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寒风凛冽,路面上坑洼处还冻着薄冰,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文学网)。。钱晓星一行人就准备好包裹,坐在了马车上往伊母族而去。

    马车行了十多里路,前面却再也无法行车,只能用步行进山。众人下了马车,各自拿过背包,这个背包也是钱晓星的发明,像现代的登上包一样,有两个背带。四人的背包唯一不同的是,陆胜忠的背包很大,塞了不少东西。

    看着前面的羊肠山路,两人都无法并排行走,钱晓星抖了抖背包问道:“忠哥,你以前去过伊母族吗?这里去还有多远?”

    陆胜忠拄着拐杖说道:“我以前和司王去过,此去山路大概四十多里,我们要两天后才能走到。”

    “两天?”钱晓星不禁咋舌,看来这四十里山路不是这么好走的。四人各自拄着拐杖,就往伊母族进发,陆胜忠带队,钱晓星殿后,沿着山路慢慢前行。

    翻过了几座山后,钱晓星吃力的喘着气,这一路上坡下坡都是爬山,爬了一座又一座。陆胜忠见到,鼓励道:“再爬几座山,前面就不用爬了,能省力一些。”

    “行,那坚持下,爬过了山我们吃午饭。”钱晓星一咬牙,继续跟了上去。

    翻过了山,终于到了午饭的时候,打开背包拿出锅碗瓢盆,生了火,徐伶俐和司盈盈就开始做饭。

    一路上,钱晓星也未看到过一个其他行人,喝了口水后问道:“忠哥,伊母族是什么样的?有多少人呢?”

    陆胜忠答道:“伊母族,是这里的最大一个民族,大概有上万人口,分布在好几个地方,不过她们的族长都是女的担任,男子在伊母族里地位很低,就好比我们这里的女人差不多。”

    钱晓星一听顿时来了兴致,按陆胜忠的介绍,这个伊母族很可能还是个母系氏族,以女人为主,这个母系氏族有个好处,那就是走婚,男子可以到喜欢的女人家中过夜。

    钱晓星听完不禁意淫了起来,想着自己能不能去走婚一下,不过不知道这个伊母族是不是还有这个风俗,于是问道:“忠哥,她们那里的男人是不是可以随便到女子家中过夜?”

    陆胜忠回忆了下说道:“这个不清楚,你要是想知道,这次去试下就明白了。”

    “大色狼,满脑子就想这些,好吃饭了!”边上的司盈盈听到,不悦的说道。

    接过司盈盈递来的米饭,一路爬山也饿的很,钱晓星狼吞虎咽的就吃完了。众人吃完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是不用爬山了,不过这个路是山岩中凿壁而成,只容一人可以沿壁行走,另一边却是山涧,落差好十多米,危险的很。

    钱晓星伸头看了下,仿佛站在了悬崖边上,感觉很蛋疼,急忙靠近沿壁不敢在望下看,摸索岩壁小心的前行。四人小心的行走着,脚底的石头偶尔踢落到悬崖下,翻滚到山涧里,溅起一阵水花。

    钱晓星双脚酸痛,对于他来说运动的太少,偶尔一次爬了几座山,就累的不行,钱晓星拉出了胸前的三个银环握在手中,想着如兰的惨死,顿时感觉力量无穷,快速的跟了上去。

    走到了傍晚,看看天色已晚,四人找了个开阔的地方准备过夜。从背包里拿出了两块大布,陆胜忠又砍来一些手臂粗细的树木,搭好了架子把大布批上,两个简易的帐篷就做好了。

    升了一堆篝火,四人吃好了晚饭就坐了下来。徐伶俐见钱晓星自己不停的拍着腿,急忙过来进行按摩。司盈盈虽然也腿很酸痛,看到钱晓星那享受的样,骂道:“才走几步路就成这样,以后你要多运动了。”

    “是要多运动,”钱晓星想着自己确实体力太差,对陆胜忠说道:“忠哥,回去以后我和士兵一起操练,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定要练好。”

    陆胜忠为难起来,要他命令钱晓星操练,还真不好开口,于是说道:“七弟,你又不用上战场打仗,不用练了吧。”

    “就算不上战场,以后我这么多老婆,没个好身体怎么对付的了啊。”钱晓星笑道。

    “那行,你自己要是练累了,随时停止。”陆胜忠只好答应下来。

    天色已黑,山风吹着篝火火苗左右四处摇摆,两个帐篷口正对着火堆,钱晓星则躲在了司盈盈和徐伶俐的帐篷里,火光辉映着,帐篷里倒非常暖和。

    四人无聊的聊着家常,司盈盈忽然问道:“星哥,你要是生了儿子,想给儿子取什么名字呢?”

    钱晓星正躺在帐篷里,双脚翘到了司盈盈的腿上,徐伶俐正用小拳头敲着双腿,却也滋润的很,听完司盈盈的问题,思索了下说道:“我儿子名字就叫好帅。”

    “好帅,真奇怪,为什么取这个呢?”司盈盈疑惑的问道。

    “因为别人叫我的时候,都会叫,好帅的爸爸。”钱晓星笑道。

    “臭不要脸的,就知道臭屁。如果你没什么事情了,可以出去睡觉了。”司盈盈说道。

    钱晓星一听,说道:“伶俐,不用敲腿了,这里不需要你帮忙了,没什么事情了。”

    “我是说你没什么事情,可以出去了。”司盈盈一个字一个字对钱晓星说道。

    钱晓星转头对徐伶俐说道:“伶俐,听到没,没什么事情可以出去了。”

    徐伶俐疑惑的看了下司盈盈,却不知道如何是好,却听到唉哟一声,钱晓星已经被司盈盈踢出了帐篷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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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起来,吃过早饭继续赶路,一直走到了下午,终于看到了前方一片开阔地,陆胜忠指着前面的村落说道:“七弟,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伊母族。”

    钱晓星看了下,村子里房子还都是吊脚楼,用木头和毛竹搭成,顶上都是厚厚的茅草。茅屋稀稀拉拉的,在后面的山上也有建造,此起彼伏,村里也不时有人走动。

    四人迈步刚想进去,却听到一声尖锐的口哨,顿时路边树林中一下涌过来十多个男子,手拿长枪把四人围了起来。

    钱晓星看这些人,身上都穿着动物皮毛,头发四散着,脸色用白色颜料画着各类图案,四人背对背靠在一起,警惕的看着这些人。

    “汉人,你们来我们这里做什么?”其中带头的一个上前问道。

    陆胜忠手中没有拿武器,抱拳说道:“我们是司国的汉人,专门来拜见你们的族长。”

    “司国的人?”另外上来一位说道:“诩(xu)杰,司国和我们关系一向都好,既然不是胡国的人,那就没关系,带他们走。”

    诩杰对周围的人一挥手,就散走了,对钱晓星等人说道:“你们跟我来。”

    钱晓星看了下,这个叫诩杰的人浑身肌肉饱满,皮肤黝黑,左脸画着四条白杠,年纪也不大。听着这个人名字倒也奇怪,不过少数民族的名字不可用常理来判断,见这个人倒也有些权力,好像其他人都听他的,也不多想就跟了上去。

    一路上,看到村中百姓,很多坐在门口晒着太阳,有些妇女给小孩翻着头发,好像是在抓虱子,见到钱晓星众人,也都纷纷抬头观望。

    不多时,诩杰就带他们到了一个大房子前面,说道:“把你们身上的东西全放下,不准带武器进去,先在这里等下。”

    四人把背包放在门口,稍等了一下,诩杰就回来示意他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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