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要违抗本官的军令?站出来!”李昂脸上依然带着淡淡微笑,他慢慢抬起横刀,轻吹了一口气,把刀身上的血液吹飞。

    这个时候,武达的尸体才噗的一声倒下,怒目圆睁的头颅滚落在几丈外的一个凹坑里,一股股的鲜血在断开的脖子喷涌而出,染湿了一大滩地面。

    一众士兵张着嘴,惊愕万分地看着李昂。

    李昂脸上还是那淡然的微笑着,这种微笑刚才看上去似乎没有一丝威严,使士兵们轻慢他,但现在再看,这微笑却令人感觉有些诡谲,有些恐怖。

    一个叫聂风什长失声叫道:“你。。你竟敢把武队头给杀了!你”

    李昂当然不能让他说太多,这个时候,其实是最危险的时候,君不见,伍轩已经把手按在刀柄上,随时准备出刀吗?

    震慑!必须趁这队士兵惊愕无措之际,彻底把他们震慑住,否则,等待自己的,很可能就是刀枪和箭弩。

    “住口!知道本官骑的是御用的千里马吗?知道本官和太子是什么关系吗?知道太子和王忠嗣王大使又是什么关系吗?一群没脑子的家伙,现在知道本官为什么敢和董延光作对吧?嗯!?”

    李昂突然暴吼,拿刀指着一群士兵,变得杀气腾腾,唬得面前的士兵瞠目结舌,不敢做声。

    他的目光慢慢从各人脸上扫过之后,很快收起怒火,瞬间恢复了原来那抹淡淡的微笑,跟变脸似的。

    “都当我是傻子啊?没有三分三,敢伸着脖子和堂堂的节度副使叫板?嘿嘿。。敢违抗本官的军令者,别说一个小小的队正,信不信再多来几个本官也照砍不误?!”

    “你们一个二个打的是什么心思,都以为我不懂吗?什么狗屁侦察,陪我来赤岭玩玩,然后拍拍屁股去。对吧?”

    在李昂的注视下,一群士兵个个低下了头。李昂说得一点没错,他们就是怀着陪李昂来玩玩就去的心思。

    “你们以为就你们刀头舔过血。老子今天也舔给你们看!”李昂说着,还真把刀放到嘴边舔了一下。然后呸的一声,把舌尖的血腥味吐出来,目光冷冷地扫视士兵们的脖子。

    那嗜血的目光,让站在他前面的士兵感觉脖子阵阵凉,一个个更是噤若寒蝉。

    这世上。从来就是善的怕恶的,恶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你只要表现得比他们更恶,更横,他们就会怕你。

    何况,李昂是新科进士,是探花郎,有八品官职在身。常言说得好,官大一级压死人,别看李昂只是八品兵曹参军。在这对于大多数普通士兵来说,绝对是他们一辈子可望不可及的官职了。

    再者,李昂怎么看也不像是傻瓜,他一来就敢和节度副使作对,恐怕真如他所说,背后有惊人的靠山吧。

    “说了你们可能也不信。一年之前,本官只是一个刚刚入籍益州府犀浦县上溪村的****,一无所有,连你们都不如。我咬牙拼了,一年之后。我金榜题名,成为长安满城追捧的李探花,左相待我如上宾,太子视我如臂膀。天子御马成了我的坐骑。

    你们听了这些有什么感受呢,一定以为是胡说八道吧?将来你们一定会了解,这都是真的。本官在长安,有无数的大家闺秀向我抛绣球,送秋波,有无数的欢呼和追捧。

    然而本官却不惜放弃了长安的一切。带着伍轩,两个人来到这陇右,直到今天和你们孤零零地站在这赤岭之上。

    你们可能想问,本官后悔了吗?不!本官要告诉你们的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男子汉大丈夫,不豁出性命拼一次,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优秀。

    我看得出来,你们从军的时间估计都不短了,你们都杀过人,见过血,甚至经历过无数的大小战争。只是扪心自问,哪次你们不是被动地面对?哪次你们是主动地下定决心豁出性命,义无反顾地去拼一过?

    功名只向马上取,不是说说而已,要舍得性命,你才能比别人更强!五十人怎么了?!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本官这条性命比你们的贵得多,都舍得去拼一,你们难道没卵蛋吗?难道想永远这样碌碌无为,直到哪一天窝囊地死在战场上吗?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愿意跟着本官豁出性命拼一的,本官誓还你们一个不一样的未来!谁愿意?谁愿意跟着本官?!”

    李昂口沫横飞,大肆鼓动着,但一众士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谁也没有做声。就在这时,突然华秋说道:“某愿意!”

    李昂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真的愿意?”

    “不错,就冲李兵曹方才那句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某愿意追随李兵曹入赤岭,去拼他一。老子自从军以来,大小数十战,哪一次不是九死一生?李兵曹许我一个不一样的未来,老子就再拼一。好男儿,何惧一死?!”此时的华秋不再是歪着斜着靠着,嘴角那抹歪着的笑意也荡然无存,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地一字一顿道。眼底里的那份热切与坚定,让李昂不禁暗自点头。

    “我愿意!”

    “我也愿意!”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干了!”

    “。”

    随着副队头华秋的表态,几十名唐军纷纷嚷着,愿意跟李昂去拼一。

    其实大家不傻,李昂原先能提出那些应付吐蕃人的新奇战术,说明他在军事方面有独到之处;

    他敢和节度副使董延光硬扛,说明他后台强硬;

    他一个前程无量的新科进士探花郎,舍得拿命去换功名,值得钦佩。

    更重要的,他敢拔刀就砍下队正武达的头颅,说明他够狠!谁敢再违抗他的军令,先得掂量一下自己的脖子够不够硬才行。

    “好!愿意跟着本官去拼一的,就是我的兄弟。从今往后,咱们就是同生共死了!来,我这酒不多,大家先各来一口。等杀入吐蕃,美酒!美人!黄金!宝石!通通都有,任你们拿,任你们享受!”

    “哈哈哈”

    “李兵曹,咱们什么时候出?”

    “李兵曹。咱们真的就这么杀过去吗?”

    “对啊,总得有些准备或计划吧。”

    士兵们一边轮流喝着酒,一边寻问着,美酒女人金钱虽然能让大家热血沸腾,但大家都不是新兵蛋子,一受鼓动就忘乎所以了。

    李昂往西望望碧波浩渺的西海,淡定地说道:“急不得,现在就这么杀过去,那不是勇敢,是愚蠢。嘿嘿。大伙先休息一番,养足精神,等天黑之后,咱们再悄悄地进村,哈哈哈。”

    李昂吩咐人把武达埋了之后,把伍轩、副队正华秋,以及五个什长:聂风、李七、王光照、林大域,慕容和顺叫到坍塌的烽火台下议事。

    李昂先开口道:“正所谓兵贵精不贵多。安人军上万大军,就你们三百多骑。,我相信你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这次咱们五十一人杀入吐蕃。看似凶险,其实不见得;

    正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吐蕃人以游牧为生。没有城垣,咱们过了赤岭,只要化装成吐蕃人,浑水摸鱼,多采用突袭的方式,定能打得敌人猝不及防。可惜。要是有人会说吐蕃话就更好了。实在不行,到了那边,再抓个听话的”

    “嘿嘿”华秋突然邪笑起来,指着慕容和顺说道:“李兵曹,这厮是吐谷浑过来的,他手下还有三个家伙跟他一样,都是吐谷浑人,说起吐蕃话来呃,反正老子听不懂。”

    贞观年间,大将军李靖曾大败吐谷浑,导致吐谷浑分裂,余部有一支降唐,有一支依附吐蕃,继续与大唐为敌。因此大唐军中,特别是陇右军中,有不少吐谷浑人。

    李昂伸手拍拍慕容和顺的肩膀,笑道:“看来我是捡到宝了,天意,天意啊!兄弟,过了赤岭,就多多指望你了,这次咱们定能赚个钵满盘满,满载而归,哈哈哈“

    对化妆成吐蕃人的提议,慕容和顺很感兴趣,笑道:“李兵曹放心,我们说起吐蕃话,那是吐蕃人都分不出真假。”

    李昂满意地笑道:“你们大概都翻过赤岭侦察过吧,对那边的情况,以及对咱们接下来的行动,有什么建议的,都说说吧。”

    聂风答道:“去是去过,安人军三百五十名骑兵,主要的任务就是侦察敌情,只不过我们通常不会太深入,加上吐蕃人以游牧为生,时常移动,就算是前几天侦察到的敌情,现在也未必有用。”

    李昂说道:“没事,凡事有弊就有利,吐蕃人逐水而居,变换不定,这确实增加了咱们的侦察难度,大军杀去,可能会扑空,但咱们小股人马机动力强,不怕找不到他们,他们经常移动,防御措施就必然不太完善,正好给了咱们突袭的机会。”

    “李兵曹所言甚是。”

    几人围坐在坍塌的烽火台下,你一言,我一语,不断地完善着作战计划;

    说实话,华秋和几个什长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觉到自己这么受重视,仿佛他们不再是小兵,而是将军,正在一起谋划着一场战争。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心里会不自觉地生出一种信念,我也是个人物了!

    到了日落西山,天色渐暗之时,李昂带着整整五十人马,开始出了。

    这一去,是惊天动地,还是有去无,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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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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