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这么问?”这次吉达终于抬头了,不光抬头,连那些宝贝文件也放了下来,直勾勾的盯着洪涛的眼睛。
“……”洪涛笑了,发自内心的笑,然后冲着地毯努了努嘴。
从吉达的反应上看,自己这次问对了。整整相处了一个月时间,这还是自己第一次摸到了她的隐私,很有成就感。
地毯挺精美,也很柔软,一看就是手工编织的高级货。但洪涛不是让吉达去看地毯,而是地毯上那双脚,她自己的脚。
吉达这身民族服装是成套的,除了外袍、长袍和头巾之外,脚上还有一双相同色调的草鞋。确实是草鞋,但做工非常精巧,像是一件工艺品。
问题不在这双鞋上,是穿鞋的脚。老实说,吉达的脚型不错,纤瘦细长,保养的也很好,恐怕是她身上肤质最好的部位之一了。可洪涛关注的还不是人家的脚,而是脚背上那些深蓝色的花纹,准确的说是纹身。
这种纹身洪涛见过,但不在这一世,而是在大宋朝。当年他带领船队在阿拉伯半岛登陆之后,第一个接触的就是贝都因人。
这些生长在骆驼背上的游牧民族很彪悍,生活习惯也和其他阿拉伯地区的人有明显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服装和纹身。
贝都因人喜欢穿花里胡哨的衣服和灯笼裤,男人腰上通常配着一把弯刀和一柄短刀,女人则会在脸上、胳膊上、脚上刺上蓝绿亮色的花纹。据说这些纹饰有驱除邪恶的魔力,越是地位高的女人花纹就越蓝。
而吉达脚上的花纹就已经蓝的发黑了,刺工也特别精细,这就让洪涛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搞不好贝都因人几百年以来并没完全抛弃这个传统,只是略微转化了一下,不在脸颊上乱画,更隐蔽的部位依旧会纹身。
“你很了解贝都因人?”吉达确实与众不同,即便被洪涛揭穿了身份依旧是不慌不忙,连呼吸都没变化,还把两只脚都从大袍里伸出来,向洪涛展示了一下完整的图案。
其实也不完整,洪涛这次猜对了,纹身确实在隐蔽的部位,从脚背一直上延到了小腿还没结束。再往上就看不到了,显然吉达也没有让他继续看的意思。
“谈不上太了解,很久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位贝都因首领,在他们的部落里住过几天。好像叫法蒂姆,他的女儿脸上和手臂上也有和你差不多的花纹,这是星座吗?”
吉达问的很对,自己怎么会认识这些贝都因人的纹身呢。答案是张嘴就来,洪涛把当初在马斯卡港认识的贝都因首领抬了出来,但就是不说具体时间。你还不能不信,可又不能全信,再问我就肯定不说了。
“不可能,我就是法蒂姆部族最后一个继承人,这是我家族的徽记,也是部族首领的象征,怎么还会有第二个,你是个骗子!”
本来洪涛也没把这段瞎话当回事儿,就是随便聊天嘛,没想到就是这段废话让他见识了吉达是如何发怒的。小脸……不对,应该是老脸一绷,眼神很是吓人,怪不得洪琪和马超都那么怕她呢。
“呃……那有可能是我记错了,图案都差不多,我觉得你这个比她们的更精美。”好嘛,洪涛差点背过气去,都过了几百年啦,自己居然遇到了法蒂姆家族的后裔,这也太巧了吧。
可惜现在没法和她套近乎,总不能说我认识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吧。估计自己要是敢那么说,开车的大胡子就得掏出刀来和自己玩命。
现在洪涛终于明白吉达做为一个阿拉伯公主怎么会跑到美国独居,还不能随意回国,却又这么有底气了。贝都因人也是阿曼一个很重要的民族,她的母亲肯定是和国王联姻了,目的就是为了安抚贝都因人。但吉达做为贝都因族某个大部落的唯一继承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祖国居住,只能移居海外。
可阿曼王室又不敢得罪她,生怕引起贝都因人的反对,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只要别回国一切好商量,算是一种变相的政治流亡吧。等把她耗死之后,估计继承权就落到了王室其他人头上,也就没什么可担忧的了。
“你还在撒谎,上百年以来半岛东部都只有一支贝都因部族,法蒂姆!”洪涛的解释丝毫没让吉达消火,反而更生气了。她一把摘下眼镜,咬牙切齿的又重申了一遍家族的名号。
“……我道歉、我道歉,我是从书上看来的,这不是有点闷嘛,就和你开了一个玩笑。”洪涛真是服了,自己怎么知道法蒂姆这么能干,把半岛东部的贝都因部落都统一了。现在就不能再编瞎话忽悠人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服软,争取宽大处理。
“这件事儿我们之后再谈,先把头巾戴上,出去之后不要乱说乱走!”这时开车的大胡子突然回头冲吉达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洪涛就得救了。
吉达把大胡子的头巾要了过来,直接扣在了洪涛脑袋上。这时洪涛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座五层楼,墙体上挂着个奖杯状的徽标,周围是一圈英文:canossa hospital。
嘉诺撒医院到了,据说这里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有了,是由一个修女会创办的,一直都是香港很有名的私立医院。
不过它的外表有点搓,灰不拉几的一桩五层楼,既不高大也不豪华。好在内部环境真不错,单人病房宽大明亮,还有各种色彩可以选,比较适合长期修养。
欧阳凡凡的病房在四楼,白女士已经提前来了,看到洪涛的装束之后直翻白眼,她以为这是洪涛故意的伪装。至于说跟在后面的一男一女两位阿拉伯人自然也就成了洪涛的同伙,这样才更像嘛。
“我滴天啊,你怎么全身都肿了!”由于有外人在场洪涛也没和白女士多交流,直接就推开了病房的门,然后就傻眼了。
屋里靠窗的位置有一张病床,上面坐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小胖子,正在对一只红扑扑的大苹果发动进攻。假如不看脸的话,洪涛真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呢。
“哇……你个没良心的,扔下我就没人影了,呜呜呜……”外面突然走进来一个怪模怪样的人,欧阳凡凡先是一愣,再定睛一看,马上认出了洪涛,然后手里的大苹果就飞了出去,同时哭声和骂声也跟了出来,唯一没有的就是眼泪。
“咔嚓……咔嚓……这苹果不好吃,太甜没酸味儿也不脆,不吃也罢。你看你这脸蛋子都炸腮了,干嘛这么玩命吃啊?”
洪涛一伸手就把苹果接住了,张嘴就是一口,只嚼了几下直接咽了下去,然后又一抖手,苹果进了床边的垃圾桶。这才坐在床边捏着欧阳凡凡脸蛋上的肉,左边扯完右边扯。
“讨厌,还不是为了让孩子长壮一些,为了他我可遭大罪了。你看这个肚子,都没法出门见人了!”一看自己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招数不管用,欧阳凡凡也不装了,把睡衣一撩,露出圆鼓鼓的大肚皮开始撒娇。
“我靠,你看看、你看看,青筋都露出来了,肚皮马上就要撑破了。以前我说不让你要孩子吧,非不听,你看这有什么好,产后你还得玩了命把这些肉减下去。”洪涛这次满足了欧阳凡凡的心愿,不光用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大肚皮,还把脸靠上去贴在肚皮上蹭了蹭。
“……”洪涛笑了,发自内心的笑,然后冲着地毯努了努嘴。
从吉达的反应上看,自己这次问对了。整整相处了一个月时间,这还是自己第一次摸到了她的隐私,很有成就感。
地毯挺精美,也很柔软,一看就是手工编织的高级货。但洪涛不是让吉达去看地毯,而是地毯上那双脚,她自己的脚。
吉达这身民族服装是成套的,除了外袍、长袍和头巾之外,脚上还有一双相同色调的草鞋。确实是草鞋,但做工非常精巧,像是一件工艺品。
问题不在这双鞋上,是穿鞋的脚。老实说,吉达的脚型不错,纤瘦细长,保养的也很好,恐怕是她身上肤质最好的部位之一了。可洪涛关注的还不是人家的脚,而是脚背上那些深蓝色的花纹,准确的说是纹身。
这种纹身洪涛见过,但不在这一世,而是在大宋朝。当年他带领船队在阿拉伯半岛登陆之后,第一个接触的就是贝都因人。
这些生长在骆驼背上的游牧民族很彪悍,生活习惯也和其他阿拉伯地区的人有明显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服装和纹身。
贝都因人喜欢穿花里胡哨的衣服和灯笼裤,男人腰上通常配着一把弯刀和一柄短刀,女人则会在脸上、胳膊上、脚上刺上蓝绿亮色的花纹。据说这些纹饰有驱除邪恶的魔力,越是地位高的女人花纹就越蓝。
而吉达脚上的花纹就已经蓝的发黑了,刺工也特别精细,这就让洪涛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搞不好贝都因人几百年以来并没完全抛弃这个传统,只是略微转化了一下,不在脸颊上乱画,更隐蔽的部位依旧会纹身。
“你很了解贝都因人?”吉达确实与众不同,即便被洪涛揭穿了身份依旧是不慌不忙,连呼吸都没变化,还把两只脚都从大袍里伸出来,向洪涛展示了一下完整的图案。
其实也不完整,洪涛这次猜对了,纹身确实在隐蔽的部位,从脚背一直上延到了小腿还没结束。再往上就看不到了,显然吉达也没有让他继续看的意思。
“谈不上太了解,很久很久以前我认识一位贝都因首领,在他们的部落里住过几天。好像叫法蒂姆,他的女儿脸上和手臂上也有和你差不多的花纹,这是星座吗?”
吉达问的很对,自己怎么会认识这些贝都因人的纹身呢。答案是张嘴就来,洪涛把当初在马斯卡港认识的贝都因首领抬了出来,但就是不说具体时间。你还不能不信,可又不能全信,再问我就肯定不说了。
“不可能,我就是法蒂姆部族最后一个继承人,这是我家族的徽记,也是部族首领的象征,怎么还会有第二个,你是个骗子!”
本来洪涛也没把这段瞎话当回事儿,就是随便聊天嘛,没想到就是这段废话让他见识了吉达是如何发怒的。小脸……不对,应该是老脸一绷,眼神很是吓人,怪不得洪琪和马超都那么怕她呢。
“呃……那有可能是我记错了,图案都差不多,我觉得你这个比她们的更精美。”好嘛,洪涛差点背过气去,都过了几百年啦,自己居然遇到了法蒂姆家族的后裔,这也太巧了吧。
可惜现在没法和她套近乎,总不能说我认识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吧。估计自己要是敢那么说,开车的大胡子就得掏出刀来和自己玩命。
现在洪涛终于明白吉达做为一个阿拉伯公主怎么会跑到美国独居,还不能随意回国,却又这么有底气了。贝都因人也是阿曼一个很重要的民族,她的母亲肯定是和国王联姻了,目的就是为了安抚贝都因人。但吉达做为贝都因族某个大部落的唯一继承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祖国居住,只能移居海外。
可阿曼王室又不敢得罪她,生怕引起贝都因人的反对,还得好吃好喝伺候着,只要别回国一切好商量,算是一种变相的政治流亡吧。等把她耗死之后,估计继承权就落到了王室其他人头上,也就没什么可担忧的了。
“你还在撒谎,上百年以来半岛东部都只有一支贝都因部族,法蒂姆!”洪涛的解释丝毫没让吉达消火,反而更生气了。她一把摘下眼镜,咬牙切齿的又重申了一遍家族的名号。
“……我道歉、我道歉,我是从书上看来的,这不是有点闷嘛,就和你开了一个玩笑。”洪涛真是服了,自己怎么知道法蒂姆这么能干,把半岛东部的贝都因部落都统一了。现在就不能再编瞎话忽悠人了,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服软,争取宽大处理。
“这件事儿我们之后再谈,先把头巾戴上,出去之后不要乱说乱走!”这时开车的大胡子突然回头冲吉达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洪涛就得救了。
吉达把大胡子的头巾要了过来,直接扣在了洪涛脑袋上。这时洪涛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座五层楼,墙体上挂着个奖杯状的徽标,周围是一圈英文:canossa hospital。
嘉诺撒医院到了,据说这里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有了,是由一个修女会创办的,一直都是香港很有名的私立医院。
不过它的外表有点搓,灰不拉几的一桩五层楼,既不高大也不豪华。好在内部环境真不错,单人病房宽大明亮,还有各种色彩可以选,比较适合长期修养。
欧阳凡凡的病房在四楼,白女士已经提前来了,看到洪涛的装束之后直翻白眼,她以为这是洪涛故意的伪装。至于说跟在后面的一男一女两位阿拉伯人自然也就成了洪涛的同伙,这样才更像嘛。
“我滴天啊,你怎么全身都肿了!”由于有外人在场洪涛也没和白女士多交流,直接就推开了病房的门,然后就傻眼了。
屋里靠窗的位置有一张病床,上面坐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小胖子,正在对一只红扑扑的大苹果发动进攻。假如不看脸的话,洪涛真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呢。
“哇……你个没良心的,扔下我就没人影了,呜呜呜……”外面突然走进来一个怪模怪样的人,欧阳凡凡先是一愣,再定睛一看,马上认出了洪涛,然后手里的大苹果就飞了出去,同时哭声和骂声也跟了出来,唯一没有的就是眼泪。
“咔嚓……咔嚓……这苹果不好吃,太甜没酸味儿也不脆,不吃也罢。你看你这脸蛋子都炸腮了,干嘛这么玩命吃啊?”
洪涛一伸手就把苹果接住了,张嘴就是一口,只嚼了几下直接咽了下去,然后又一抖手,苹果进了床边的垃圾桶。这才坐在床边捏着欧阳凡凡脸蛋上的肉,左边扯完右边扯。
“讨厌,还不是为了让孩子长壮一些,为了他我可遭大罪了。你看这个肚子,都没法出门见人了!”一看自己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招数不管用,欧阳凡凡也不装了,把睡衣一撩,露出圆鼓鼓的大肚皮开始撒娇。
“我靠,你看看、你看看,青筋都露出来了,肚皮马上就要撑破了。以前我说不让你要孩子吧,非不听,你看这有什么好,产后你还得玩了命把这些肉减下去。”洪涛这次满足了欧阳凡凡的心愿,不光用手轻轻摸了摸她的大肚皮,还把脸靠上去贴在肚皮上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