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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大约七点时候加更,为庆贺道生生日。走过路过的朋友,若是觉着还不错,可以留下收藏,和推荐票……
而侯小超和霍明虽然说是他的弟子,但是身份不一样,显然也不太可能天天给自己看门。
熄灭了灯火,刘胜之当然不是要去睡觉,而是去修炼。对于真正的有成就的人来说,旁人只会看到他们的辉煌,而很少人注意到他们时时刻刻的努力。
刘胜之假公济私,把给霍明的九华养荣丸自家服用了两颗。
所谓的容,便是生机的意思。而花者,树之精神发焕。也就是植物的精华所生的意思。
九华养荣丸,便是九种开花的珍贵药材。大补人之生机精气。这药效起码要比紫河精元丹强大十倍。
只是服下不久,药力熏熏,刘胜之脸上发红,隐隐的就有着一种喝醉酒了的感觉。
轻轻踱着步子,缓缓消化着。慢慢的就变成了鹤行的步伐。
初时,刘胜之的动作还显得有些迟钝缓慢。但是他越走,越是熟练。
身形飘忽,忽左忽右,偏偏就又十分潇洒好看。甚至大有金庸书中的凌波微步的风采,彷佛就在水面踩水凌波而行,不染点尘。
但是不仅如此,这鹤行的步伐,更是道门之中罡步的入门功夫。
传说罡步又叫做禹步,是大禹在水边看着仙鹤踏步而石头为翻。见此才创出来的。
可见,这鹤行非是那么简单。
就好像上次,刘胜之施展了一门魇镇法术,对付霍明。附身老鼠身上,所踩的奇怪步子,并不是跳舞,而本来就是一种罡步。
配合咒诀,存思等等,就有着极其巨大的威力。
就算是现在,单单只是鹤行,也都有着加快血气运行,转化营卫之气的作用。
许久之后,感觉到消化的差不多了。刘胜之方才盘膝而坐,将金龙简放在了身边。虽然刘胜之这个时候,还没有能力祭炼法器。
但是这般练功时候,日日放在身边,气机温养。互相感应,日后祭炼的时候,就方便了许多。
莫非是有了立足之处,还是灭掉了罗王神,终于消去一个心魔的关系?是了,是此地地气的关系。
还有这金龙简!
莫要忘记了,此地可是福地所在。地气充溢,练功起来,有着事半功倍之效。
缓缓的把诸多杂念排出脑外,内视泥丸之处。正是所谓的摄取阳光补我元气。
再将意念轻轻地引向下行,落入脐下腹中,内视腹中一个虚空境地,有一种朗彻其光,日月照临的感觉。
朗则神清,朗则气爽,就不至于昏沉。心光所照耀之处,如同天空无云遮蔽时太阳照射大地一样。
神仙书之中记载,这般心光朗照在修行之中,有着夺天地造化的巨大作用,是练功的总枢。
如心光不靖,神即他驰,杂念丛生,性光不能聚于气海,虽日坐数次,也无好处。
这一步修行,在其他门派之中,也叫做凝神入气穴,也或者叫做心肾相交。
心光意念均凝于气穴,则呼吸之气亦自然归于气穴。
神意与气三家合在一处,形成了息息归根。甚至日久天长,功行渐深之后,可以做到不从鼻孔呼吸,而改为胎息。
能做到如是练功,练习日久,腹中受心光照射,自生暖气,蠕蠕欲动,融融自旋,有着丝丝的氤氲白气,开始充满丹田。
也就是身中精元血气,受心光煦照后化成的雾气,如同太阳蒸晒海水,化成云气一般。一直到这云气充满小腹,渐渐通达四肢百骸,皮肤状如虫行。加紧练功,就能达到气足神充,浑身舒畅的地步。
人身上的精气有限,便是刘胜之有着各种药物进补也是一般。自从上次还精补脑,将身中精气化为心光之后。
再次积累精气充盈,让这内气充满全身,普通人差不多就需要一个星期的功夫。
就算是刘胜之有着紫河精元丹等丹药进补,差不多也要三日一次。如今心光比当初又要大了一圈。
等到内气旺盛已极,冲过尾闾,上升脑中,补入心光之中。
刘胜之缓缓收功,心中微微一叹。这当真是个水磨工夫。一直要到心光如同圆月,朗照识海之中,彻底照耀神魂。方才是真正的内景层次。
“这地方果然是福地所在,有着地气相护,修炼之时,当真有着一种事半功倍的感觉。”
刘胜之收功,对于今天的修炼,十分的满意。
接下来的日子,刘胜之修行一帆风顺。
收了两个强力弟子,各种事情都有人打点。也无烦心之事上门,更不要说像前一段时间一般,居无定所,只能住在各家旅馆酒店之中。
最重要的是,没有了罗王神的威胁。让刘胜之的修炼更是没有了隐忧,不至于功境之中,再次被人骚扰。
不论是霍明的身体,还是侯小超的小倩,都在慢慢恢复。
对于刘胜之这个便宜师父,都是越来越有敬畏害怕。
自然是不竭余力的侍奉起刘胜之,也让刘胜之日子过的越发逍遥。只是斟酌着传他们几手法术功夫。
饶是如此,来自神仙书之重的记载的法术,又是何等神妙?
这就足以让他们感恩戴德了!
让刘胜之稍微觉着有些麻烦的是,这燕子山上的还在破土动工,准备建造道观。
这就太过噪杂烦扰了一些,而且那藏龙福地之中,总是不时传来一阵阵的抖动,却是让刘胜之的心理有着一丝阴影。总是觉着,这作为一方福地,这抖动似乎来的不寻常。
这让刘胜之下定决心,要好好进去探查一番。
刘胜之甚至找机会再次回到了云社县一趟,那一次,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大摇大摆的穿越消失。
这一次,又再次出现在县衙门口。不知道惊动了多少人。
好在刘胜之有着心理准备!
在这般的古代,消息可要比现代时空好掩饰的多了。
若是现代时空出现这般事情,恐怕早就传的沸沸扬扬,变成新的世界未解之谜云云了。
但是在古代,刘胜之厚着脸皮,直接就号称自己是神仙。
也就解释了过去,除了让那官衙从刘穆之以下,对于他更加敬畏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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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之假公济私,把给霍明的九华养荣丸自家服用了两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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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养荣丸,便是九种开花的珍贵药材。大补人之生机精气。这药效起码要比紫河精元丹强大十倍。
只是服下不久,药力熏熏,刘胜之脸上发红,隐隐的就有着一种喝醉酒了的感觉。
轻轻踱着步子,缓缓消化着。慢慢的就变成了鹤行的步伐。
初时,刘胜之的动作还显得有些迟钝缓慢。但是他越走,越是熟练。
身形飘忽,忽左忽右,偏偏就又十分潇洒好看。甚至大有金庸书中的凌波微步的风采,彷佛就在水面踩水凌波而行,不染点尘。
但是不仅如此,这鹤行的步伐,更是道门之中罡步的入门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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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鹤行非是那么简单。
就好像上次,刘胜之施展了一门魇镇法术,对付霍明。附身老鼠身上,所踩的奇怪步子,并不是跳舞,而本来就是一种罡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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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现在,单单只是鹤行,也都有着加快血气运行,转化营卫之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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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忘记了,此地可是福地所在。地气充溢,练功起来,有着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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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修行,在其他门派之中,也叫做凝神入气穴,也或者叫做心肾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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