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嘻嘻一笑:“果然是哥哥口中的聪慧之人,竟然一下就猜中了!”她转而对自己的婢女说:“元宝,快将罩子打开,给若离小姐瞧瞧。”
若离还没看见礼物,倒是先被‘元宝’这名字逗乐了。林氏丝毫不避讳自己的商女身份,连贴身的婢女,都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若离倒是挺欣赏这种‘敢作敢当’的气概的。
元宝不一脸认真,并不像她主子那样爱笑。她听了林氏的吩咐,这才将那巨大的笼子,轻轻放在地下。然后小心地,将上面所覆盖的那层玄黑绒布掀起。
饶是若离早有心理准备,看见绒布下的东西,还是狠狠地惊艳了一番。
只见那一只近半人高的笼中,养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鹦鹉。
那鹦鹉忽见光亮,蒲扇了两下翅膀,发出‘嘎’的一声嘶哑的尖叫。两颗黑豆一样的眼珠,看见一屋子的人都在看它,骄傲地张着翅膀在笼中走来走去。
“小姐快瞧,这是什么神鸟?怎么像只七彩颜色的鹰?”那鹦鹉展翅之后体型极大,踏歌和问月纷纷称奇。
“是鹦鹉。”若离微笑道,“你们见过绯胸鹦鹉与玄凤鹦鹉。怎么见到这个就认不出来了?”
踏歌听闻,在仔细看去。她惊讶地捂住了嘴,“还真是呢!可这鹦鹉的体型也太大了!足有绯胸的的两倍大呢。”
“还有这毛色,比小姐绘画所用的丹青朱砂还要鲜艳,这当真不是染的!”踏歌围着笼子绕了一圈,很喜欢的样子。
那鹦鹉一尺多长,彩羽彩冠。脚爪和面喙都有极锋利的硬壳。一根手指粗银白的铁链,将它牢牢栓在笼子里。而在那巨大的铁笼的底部,还专程铺了一层泥土,土中植了蜿蜒嶙峋的半棵梅树。那鹦鹉虽一爪拖着细链,却昂首阔步。威武得很!
林氏十分随和,见踏歌稀罕,她也跟着笑:“没想到我这压箱底的宝贝,也就只能合了若离小姐丫头的眼缘呢!”
要说最知道这鹦鹉的价值。其实反而是若离。建元国可是和风细雨的烟雨南国,一看就不会出产这样的猛禽。这鹦鹉毛色又是难得的鲜艳漂亮,这样的一份厚礼,就算是送去汝国公府,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气派了。林氏这一回,还真是很下本钱啊!
“二娘取笑了!难道要我也像踏歌那样,扑上去围着鹦鹉转圈。这才算眼缘吗?”若离笑道:“这样的好东西谁会不爱。若离只是好奇,二娘从何处得来的?”
要是从前,说起这鹦鹉的来历,连林氏都难免有些自豪。此鸟乃是他父兄从异域黑市商人手中重金淘换来的。想当时自己初见此鸟。也是像婢女踏歌这样惊为神鸟。这哪里是一般闺房千金能得见的?
可若离眼中,只有浓浓的喜爱,可却并不像是初见了。林氏心里暗暗奇怪,但也绝不相信若离见过!她只当若离是个沉得住气的:“此鸟是从异域商道而来,能得到它也是机缘巧合。想着你独在闺中。连一个好的兄弟姐妹都无。于是拿来给你解闷的。”
林氏话里有话,若离也不难听得出来。所谓‘并无好的兄弟姐妹’,几乎就是赤*裸*裸地离间自己和若露。按照林氏心思细密的程度,说不定,将雪烟未出世的孩子,也算在内了。
若离明知林氏的意思,却并不为忤。原因无他。只因林氏所说却是事实。若离又不傻,何必为了死敌而得罪眼前这位,于是落落大方的收了这好处,也客套道:“若离先谢过二娘了!这鸟这般漂亮,放在若离这里,只觉我这桃花坞都配不上它!”
若离事前也并未想到。林氏会给自己送上这样的重礼。自己备下还礼的那个绞丝抱珠手钏是拿不出手了。可在屋中扫视一圈,也并没有什么能合适还礼的东西,若离歉意地对林氏说道:“二娘送来这样的厚礼,若离实在没有准备。等到日后,若离手上有了什么好的。再给二娘送去。”
林氏压根就没想着若离能送出什么像样的还礼,再说她为得就是让若离承这个人情。还与不还,都无所谓了。
“你喜欢就好,何必跟我客气!”她亲切地将若离的手拉起来:“现在忙不忙?陪我去见老夫人去。”
“二娘还没有见过祖母吗?”若离奇道:“不是该和父亲一道去的?”
“是老夫人身边的王嬷嬷吩咐的,叫我今天这个时候过去。”林氏摇头:“你父亲今日心情不好,我特意让他出去散心了。况且他带着我去见老夫人,只怕老夫人不喜。”
林氏说得没错。老夫人聘林氏过门,看重的是她掌家的能力。若是她也娇娇柔柔躲在老爷身后,老夫人一见定会失望。可若是她果敢泼辣,叫黎老爷瞧见,黎老爷恐怕也会对她少了几分怜惜。
黎老爷心情不佳,肯定是为了宝颜退婚一事。可黎府被人退婚,怎么说都是掉脸面的。若离也不知道林氏是用什么借口,能将黎老爷支使出去。不过这的确是个明智之举。一般的女子,嫁人未妾,又是第一次拜见婆婆,哪一个不希望夫君在身边陪着。林氏能这样理智,恐怕若离也是十分佩服。
再若离刚收了林氏的鹦鹉,这时候就算不愿,也不好说什么拒绝的话。况且林氏在若离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心计,显然是已经将若离划入‘自己人’的范围里了。
若离也确实无事,宝颜的事情虽已过去,却像一块石头一般,压得若离心里沉甸甸的。此时陪着林氏往五福堂走上一圈,权当做是散心罢了。
见若离点头同意了,林氏连婢女都不带,转头笑着吩咐道:“元宝,你就留在桃花坞。给若离小姐的婢女说说如何照料这只大鸟。我们去去就回。”
林氏都不带婢女,若离也不想累赘。秀儿受伤不能使唤。便让问月先跟着元宝学着,再由踏歌负责看着屋子。而若离自己只跟林氏二人携手一齐去往五福堂。
若离还没看见礼物,倒是先被‘元宝’这名字逗乐了。林氏丝毫不避讳自己的商女身份,连贴身的婢女,都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若离倒是挺欣赏这种‘敢作敢当’的气概的。
元宝不一脸认真,并不像她主子那样爱笑。她听了林氏的吩咐,这才将那巨大的笼子,轻轻放在地下。然后小心地,将上面所覆盖的那层玄黑绒布掀起。
饶是若离早有心理准备,看见绒布下的东西,还是狠狠地惊艳了一番。
只见那一只近半人高的笼中,养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鹦鹉。
那鹦鹉忽见光亮,蒲扇了两下翅膀,发出‘嘎’的一声嘶哑的尖叫。两颗黑豆一样的眼珠,看见一屋子的人都在看它,骄傲地张着翅膀在笼中走来走去。
“小姐快瞧,这是什么神鸟?怎么像只七彩颜色的鹰?”那鹦鹉展翅之后体型极大,踏歌和问月纷纷称奇。
“是鹦鹉。”若离微笑道,“你们见过绯胸鹦鹉与玄凤鹦鹉。怎么见到这个就认不出来了?”
踏歌听闻,在仔细看去。她惊讶地捂住了嘴,“还真是呢!可这鹦鹉的体型也太大了!足有绯胸的的两倍大呢。”
“还有这毛色,比小姐绘画所用的丹青朱砂还要鲜艳,这当真不是染的!”踏歌围着笼子绕了一圈,很喜欢的样子。
那鹦鹉一尺多长,彩羽彩冠。脚爪和面喙都有极锋利的硬壳。一根手指粗银白的铁链,将它牢牢栓在笼子里。而在那巨大的铁笼的底部,还专程铺了一层泥土,土中植了蜿蜒嶙峋的半棵梅树。那鹦鹉虽一爪拖着细链,却昂首阔步。威武得很!
林氏十分随和,见踏歌稀罕,她也跟着笑:“没想到我这压箱底的宝贝,也就只能合了若离小姐丫头的眼缘呢!”
要说最知道这鹦鹉的价值。其实反而是若离。建元国可是和风细雨的烟雨南国,一看就不会出产这样的猛禽。这鹦鹉毛色又是难得的鲜艳漂亮,这样的一份厚礼,就算是送去汝国公府,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气派了。林氏这一回,还真是很下本钱啊!
“二娘取笑了!难道要我也像踏歌那样,扑上去围着鹦鹉转圈。这才算眼缘吗?”若离笑道:“这样的好东西谁会不爱。若离只是好奇,二娘从何处得来的?”
要是从前,说起这鹦鹉的来历,连林氏都难免有些自豪。此鸟乃是他父兄从异域黑市商人手中重金淘换来的。想当时自己初见此鸟。也是像婢女踏歌这样惊为神鸟。这哪里是一般闺房千金能得见的?
可若离眼中,只有浓浓的喜爱,可却并不像是初见了。林氏心里暗暗奇怪,但也绝不相信若离见过!她只当若离是个沉得住气的:“此鸟是从异域商道而来,能得到它也是机缘巧合。想着你独在闺中。连一个好的兄弟姐妹都无。于是拿来给你解闷的。”
林氏话里有话,若离也不难听得出来。所谓‘并无好的兄弟姐妹’,几乎就是赤*裸*裸地离间自己和若露。按照林氏心思细密的程度,说不定,将雪烟未出世的孩子,也算在内了。
若离明知林氏的意思,却并不为忤。原因无他。只因林氏所说却是事实。若离又不傻,何必为了死敌而得罪眼前这位,于是落落大方的收了这好处,也客套道:“若离先谢过二娘了!这鸟这般漂亮,放在若离这里,只觉我这桃花坞都配不上它!”
若离事前也并未想到。林氏会给自己送上这样的重礼。自己备下还礼的那个绞丝抱珠手钏是拿不出手了。可在屋中扫视一圈,也并没有什么能合适还礼的东西,若离歉意地对林氏说道:“二娘送来这样的厚礼,若离实在没有准备。等到日后,若离手上有了什么好的。再给二娘送去。”
林氏压根就没想着若离能送出什么像样的还礼,再说她为得就是让若离承这个人情。还与不还,都无所谓了。
“你喜欢就好,何必跟我客气!”她亲切地将若离的手拉起来:“现在忙不忙?陪我去见老夫人去。”
“二娘还没有见过祖母吗?”若离奇道:“不是该和父亲一道去的?”
“是老夫人身边的王嬷嬷吩咐的,叫我今天这个时候过去。”林氏摇头:“你父亲今日心情不好,我特意让他出去散心了。况且他带着我去见老夫人,只怕老夫人不喜。”
林氏说得没错。老夫人聘林氏过门,看重的是她掌家的能力。若是她也娇娇柔柔躲在老爷身后,老夫人一见定会失望。可若是她果敢泼辣,叫黎老爷瞧见,黎老爷恐怕也会对她少了几分怜惜。
黎老爷心情不佳,肯定是为了宝颜退婚一事。可黎府被人退婚,怎么说都是掉脸面的。若离也不知道林氏是用什么借口,能将黎老爷支使出去。不过这的确是个明智之举。一般的女子,嫁人未妾,又是第一次拜见婆婆,哪一个不希望夫君在身边陪着。林氏能这样理智,恐怕若离也是十分佩服。
再若离刚收了林氏的鹦鹉,这时候就算不愿,也不好说什么拒绝的话。况且林氏在若离面前,毫不掩饰自己的心计,显然是已经将若离划入‘自己人’的范围里了。
若离也确实无事,宝颜的事情虽已过去,却像一块石头一般,压得若离心里沉甸甸的。此时陪着林氏往五福堂走上一圈,权当做是散心罢了。
见若离点头同意了,林氏连婢女都不带,转头笑着吩咐道:“元宝,你就留在桃花坞。给若离小姐的婢女说说如何照料这只大鸟。我们去去就回。”
林氏都不带婢女,若离也不想累赘。秀儿受伤不能使唤。便让问月先跟着元宝学着,再由踏歌负责看着屋子。而若离自己只跟林氏二人携手一齐去往五福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