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w:450|h:253|a:l]]]
于是,仿佛超音速飞机从头顶飞过,那种摄人心魄的破空声,一瞬间将格尼薇儿淹没。
贴着地面,刮出一米深的沟壑,将这卡普亚的热砂,以及浸透于其中的角斗士之血,混杂在龙卷风里,化成攻击的一部分,将格尼薇儿的躯体彻底击碎。
即使气的量只有格尼薇儿的十分之一,但是却几乎在两次攻击里挥霍一空,这两次攻击的威力,一点都不比格尼薇儿差。
也唯有在血色图腾的帮助下,李炼才能将“风”凝聚到这种程度,在“质”上,压倒魔神。
此时,卡普亚竞技场,彻底崩溃了。
外墙全部倒塌,洪水沿着观众席,往中心冲来。
这建立不足一年的竞技场,罗马的骄傲,角斗士血与泪的见证之地,被一场人为的大水冲垮。
格斯,发出凄厉的吼叫,奋力将战鬼逼退,在及膝的洪水里跋涉,巨大的力量使他每一步都轰出巨大的水花。
“格里菲斯!!!”
他,站在场地中间,疯狂的吼叫,双手猛地抓住狂战士铠甲头盔的上下颚,然后奋力一撕!
这个一辈子沉浸在痛苦与疯狂中的男人,最后时刻,竟然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将狂战士铠甲的头盔撕碎,重新获得理智!
他口中所呐喊的,是与他纠缠了一辈子的人。
被他那“建立自己的王国”,这个对于平民而言大逆不道的梦想所吸引,仿佛黑暗里的篝火,那个自称格里菲斯的人,将一群伙伴聚集在自己身边,建立了凝聚所有人梦想的“鹰之团”。
在剑风传奇那个无尽黑暗和堕落的世界里,格斯无法抑制的被这温暖的篝火吸引。
但是,他自己背叛了,同时也被背叛了,或者说,所有人都被背叛了。
格斯离开了格里菲斯,因为他觉得如果继续下去,那么自己将永远处于格里菲斯之下,永远没有与其平起平坐的一天。
因为格斯的离去,情绪失控的格里菲斯犯下一个不能容忍的错误,他被打入温达姆城的地牢,被恼羞成怒的国王折磨了整整一年,并且被发现其女性的身份,蒙受百般酷刑。
一年后,格斯回到鹰之团,才带人去将其营救出来,但是格尼薇儿的躯体,已经变得连她自己都厌恶。
此时,放在格尼薇儿面前的,是一颗“贝黑莱特”,那是“神”的造物,只要格尼薇儿奉献出自己“最珍爱的事物”,那么贝黑莱特就能助其完成任何不可能的事情。
格尼薇儿最珍爱之物,无疑就是一手建立的“鹰之团”,还有格斯。
而她活下去唯一目的,就是完成那“建立自己的国”,这个从前世延续至今的执念。
这选择,即使再怎么痛苦,也无需犹豫。
于是,一切都被献祭,整个辉煌的鹰之团,被无数魔鬼撕裂吞吃,格尼薇儿,遵循“神”定下的因果律,成为“魔神费蒙特”。
——
格斯,抱着格尼薇儿的残躯,那是连着头部的半边胸口,以及一条手臂。
怀中的人依旧面无表情,她的银色面具破碎了,露出洁白无暇的脸,嘴角带着一丝嘲讽,对于格斯这个人,以及对于这个世界。
格斯,嘶吼一声,将斩龙剑横在格尼薇儿的脖子上,只要轻轻割下,延续一辈子的仇恨就能结束了。
自己的爱人,自己的战友,一切,被眼前的女人毁掉。她还不知悔改,再一次利用自己,重生于世。
只要斩下去,一切都可以结束,但是——
“你不恨我了?”格尼薇儿用怪异的腔调问道,一半的肺泡露在空气里,即使“气”再怎么庞大,也得依托于肉体。
如果是剑风世界,这种伤势可以瞬间复原,而现在,却不行。
“格里……菲斯!”
他几次挣扎,奋力将剑刃下压,但是却无法移动分毫,反而自己流下一行血泪,凸起的青筋浮现在额头上。
“你只会叫我格里菲斯,明明我已经告诉你我的真名。”
她冷笑着,用仅存的左手伸到格斯头上,尖锐的指甲抠进他的伤口里,两指一撕,将一条血肉撕了下来。
她将格斯的血肉放入口中,用染血的手指为自己涂上这辈子唯一一次口红。
芊芊细指,从红唇上抹过,显得愈加妖艳。
如此的形象,和格斯印象里的那个永远冷静自持的格里菲斯,相去甚远。
“格斯,你爱的,根本不是卡思嘉,也不是我格尼薇儿,你一辈子所爱的,是格里菲斯!是格里菲斯那个男人!哈哈哈……哈哈……”
似乎从这血肉的味道里发现了什么,格尼薇儿大笑着说了出来。
“住口!”
利刃没入皮肤,将喉管割断,却没有伤及动脉。
格尼薇儿只是歪着头,无声的嘲笑着格斯,嘲笑他爱上一个男人,一个自己这个女人所扮演的男人。
洪水,已经漫过了两人的胸口,放眼望去,一片浑浊的水花,犹如这污浊的尘世一般,辗转沉浮。
格尼薇儿,却以濒死之人不可能拥有的速度,取出一张卡片,拍打在格斯的身上。
那是,遣送卡,缔结契约之人,强制将剧情人物遣送回原本的世界。
她,偷偷准备了一张。
“回去吧,哈哈,回去那个腐朽的世界,然后,永远恨我!”
洪水中心,尖锐的笑声,狂怒的吼声,格斯的躯体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时刻,那柄斩龙剑也无法斩落。
“永远恨我……”久久回荡在格斯耳畔的,是格尼薇儿的尖笑,而不是“格里菲斯”的,这回,格斯,记住了。
仇与爱,刻骨铭心。
格斯这个男人,也终将在剑风世界,一辈子扛着斩龙剑,孤独的斩杀魔鬼,一辈子仇恨,一辈子回忆当初鹰之团的快乐,一辈子爱恨交织,做一辈子的,狂战士。
——
路德斯训练场,这里地势较高,洪水淹不到这里。
巴蒂塔斯,揪着一撮头发,将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拎在手里,那是索洛里恩的。
他踉踉跄跄的推开训练场的大门,角斗士们,整齐的站在场地里。
“哈哈哈,大仇得报,露迪雅,你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他大喊一声,跪在悬崖边,痛哭流涕,然后将索洛里恩的人头在沙土地上左右摔打,揪着头发在石墙上砸烂,直到脑浆溅得自己一身,才颓然倒地,“露迪雅,我爱你……哦维纳斯在上,我爱你,露迪雅……”
他痛哭着发泄,许久,才终于发觉周围的不对劲。
这里,太安静了,没有一个守卫,没有一个奴隶,只有……角斗士!
“斯巴达克斯,这是什么意思!”
他终于发现,每一名角斗士手中,都拿着武器,不是训练用的木剑,而是真正的刀剑。
这些,应该是由守卫保护的,角斗士在得到允许之前,绝对无法接触。
“你也失去了挚爱之人,你也如此痛苦,又为什么非要让别人也承受这痛苦?”
斯巴达克斯,一步步上前,握剑的手,颤抖着。
“你这个凶手,仅仅为了束缚我,你就杀害了我的妻子,就在我面前,把我当成一个小丑!”斯巴达克斯,一脚踢在巴蒂塔斯胸口,怒吼道,“你这种人,懂什么叫爱吗!!”
“不!”巴蒂塔斯疯狂的爬起来,扑向斯巴达克斯,大吼道,“我爱她!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你这个区区奴隶,你懂什么!杀了又怎样!区区奴隶的妻子,和我的露迪雅相比,露迪雅……”
巴蒂塔斯脸色颓然,在近百名角斗士的围困下,不停念叨着露迪雅的名字,踉踉跄跄的绕圈,终于把自己绊倒,摔坐在地上,浑浊的泪水滴在泥土里,狼狈得不成样子。
“你这个奴隶,难道你忘掉你体内的诅咒吗!休想反抗我!”
巴蒂塔斯直到这时才想起来,立即就要用诅咒夺去他的生命。
但是,毫无反应。
术士教导的方法,没有任何作用。
“你那肮脏的手段,早就已经对我没用,巴蒂塔斯,你今天必将死在这里。”
剑,横在巴蒂塔斯的脖子上,粗糙布满缺口的剑刃,将皮肤轻易割破。
“若不是我,你哪有今天!”巴蒂塔斯脸色狰狞,“你的性命,是我的恩赐!我助你顺应天命,成为最强大的角斗士!”
“那么……”斯巴达克斯脸色冰冷,说道,“你应该为此而死!”
一剑,划过他的脖子,斯巴达克斯无心折磨一个同样失去挚爱的人,即使那是他的仇敌。
即使是这个害死自己妻子的罪魁祸首,也是真心的爱着某个人的。
巴蒂塔斯,双手捂着自己不断喷血的喉咙,在沙土地上抽搐,任凭鲜血与尘土糊在一起,变成自己最熟悉的色泽。
他已经无法说话,双唇,却依旧蠕动着,不停的呐喊,露迪雅,我的露迪雅……
虽然心狠手辣,虽然心比天高,却依旧爱得如此深切,所谓善恶,有时候真的难以分辨。
“血债,终须血偿!”斯巴达克斯凝视着角斗士们,其中包括刚刚伤愈的克雷斯,“我们曾经苟且偷生,迷失自我,已经太久了!而以后,这一切将不会发生,兄弟的性命,绝非供人娱乐的玩物!我知道,这一切可能并非你们所愿,但是,事已至此,诸位已获自由,可独自闯荡,抑或……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将罗马推翻!!!”
“啊”……
百名角斗士,发出响彻罗马的吼声,整个欧洲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奴隶起义,以区区百名角斗士为开端,横贯整个罗马,将这个欧洲历史上最强盛的帝国几乎颠覆。
而,因为轮回者的介入,那必然的失败的命运,又是否可以逆转呢?
——
1,意见、建议、批评都很欢迎,而且必加精,无脑喷就算了吧。
2,血与沙虽然还能拖几章,但是嚼之无味,短就短些吧。
3,我本人确实没想到这本书成绩这么好,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总之,谢谢支持~
于是,仿佛超音速飞机从头顶飞过,那种摄人心魄的破空声,一瞬间将格尼薇儿淹没。
贴着地面,刮出一米深的沟壑,将这卡普亚的热砂,以及浸透于其中的角斗士之血,混杂在龙卷风里,化成攻击的一部分,将格尼薇儿的躯体彻底击碎。
即使气的量只有格尼薇儿的十分之一,但是却几乎在两次攻击里挥霍一空,这两次攻击的威力,一点都不比格尼薇儿差。
也唯有在血色图腾的帮助下,李炼才能将“风”凝聚到这种程度,在“质”上,压倒魔神。
此时,卡普亚竞技场,彻底崩溃了。
外墙全部倒塌,洪水沿着观众席,往中心冲来。
这建立不足一年的竞技场,罗马的骄傲,角斗士血与泪的见证之地,被一场人为的大水冲垮。
格斯,发出凄厉的吼叫,奋力将战鬼逼退,在及膝的洪水里跋涉,巨大的力量使他每一步都轰出巨大的水花。
“格里菲斯!!!”
他,站在场地中间,疯狂的吼叫,双手猛地抓住狂战士铠甲头盔的上下颚,然后奋力一撕!
这个一辈子沉浸在痛苦与疯狂中的男人,最后时刻,竟然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将狂战士铠甲的头盔撕碎,重新获得理智!
他口中所呐喊的,是与他纠缠了一辈子的人。
被他那“建立自己的王国”,这个对于平民而言大逆不道的梦想所吸引,仿佛黑暗里的篝火,那个自称格里菲斯的人,将一群伙伴聚集在自己身边,建立了凝聚所有人梦想的“鹰之团”。
在剑风传奇那个无尽黑暗和堕落的世界里,格斯无法抑制的被这温暖的篝火吸引。
但是,他自己背叛了,同时也被背叛了,或者说,所有人都被背叛了。
格斯离开了格里菲斯,因为他觉得如果继续下去,那么自己将永远处于格里菲斯之下,永远没有与其平起平坐的一天。
因为格斯的离去,情绪失控的格里菲斯犯下一个不能容忍的错误,他被打入温达姆城的地牢,被恼羞成怒的国王折磨了整整一年,并且被发现其女性的身份,蒙受百般酷刑。
一年后,格斯回到鹰之团,才带人去将其营救出来,但是格尼薇儿的躯体,已经变得连她自己都厌恶。
此时,放在格尼薇儿面前的,是一颗“贝黑莱特”,那是“神”的造物,只要格尼薇儿奉献出自己“最珍爱的事物”,那么贝黑莱特就能助其完成任何不可能的事情。
格尼薇儿最珍爱之物,无疑就是一手建立的“鹰之团”,还有格斯。
而她活下去唯一目的,就是完成那“建立自己的国”,这个从前世延续至今的执念。
这选择,即使再怎么痛苦,也无需犹豫。
于是,一切都被献祭,整个辉煌的鹰之团,被无数魔鬼撕裂吞吃,格尼薇儿,遵循“神”定下的因果律,成为“魔神费蒙特”。
——
格斯,抱着格尼薇儿的残躯,那是连着头部的半边胸口,以及一条手臂。
怀中的人依旧面无表情,她的银色面具破碎了,露出洁白无暇的脸,嘴角带着一丝嘲讽,对于格斯这个人,以及对于这个世界。
格斯,嘶吼一声,将斩龙剑横在格尼薇儿的脖子上,只要轻轻割下,延续一辈子的仇恨就能结束了。
自己的爱人,自己的战友,一切,被眼前的女人毁掉。她还不知悔改,再一次利用自己,重生于世。
只要斩下去,一切都可以结束,但是——
“你不恨我了?”格尼薇儿用怪异的腔调问道,一半的肺泡露在空气里,即使“气”再怎么庞大,也得依托于肉体。
如果是剑风世界,这种伤势可以瞬间复原,而现在,却不行。
“格里……菲斯!”
他几次挣扎,奋力将剑刃下压,但是却无法移动分毫,反而自己流下一行血泪,凸起的青筋浮现在额头上。
“你只会叫我格里菲斯,明明我已经告诉你我的真名。”
她冷笑着,用仅存的左手伸到格斯头上,尖锐的指甲抠进他的伤口里,两指一撕,将一条血肉撕了下来。
她将格斯的血肉放入口中,用染血的手指为自己涂上这辈子唯一一次口红。
芊芊细指,从红唇上抹过,显得愈加妖艳。
如此的形象,和格斯印象里的那个永远冷静自持的格里菲斯,相去甚远。
“格斯,你爱的,根本不是卡思嘉,也不是我格尼薇儿,你一辈子所爱的,是格里菲斯!是格里菲斯那个男人!哈哈哈……哈哈……”
似乎从这血肉的味道里发现了什么,格尼薇儿大笑着说了出来。
“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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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尼薇儿只是歪着头,无声的嘲笑着格斯,嘲笑他爱上一个男人,一个自己这个女人所扮演的男人。
洪水,已经漫过了两人的胸口,放眼望去,一片浑浊的水花,犹如这污浊的尘世一般,辗转沉浮。
格尼薇儿,却以濒死之人不可能拥有的速度,取出一张卡片,拍打在格斯的身上。
那是,遣送卡,缔结契约之人,强制将剧情人物遣送回原本的世界。
她,偷偷准备了一张。
“回去吧,哈哈,回去那个腐朽的世界,然后,永远恨我!”
洪水中心,尖锐的笑声,狂怒的吼声,格斯的躯体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时刻,那柄斩龙剑也无法斩落。
“永远恨我……”久久回荡在格斯耳畔的,是格尼薇儿的尖笑,而不是“格里菲斯”的,这回,格斯,记住了。
仇与爱,刻骨铭心。
格斯这个男人,也终将在剑风世界,一辈子扛着斩龙剑,孤独的斩杀魔鬼,一辈子仇恨,一辈子回忆当初鹰之团的快乐,一辈子爱恨交织,做一辈子的,狂战士。
——
路德斯训练场,这里地势较高,洪水淹不到这里。
巴蒂塔斯,揪着一撮头发,将一颗死不瞑目的人头拎在手里,那是索洛里恩的。
他踉踉跄跄的推开训练场的大门,角斗士们,整齐的站在场地里。
“哈哈哈,大仇得报,露迪雅,你在天之灵也可以瞑目了。”
他大喊一声,跪在悬崖边,痛哭流涕,然后将索洛里恩的人头在沙土地上左右摔打,揪着头发在石墙上砸烂,直到脑浆溅得自己一身,才颓然倒地,“露迪雅,我爱你……哦维纳斯在上,我爱你,露迪雅……”
他痛哭着发泄,许久,才终于发觉周围的不对劲。
这里,太安静了,没有一个守卫,没有一个奴隶,只有……角斗士!
“斯巴达克斯,这是什么意思!”
他终于发现,每一名角斗士手中,都拿着武器,不是训练用的木剑,而是真正的刀剑。
这些,应该是由守卫保护的,角斗士在得到允许之前,绝对无法接触。
“你也失去了挚爱之人,你也如此痛苦,又为什么非要让别人也承受这痛苦?”
斯巴达克斯,一步步上前,握剑的手,颤抖着。
“你这个凶手,仅仅为了束缚我,你就杀害了我的妻子,就在我面前,把我当成一个小丑!”斯巴达克斯,一脚踢在巴蒂塔斯胸口,怒吼道,“你这种人,懂什么叫爱吗!!”
“不!”巴蒂塔斯疯狂的爬起来,扑向斯巴达克斯,大吼道,“我爱她!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你这个区区奴隶,你懂什么!杀了又怎样!区区奴隶的妻子,和我的露迪雅相比,露迪雅……”
巴蒂塔斯脸色颓然,在近百名角斗士的围困下,不停念叨着露迪雅的名字,踉踉跄跄的绕圈,终于把自己绊倒,摔坐在地上,浑浊的泪水滴在泥土里,狼狈得不成样子。
“你这个奴隶,难道你忘掉你体内的诅咒吗!休想反抗我!”
巴蒂塔斯直到这时才想起来,立即就要用诅咒夺去他的生命。
但是,毫无反应。
术士教导的方法,没有任何作用。
“你那肮脏的手段,早就已经对我没用,巴蒂塔斯,你今天必将死在这里。”
剑,横在巴蒂塔斯的脖子上,粗糙布满缺口的剑刃,将皮肤轻易割破。
“若不是我,你哪有今天!”巴蒂塔斯脸色狰狞,“你的性命,是我的恩赐!我助你顺应天命,成为最强大的角斗士!”
“那么……”斯巴达克斯脸色冰冷,说道,“你应该为此而死!”
一剑,划过他的脖子,斯巴达克斯无心折磨一个同样失去挚爱的人,即使那是他的仇敌。
即使是这个害死自己妻子的罪魁祸首,也是真心的爱着某个人的。
巴蒂塔斯,双手捂着自己不断喷血的喉咙,在沙土地上抽搐,任凭鲜血与尘土糊在一起,变成自己最熟悉的色泽。
他已经无法说话,双唇,却依旧蠕动着,不停的呐喊,露迪雅,我的露迪雅……
虽然心狠手辣,虽然心比天高,却依旧爱得如此深切,所谓善恶,有时候真的难以分辨。
“血债,终须血偿!”斯巴达克斯凝视着角斗士们,其中包括刚刚伤愈的克雷斯,“我们曾经苟且偷生,迷失自我,已经太久了!而以后,这一切将不会发生,兄弟的性命,绝非供人娱乐的玩物!我知道,这一切可能并非你们所愿,但是,事已至此,诸位已获自由,可独自闯荡,抑或……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将罗马推翻!!!”
“啊”……
百名角斗士,发出响彻罗马的吼声,整个欧洲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奴隶起义,以区区百名角斗士为开端,横贯整个罗马,将这个欧洲历史上最强盛的帝国几乎颠覆。
而,因为轮回者的介入,那必然的失败的命运,又是否可以逆转呢?
——
1,意见、建议、批评都很欢迎,而且必加精,无脑喷就算了吧。
2,血与沙虽然还能拖几章,但是嚼之无味,短就短些吧。
3,我本人确实没想到这本书成绩这么好,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总之,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