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手提青铜大戈,带着煞气走进了密林之中,进入丛林,就要遵循原始的法则,适者生存!

    烈日当空,今日是个大好天气,清早,也是野兽觅食的时间。【小说文学网】清晨与傍晚,这两个时间段,是丛林中最为危险的时刻。

    雷霆精神高度集中,不敢有片刻分神,他的丛林生存经验,至今为零,只能通过眼耳去分辨危险与否。

    “吼!”不远处突然传来阵阵嘶吼声,从其声就能分辨出这是食肉野兽,也是人类最大的敌人。

    雷霆没有妄动,从另外一侧走去,他只有一个人,若是被围攻,怕有身陨之祸。好在他有一只战宠豹猫,其余人类中也定然会有战宠,即便没有,也可以去捕捉,只是难度太高。

    而巫蛮族人有些奇怪,竟然不养战宠,不知道是太过相信自己的战斗力,还是不屑与野兽为伍。

    这些他都管不了,因为这时豹猫突然冲一个方向叫唤,雷霆马上明白了那个地方有他能猎杀的食物,但他却没急,今日才刚刚开始。

    一直往前走了约一里路,竟发现了一个湖泊,雷霆一见就想撤退,即便他无生存经验,但也知道湖泊是野兽取水的地方,能招惹附近区域所有强大的野兽,他一个人贸然冲过去,纯粹就是找死啊。

    可是豹猫却一直提示他那边没有危险,豹猫的战斗力并不强,主要是示警之用,但豹猫的保命工夫却很强悍,真气境以下都很难捕捉到。

    雷霆愣了好一会,这才趴下身来,可他这身板,即便趴着也很显眼,往前行进了一段距离,轻轻刨开密草,终于看清了湖泊处的情形,原来是有一群羹牛在饮水,这是二品野兽,之前也在他的食谱之内,全身皮毛呈黑亮色,惟独胸口有一个月牙形的白毛。

    如果要取血精,那就必须攻击野兽身上的生命印记,就如羹牛胸口处的白毛月牙,但如果仅是这样,那血精就不珍贵了。

    血精等于是野兽全身的血液精华,需用最狂野最霸道最残忍的方式才能获得,能做到的,无不是近战狂人。

    但是说穿了,办法却又很简单,那就是在野兽死亡之前把一身血液从生命印记中释放出来,看似简单却是千难万难,即便野兽被捆绑束缚,但只要得知敌人的企图,便会毁灭生命印记,一但损坏,血精自然就破了。

    而且也并非所有野兽身上都有生命印记,也只有巫蛮族这样生存在丛林中的种类,才有无尽的野兽去挑选猎杀。

    雷霆现在想猎到血精,几乎有点不可能,但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直接饮用野兽的鲜血,直接饮进口腔之中,这样做,虽然不如服用血精,但也有五成的效果,不过前提是挑选有生命印记的野兽。

    鲜血一旦离体,便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凝固,凝固之后就失去了价值,惟有直接在鲜活野兽伤口上吸食,才能保证鲜血的纯正。

    雷霆之前吃过无数的肉食,但只有两次喝到过拥有生命印记的野兽鲜血,效果很霸道,价格是同类野兽的数倍,而且还是有价无市。

    这时一群羹牛就在眼前,足有七八十头,每一头都有几千斤重,蛮力惊人,一对牛角,能轻易戳穿人类的身躯;即便是牙齿,也能咬破人类的喉咙;还有四蹄,能踏碎全身骨骼,极为不好对付,最关键的是羹牛是群居野兽,很少有落单的情况。

    雷霆此时惟有等待机会,突然,耳边传来了脚步声,不用豹猫提醒他自己就能分辨出是人类的脚步声,而且不止一人。

    也是他挑选的位置好,即便身躯肥胖也能很好的掩盖,让他能在暗中窥视。

    “是她,贾家的明珠贾琪!”雷霆有些惊讶,这小丫头只有五六岁,贾家有化神境强者坐镇,还有无数的供奉和门客,实力比之雷家只强不弱,竟然会舍得把嫡系小女儿送到巫蛮族来,而且看情形,好象并没有派出强大的护卫跟随。

    其实雷霆却是猜想错了,并非没有少年高手保护贾琪,只因运气太差,没能进得部落,都在外面十万人类众里面,而且贾琪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只是谁都没想到春部落会如此安排众人罢了。

    “大家快看,好多羹牛,还有月牙形的。”这一群人类足有十几人,其中不乏金丹境的高手。

    “大家别慌,我们只要猎杀到几头,就足够后面三日的用度了。”

    “现在怎么办,七八十头,怎么分开猎杀。”

    “等,等到强大的野兽来饮水,惊散羹牛。”

    雷霆听到这里也笑了,他也是报着同样的想法,希望有强大的食肉野兽出现,他才能混水摸鱼。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对面的团体也隐忍了下来,同样在等待着机会。

    传闻,狩猎的最高境界就是追求一个静字,一动不如一静,只有隐忍到最后一刻,才能最狂暴的出击。

    但渐渐的雷霆想退缩了,这不符合他的性子,他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等待,两日后的兽笼战就像一座大山压在心头,虽然表面上他不在意,可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用最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他需要战斗经验,战斗!

    就在他要起身之时,豹猫突然挠上他的胸口,雷霆马上凝神,不敢有丝毫异动,小心翼翼的扭头往旁边看出,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就在不远处居然出现一群雄壮的火狮。

    这是三品颠峰的猛兽,狮与虎齐名,但火狮却远远不如毁灭虎来得霸道,只是三品颠峰,只有其中的狮王,才能进化到更高品。

    足足八头母狮往湖泊匍匐而去,动作一点都不慢,但却悄声无息,距离不过几十丈,雷霆竟然一丝异动都没听见,这简直就是丛林杀手。好在这些火狮的目标是羹牛!

    呼!空气的气流仿佛呆滞了一下,正在欢快饮水的羹牛仿若集体被施了定身术,所有的羹牛都停顿了下来,但下一刻哞声四起,全都以疯狂的速度开始逃窜起来,快得让人咂舌。

    而在同一时间火狮也爆发了,没有嘶吼,只有高速奔腾的身躯,八头狮子分别追逐着目标,仅是片刻,就有五头狮子发动了攻击,其中有三头成功了,獠牙刺进了羹牛的脖子中,饱饮鲜血,一直到羹牛鲜血流尽失去生命才会抽出獠牙。

    雷霆看得热血沸腾,怎奈运气太差,居然没有一头羹牛朝他这边跑来,反到是对面的人类团体占了大便宜,已经追逐着落单的羹牛开始大战。

    火狮是奇怪的种族,每次猎食,只会发动一次攻击,要么成功要么失败,断然不会有第二次,每天都重复着埋伏、匍匐、攻击的法则。

    雷霆眼看着八头火狮开始分享猎物,突然豹猫开始呜呜起来,冲一个方向示警,可雷霆依旧什么也没察觉到。

    突然,他眼神大亮起来,因为他想起之前听到过的一则关键信息,雄性火狮竟然不会参与猎食,但会在母狮猎食成功后前来分享食物。

    一旦有野兽或人类死亡,雄狮能在数十公里之外感应到尸体的气息,并且精准的找到尸体,联想到这些信息,莫非那个方向正有雄性火狮前来。

    火狮的族群之中,只允许有一头成年雄狮,仅是一头三品颠峰的火狮,雷霆有信心一战。

    动,动起来,雷霆提着大戈开始撤退,关键时刻竟爆发出了潜能,一步数丈,落地无声,轻灵如豹猫,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何时模仿到了豹猫的步伐,但现在却自然而然的用了出来。

    快,他的身躯在快速奔跑,身边树木不停的倒退,在密林中仿佛带出了残影,他要迎上那头雄性火狮,并在八头母狮赶回之前杀死这头雄狮,不然他就将危险了,同时大战九头火狮,即便是化灵境高手也很可能身陨。

    “嗷吼!”前方突然传来咆哮声,那是狮吼,在这片最高不过三品野兽的区域,雄性火狮是当之无愧的王者,吼声一出足以震慑丛林。

    雷霆笑了,他的猜测成真了,脚下速度更快,机会只有一次,狩猎时间也只有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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