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隆冬,天气分外寒冷。
破烂的屋子外,寒冷的北风呼呼的刮着,躲在这个到处是缝隙和孔洞的木屋内,根本无法御寒。
林业身上穿着一袭淡薄的衣服,身体微微抖索着,体内的能量干涸无比,根本无法抵御这冰冷的天气。
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个多月了。
一个月前,他离开了那个放牛老者之后,跋山涉水,一路打听消息,才来到了这个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城池,方寸城内。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面对如此陌生的环境,林业的心中自然十分的忐忑,虽然他心理比较成熟,但是,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罢了。
脑海中的知识,对外界的认识,也仅仅限于留仙村的一些古籍之中,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只能选择先隐藏起来,让自己变得普通。
“好饿!”
站在一条街道边,林业捂着肚子,将身体斜靠在墙边,抬着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目光中有着一种新奇之色,的确,比起留仙村来说,这个方寸城实在是太繁华了,也太大了。
宽大整洁的街道,街道两边的各种商铺,来来往往的行人,商人,还有一些地摊小贩的叫卖声,这一切都刺激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的心。
初来乍到,他足足逛了一上午的时间,直到中午,街道两边到处飘洒着饭菜的香味之时,他的肚子才饿的咕咕叫。
但他没钱。
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而且又不可能去抢吃的吧?自己的修为虽然在留仙村内拔尖,但在这个方寸城之中,远超自己的了必然多不胜数,想要抢,也要有这个实力才行啊。
林业的确是天才,但天才又怎么样?弱小的天才还不如一条狗,连被人宰杀的资格都没有。
轮海境界,在方寸城中简直是弱的可怜!
所以,现在的林业,还差的远,差的远。
靠在墙角,体内的神力缓缓的滋润的身体,虽然数量稀少,干涸无比,但是聊胜于无。
“好饿,可我身上没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出城,去野外打点猎物吃吗?
但城外有猎物的地方起码要走近一天的路,而且还不容易抓到,太远太浪费时间了。
那么,去偷点钱呢?
“阿公,林业让你失望了,但……”
……
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昔日的十一岁孩子,此时又长大了一岁,已经十一岁了。
一身灰蒙蒙的麻袍,满头黑发,脚下的布鞋破了几个大洞,脚趾时不时的都露了出来。
一年后,林业不在是昔日什么都不懂的新手了,混迹在市井之中,靠着自己的头脑,也清晰的明白了目前的处境。
这里是方寸城,中州境内的一座大城。
城内高手无数,修道大能偶尔也能看见,天空之中,时不时的会出现神光划过,对此,林业知道,那些都是有高手飞遁此地。
所以,自从深入了解了这个城市的情况开始,谨慎的他就开始选择性隐藏自己。
而修为方面,一年的时间下来,随着不断的苦修之下,虽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天材地宝,但是他的修为终于突破到轮回秘境,达到了道宫秘境。
这样的修行速度已经算快了。
但林业并不清楚,因为比起城内那些大家族的孩子来说,他并不算是出类拔萃的,有的孩子甚至小小年纪就快道宫大圆满了。
不过他并没有灵丹妙药,没有天地灵萃滋补,这样的修行已经算是快的吓人了。
当然,修炼快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个大城内,他依旧是一个蝼蚁,所以,谨慎小心的他选择了伪装成了一个乞丐。
对此,没有人会在意。
他,也可以安安全全的生活下去,直到,自己成长起来,修行达到道宫大圆满甚至突破道宫秘境的那一天。
那时候,才算有点保障。
……
手中捂着一个小包裹,林业面带喜悦的朝着自己的小破屋内走去。
这里是方寸城的贫民窟,这种破烂的屋子很多,没有人会在意这里有多少的乞丐。
他一路小跑,终于到达了小破屋前。
“哐啷!”
一把推开门,他快速的跑到屋子内,嘴中呼喊着,“囡囡,囡囡,快起来,看看哥哥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墙角,一个矮小身影正在低着头,把玩着手中的东西。
身影是一个梳着羊角辫,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身上的小衣服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甚至连小鞋子都有脚趾洞,脸上脏兮兮,只有一双大眼睛如黑宝石般,惹人怜惜。
她就是囡囡,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女孩,一年前流浪到此地,受寒昏迷,倒在这里,林业心中不忍,就将她带回家。
一年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宛如亲兄妹,林业十分疼爱这个女孩,尤其是她和自己一样都无家可归,心中就更怜惜了。
小姑娘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林业就给女孩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囡囡。
小囡囡很懂事,也很乖巧。
平时林业去找寻吃食,她就一个人呆在家中,也不乱跑。
无事可做的时候,林业也会更囡囡一起玩耍,甚至,教囡囡读书认字,讲一讲他曾在古籍中看过的一些故事。
“哥哥回来啦!不知道带什么好吃的!”
囡囡瞪着宝石般的黑色大眼睛,奶声奶气的说道。
“哈哈,看,是烧鹅,城西那家烧鹅店内的招牌,囡囡还没吃过吧,今天就好好尝尝,可好吃了!”
林业说话间,将包裹打开,露出了一份包装好的烧鹅,此时,还热气腾腾的冒着热气呢。
当然,这些食物都是林业买来的,至于钱财,倒不是他乞讨而来,而是偷盗来的。
毕竟,他乞讨也只是伪装,求一个心底安全罢了。
好歹也是已经达到道宫境界的小高手,想要弄一些钱来,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他也不会弄太多,够用就行。
烧鹅通体金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一闻之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囡囡也是如此,看着烧鹅,喉咙不停的蠕动着,一副小馋猫的样子。
可是,她却没有动手,只是看了看林业,声音脆生生的说道:“哥哥,你先吃,囡囡还不饿!”
林业心底一酸,知道妹妹懂事,烧鹅这东西,他们也很少吃到。
“乖,囡囡,你吃吧,哥哥都吃过了,吃的饱饱的!”
说着,还拍了拍肚子。
“不,我知道哥哥还没吃,哥哥,你先吃吧,囡囡真的不饿。”可是,她的肚子却在此时,咕咕的叫了起来。
囡囡面色一红,小手拍着小肚子,低声如蚊吟般,“叫你不乖,叫你不乖!”
幼稚动作让人发笑,可是林业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虽然年幼,但却懂事,十分乖巧。
也许是小小年纪就流浪在外,对她的记忆之中有着深刻的影响,虽然忘记了过去,但是影响却是整整一生。
林业轻轻的抱着囡囡的身体,将她抱在怀里,随手撕开一个烧鹅腿,递到她的嘴边,“我们一起吃好不好!你一半,哥哥一半,反正这烧鹅很多,吃不完的。!”
小姑娘愣了愣,然后点点头,红扑扑的一张小脸,轻轻的咬了一口,就这样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这一年,林业十二岁,囡囡五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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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的屋子外,寒冷的北风呼呼的刮着,躲在这个到处是缝隙和孔洞的木屋内,根本无法御寒。
林业身上穿着一袭淡薄的衣服,身体微微抖索着,体内的能量干涸无比,根本无法抵御这冰冷的天气。
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个多月了。
一个月前,他离开了那个放牛老者之后,跋山涉水,一路打听消息,才来到了这个距离他最近的一个城池,方寸城内。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面对如此陌生的环境,林业的心中自然十分的忐忑,虽然他心理比较成熟,但是,他却始终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罢了。
脑海中的知识,对外界的认识,也仅仅限于留仙村的一些古籍之中,所以,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只能选择先隐藏起来,让自己变得普通。
“好饿!”
站在一条街道边,林业捂着肚子,将身体斜靠在墙边,抬着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目光中有着一种新奇之色,的确,比起留仙村来说,这个方寸城实在是太繁华了,也太大了。
宽大整洁的街道,街道两边的各种商铺,来来往往的行人,商人,还有一些地摊小贩的叫卖声,这一切都刺激着眼前的这个少年的心。
初来乍到,他足足逛了一上午的时间,直到中午,街道两边到处飘洒着饭菜的香味之时,他的肚子才饿的咕咕叫。
但他没钱。
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而且又不可能去抢吃的吧?自己的修为虽然在留仙村内拔尖,但在这个方寸城之中,远超自己的了必然多不胜数,想要抢,也要有这个实力才行啊。
林业的确是天才,但天才又怎么样?弱小的天才还不如一条狗,连被人宰杀的资格都没有。
轮海境界,在方寸城中简直是弱的可怜!
所以,现在的林业,还差的远,差的远。
靠在墙角,体内的神力缓缓的滋润的身体,虽然数量稀少,干涸无比,但是聊胜于无。
“好饿,可我身上没钱,连一个馒头都吃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出城,去野外打点猎物吃吗?
但城外有猎物的地方起码要走近一天的路,而且还不容易抓到,太远太浪费时间了。
那么,去偷点钱呢?
“阿公,林业让你失望了,但……”
……
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
昔日的十一岁孩子,此时又长大了一岁,已经十一岁了。
一身灰蒙蒙的麻袍,满头黑发,脚下的布鞋破了几个大洞,脚趾时不时的都露了出来。
一年后,林业不在是昔日什么都不懂的新手了,混迹在市井之中,靠着自己的头脑,也清晰的明白了目前的处境。
这里是方寸城,中州境内的一座大城。
城内高手无数,修道大能偶尔也能看见,天空之中,时不时的会出现神光划过,对此,林业知道,那些都是有高手飞遁此地。
所以,自从深入了解了这个城市的情况开始,谨慎的他就开始选择性隐藏自己。
而修为方面,一年的时间下来,随着不断的苦修之下,虽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天材地宝,但是他的修为终于突破到轮回秘境,达到了道宫秘境。
这样的修行速度已经算快了。
但林业并不清楚,因为比起城内那些大家族的孩子来说,他并不算是出类拔萃的,有的孩子甚至小小年纪就快道宫大圆满了。
不过他并没有灵丹妙药,没有天地灵萃滋补,这样的修行已经算是快的吓人了。
当然,修炼快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个大城内,他依旧是一个蝼蚁,所以,谨慎小心的他选择了伪装成了一个乞丐。
对此,没有人会在意。
他,也可以安安全全的生活下去,直到,自己成长起来,修行达到道宫大圆满甚至突破道宫秘境的那一天。
那时候,才算有点保障。
……
手中捂着一个小包裹,林业面带喜悦的朝着自己的小破屋内走去。
这里是方寸城的贫民窟,这种破烂的屋子很多,没有人会在意这里有多少的乞丐。
他一路小跑,终于到达了小破屋前。
“哐啷!”
一把推开门,他快速的跑到屋子内,嘴中呼喊着,“囡囡,囡囡,快起来,看看哥哥给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墙角,一个矮小身影正在低着头,把玩着手中的东西。
身影是一个梳着羊角辫,不过三四岁的小女孩,身上的小衣服都打着补丁,破破烂烂,甚至连小鞋子都有脚趾洞,脸上脏兮兮,只有一双大眼睛如黑宝石般,惹人怜惜。
她就是囡囡,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女孩,一年前流浪到此地,受寒昏迷,倒在这里,林业心中不忍,就将她带回家。
一年下来,他们之间的感情宛如亲兄妹,林业十分疼爱这个女孩,尤其是她和自己一样都无家可归,心中就更怜惜了。
小姑娘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林业就给女孩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囡囡。
小囡囡很懂事,也很乖巧。
平时林业去找寻吃食,她就一个人呆在家中,也不乱跑。
无事可做的时候,林业也会更囡囡一起玩耍,甚至,教囡囡读书认字,讲一讲他曾在古籍中看过的一些故事。
“哥哥回来啦!不知道带什么好吃的!”
囡囡瞪着宝石般的黑色大眼睛,奶声奶气的说道。
“哈哈,看,是烧鹅,城西那家烧鹅店内的招牌,囡囡还没吃过吧,今天就好好尝尝,可好吃了!”
林业说话间,将包裹打开,露出了一份包装好的烧鹅,此时,还热气腾腾的冒着热气呢。
当然,这些食物都是林业买来的,至于钱财,倒不是他乞讨而来,而是偷盗来的。
毕竟,他乞讨也只是伪装,求一个心底安全罢了。
好歹也是已经达到道宫境界的小高手,想要弄一些钱来,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他也不会弄太多,够用就行。
烧鹅通体金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人一闻之下就忍不住流口水。
囡囡也是如此,看着烧鹅,喉咙不停的蠕动着,一副小馋猫的样子。
可是,她却没有动手,只是看了看林业,声音脆生生的说道:“哥哥,你先吃,囡囡还不饿!”
林业心底一酸,知道妹妹懂事,烧鹅这东西,他们也很少吃到。
“乖,囡囡,你吃吧,哥哥都吃过了,吃的饱饱的!”
说着,还拍了拍肚子。
“不,我知道哥哥还没吃,哥哥,你先吃吧,囡囡真的不饿。”可是,她的肚子却在此时,咕咕的叫了起来。
囡囡面色一红,小手拍着小肚子,低声如蚊吟般,“叫你不乖,叫你不乖!”
幼稚动作让人发笑,可是林业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她虽然年幼,但却懂事,十分乖巧。
也许是小小年纪就流浪在外,对她的记忆之中有着深刻的影响,虽然忘记了过去,但是影响却是整整一生。
林业轻轻的抱着囡囡的身体,将她抱在怀里,随手撕开一个烧鹅腿,递到她的嘴边,“我们一起吃好不好!你一半,哥哥一半,反正这烧鹅很多,吃不完的。!”
小姑娘愣了愣,然后点点头,红扑扑的一张小脸,轻轻的咬了一口,就这样美滋滋的吃了起来。
这一年,林业十二岁,囡囡五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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