慢慢朝着东北方向走去。

    他要加快一号殖民位面的发展,但北美洲那边人力太少,一旦把部落的存货收刮光,接下来就难以再有大量的源晶收入,挖掘矿石等都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欧洲人运送物资到北美洲时间太长了,也不是一个办法,开拓大明这边的势力很有必要。

    这个时候,孱弱的大明天朝,在欧洲人眼中还是一个庞然大物,是无法对抗的强大帝国,每天都有大量的白银黄金通过欧洲人的船只运送到大明,在这里换取瓷器、丝绸、茶叶等回去欧洲。

    大明的孱弱,国库空虚,只是官方缺钱而已,各大官员家族,绅士土豪,盐商马商等,每一个都是家财巨万,富可敌国都不在夸张,从他们手中掠夺财富,换取的源晶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有他们财富的支援,叶飞雨便能购买大量的防护盾,在地球组建自己的守护战士。

    拥有防护盾的守护战士,服用血骨灵草或者注射基因药剂,比什么特种兵都要厉害十倍以上,有他们存在,高能电池和光脑虚拟游戏两项技术拿出来,自然有了保障,就算别人想吞并叶飞雨的产业,也得考虑这批超级战士的报复。

    起码几内亚那些渣渣军队,是不可能强硬对付叶飞雨的。

    靠两条腿走路不容易,步兵战车已经被远程钢甲机械人毁去,叶飞雨甚至无法将它收入时空商店卖掉,只能把残骸留在原地。

    那辆改装卡车也被叶飞雨卖给了时空商店,斯马格时空仪内倒有溟使用过的悬浮摩托车,但叶飞雨却不会使用,只能龟速赶路。

    一路过去,到处都是战争的痕迹,荒废的田地、累累白骨,偶然遇到的村庄,都被一把火烧了,只剩下满地黑灰,那些军屯战堡,多是断壁残垣,更有炮轰石砸的痕迹。

    金狼的体质比叶飞雨要好很多,两天时间,伤口就慢慢愈合,可以驮着叶飞雨走路,另外那头牛角龙,不知道去哪里了,不然骑着他比骑金狼速度快和稳定。

    又过了半天,叶飞雨发现了一匹战马,正优哉游哉的在天地里啃着黄豆苗,马背伏着一个士兵的尸体,不是被金狼杀死的鞑子兵,而是大明的战士,背上被射了一箭,看来刚刚死了不久。

    叶飞雨不舍得金狼辛苦,加上他的伤势好了一些,骑马估计问题不大。

    战马不怕人,叶飞雨让金狼离开一段距离,免得吓到了这匹战马,很容易就靠近了它,把士兵尸体从马背扯了下来,毫不客气的将战马据为己有。

    草原狼经常捕猎野马,可算是野马的天敌之一,等金狼靠近,战马便惊慌起来,经过安抚,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一人一狼一马,速度陡然加快,不多久就走出了三十多里路,这才陆续见到背着布包艰难赶路的褴褛难民。

    路边,倒着许多瘦骨嶙峋的尸骸,有些**微微起伏,虽不死也离死不远。

    这些难民精神萎靡,眼中没有半点生气,见到叶飞雨和巨型金狼,竟没有露出多少畏惧之色,可能对他们来说,死反而是一种解脱。

    有些提着木棍、锄头的难民,甚至两眼发光的朝金狼围去,显然是把金狼当成了可口的晚餐。

    叶飞雨心情有些沉重,没有让金狼伤害这些难民,只是驱马前行,又走了十几里路,终于见到一个有点生气的战堡,外面有黄土垒成的简陋城墙,上面十几个穿着皮甲,有气无力的士兵看着,见到叶飞雨骑马过来,这才纷纷叫嚷起来,举起手中的弓箭对准了叶飞雨。

    这个时候,能在野外骑马行走的,只有军队的斥候,普通人就算有马匹,也早被其他人打死吃掉了,在易子而食的年代,没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的,尽管见到叶飞雨瘦削身材,虽然打扮古怪和建奴鞑子完全不同,明威堡的人还是不敢有丝毫大意。

    孤身一个人到这里来,想要王霸之气散发出来的收服土著居民是不可能的,必须要展示武力,才能得到平等对话的资格。

    因此,叶飞雨微微示意,金狼便化成一到金光,三两下跳上了三米高的黄土城墙,无视弓箭兵刃加身,一爪一个的把那些瘦弱士兵拍倒在地。

    叶飞雨这才施施然的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金狼叼下来的大明士兵: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个士兵早吓得脸色煞白,这恐怖的金狼到底是什么来历,他们的弓箭比不上建奴的强弓,但三十步内破甲是没有问题的,怎么射在这头巨狼身上,连毛发都没有损伤?

    就算他这段时间吃不饱睡不好,瘦削下来,但骨架都有百儿八十斤的,金狼竟然毫不吃力的咬着他的衣领皮甲,矫健无比的跳下了三米高的黄土城墙,这该有多大的气力?

    听到叶飞雨问话,他目光惊恐的看着叶飞雨,颤抖着说道:这里是明威堡。你……你是什么人?

    城墙那几个被金狼拍倒的士兵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解下腰间的牛角,狠命的吹了起来。这是建奴来袭才会吹响的号角,但这一人一狼实在太过古怪和厉害,单单他们这些人,绝对不是那头巨狼对手的。

    叶飞雨没有理会士兵吹响的号角,眉头微微一皱:明威堡?说州府的名字。

    那士兵看了看旁边虎视眈眈的金狼,只得老实说道:这里是莱州府和登州府边界。

    叶飞雨对明朝的历史不是很清楚,只是下载了一些明末的资料,不过也知道登州和满清相隔很远,而满清没有什么海上部队,不可能从渤海湾直接攻击登州这边的,怎么现在这里出现了兵祸?

    难道在这里历史发生了偏差,建奴的部队已经打到这里来了?

    我刚刚在外面看到很多人逃难,村子被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建奴打来了?叶飞雨皱眉问道。

    那个士兵忽然愤愤说道:哪里是建奴打来了,是孔有德兵乱,从吴桥一直打到这里来,见粮就抢,要不是我们明威堡比较偏僻,都给他们毁了。

    孔有德兵变?叶飞雨沉吟起来,心中暗想道,历史上孔有德兵变是一六三一年,和北美洲那边欧洲人刚刚入侵北美洲的时间吻合,看来历史倒没有偏离轨道太多。

    登州和莱州可是个好地方,虽然这里土地贫瘠,发展落后,但和黄海渤海相连,三面环海,占据了这里,把士兵往平度洲、高密、胶州等地一放,就能自成一国,逐渐把势力往大明腹心发展。

    叶飞雨现在缺乏兵力,就算从北美洲那边带三几百个印第安战士过来,也不可能有什么作用,必须在这里招揽士兵,登州的特殊地理环境,只要少数士兵就能握守要道,自然是最好的发展地方。

    贫瘠、落后,对叶飞雨来说没有丁点影响,在地球购买几百万斤粮食过来,就足够十万人吃一个月的,兵器什么的也不用在这里打造。

    战乱之时,最不缺就是人手,已经绝望的百姓,早对皇权没有了敬畏,反而满怀怨恨,给他们一口饭吃,皇帝也敢拉下马,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两个泥腿子能聚拢百万农民军,逼死崇祯,原因正在于此。

    莱州、登州,不错,现在它们就是我的了。叶飞雨微微笑了笑,跟着对那个士兵说道,你们这里谁做主,让他出来跟我说话。

    不用这士兵传言,听到号角声的马定远已经急忙召集在田地劳作的军户,拿着弓箭刀枪,还有一部分更是提着锄头就朝这边急奔而来。

    他们就是半个军人,自然知道军队兵乱是多么可怕,明朝的士兵素质不会比建奴好多少,没有军纪制约,抢掠歼**,屠村灭族的事情没有少做,要是被这些乱兵杀入明威堡,堡里的三千军户,恐怕要遭受灭顶之灾!

    在此之前,就曾经有过好几队乱兵在这里经过,只不过见到明威堡人数不少,还有完整的城墙防护,他们怕伤亡太多才没有强攻明威堡而已。

    当马定远带着军户上了城墙,看到外面的叶飞雨和那个瘫在地上的士兵,顿时一愣,伸手就揪着吹响号角的士兵,瞪大眼睛恶狠狠说道:去你的,就这一个人,你吹毛的敌袭号?

    明威堡的人都知道,马定远虽然脾气暴躁,动辄打骂旗下的军户,但也十分护内,军纪严明,平时修复城墙、训练军户并没有落下,因此明威堡才没有被乱兵攻占,而且马定远也不像其他千户一样剥削明威堡的军户,倒十分得军户爱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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