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在夜市一家大排档里碰头。【小说文学网】八月间正是十分闷热的时候,狭小的店铺里,吱呀转动着的电风扇根本没办法降温。沈宏泽一边叼着水煮肉片一边扇动着自己的衣服,到了最后也不顾我在场,直接光着膀子开吃。

    吃到最后大家都放开了,沈宏泽就提议说来点啤酒。我就说啤酒怕什么呀,我能轻松搞定一打,只怕他们不行。沈宏泽立即来劲了,叫过老板就要了一打冰啤酒,三个人就这么拼起酒来。事后我想想,那几瓶酒真是不该喝,我虽然自诩酒量好,但酒这个东西,多半时候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几瓶啤酒灌不倒我,只可惜许阙就在我身边,我没喝多少酒也就醉了。

    那天我们在大排档里喝得七晕八素,最后凭借着仅存的一丝意识找到了一家小旅馆,好说歹说交钱住了下来。半夜里,我感觉有人在摸我腰侧的皮肤,迷糊了一会立即清醒过来,侧过头却发现夜色里,许阙正睁着一双黑亮的眼睛盯着我。

    我被他盯得发毛,颤抖着声音叫了一声:“许阙?”

    回应我的是一个热烈的吻。

    我从来没和人接过吻。我虽然混,虽然不正经,但我坚持不能谈恋爱这一原则。从小到大,徐束锦几乎没教会我什么,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灌输了这么一个道理: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只见了你几面就要和你想好的男人。

    因为这,我虽然混沌过了一个初中,又交了不少男性朋友,但从来没有过男朋友,更别谈接吻了。可许阙这个吻来的既可疑又霸道,我挣扎一下没挣开,反倒被他趁机摸进了衣服里,就连内衣扣子也被他解开了。

    我又羞又气,想起我那些小心翼翼的喜欢,只觉得委屈,抬脚就往他身上踹,他吃痛放开我,我立即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正巧撞上睡死在地板上的沈宏泽。

    我哆哆嗦嗦地往沈宏泽怀里钻,一边担心许阙会再扑上来,一边又害怕沈宏泽也跟许阙一样忽然发起酒疯。担惊受怕之下,居然神经大条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来,许阙已经先行走了,仿佛昨晚的一切只是我的一个梦,要不是还开着的内衣扣子,恐怕我真会以为那只是一场梦。

    说实话,我心里是喜欢许阙的。他长得那么好看,就连抿嘴的动作都和人家不一样。他的手指又细又长,连指甲都是透明的。他生气的时候会咬牙,高兴的时候会眯眼,就连烦躁时候的表情都那么可爱。他冲你笑的时候,你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他;他冲你发火的时候,你还是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他。他那么有魅力,举手投足之间都能带起一阵惊呼,想要不喜欢上他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只是喜欢上许阙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但要控制住这种感情却花了我三年。

    三年来,我一直和他称兄道弟,尽量不让他发现我的感情,只因为他说他喜欢干净纯粹的女生,而那时我已经打了七个耳朵,文了三个文身。因为和高年级的人打架,还在腰间留了一道两寸长的疤。

    我是那么的喜欢他,他在亲吻我的时候,我甚至是欣喜的,可我怎么能忘了呢?那时他正在和袁子钰交往,而袁子钰却为了另一个人抛弃了他。他为袁子钰干了很多傻事,为了袁子钰把自己弄的伤痕累累却还不肯放手,我多怕,多怕他想亲近的不是我,而是那个长得跟天仙儿似的姑娘。

    沈宏泽说,我之所以和许阙坏了交情,是因为我看不过他因为一个女人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其实他只说对了一半。

    我确实看不起因为许阙那种幼稚又自残的行为,但原因不在他将自己放的太低,而在于我喜欢的这个人,他因为另一个人把自己放的那么低,低到让我心痛的难以自抑。而终于让我决定和他断绝联系的是那一个吻,那一个不知道属于谁的吻。

    我看不起他自我作践,所以我也不能作践我自己。喜欢是一回事,尊严是另一回事,我不能因为喜欢他就放弃自己的尊严。于是为了维护我的尊严,我慢慢和他疏离开来,在岁月的流逝中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然后慢慢的我发现,我似乎真的不喜欢他了。可是现在,他就这么毫无防备地缩在我的肩上睡着,神情安然,我忽然觉得我还是喜欢他的,就如同那个黏腻的夏天,我在初中校园里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那么喜欢,那么莫名其妙的心动。

    或许被我看得不舒服了,许阙不安稳地在我脖颈边蹭了蹭:“你老盯着我干嘛?”

    “看你帅呗。”我说,收回目光,尽量保持着平稳的呼吸,“你可别睡死了,盛楚晗的脚还伤着呢,等会儿你得帮忙把她送回家。”

    许阙的呼吸轻了下去,隔了好一会才迷迷糊糊道:“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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