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故事的结局
“人药不一定有用,而且,你也没有资格去取药,不要说以后,按照现在的情况,这丫头活不过三年,你能三年内成神?”冥凤说道,她并非打击郑峰,只是在说一个事实,不可能的事情,趁早死心才是明确的选择。【小说文学网】
“是否有用,尝试过才知道,有可能无效,但也有可能有效,不是吗?”郑峰说道,如果‘人药’是唯一的办法,她绝不可能放弃,他低喃道:“三年时间么,应该足够了……”
“你确定自己清醒?”冥凤失声道:“三年时间,你连神使境都不可能突破,更别说凝聚神格,我承认你的道的确为所未闻,但三年从新晋圣人凝聚神格,绝不可能!”
郑峰从凡人修成圣人用了整整七十多年,圣人之后每一步都会比之前的路更难行,三年时间挑战神格,不要说冥凤,郑峰这话被任何人听到,都会觉得其脑袋小时候是否被驴踢过,一脚将他踹竟池塘内,顺便进了些水……
因为敢说这话人,要不是傻子,要不是疯子!
“你很清楚,就算是现在的你,凭着你的道,依然不可能与神境强者相比。”盖娅注视着郑峰,道:“神境,那是一个你们所不了解的境界,它不是修炼的尽头,但已经可以一定程度上摆脱世界的掌控。”
郑峰的道很特殊,摆脱了天地的约束,自成一方世家,他和牙是新世界的主宰,天地法则所他们所操控,只是他们的世界,还是太小了……
如今,郑峰对上圣人,他敢说必胜;对上神使,立于不败之地,十丈内,他有机会逆杀;对上神境强者……必败!
神境强者体内具有神格存在,神格乃是他们自身的道凝聚而成,哪怕他们失去了和原本世家的联系,但是他们和自己的道的联系,却依然紧密相连。
‘神格’才是每一位神境强者的根本所在,只要神格还在,郑峰的一方世界或许可以削弱他们的道,但绝无可能将他们的道抹除。并且,新生的世界种子,极有可能被强大的神格撑爆!
“我知道,所以我没有说现在去。”郑峰微微一笑,道:“不是还有三年的时间吗?”
“疯了,这家伙真的疯了……”太刀摇晃了几下,似乎受不了郑峰那不经大脑的发言,一个圣人妄想在三年内超越神境强者,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冷的冷笑话。
郑峰并不在意冥凤的嘲笑,手掌轻轻一握,收回世界,房间恢复正常,他清楚自己与神境强者之间的差距,三年的时间,他不奢望能超越神境,只是必须将这差距拉近。
“你想知道的我说了,那你也该告诉我,你到底以什么道什么法则入圣?”冥凤无法理解郑峰的信心从何而来,只是对于郑峰的道,她充满兴趣,因为太特殊了。
“融合之道……”郑峰淡淡的说道,他和牙的道,并非单一的道,而是一种融合之道,犹如海乃百川,他们的道可融天地万法万则,自称一方新世界。
郑峰没有说出来的是:当融合之道融尽天地万法万则之时,或许它会演变成……天道!
......
大婚过后,郑峰以陪丫头游历天下为理由,微笑向众人告别,至于他们会去哪里,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走到哪里算哪里。
众人不知道郑峰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却知道他绝不可能如表面平静,丫头时日无多,众人不忍心打扰二人最后的日子。
临行前……
五十年过去,爱丽丝没有任何的改变,依然就和当初一样,精致得像个美丽的洋娃娃,值得一提的是,爱丽丝当初在青龙城获得的那个魂兽蛋,至今也没有孵化,但蛋壳内的小家伙的生命力,也越来越强,蕴养时间越长的魂兽,其实也从侧面反应出一个魂兽的天生的资质如何,虽不百分百准确,但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郑峰和丫头的婚礼,爱丽丝并没有参加,不是她不想参加,只因数十年过去,当初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她一旦靠近丫头,诺查丹马斯之眼就会隐隐刺痛,可直视天下万物的诺查丹马斯之眼,始终无法直视丫头。
如今的爱丽丝虽然外貌不曾改变,却早已不是当年懵懂不知的小女孩,不过她还是喜欢靠在郑峰的怀中,这能让她感觉到温暖。五十年的岁月变迁,她不知道多少夜晚被噩梦所惊醒,唯有待在郑峰怀抱中的时候,她才能安心入眠。
青春永驻,可以说是天下所有女性梦寐以求的愿望……
长生不老,更是万古以来,不知多少修炼者毕生的追求……
但是,当这两样世人所奢望之事降临在爱丽丝身上时,爱丽丝却讨厌它们!
如果可以,爱丽丝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而不是诺查丹马斯之眼的继承者,这双特殊的眼睛,让她看到太多她不想看到的事情,而她想看到的,却偏偏不能看到。
“大哥哥,你和婉君姐姐什么时候回来。”爱丽丝爬在郑峰怀中失落的问道,她想跟着一起去走天涯,只是,她的眼睛不允许她这样做。
每一次因为靠近婉君姐姐而眼睛感到刺痛时,爱丽丝是多么希冀,自己拥有的只是一双平凡的眼睛……
郑峰轻轻揉搓这小丫头的金发,就和以前一样,笑道:“你都多少岁了人了,还喜欢这样撒娇,羞不羞?”
“人家才不管,反正在大哥哥面前,爱丽丝就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丫头。”爱丽丝嘀咕道,紧紧的抱着郑峰,她担心一放手,大哥哥又会一下子跑不见了。
“不止在我眼中,在谁眼中都一样,因为你本来就是个长不大的小丫头,这有什么不好?”郑峰笑问道。
爱丽丝生气道:“不好,什么都不好,爱丽丝讨厌长不大。”
“你这丫头,你可知道万古至今,长生不老是多少人耗尽一生去追求的奢望,你居然说讨厌?”郑峰苦笑道,这个小丫头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她以后真的长大变老,恐怕到时候就会后悔莫及了。
“讨厌就是讨厌,爱丽丝就是讨厌长生不老……长不高,胸部也不会太大,有什么好,一点都不好!”爱丽丝气鼓鼓的说道,让人啼笑皆非。
对于小丫头的理由,郑峰苦笑不已,他相信若爱丽丝讨厌永生的理由,被那些倒在成神之路上的人得知,其中一定有不少人会被气疯!
“乖乖在城里待着,我很快就会回来。”郑峰松开小丫头说道,丫头姐姐还在等着他。
“很快是多快?”爱丽丝就像小孩子一样追问道,她想要一个准确的数字,‘很快’这个模糊的概念,并不是她想要的答案。
“当初,大哥哥进关的时候,也是对爱丽丝说很快就会出来,结果呢?事实证明……”爱丽丝生气敲打郑峰的胸口,呜咽道:“大哥哥就是个超级无敌大骗子——!!!”
她很怕大哥哥这一次离开,又是一个五十年,甚至是,永远……
郑峰轻轻弹了爱丽丝的额头一下,道:“很快就是很快,我答应爱丽丝,这次绝对不会像上次那样,最迟三年,一定回来,再相信我一次好吗?”
“真的只是三年?”爱丽丝怀疑道,说实在的,大哥哥的信誉在她眼中,真的不咋滴。
“三年后,不管如何,一定会给你们一个答复。”郑峰笑道,三年后,总会出一个结果,不管他是生是死……
对于断崖和富严杰,郑峰并无太多的说话要讲,至于众女,郑峰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所亏欠的,无法许下任何的承诺,他欠的不知是她们,更是丫头,如果他三年后还在,到时候再尝试去还吧……
郑峰背着丫头,缓缓的走出了天龙城,不需要任何的坐骑代步,他就想这样背着丫头,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就和丫头小时候背着他一样,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等他们老去时,依然不曾改变。
自这日之后,青龙大陆经常有人看到,一银发男子总是背着一位白发少女出现在各种繁华美景中,少女容貌绝美,只可惜从来没有人见过少女睁开双眼,她只是静静的趴在男子背上,长眠不醒,让人感到一丝心怜。
这对特别的男女身边,总跟着一把奇怪的长刀,漆黑如夜,自主漂浮,不时从刀鞘中传出几声刀鸣,令听者失魂,当众人回神之时,男子与少女早已消失,无迹可寻,若非目击者证词统一,不少人都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凡人听说青龙城不少大人物,经常打听这对男女的行踪……
但是,银发男子虽经常背着少女出现,可只有当男子主动现身时,才有人能看见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谁能主动寻找到那个神秘的银发男子。
三年过去,银发男子和白发少女成为了青龙大陆上广为人知的奇闻,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说曾目睹银发男子与白发少女的出现,甚至连那二人身边那把漆黑的太刀也被人熟知。
关于他们的故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版本,但是不管哪个版本,二人的故事,总缺少了最后的结局。
某位写书人想要替银发男子和白发少女编写一个完整的结局,可是,不管美满的大团圆,或凄美的落幕,皆不能让写书人满意,无奈下写书人只能放弃。
放弃之后,写书人才恍然发现,或许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一千个看故事的人,就有一千个结局的猜想,每一个猜想的结局,或真或假,唯有当事人才能知道。
若这个故事真的需要一个结局,那故事的结尾,唯有让当事人亲自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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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自己清醒?”冥凤失声道:“三年时间,你连神使境都不可能突破,更别说凝聚神格,我承认你的道的确为所未闻,但三年从新晋圣人凝聚神格,绝不可能!”
郑峰从凡人修成圣人用了整整七十多年,圣人之后每一步都会比之前的路更难行,三年时间挑战神格,不要说冥凤,郑峰这话被任何人听到,都会觉得其脑袋小时候是否被驴踢过,一脚将他踹竟池塘内,顺便进了些水……
因为敢说这话人,要不是傻子,要不是疯子!
“你很清楚,就算是现在的你,凭着你的道,依然不可能与神境强者相比。”盖娅注视着郑峰,道:“神境,那是一个你们所不了解的境界,它不是修炼的尽头,但已经可以一定程度上摆脱世界的掌控。”
郑峰的道很特殊,摆脱了天地的约束,自成一方世家,他和牙是新世界的主宰,天地法则所他们所操控,只是他们的世界,还是太小了……
如今,郑峰对上圣人,他敢说必胜;对上神使,立于不败之地,十丈内,他有机会逆杀;对上神境强者……必败!
神境强者体内具有神格存在,神格乃是他们自身的道凝聚而成,哪怕他们失去了和原本世家的联系,但是他们和自己的道的联系,却依然紧密相连。
‘神格’才是每一位神境强者的根本所在,只要神格还在,郑峰的一方世界或许可以削弱他们的道,但绝无可能将他们的道抹除。并且,新生的世界种子,极有可能被强大的神格撑爆!
“我知道,所以我没有说现在去。”郑峰微微一笑,道:“不是还有三年的时间吗?”
“疯了,这家伙真的疯了……”太刀摇晃了几下,似乎受不了郑峰那不经大脑的发言,一个圣人妄想在三年内超越神境强者,这是她这辈子听过最冷的冷笑话。
郑峰并不在意冥凤的嘲笑,手掌轻轻一握,收回世界,房间恢复正常,他清楚自己与神境强者之间的差距,三年的时间,他不奢望能超越神境,只是必须将这差距拉近。
“你想知道的我说了,那你也该告诉我,你到底以什么道什么法则入圣?”冥凤无法理解郑峰的信心从何而来,只是对于郑峰的道,她充满兴趣,因为太特殊了。
“融合之道……”郑峰淡淡的说道,他和牙的道,并非单一的道,而是一种融合之道,犹如海乃百川,他们的道可融天地万法万则,自称一方新世界。
郑峰没有说出来的是:当融合之道融尽天地万法万则之时,或许它会演变成……天道!
......
大婚过后,郑峰以陪丫头游历天下为理由,微笑向众人告别,至于他们会去哪里,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走到哪里算哪里。
众人不知道郑峰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却知道他绝不可能如表面平静,丫头时日无多,众人不忍心打扰二人最后的日子。
临行前……
五十年过去,爱丽丝没有任何的改变,依然就和当初一样,精致得像个美丽的洋娃娃,值得一提的是,爱丽丝当初在青龙城获得的那个魂兽蛋,至今也没有孵化,但蛋壳内的小家伙的生命力,也越来越强,蕴养时间越长的魂兽,其实也从侧面反应出一个魂兽的天生的资质如何,虽不百分百准确,但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郑峰和丫头的婚礼,爱丽丝并没有参加,不是她不想参加,只因数十年过去,当初的情况依然没有改变,她一旦靠近丫头,诺查丹马斯之眼就会隐隐刺痛,可直视天下万物的诺查丹马斯之眼,始终无法直视丫头。
如今的爱丽丝虽然外貌不曾改变,却早已不是当年懵懂不知的小女孩,不过她还是喜欢靠在郑峰的怀中,这能让她感觉到温暖。五十年的岁月变迁,她不知道多少夜晚被噩梦所惊醒,唯有待在郑峰怀抱中的时候,她才能安心入眠。
青春永驻,可以说是天下所有女性梦寐以求的愿望……
长生不老,更是万古以来,不知多少修炼者毕生的追求……
但是,当这两样世人所奢望之事降临在爱丽丝身上时,爱丽丝却讨厌它们!
如果可以,爱丽丝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而不是诺查丹马斯之眼的继承者,这双特殊的眼睛,让她看到太多她不想看到的事情,而她想看到的,却偏偏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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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因为靠近婉君姐姐而眼睛感到刺痛时,爱丽丝是多么希冀,自己拥有的只是一双平凡的眼睛……
郑峰轻轻揉搓这小丫头的金发,就和以前一样,笑道:“你都多少岁了人了,还喜欢这样撒娇,羞不羞?”
“人家才不管,反正在大哥哥面前,爱丽丝就是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小丫头。”爱丽丝嘀咕道,紧紧的抱着郑峰,她担心一放手,大哥哥又会一下子跑不见了。
“不止在我眼中,在谁眼中都一样,因为你本来就是个长不大的小丫头,这有什么不好?”郑峰笑问道。
爱丽丝生气道:“不好,什么都不好,爱丽丝讨厌长不大。”
“你这丫头,你可知道万古至今,长生不老是多少人耗尽一生去追求的奢望,你居然说讨厌?”郑峰苦笑道,这个小丫头真的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她以后真的长大变老,恐怕到时候就会后悔莫及了。
“讨厌就是讨厌,爱丽丝就是讨厌长生不老……长不高,胸部也不会太大,有什么好,一点都不好!”爱丽丝气鼓鼓的说道,让人啼笑皆非。
对于小丫头的理由,郑峰苦笑不已,他相信若爱丽丝讨厌永生的理由,被那些倒在成神之路上的人得知,其中一定有不少人会被气疯!
“乖乖在城里待着,我很快就会回来。”郑峰松开小丫头说道,丫头姐姐还在等着他。
“很快是多快?”爱丽丝就像小孩子一样追问道,她想要一个准确的数字,‘很快’这个模糊的概念,并不是她想要的答案。
“当初,大哥哥进关的时候,也是对爱丽丝说很快就会出来,结果呢?事实证明……”爱丽丝生气敲打郑峰的胸口,呜咽道:“大哥哥就是个超级无敌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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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峰轻轻弹了爱丽丝的额头一下,道:“很快就是很快,我答应爱丽丝,这次绝对不会像上次那样,最迟三年,一定回来,再相信我一次好吗?”
“真的只是三年?”爱丽丝怀疑道,说实在的,大哥哥的信誉在她眼中,真的不咋滴。
“三年后,不管如何,一定会给你们一个答复。”郑峰笑道,三年后,总会出一个结果,不管他是生是死……
对于断崖和富严杰,郑峰并无太多的说话要讲,至于众女,郑峰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所亏欠的,无法许下任何的承诺,他欠的不知是她们,更是丫头,如果他三年后还在,到时候再尝试去还吧……
郑峰背着丫头,缓缓的走出了天龙城,不需要任何的坐骑代步,他就想这样背着丫头,一步一步的走下去,就和丫头小时候背着他一样,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等他们老去时,依然不曾改变。
自这日之后,青龙大陆经常有人看到,一银发男子总是背着一位白发少女出现在各种繁华美景中,少女容貌绝美,只可惜从来没有人见过少女睁开双眼,她只是静静的趴在男子背上,长眠不醒,让人感到一丝心怜。
这对特别的男女身边,总跟着一把奇怪的长刀,漆黑如夜,自主漂浮,不时从刀鞘中传出几声刀鸣,令听者失魂,当众人回神之时,男子与少女早已消失,无迹可寻,若非目击者证词统一,不少人都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凡人听说青龙城不少大人物,经常打听这对男女的行踪……
但是,银发男子虽经常背着少女出现,可只有当男子主动现身时,才有人能看见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谁能主动寻找到那个神秘的银发男子。
三年过去,银发男子和白发少女成为了青龙大陆上广为人知的奇闻,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说曾目睹银发男子与白发少女的出现,甚至连那二人身边那把漆黑的太刀也被人熟知。
关于他们的故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版本,但是不管哪个版本,二人的故事,总缺少了最后的结局。
某位写书人想要替银发男子和白发少女编写一个完整的结局,可是,不管美满的大团圆,或凄美的落幕,皆不能让写书人满意,无奈下写书人只能放弃。
放弃之后,写书人才恍然发现,或许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一千个看故事的人,就有一千个结局的猜想,每一个猜想的结局,或真或假,唯有当事人才能知道。
若这个故事真的需要一个结局,那故事的结尾,唯有让当事人亲自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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