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再次相逢
刘默举着酒坛仰着头喝光了最后一滴酒,用力的将手中的坛子抛了出去,远远的只听到‘咣’的一声破碎了。
“哈、哈、哈……痛快……”刘默大笑着。
满满的一坛子酒,若是换作别人,或是前世的他自己,绝对会醉的不醒人事,搞不好还得酒精中毒,但现在的他经过空间的改造和这么长时间的修炼,应付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还有那么一点意犹未尽……
不过他已经不打算再喝了,他打算现在就去找林城,如果可能的话,剩下的酒意该当兄弟对饮……
刘默把草草和根根叫了过来,同时也把刚买的那四只小土狗也给弄了过来,四只小土狗在空间里呆了一段时间,现在每一只都是半年以上般大小,而且比起寻常普通的半年左右的狗要粗壮也很多。
刚回来时草草和根根就已经对这四个它们的同类进行了一番欺凌,所以现在四个小土狗在草草和根根面前都十分的安静,而草草和根根这两个货则摇晃着尾巴在刘默面前卖弄着,全然忘记了它们被小刀追得四处逃窜的狼狈时候。
“别得瑟了,带着这四个小家伙,把这里看好,尤其是那些个动物,不能让它们跑出去,知道了吗?”
“唔、唔、唔……”
“唔、主人……放心吧……”
“一定要给我把家看好,不能出任何差错,作的好的话回来给你们奖励,要是给我弄出了差子……哼,到时候有你俩儿好看的……”
“唔、唔、唔……”草草和根根都跳起来叫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委屈和不服气。
打发了草草和根根后,刘默还是有些不放心,又从空间里放出了一些蜜蜂,对它们交代了一番后所有的蜜蜂都井然有序的按着不同的方位飞去。
对于这些蜜蜂刘默就放心了很多,它们对于刘默的命令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而且刚刚刘默也用过它们来经管动物。
作完了这些安排后,刘默就迈步向皮卡车走去。
刘默刚刚把皮卡车的车门打开,一只脚已经伸进了车里,却忽然想起什么般的抽出脚扭身下了车,刘默站在原地面对着砬子山,用手指捏着嘴唇用力的打了一个呼哨。
响亮的哨声在空旷的山谷里阵阵的回响着,回响的声音还没有散去,就见一只半米长的影子从砬子山上飞跃而来,每一个纵跃就是十多米的距离。
这个影子自然是小刀那个怍货,刘默刚刚本来已经要走了,却忽然想起了小刀这货,以他对这货的了解,如果自己不提前招呼好它,万一自己前脚刚走,后脚这货就下来了,山场里的这些动物绝对会被这货给搅的鸡飞狗跳。
“在我回来之前,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在山顶上呆着,不许下来,听见没有,不然的话以后就别想再跟着我了……”刘默故意板着脸很严肃的说着,对这货就只能如此。
“叽叽叽……”
“少啰嗦,滚回去吧……”
看着小刀三步一停,五步一看的向山顶返回,刘默觉得虽然自己已经撂下了狠话,小刀应该不敢胡闹,但心里还是有些没底,眼睛一转,悄悄的从空间里又放出了一只蜜蜂,交代了一番后,刘默终于嘴角含笑的再次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小刀这货一直以来在山场里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存在,草草和根根拿它完全没有办法,但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刘默最早安放在山顶上的那些蜜蜂正好能够克制着小刀,要不然他种的那些松茸怕是早就成了小刀的腹中之物了。
以前刘默给那些蜜蜂下的命令就是看住小刀不让它进入到松茸的种植范围之内,而刚刚他放出那只蜜蜂只是传信用的,帮他把最新的命令传递给山顶上的蜂群——在自己没有下达解除命令之前,将小刀给困在山顶上。
……
刘默开着皮卡车,按着前世的记忆,七拐八拐的来到了一处独栋的房子前。
房子很大,开了两个高高的大门,足有四米左右,正对着门前有一片很宽敞场地,并排至少能停下六辆‘141’卡车。不过此时的空地上,只停了一辆已经被拆得只剩车架子的‘140’。
这里就是林城打工的地方,前世的刘默直到四年后才第一次来到这里。那时的他是开着他买的那台二手的出租车来的。而现在……
刘默将皮卡车轻轻的停在门前的空地上,下了车并没有急于进去,而是站在车边上拿出了一根烟点上,慢慢的吸了起来。
看着那紧闭的大门,刘默在心里猜想着,此刻的林城应该在里边干着什么呢。
小镇上的车并不多,汔修店主要的业务就是修理那些‘140、141’也就是大解放,林区用来拉木材的,但是现在这个季节并不是采伐季,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活……
林城比刘默小两岁,按着现在这个时间算,他刚刚十八,完全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啊……
前世两人相遇是在四年后,那时刘默二十四,而林城二十二,两个人都已经是成人了,可现在……
刘默心里思付着,一根烟不觉中已经燃到了过滤器的边缘,直到一股灼热在双指上传来后,刘默才惊觉的抖手将烟头给丢掉。
人都说近乡情怯,刘默现在虽不是回乡,但却依然有一种情怯的感觉。站在原地,迟迟得也没有迈出脚步。
“吱呀……”
就在刘默驻足原地心潮起伏之时,紧闭的车库大门上的来回进人的小让被推开了。
一个精壮的少年从里边走了出来,一身沾满了油污的帆布工作服,头发很浓密,脸上一侧沾黑黑的,双手也是黑黑的,手里端着一个铁盆。
刘默只一眼就认出了,出来的这个少年正是林城,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尽管十几年前第一次见林城并不是现在这般样子,但刘默还是一眼就把他给认出来了。
那棱角分明的脸庞,那肆意张扬的发丝,那十几年未曾变过削瘦身材,那……
刘默举着酒坛仰着头喝光了最后一滴酒,用力的将手中的坛子抛了出去,远远的只听到‘咣’的一声破碎了。
“哈、哈、哈……痛快……”刘默大笑着。
满满的一坛子酒,若是换作别人,或是前世的他自己,绝对会醉的不醒人事,搞不好还得酒精中毒,但现在的他经过空间的改造和这么长时间的修炼,应付起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还有那么一点意犹未尽……
不过他已经不打算再喝了,他打算现在就去找林城,如果可能的话,剩下的酒意该当兄弟对饮……
刘默把草草和根根叫了过来,同时也把刚买的那四只小土狗也给弄了过来,四只小土狗在空间里呆了一段时间,现在每一只都是半年以上般大小,而且比起寻常普通的半年左右的狗要粗壮也很多。
刚回来时草草和根根就已经对这四个它们的同类进行了一番欺凌,所以现在四个小土狗在草草和根根面前都十分的安静,而草草和根根这两个货则摇晃着尾巴在刘默面前卖弄着,全然忘记了它们被小刀追得四处逃窜的狼狈时候。
“别得瑟了,带着这四个小家伙,把这里看好,尤其是那些个动物,不能让它们跑出去,知道了吗?”
“唔、唔、唔……”
“唔、主人……放心吧……”
“一定要给我把家看好,不能出任何差错,作的好的话回来给你们奖励,要是给我弄出了差子……哼,到时候有你俩儿好看的……”
“唔、唔、唔……”草草和根根都跳起来叫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委屈和不服气。
打发了草草和根根后,刘默还是有些不放心,又从空间里放出了一些蜜蜂,对它们交代了一番后所有的蜜蜂都井然有序的按着不同的方位飞去。
对于这些蜜蜂刘默就放心了很多,它们对于刘默的命令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而且刚刚刘默也用过它们来经管动物。
作完了这些安排后,刘默就迈步向皮卡车走去。
刘默刚刚把皮卡车的车门打开,一只脚已经伸进了车里,却忽然想起什么般的抽出脚扭身下了车,刘默站在原地面对着砬子山,用手指捏着嘴唇用力的打了一个呼哨。
响亮的哨声在空旷的山谷里阵阵的回响着,回响的声音还没有散去,就见一只半米长的影子从砬子山上飞跃而来,每一个纵跃就是十多米的距离。
这个影子自然是小刀那个怍货,刘默刚刚本来已经要走了,却忽然想起了小刀这货,以他对这货的了解,如果自己不提前招呼好它,万一自己前脚刚走,后脚这货就下来了,山场里的这些动物绝对会被这货给搅的鸡飞狗跳。
“在我回来之前,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在山顶上呆着,不许下来,听见没有,不然的话以后就别想再跟着我了……”刘默故意板着脸很严肃的说着,对这货就只能如此。
“叽叽叽……”
“少啰嗦,滚回去吧……”
看着小刀三步一停,五步一看的向山顶返回,刘默觉得虽然自己已经撂下了狠话,小刀应该不敢胡闹,但心里还是有些没底,眼睛一转,悄悄的从空间里又放出了一只蜜蜂,交代了一番后,刘默终于嘴角含笑的再次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小刀这货一直以来在山场里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存在,草草和根根拿它完全没有办法,但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刘默最早安放在山顶上的那些蜜蜂正好能够克制着小刀,要不然他种的那些松茸怕是早就成了小刀的腹中之物了。
以前刘默给那些蜜蜂下的命令就是看住小刀不让它进入到松茸的种植范围之内,而刚刚他放出那只蜜蜂只是传信用的,帮他把最新的命令传递给山顶上的蜂群——在自己没有下达解除命令之前,将小刀给困在山顶上。
……
刘默开着皮卡车,按着前世的记忆,七拐八拐的来到了一处独栋的房子前。
房子很大,开了两个高高的大门,足有四米左右,正对着门前有一片很宽敞场地,并排至少能停下六辆‘141’卡车。不过此时的空地上,只停了一辆已经被拆得只剩车架子的‘140’。
这里就是林城打工的地方,前世的刘默直到四年后才第一次来到这里。那时的他是开着他买的那台二手的出租车来的。而现在……
刘默将皮卡车轻轻的停在门前的空地上,下了车并没有急于进去,而是站在车边上拿出了一根烟点上,慢慢的吸了起来。
看着那紧闭的大门,刘默在心里猜想着,此刻的林城应该在里边干着什么呢。
小镇上的车并不多,汔修店主要的业务就是修理那些‘140、141’也就是大解放,林区用来拉木材的,但是现在这个季节并不是采伐季,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活……
林城比刘默小两岁,按着现在这个时间算,他刚刚十八,完全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啊……
前世两人相遇是在四年后,那时刘默二十四,而林城二十二,两个人都已经是成人了,可现在……
刘默心里思付着,一根烟不觉中已经燃到了过滤器的边缘,直到一股灼热在双指上传来后,刘默才惊觉的抖手将烟头给丢掉。
人都说近乡情怯,刘默现在虽不是回乡,但却依然有一种情怯的感觉。站在原地,迟迟得也没有迈出脚步。
“吱呀……”
就在刘默驻足原地心潮起伏之时,紧闭的车库大门上的来回进人的小让被推开了。
一个精壮的少年从里边走了出来,一身沾满了油污的帆布工作服,头发很浓密,脸上一侧沾黑黑的,双手也是黑黑的,手里端着一个铁盆。
刘默只一眼就认出了,出来的这个少年正是林城,尽管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尽管十几年前第一次见林城并不是现在这般样子,但刘默还是一眼就把他给认出来了。
那棱角分明的脸庞,那肆意张扬的发丝,那十几年未曾变过削瘦身材,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