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塑料封面上比书本还要小一些的日记本,封面上印着一个穿红色连衣裙烫着头发的女孩子半身像;夏小红记得非常的清楚,这样的日记本里面还有不少的彩色插图;而且一个还老贵,最少也要三四块钱。【小说文学网】

    李艳推了推还在发呆的夏小红:“喂,夏小红这一大清早的你就发什么呆啊?你该不会是还没有睡清醒吧?喏,留几句话吧--老同学!”

    李艳还顺手从自己的文具盒里拿出来一只‘英雄’牌的蓝色钢笔放到了夏小红的手里面。

    呃……对了,夏小红记起来了;自己小学毕业的那个时候,供销社里面还没有所谓的学生毕业册、纪念册这类的东西贩卖;很多的同学都会在毕业的那一天准备上一个崭新的日记本,用来让班上的同学、老师留言用。

    夏小红接过李艳手里的日记本跟钢笔,脸上流露出一抹怀念的神色来。

    林彦兵不经意抬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夏小红脸上那略带飘忽的笑容,心里面不由得一怔;呃……应该是自己眼花了吧?夏小红她才多大啊!怎么可能脸上会流露出来大人脸上才会有的神色呢?

    夏小红有些好笑的看了看正眼巴巴盯着自己的李艳,心里面忽然涌起了想要捉弄一下对方的念头:“李艳,你真的确定要让我给你留言吗?”

    “那当然,怎么说你我好歹也是有着四年的同班友谊。”李艳和林彦兵一样,都是从二年级开始就一直同在一个班上的老同学了。

    “喏,这可是你自己要求我写的啊!”夏小红故意一本正经的说道:“李艳你也知道我的字写的一点都不好看,到时候毁了你的这个日记本可别又回过头来埋怨我;我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

    夏小红的这一招先小人后君子,让李艳差点忍不住大笑起来;饶是这样也还是逗得李艳拍桌子一个劲的直喊肚子痛:“呵呵……夏小红,你就别再逗了;快点写吧!”

    “还有你--林彦兵!”李艳斜了一眼在一旁看热闹的林彦兵,不客气的说道:“回头等夏小红写完了以后,你小子也别忘了给写上几句话;怎么说好歹大家都是同学一场,可不能不给面子啊!”

    “呃……完了!”一听李艳说话的语气跟神色,林彦兵就知道自己也躲不过了;这算是躺着也中枪吗?

    夏小红有一句话倒是说的是老实话,上一世的时候小学的她那一手字确实不堪入目--烂的很;不过现在的夏小红已经不再是上一世的那个夏小红了。

    上一世嫁人以后又没有了孩子之后,夏小红为了打发寂寞无聊的日子;可是曾经报名学习过不少的东西,呃……虽然大多的时候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玩票的性质,可好歹半桶子水也是水啊!

    即便只是半桶子水的水平,跟现在还是小学生的李艳、林彦兵这些人相比起来;那还是让人惊艳不已,书法正是夏小红那众多半桶子水里面其中的半桶。

    夏小红打开笔记本拿起钢笔想了想,就‘唰唰唰’用小楷在第一页上面按照现在人的思维方式写下了一段话;全文如下:

    亲爱的李艳同学,在这个即将分别的日子里祝愿你以后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也祝愿我们两个人的友谊天长地久!最后便是落款了--某某年某某月!再来就是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咦……夏小红你说假话骗我。”李艳看着日记本上面端庄秀气的正楷字,脸上满满的全都是惊讶:“你的字其实写的很正楷啊!哪里难看了。”

    在李艳的眼里夏小红的字是那种一笔一划的正楷字,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李艳没有看出来并不表示林彦兵也看不出来。

    林彦兵家里家学渊博,他爸爸林俊毅可是林家老爷子一手教出来的得意门生;虽然被下放到了河湾里村这个偏僻的小村子,林俊毅可是每天都有坚持练毛笔字;林彦兵自幼耳濡目染多少也会一些,夏小红那字……还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小楷顾名思义是楷书之小者,创始于三国魏时的锺繇;他原是位隶书最杰出的权威大家,所作楷书的笔意;亦脱胎于汉隶,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

    惟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仍存隶分的遗意,然已备尽楷法实为正书之祖;到了东晋王羲之,将小楷书法更加以悉心钻研;使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亦奠立了中国小楷书法优美的欣赏标准。

    一般说来写小字与写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则上是--写大字要紧密无间;而写小字必要使其宽绰有余。

    也就是说--写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写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局促;故古人所谓“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又苏东坡论书有“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有余”的精语。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字运笔要圆润、娟秀、挺拔、整齐;大字则要雄壮、厚重,这就是两者之间最明显的不同之处。

    林彦兵的爸爸林俊毅每个星期六、星期天还有寒暑假的时候,都会让林彦兵跟着自己一同学习书法;只是这件事情除了林彦兵的父母以外知道的人没有几个就是。

    林彦兵已经学了有三年多的书法,他在看了夏小红的字以后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字会比夏小红写的要更好看。

    夏小红微微一笑,对于李艳刚刚所说的话也没有解释;只是好笑的看着林彦兵在李艳的威胁下,苦着脸拿起日记本在第二页留下了自己的留言跟签名。

    这一幕让夏小红差点没乐坏了,她一直都知道李艳是自己班上出了名的地主婆、泼妇、强盗;呃……这也不是说李艳人不好,这些都是班上的同学给李艳起的绰号;意思就是这姑娘强悍的很,武力值超高惹不起的那种人。

    只是……夏小红怎么也没有想到,林彦兵竟然也会屈服于李艳的威胁之下;果然是--流氓怕泼妇,泼妇怕无赖;一物降一物啊!还真的印证了这句老话。

    教室里又三三两两的走进来好几个同学,李艳在得到了林彦兵的留言签名之后;大大咧咧的伸手拍了拍林彦兵的肩膀,拿起日记本转身去祸害其他的同学了。

    夏小红看着李艳不知忧愁大大咧咧的摸样,忍不住抿嘴一笑;呵呵……这姑娘可真是十几年如一日,她记得自己前世的时候后来有好几次回到河湾里村都有碰到过李艳;似乎永远都是一副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摸样,不过她也听人说过李艳嫁的男人很不错;在河湾里村这个地方来说算是很幸福,最起码眼红她嫁得好的人很多。

    是啊!幸福就好!夏小红有些恍惚的想道。

    “夏小红。”一本风景画硬壳塑料日记本出现在夏小红的课桌上。

    “干什么?”夏小红的心思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些迷糊的回过头去;却不经意的跟林彦兵放大的容颜对个正着,一怔之后两抹红晕不受控制的浮现在她的脸颊之上。

    “林彦兵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夏小红有些气急败坏的嚷了起来,只是怎么看都好像是恼羞成怒似的。

    林彦兵已经不是头一次看到夏小红对自己炸毛的样子,跟以往不一样的是……以前夏小红炸毛的时候,林彦兵每一次跟她都是大吵收场;这一次林彦兵的心情却很好,甚至于在看到夏小红炸毛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面对这样子的林彦兵,夏小红说了两句就有一种打在棉花上用不上劲的感觉;当下微微地蹙了蹙眉头没好气的说道:“林彦兵你叫我做什么?有事就快点说,没事就靠边去。”

    “夏小红,我跟你也是老同学了;也给我留个言吧!”林彦兵看向夏小红的眼神亮晶晶的,这让夏小红想起前世自己曾经养过的一条狮子狗;那狗也经常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

    “写就写,谁拍你不成?”夏小红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在,有些粗略将日记本拿到了自己面前:“钢笔呢?没有钢笔怎么写字?”

    “给,钢笔在这里。”林彦兵赶紧将自己手里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钢笔放到了夏小红的手上。

    没过多久又6续有好几个人拿着日记本走了过来,要求夏小红给自己留言还有留个联络地址什么的?当然这要求留地址的都跟夏小红不是一个村子的人,反正那个年代大家都是这么做;更多的时候都是出自于小孩们喜欢相互拼比的虚荣心在作祟而已。

    等到围在夏小红身边的同学们都散了之后,林彦兵突然对夏小红开口说道:“夏小红,拿来吧!”

    “什么?什么东西拿来?”林彦兵没头没脑的话让夏小红半天都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不明所以的问道:“林彦兵你可不要冤枉人,我什么时候拿了你的东西?你可不要胡说八道。”

    一听夏小红的话林彦兵也愣住了,他有点好笑也有几分难堪的问道:“七十二变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怎么?我林彦兵就这么的不招你待见吗?好歹大家也是同学一场,有必要说这种话吗?”

    年轻男孩子脆弱的玻璃心伤不起啊!夏小红满不在乎的神情让林彦兵一颗懵懂的少男心碎了一地!

    林彦兵的话让夏小红越听越糊涂,她没好气的瞪了林彦兵一眼:“纸老虎,我又说了什么话了;你那一只眼睛看到我对你不待见了,你突然没头没脑的说那么一句拿来;谁知道你要我拿什么东西给你,你是癫子吗?”

    林彦兵的脸色不是很好,夏小红的心情更加不好;“呃……难道说自己的心态真的老了吗?已经跟不上现在小屁孩的思维了?”夏小红有点郁闷的想道。

    林彦兵一愣他这个时候倒是看出来了,夏小红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刚才说的那话的意思;并不是在跟自己装糊涂打马虎眼。

    “夏小红,对不起刚才的事情是我不对。”破天荒的两个人同学四年里,林彦兵第一次低头跟夏小红道起歉来:“刚刚是我性子急误会了你,夏小红--你愿意原谅我吗?”

    呃……让林彦兵想不到的是,夏小红接收到了林彦兵的道歉以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林彦兵,你真的是林彦兵吗?你……你该不会是鬼上身吧?”

    夏小红的话彻底让林彦兵无语,心里面暗暗地诽议道:“哼……七十二变,你才鬼上身;你们全家都鬼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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