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一更新)

    *

    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兰尼斯特家的影子。

    自从他在北境被艾德·史塔克逼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以本来面目出现过。

    *

    狮鹫起飞,渐飞渐高,最后飞进了云层。

    骑在蓝晶背上的格林心里很后悔,很恐惧。

    只要蓝晶一个倾斜,他就摔落下去,下场很惨。

    骑乘狮鹫也很需要体力和胆量,你得抓紧狮鹫,没有绑得太好的马鞍令格林坐起来并不舒服。他竭尽全力单手抓住马鞍,不敢放手。

    其实蓝晶飞得又平又稳,只是身处高空气流冲击中的格林自己太过恐惧。

    威尔骑在烈焰身上却很自如。

    骑乘狮鹫就跟骑乘战马一样,都是需要训练的。

    狮鹫是最高级的魔法生物之一,它们自己本身不管是捕猎还是战斗,一样的是需要训练的。野生的狮鹫在大自然中由生存课题进行训练,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学会各种技巧。而人圈养的狮鹫则靠人力进行训练,比如在狮鹫小的时候,工人拿着长竹竿追着它们不许它们落地以锻炼它们的翅膀力量;比如把狮子老虎或者狼围猎,驱赶在两只狮鹫的面前让它们进行捕杀训练。

    威尔和两只狮鹫情如家人,他也是最早学会骑乘的人。骑乘狮鹫,为了不影响视角,马鞍都是配在狮鹫的身体前部,两只翅膀之间。

    威尔在烈焰的身上很享受,不管烈焰做出什么样的飞行动作,他犹如骑在马背上一样自如。

    格林则是煎熬。

    当狮鹫带着两人进入谷地的山脉直线飞行的时候,格林已经因为过于紧张而手臂发酸。他的左手被威尔命令卡特·派克给砍掉了,单手的力量也很难坚持太久。

    当格林尝试着放开右手缓一缓发酸的手臂的时候,他发觉自己不管是用力抓住马鞍还是完全松开,都根本不影响蓝晶的飞行,也不影响自己的身体起伏和平衡。

    一切小心努力都是多余。

    蓝晶是雌性狮鹫,傲慢的本性并没有表现在飞行上。

    它的后背比马背还要平稳。

    格林的恐惧渐渐消褪。

    尽管如此,骑在狮鹫的背上也并不好受,因为飞行中,山风迎面吹来,令呼吸都变得困难。

    格林的身体因为左手的被砍掉而变得更加削瘦。身体素质越好,才能骑乘在狮鹫这种猛兽上找到享受。

    威尔拍拍烈焰的脖子,烈焰放慢速度,等一等蓝晶。

    两只狮鹫在谷地山脉上空飞行,下面就是山地部落们的家乡。石鸦部灼人部齐耳部月人部等谷地部落的村落就在狮鹫的下方。

    谷地部落的战力基本都被提利昂·兰尼斯特带走了,不然威尔就会让烈焰带着他下去,集合谷地部落的战力,在晚上去拿下血门。

    在云层的上方,数百里外,有一个淡淡的银色反光2体,就好像一面镜子反射着太阳的光辉,那反射光芒时断时续,就好像大海中的一个指引航向的信号塔,那是巨人之枪的山巅上的一道瀑布。

    巨人之枪是谷地最高的山脉,老鹰都飞行在巨人之枪的山巅之下。在巨人之枪的枪尖上,修建着七座白色石材建造的高塔,就好像七只挤在一起的笔筒,那就是著名的鹰巢城。

    六千年前,来自狭海对岸的安达尔人骑着狮鹫征服了谷地,并在巨人之枪上修建了鹰巢城。如今绝迹了数千年的狮鹫重新出现,那鹰巢城也依然屹立着。

    威尔骑乘在狮鹫的背上,看见几只孤独的山鹰在身下的天空惊叫着逃窜。它们俯冲进了密林,就好像扎进大海的游泳好手。

    狮鹫所到之处,对狮虫鹰兽都是威胁。

    夕阳西下,云层中的鹰巢城就好像一道屹立的银剑,由小及大。

    威尔拍拍烈焰的脖子,烈焰于是和蓝晶平行飞行。

    控制狮鹫的飞行速度和高度,威尔如臂使指,随心所欲,格林则什么都不会。狮鹫这种很骄傲的魔法生物,能让格林坐上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晚上我们去鹰巢城一趟。”威尔大声说道。

    他几乎是用吼的。

    格林已经用布围住了口鼻,高空中气流变得寒冷,身体差一点的就会觉得难受。格林也用布带把自己的双腿缠在了马鞍上,以帮助自己的稳定,求一个心安。

    狮鹫飞行的速度快得惊人,虽然平稳得如马车,寒冷的气流一直吹在身上令格林觉得很痛苦。

    这对格林来说是一次体验很不好的旅程。

    格林无法说话,但他做出手势,同意了威尔的意见。

    他只想停下来好好的喘息一下,恢复一下自己快被冻僵的身体。

    一直在寒冷的气流中飞行,刮在身上的寒风如刀子般犀利。威尔长期在绝境长城的冰天雪地里已经习惯了寒冷,而格林则完全不同。

    数百里路程,直线距离看起来并不远,。

    当太阳下山,月亮就出现了。

    半夜时分,谷地的月亮很大很亮,这是一个常态的美景。站在山下,遥望鹰巢城的峰顶,会看见城堡距离月亮很近,仿佛伸手就可以把月亮摘下来,很美的一个画面。

    半夜时分,威尔和格林来到了鹰巢城的上空。

    两只巨大的狮鹫就好像两片飞过来的白云的阴影。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天空中的这两片影子,月亮也放佛比鹰巢城更低,云雾缭绕是鹰巢城的常态,尤其是在晚上。

    *

    两只狮鹫落在鹰巢城最东边的处女塔上。

    处女塔是七座环绕着一处花园的白塔中最高的一座,威尔和格林从狮鹫上下来,站在塔顶俯瞰完所有的其他六塔和花园中的动静。放眼脚下,飘渺的云雾遮蔽了整个谷地。

    一切都很安静。

    藏身在山中的马厩里的马被惊动并表现出了不安。

    马对狮鹫这种魔法生物具有天性上的恐惧和敏感。但马厩里的马的不安没有引起任何人的警觉。

    马厩和铁匠铺之类的建筑都在山体内,以节约空间出来修建白塔。花园内的几只恶犬已经吓得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狮鹫的气息令狮虫虎豹都骨软筋折,几只恶犬已经被吓破了胆,趴在地上任狮鹫宰割,它们全无斗志,成了软虫。

    恶犬猛兽这些动物对危险的敏感性远远超过了人族。

    在秋夜的寂静中,有人在主堡内唱歌,歌声很优美动听,这歌声令鹰巢城的秋夜更显得安静寂寥。

    威尔听过这歌声,在他和提利昂、艾莉亚、波隆等人一起去神眼湖和高尚之心的时候,在路上雇佣了一个流浪歌手一路相随,这个歌手的名字叫做马瑞里安。

    流浪歌手四海为家,主要目标是成为大贵族喜欢的人,这样就能有一张稳定的饭票和不菲的赏赐,每个大贵族的家里,都会有一个或者两个歌手。

    马瑞里安年轻俊美,歌喉也很棒,能言巧辩,心思灵敏,他混到了鹰巢城来,威尔也并不意外。

    “我下去,你留在这里。”威尔说道。

    “我也下去,马瑞里安唱的情歌,我也会。”格林哆嗦着说道。

    “你也会?”

    “是的,我和莱莎·徒利年少于奔流城的时候,她总是唱这首情歌给我听,时间长了,我也会了。”

    莱莎·徒利一生爱的人,就是少女时爱上的聪明机敏的父亲的养子——培提尔·贝里席,也就是现在被换了脸的格林。

    在鹰巢城里,在夜的寂静中,年华已逝去的莱莎·徒利在令一个年轻俊美的歌手反反复复的唱她少女时候唱给小指头的歌。

    “好,我和你一起下去。”威尔同意了。

    他深知莱莎·徒利这一生已经被一个男人攥在手里,这个男人就是眼前的培提尔。

    他是她的天敌。

    格林感觉全身血脉都冻僵了,鹰巢城塔顶积雪,巨人之枪山顶也长年积雪,冰雪在夏天也不会全部化掉。

    鹰巢城的地势太高了。

    山下的平原温暖如春,瓜果飘香,山顶却积雪皑皑,寒冷如冬。

    威尔也不想格林还没有到五指半岛就被冻死。

    以格林瘦弱的身体,骑在狮鹫上飞行并不是一件意气风发的事情,尤其是穿行在谷地山脉。

    一轮巨大的明月就在鹰巢城的边缘,仿佛触手可及。谷地山脉也因为明月大而圆得名为另一个很浪漫的名字——明月山脉。

    鹰巢城不大,最多能容纳五百人,平时城里不会超过两百人,就是一些佣人工匠和一支五十人的侍卫军队,威尔和两只狮鹫,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拦不住他。如果突袭,杀光这上面的两百人也不是难事。两只狮鹫半夜突袭,仅仅只有五十人的侍卫军团也就勉强能抵抗一下,那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很快,威尔和格林进了处女塔。

    七只白塔都有密闭的走廊建筑相连,整个七塔内部都是相通的。

    塔内很温暖,墙壁上的铁烛台上插着巨大的蜡烛,每隔不远就是一支巨大的火炬,把整个城堡照耀得如同白昼。

    甜腻的歌声在主堡内的饭厅传出来,那是莱莎·徒利最喜欢待的地方。她处理政务都喜欢在饭厅,而不是在艾林王座上。

    格林进入塔内,就好像沙漠里快渴死的人找到了水。

    两人一路前行,如入无人之境。鹰巢城是天险之城,无人能够攻破。从山脚上来需要经过三座拦路的城堡,每一座城堡都易守难攻,一人当关万夫莫开。在山巅之尖上的鹰巢城防卫的松懈就可想而知,没有比鹰巢城更安全的天险之城了。

    各个入门的关口,不是没有侍卫就是侍卫在旁边的小屋睡着了。

    *

    马瑞里安一边唱着甜腻腻的情歌,一边喝着美酒,身边两个长相甜美的侍女在陪着他,为他烫酒,敲背,烧炭火取暖。

    流浪歌手马瑞里安十九岁,自从来到了鹰巢城,他很轻松的就靠着自己的俊美的外表和甜美的歌喉还有唱不完的情歌获得了莱莎·徒利的芳心。在得闲的时候,他也常常陪莱莎·徒利一起进入梦乡,心甘情愿的让莱莎·徒利叫他小心肝培提尔。

    马瑞里安靠着莱莎·徒利的宠幸成了鹰巢城里的大红人,他的话就是莱莎·徒利的话,他随意在鹰巢城里和年轻的姑娘们一起进入梦乡,那些姑娘们去莱莎·徒利面前告状的话,反而会遭到莱莎·徒利严厉的惩罚。

    莱莎·徒利对马瑞里安信任到痴迷的程度,那些被马瑞里安占尽便宜的姑娘们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后来发展到鹰巢城的守卫们都不敢惹马瑞里安,马瑞里安只需要在莱莎·徒利面前说上某人的一、两句坏话,那人轻则被割去舌头,重则从月门里飞出去。

    年纪轻轻的马瑞里安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他积攒的金银财宝一辈子也花不完了。在鹰巢城里,他俨然过着‘帝王’般的生活。

    长发披散的莱莎·徒利坐在虎皮软垫上发出了均匀的鼾声,她看起来好像睡得很甜美,但是只要马瑞里安的歌声一停歇,仅仅一小会,她就会醒来。

    哄莱莎·徒利入睡,是马瑞里安幸福生活里的唯一的痛苦。

    但这痛苦和他享受到的荣华富贵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

    莱莎·徒利的怀里抱着劳勃·艾林——她的独子也是她的生命和灵魂之根。如果说马瑞里安是她生命的养分,劳勃·艾林就是她生命本身。

    七岁的劳勃·艾林已经是公爵的身份,他喝着母亲的**进入了梦乡。睡熟了的劳勃·艾林还会时不时的抽搐一下。孩子的脸色不好,看起来始终是病恹恹的。他的母亲莱莎·徒利叫他乖罗宾,一刻都不愿意让他离开她的怀抱。

    马瑞里安嘴里轻轻哼着情歌,这能确保莱莎·徒利不会醒来,他的另外一只手伸进一名侍女的衣袍内——

    他很享受现在的锦衣玉食的生活。

    侍女是个乖巧的小姑娘,才来鹰巢城不久,她是在一次扫花园里的积雪的时候被马瑞里安看中,然后马瑞里安向莱莎·徒利要了她来服饰他的生活起居。

    一小会,小姑娘的大大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并不掉下来。

    吱呀!

    一声很轻微的推开门的声音。

    只是因为在夜的寂静里,这声音如水波扩散到了饭厅。

    马瑞里安微微皱眉,什么人不长眼,敢在这个节骨眼里来打扰自己?难道他不知道打扰自己就是打扰莱莎·徒利夫人么?

    马瑞里安的手在侍女的身上并不停歇,他缓缓睁开眼睛,看见了走进来的柯蒙学士,马瑞里安心里吃了一吓,两名侍女看着进来的柯蒙学士也是脸色惊疑不定……

    柯蒙学士本是个跛脚,这个柯蒙学士却是个正常腿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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