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潘托斯的拉法尔布拉提斯之子安隆科恩布拉提斯心满意足的踏上了返回。⊙,虽然经历了一些曲折受到了一些惊吓,但是这一次草原之行却让他赚取了十倍的利润。
如果只是受一些惊吓就可以赚取十倍的利润,安隆科恩希望这样的惊吓每天都有。
反正没有生命危险不是吗?
“托克,照顾好我的马,要是跑掉了一匹,我就剥了你的皮!”向着自己的奴隶托克威胁命令了一番,安隆科恩摸着自己金色的胡子:“感谢伟大的黑山羊赐予我好运和财富。”
在安隆科恩离开的时候,刘健给了他整整三百匹马。不是驮马,也不是劣马,而是三百匹最优良的多斯拉克战马。
这对于那些能够通往马王之城维斯多斯拉克做生意的巨子们而言当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它安隆科恩,一个从跟随商队的小伙计做起来的小商人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安隆科恩满意的看着健壮而精神的马群,这些都是他的财产。
虽然……那个愚蠢的卡奥要求他将这些马匹运到科霍尔换成武器再运回来,但是安隆科恩可不会那么傻,这些财富既然落到了他的手里,他就没有准备再交出去过。
当然,安隆科恩很清楚多斯拉克人有多么的凶残。
他更明白欺骗一个多斯拉克人,背叛对一个卡奥的承诺对他这样的小商人而言会最终导致什么样的恶果。
多斯拉克大草原上有许多的卡奥,有的强大,而有的弱小。
而幸运的是,那个愚蠢而又天真的卡奥,刚好狠狠的得罪了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不能得罪的那个。
“托克,你这个愚蠢的杂种,不要弄伤我的马!”
也许我应该把托克献给黑山羊?
安隆科恩这样想着。
是时候该买一些更好的奴隶了,比如说纳斯奴隶。那些皮肤黑黑的,听话而又温顺的纳斯奴隶。
安隆科恩想起了自己在里斯的妓院里见到的那些听话的纳斯女孩。
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养一个纳斯女孩在身边。
安隆科恩幻想着自己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刘健正和程采薇聊天。
“就这样让他离开好吗?”程采薇看着刘健忍不住问道:“我们真的可以相信他吗?”
“怎么可能?除非是我疯了。”刘健笑了笑道:“他回去之后绝对不会像我们约定的那样给我带来武器和补给,最可能的是找个地方躲起来,静静的等待三个月,等着那位‘马王’回来把我干掉。把我的尸体烧成灰。而他就可以”
“既然如此,为何夫君还要放他离开,而且还给了他三百匹马?”对于刘健的决定,程采薇实在是不能理解。
“没什么大不了的,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到处都是野生的马群。”
刘健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道:“如果三个月后的那一战我能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需要一个受我控制的商人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三个月之后的那一战我赢不了,那么我所有的东西都是‘马王’的战利品,自然也用不着在乎。”
‘马王’。
一个刘健非常熟悉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卓戈。
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大的卡奥之一,也是多斯拉克大草海最强大的卡奥中最年轻的那一个。他在战场上无敌一般的武勇,让不少多斯拉克人,甚至潘托斯人、科霍尔人、诺佛斯人都认为这个人很有可能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统治整个多斯拉克的卡奥。
他也是不远的未来,龙之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第一任丈夫。
卓戈的卡拉萨拥有数十万的部众和接近四万的咆哮武士,所谓咆哮武士,指的是经历过战争并取得胜利和战功。正处于青壮年时期的多斯拉克骑兵之中的精壮。除了这四万咆哮武士之外,算上稍次一等的,比如说仍旧拥有战斗力的老人和少年,卓戈的整个卡拉萨一共拥有十万战力。
不管是放到什么地方,十万骑兵四万精锐,这都是一股恐怖的势力。
当然,这四万咆哮武士虽然都遵从卓戈的卡奥地位,但是在平时并非都是由卓戈随时率领。绝大部分的咆哮武士连同部族一起被卡奥分成大大小小十几个卡斯,在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四处的放牧抢掠。平日里跟在卓戈身边的就只有一支人数较少的卡斯和他的精英血盟卫。
很不幸的是,刘健所攻击的卡斯。就属于卓戈的卡拉萨。
刘健攻击了卓戈统治的卡斯,杀死了他的寇吞并了他的部族。
卓戈一定会用最激烈的方式来回应。
因为这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千万年来一直盛行且从未改过的丛林法则,强者吃肉,弱者被吃。只要卓戈显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在有心人的眼中他就从掠食者变成了猎物。
所以他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杀掉刘健,用刘健的人头来宣示自己仍然强大和不容侵犯。
一想到不就之后自己就要面对这个可能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之中个人肉搏战斗力最强悍的男人,更夸张的是他还拥有整个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悍的军事力量之一。即便是拥有完美的穿越者加外挂男,自认为先知的刘健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头疼。
他再牛也就是百人敌千人敌的程度,他能在战场上做到的事情不会比西楚霸王项羽多多少,顶天了就是比项羽更能多杀几个人。再多了他的体力就支撑不住,只能选择逃跑了。
但是卓戈拥有接近十万的兵力,更何况除了自身之外,卓戈还拥有盟友。
而刘健,即便是在打过这一仗之后,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出头的兵马,其中还有一千多一点刚刚归附原本属于卓戈的兵马。真的等到跟卓戈开战的时候,这帮人的忠诚心刘健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原先征服的卡斯,也因为刘健不准抢掠**的命令而有些离心离德,如果让这些人看到刘健灭亡的危机。在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叛几乎是一定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不久之前,卓戈离开了这片区域。
他的卡拉萨之中一支他直接统领的小部队前往了维斯多斯拉克,考虑到路途和部队的行动速度,他应该要三个月之后才能回到这边来。
在卓戈回来之前。他的卡拉萨暂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不会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将卓戈麾下分散的卡斯统合起来针对刘健展开反击。
也许那样的人在卓戈的卡拉萨里是存在的。不过那样的人必然会被卓戈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然文明落后,但是人性毕竟是相同的。
这点程度的防备之心,卓戈不可能没有。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不过这点整备的时间也让刘健觉得自己的胜率从绝无可能上升到了希望渺茫。再算上双方首领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的差距……似乎也不是很难办到。
“应该说我不愧是主角吗?作者这是在硬生生的给我开时间挂呢。”苦中作乐般的在自己心里吐槽了一句。
刘健笑着对程采薇道:“其实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
如果只是受一些惊吓就可以赚取十倍的利润,安隆科恩希望这样的惊吓每天都有。
反正没有生命危险不是吗?
“托克,照顾好我的马,要是跑掉了一匹,我就剥了你的皮!”向着自己的奴隶托克威胁命令了一番,安隆科恩摸着自己金色的胡子:“感谢伟大的黑山羊赐予我好运和财富。”
在安隆科恩离开的时候,刘健给了他整整三百匹马。不是驮马,也不是劣马,而是三百匹最优良的多斯拉克战马。
这对于那些能够通往马王之城维斯多斯拉克做生意的巨子们而言当然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它安隆科恩,一个从跟随商队的小伙计做起来的小商人而言,这无疑是一笔巨额的财富。
安隆科恩满意的看着健壮而精神的马群,这些都是他的财产。
虽然……那个愚蠢的卡奥要求他将这些马匹运到科霍尔换成武器再运回来,但是安隆科恩可不会那么傻,这些财富既然落到了他的手里,他就没有准备再交出去过。
当然,安隆科恩很清楚多斯拉克人有多么的凶残。
他更明白欺骗一个多斯拉克人,背叛对一个卡奥的承诺对他这样的小商人而言会最终导致什么样的恶果。
多斯拉克大草原上有许多的卡奥,有的强大,而有的弱小。
而幸运的是,那个愚蠢而又天真的卡奥,刚好狠狠的得罪了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不能得罪的那个。
“托克,你这个愚蠢的杂种,不要弄伤我的马!”
也许我应该把托克献给黑山羊?
安隆科恩这样想着。
是时候该买一些更好的奴隶了,比如说纳斯奴隶。那些皮肤黑黑的,听话而又温顺的纳斯奴隶。
安隆科恩想起了自己在里斯的妓院里见到的那些听话的纳斯女孩。
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养一个纳斯女孩在身边。
安隆科恩幻想着自己的美好生活的同时。刘健正和程采薇聊天。
“就这样让他离开好吗?”程采薇看着刘健忍不住问道:“我们真的可以相信他吗?”
“怎么可能?除非是我疯了。”刘健笑了笑道:“他回去之后绝对不会像我们约定的那样给我带来武器和补给,最可能的是找个地方躲起来,静静的等待三个月,等着那位‘马王’回来把我干掉。把我的尸体烧成灰。而他就可以”
“既然如此,为何夫君还要放他离开,而且还给了他三百匹马?”对于刘健的决定,程采薇实在是不能理解。
“没什么大不了的,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到处都是野生的马群。”
刘健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道:“如果三个月后的那一战我能赢,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需要一个受我控制的商人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三个月之后的那一战我赢不了,那么我所有的东西都是‘马王’的战利品,自然也用不着在乎。”
‘马王’。
一个刘健非常熟悉的人。
他的名字叫做卓戈。
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大的卡奥之一,也是多斯拉克大草海最强大的卡奥中最年轻的那一个。他在战场上无敌一般的武勇,让不少多斯拉克人,甚至潘托斯人、科霍尔人、诺佛斯人都认为这个人很有可能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统治整个多斯拉克的卡奥。
他也是不远的未来,龙之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第一任丈夫。
卓戈的卡拉萨拥有数十万的部众和接近四万的咆哮武士,所谓咆哮武士,指的是经历过战争并取得胜利和战功。正处于青壮年时期的多斯拉克骑兵之中的精壮。除了这四万咆哮武士之外,算上稍次一等的,比如说仍旧拥有战斗力的老人和少年,卓戈的整个卡拉萨一共拥有十万战力。
不管是放到什么地方,十万骑兵四万精锐,这都是一股恐怖的势力。
当然,这四万咆哮武士虽然都遵从卓戈的卡奥地位,但是在平时并非都是由卓戈随时率领。绝大部分的咆哮武士连同部族一起被卡奥分成大大小小十几个卡斯,在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四处的放牧抢掠。平日里跟在卓戈身边的就只有一支人数较少的卡斯和他的精英血盟卫。
很不幸的是,刘健所攻击的卡斯。就属于卓戈的卡拉萨。
刘健攻击了卓戈统治的卡斯,杀死了他的寇吞并了他的部族。
卓戈一定会用最激烈的方式来回应。
因为这是多斯拉克大草海上千万年来一直盛行且从未改过的丛林法则,强者吃肉,弱者被吃。只要卓戈显露出一丝一毫的软弱。在有心人的眼中他就从掠食者变成了猎物。
所以他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就是杀掉刘健,用刘健的人头来宣示自己仍然强大和不容侵犯。
一想到不就之后自己就要面对这个可能是整个冰与火之歌故事之中个人肉搏战斗力最强悍的男人,更夸张的是他还拥有整个多斯拉克大草海上最强悍的军事力量之一。即便是拥有完美的穿越者加外挂男,自认为先知的刘健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头疼。
他再牛也就是百人敌千人敌的程度,他能在战场上做到的事情不会比西楚霸王项羽多多少,顶天了就是比项羽更能多杀几个人。再多了他的体力就支撑不住,只能选择逃跑了。
但是卓戈拥有接近十万的兵力,更何况除了自身之外,卓戈还拥有盟友。
而刘健,即便是在打过这一仗之后,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千出头的兵马,其中还有一千多一点刚刚归附原本属于卓戈的兵马。真的等到跟卓戈开战的时候,这帮人的忠诚心刘健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原先征服的卡斯,也因为刘健不准抢掠**的命令而有些离心离德,如果让这些人看到刘健灭亡的危机。在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叛几乎是一定的。
唯一的好消息是在不久之前,卓戈离开了这片区域。
他的卡拉萨之中一支他直接统领的小部队前往了维斯多斯拉克,考虑到路途和部队的行动速度,他应该要三个月之后才能回到这边来。
在卓戈回来之前。他的卡拉萨暂时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不会有人,也不可能有人能够将卓戈麾下分散的卡斯统合起来针对刘健展开反击。
也许那样的人在卓戈的卡拉萨里是存在的。不过那样的人必然会被卓戈带在自己的身边。
虽然文明落后,但是人性毕竟是相同的。
这点程度的防备之心,卓戈不可能没有。
三个月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不过这点整备的时间也让刘健觉得自己的胜率从绝无可能上升到了希望渺茫。再算上双方首领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的差距……似乎也不是很难办到。
“应该说我不愧是主角吗?作者这是在硬生生的给我开时间挂呢。”苦中作乐般的在自己心里吐槽了一句。
刘健笑着对程采薇道:“其实我觉得他可能更希望我赢。”
“为什么?”
“毕竟我如果输了,他虽然白赚了三百匹马,但是也就仅仅如此而已。回到潘托斯他还是一个没有什么地位的小商人。但是如果我赢了,他却有成为商业巨子的机会。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整个潘托斯有多少商人在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整个潘托斯所有跟多斯拉克人做生意的商人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够赚的钵满盆满,富可敌国?我现在就在给他这个机会。”
“我还是觉得不妥。”虽然有着中国古代妇女的一切美好品德,但是程采薇并不是夫唱妇随的应声虫。她尊重刘健的意见和想法,可是也会有自己的想法和主意:“这人一看就是奸猾之人,钻营之辈。”
安隆科恩是商人,而作为一个西汉人,程采薇对商人的鄙夷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在西汉。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之中的一些激进派都说过“彼辈商贾,以巧技居奇贩售发家,富贵比拟王侯,然于国无益,于国无益者,五蠹也,当尽杀之!”之类的话,就连公认的嘴温吞水的黄老派,对于商人的态度也是厌恶、鄙夷、干脆眼不见为净。
甚至……连商人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但凡商人一旦靠着任何手段发家致富所做的第一件事绝对不是扩大再生产赚更多的钱。而是帮家中长进的子弟捐官上进,从商人转身变为诗书官宦之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就跟现在许多黑老大整天想着上岸洗白一样。
刘健的那位便宜大舅哥,如今就给自己捐了一个官身。刘彻也给刘健面子,让他在自己身边当了郎官。至于过往的那些生意,只叫家中下人管着,自己却是再也不插手了。
“正因为他不是好人胆大包天,所以他才对我有用。”刘健眯着眼睛,忽的说了一句:“绞死资本家的绞索。他们会自己生产好了卖给我们。”
“什么?”
“没什么。”刘健失笑着摇了摇头:“我们去看看那些孩子吧,怎么样,都还听话吗?”
“还行吧,都是些苦孩子,只要给他们饭吃,他们机会听话。只不过……”说到这里,程采薇忍不住皱了皱眉:“想要教会他们说汉话,实在是太难了。”
“这是一件长期工作,急是急不来的。不用急于求成,先交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词汇,让他们能用汉语听说写一些简单的军令便条就可以了。毕竟教他们汉话,只是为了指挥方便,我也没指望着能从中这些人里培育出什么兵家、法家纵横家的人才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