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之中,虽然一改自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它有了“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这般规定,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
同时,也将商人纳入了征税的范畴之内。不过,却只有一句“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而已。对于向商人征收何种税目,征收多少,却未有做出一个细致详尽的划分和规定来。
盖因古人并无商品经济之意识,对于商人,也只是按照户头收取了户税而已。
或者说,其实在古时候,统治阶级,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对于商品经济,其实是有一种潜意识中的恐惧心理的。封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潜意识中本能的恐惧。因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危及封建阶级的统治地位。
这一次,夏鸿升准备将工商写入税制,同时也准备朕将一些常见的商业税种加入到税法之中。
同样的,商人的权利,也借此机会得到一些李世民能够接受的程度内的解放。
“陛下,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夏鸿升对李世民说道:“所以农人贫困,他们本身所能够创造出来的财富基数就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基数上面,朝廷要收税,农民要生活,可东西就那么多,所以就导致了农民的生活困苦,朝廷的收入也不多。”
“不错,百姓之苦,朕看在眼里,所以朕才减免赋税,重新丈量土地,划分田亩,力图使百姓可以安居乐业。”李世民点了点头,说道。
夏鸿升又继续说道:“而商贾呢?说得难听一些,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开设店铺,贩卖货物,用特殊手段获取利益。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非常丰厚的利润。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陛下,这话听起来,是不是便觉得商人可恨可恼?”
“不错。”李世民皱了皱眉头,说道。
“所以自古以来,因为这样的商人令人觉得可恨可恼,所以历朝历代的君王,都会重农抑商,还会去贬低商人的地位,比如秦规定商人不能穿丝绸衣物,汉代规定商人申报不实要没收家财……到了我朝,亦规定商户不能入朝为官,其子嗣亦不可参与科举,诸如此类。”夏鸿升笑了笑,对李世民说道:“可是陛下,用这些规矩来惩罚商人,最后的结果呢?是,商人是地位低下了,是为人所不齿了,是被文人们看不起了。可于国来说,朝廷无视了这一最能够积累财富的群体,放过了这一块肥肉,于商人自己来说,他们虽然受到了种种歧视,可他们所赚取的钱财,却一点儿没少。他们的生活过的更好,商人始终都是最有钱的那一部分。其实,治理商人,就应当像当初大禹治水一般,堵不如疏啊!”
“如何疏?”李世民听得倒是起了兴趣来,又往前坐了坐,问道。
“逐步放开对商人的部分限制,对商人的行为,不是以限制其同其他百姓一样的权利,而是通过律法和税收来加以管控和引导。”夏鸿升沉声说道。
“放开商限?!”李世民双眼一凝,眉头紧蹙,盯着夏鸿升,一字一顿的说道:“你是在同朕说笑?”
夏鸿升摇了摇头:“微臣并非说笑。开放商限,使商人同寻常百姓拥有一样的权利。相应的,商人须向朝廷纳税。如此一来,商人有了更多的机会,更加有利,便不会反对纳税。同时,朝廷也获得了极大的收入,这些收入可以被朝廷用来投入农业,又或是其他地方,使得其他各个行业也有所发展。朝廷从商人身上得到收入,拿来反哺其他行业。当然,朝廷须对商人的交易市场进行监管,以防个别商人结党垄断,这里面还有许多要管控商业的地方,具体出来就十分细琐了。另外,朝廷还可以通过调节税收,来引导商人。比方说朝廷要鼓励海商了,那就对海商减税,或是返税,减少关税,这样一来,商人们就积极投身海商。朝廷站在客观的立场,不带鄙夷和刻意压迫的去制定出一部律法来,规定商人能够怎样做生意,不能怎样做生意。如此一来,向商人纳税,就不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反而带给了他们便利。他们自然就会主动纳税。”(未完待续。)
它有了“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这般规定,使古代赋税制度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
同时,也将商人纳入了征税的范畴之内。不过,却只有一句“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而已。对于向商人征收何种税目,征收多少,却未有做出一个细致详尽的划分和规定来。
盖因古人并无商品经济之意识,对于商人,也只是按照户头收取了户税而已。
或者说,其实在古时候,统治阶级,也就是“士”这一阶层,对于商品经济,其实是有一种潜意识中的恐惧心理的。封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潜意识中本能的恐惧。因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危及封建阶级的统治地位。
这一次,夏鸿升准备将工商写入税制,同时也准备朕将一些常见的商业税种加入到税法之中。
同样的,商人的权利,也借此机会得到一些李世民能够接受的程度内的解放。
“陛下,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署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夏鸿升对李世民说道:“所以农人贫困,他们本身所能够创造出来的财富基数就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基数上面,朝廷要收税,农民要生活,可东西就那么多,所以就导致了农民的生活困苦,朝廷的收入也不多。”
“不错,百姓之苦,朕看在眼里,所以朕才减免赋税,重新丈量土地,划分田亩,力图使百姓可以安居乐业。”李世民点了点头,说道。
夏鸿升又继续说道:“而商贾呢?说得难听一些,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开设店铺,贩卖货物,用特殊手段获取利益。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非常丰厚的利润。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陛下,这话听起来,是不是便觉得商人可恨可恼?”
“不错。”李世民皱了皱眉头,说道。
“所以自古以来,因为这样的商人令人觉得可恨可恼,所以历朝历代的君王,都会重农抑商,还会去贬低商人的地位,比如秦规定商人不能穿丝绸衣物,汉代规定商人申报不实要没收家财……到了我朝,亦规定商户不能入朝为官,其子嗣亦不可参与科举,诸如此类。”夏鸿升笑了笑,对李世民说道:“可是陛下,用这些规矩来惩罚商人,最后的结果呢?是,商人是地位低下了,是为人所不齿了,是被文人们看不起了。可于国来说,朝廷无视了这一最能够积累财富的群体,放过了这一块肥肉,于商人自己来说,他们虽然受到了种种歧视,可他们所赚取的钱财,却一点儿没少。他们的生活过的更好,商人始终都是最有钱的那一部分。其实,治理商人,就应当像当初大禹治水一般,堵不如疏啊!”
“如何疏?”李世民听得倒是起了兴趣来,又往前坐了坐,问道。
“逐步放开对商人的部分限制,对商人的行为,不是以限制其同其他百姓一样的权利,而是通过律法和税收来加以管控和引导。”夏鸿升沉声说道。
“放开商限?!”李世民双眼一凝,眉头紧蹙,盯着夏鸿升,一字一顿的说道:“你是在同朕说笑?”
夏鸿升摇了摇头:“微臣并非说笑。开放商限,使商人同寻常百姓拥有一样的权利。相应的,商人须向朝廷纳税。如此一来,商人有了更多的机会,更加有利,便不会反对纳税。同时,朝廷也获得了极大的收入,这些收入可以被朝廷用来投入农业,又或是其他地方,使得其他各个行业也有所发展。朝廷从商人身上得到收入,拿来反哺其他行业。当然,朝廷须对商人的交易市场进行监管,以防个别商人结党垄断,这里面还有许多要管控商业的地方,具体出来就十分细琐了。另外,朝廷还可以通过调节税收,来引导商人。比方说朝廷要鼓励海商了,那就对海商减税,或是返税,减少关税,这样一来,商人们就积极投身海商。朝廷站在客观的立场,不带鄙夷和刻意压迫的去制定出一部律法来,规定商人能够怎样做生意,不能怎样做生意。如此一来,向商人纳税,就不会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反而带给了他们便利。他们自然就会主动纳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