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煮夫和煮妇

    他是秦征,重新踏上人生征程的秦征。

    秦家花了这么大力气,一幅为了保住嫡子不惜对抗朝廷的决绝。目的无非是把秦祯的罪名钉死。让朝廷快点把秦祯处决了。然后真正的秦祯摇身一变,虽然不知道秦家打算怎么解释秦祯的新身份,不过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兴许能买通一镇的人替那位秦公子做人证呢。

    不过在绝对的权势面前,这些都要败下阵来。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便容易了,缉拿秦家上下。

    秦家这些年涉足的生意很多都不清不楚,何况秦祯这些年所为之事,所得之利,要说秦家上下无人知道,无人得利,那实在是太过牵强。

    秦祯犯下如此十恶不赦大罪,秦家还要千方百计保下他,想来其中的原因……恐怕不只是秦家二人心疼儿子一条。

    萧樱有种感觉,这次的花楼案,恐怕会拨出秦家这颗萝卜,顺便带着好大一坨泥。

    安置好了新任秦公子秦征,和萧二皇子告了别,萧樱和凤戈上了马车往皇宫而去。

    马车悠然的走着,如果方向不是皇宫,萧樱以为自己是和凤戈出门踏青。她有些昏昏欲睡,实在是最近凤戈折腾的太厉害了。

    凤戈说新婚燕尔,不折腾才叫反常。

    萧樱无言以对,还能怎样?任他折腾呗。虽然萧樱觉得自己挺辛苦的,可看着每天凤戈一脸精神百倍的模样,她有理由相信,凤戈已经很克制了。

    萧樱开始还坐的端正,凤戈说话,她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后来就昏沉沉的睡了,然后似乎本能的往凤戈怀里缩,她隐约听到男人一声轻笑,然后身上一暖,应该是凤戈给她添了件薄被。萧樱舒服的哼了哼,睡的更沉了。

    本以为自己一觉醒来肯定人在皇宫了。

    她虽然不太喜欢皇宫,可也明白从此后,她恐怕大半的时间都在住在宫里。

    好在宫里人口少,她住的樱歌院又清静雅致。

    可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马车里,而且被凤戈紧紧揽在怀里。马车一角挂了盏宫灯,把整个马车照的亮堂堂的,所以她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男人深邃的眉眼。

    灯下看美人,果然美人显得更美了。萧樱不是个妄自菲薄之人,此时也不免感慨自己走了大运。

    虽然一穿过来就显然丧命,那阵子更是在阎王殿外打转,可最终熬了过来,而且还能找到凤戈这样的男人,她这辈子值了。

    如果老天怜悯她,再给她和凤戈一个孩子,那她的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在想什么?”凤戈捏了捏萧樱的鼻尖,爱怜的问道。

    “想这是哪里?我们没回宫吗?”

    “突然想带你出来踏青,我们如今已经出城了。今晚安顿在城外,然后玩上几天,等回京后恐怕就少有这样清闲的日子了。”

    “怎么突然决定出城踏青?”明胆她睡着前马车的方向还是皇宫呢。

    “就是觉得欠你良多。”今天他在门外,和萧樱一墙之隔,听着他的小姑娘对姓秦的循循善诱。他知道萧樱并不是个热心肠的,之所以要诱得姓秦的开口,供出真凶洗清自己,是因为清楚他身边缺少可用之人。他初登帝位,虽然身边大臣还绕,可真心效忠,一心一意追随他一起将天下治理好的却不多,多数朝臣都还在观望,如果他这个皇帝当的不称职,或是过多损坏了他们的利益,他们或许还会另投明主。

    眼下他手下急需可用之人。

    所以只要是个有几分真才实料的,他的小姑娘都会替他争取。

    若无萧樱相伴,他不会走到今天。当萧樱在他怀里沉沉睡着的时候,他突然就不想带她回那个空荡荡的皇宫了。他临时起意,让风一回去传旨迟三日上早朝。

    几乎毫不犹豫的吩咐车夫调转马头,向城外驶去。

    “夫妻本就该互相扶持,没有谁欠谁之说。”“傻姑娘。你为了我舍弃良多,我却不能回报你什么……”凤戈也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说这些话太婆妈了,可他就是想对她说。想让她知道,他心中觉得亏欠她。

    明明她可以活的更自在,更快乐。

    可是为了他,只能端起皇后的架子,言行举止都要循规蹈矩。

    她的灵魂来自自由国度,她的身份是萧氏的公主,是集世间万千宠爱于一身。有人觉得萧樱嫁给他,最终登上皇后宝座是好运。

    实则不然。

    不嫁他,她或许过的更自在随心。

    这点,凤戈永远觉得不安,她随时能离去,真的能做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可失了她的他……凤戈几乎不敢想像。

    相比之下,萧樱付出的更多。所以凤戈觉得自己无论怎么对萧樱好,都是不够的。“你才是傻子,我们是爱人啊。相爱之人,哪里能算计的那么清楚。”凤戈笑了笑,唇角在萧樱额头轻轻一碰,那种被珍视的感觉几乎让萧樱瞬间红了眼睛。他们一起出门踏青,其实是件很高兴的事,可她就是觉得凤戈的怀抱此时有让她落泪的冲动。这个男人,集深情冷戾于一身。

    被这样的男人一心一意的疼着,爱着,在意着。

    她这辈子还有什么可遗憾的。“爱人。心爱的人。”凤戈在萧樱耳边呢喃。

    萧樱先是红着眼圈,这下连耳朵都泛起了红晕,看起来简直让人垂涎。

    凤戈珍而重之的再次落下轻吻。

    萧樱偶尔和凤戈提起现代人的休闲。像是野营踏青……于是凤戈灵机一动,把纯踏青改成了野营加踏青。护卫们一通忙活,终于按着陛下的意思安排好了。

    别庄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木屋,似乎是守山人偶尔落脚之处。

    屋中被收拾的很干净,一张木床上重新铺了厚厚的垫子。

    屋子正中有个土坑,坑上吊着口铁锅,如今也被洗刷干净,里面装了清水。四周是码的整齐的干柴,护卫很贴心,还准备了肉菜,都整齐的码在一边的长案上。

    看这架式,还真的要上演一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萧樱挑眉看向凤戈,一脸笑意盈盈的问道:“有阵子你总追问,在我家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我说踏青和野营。你便记住了,今天终于如愿了。”

    凤戈一脸兴致的打量着小屋子。

    虽然太过寒酸了些,可护卫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找到,并且收拾出来,也算不错。

    这和凤戈以往住的宫殿自然有着天壤之别。整间屋了,还没他洗澡的地方大。不过看到角落那张床,凤戈目光沉了沉。

    野趣,似乎也别有一番滋味。

    “准备的匆忙,勉勉强强吧。以后准备充足,再带你远行。”

    哦,对了。她还说过驴友……“好。”萧樱笑呵呵的应道,凤戈也笑了。

    时候不早了,得准备晚饭了。这点倒是难不住萧樱,她撸胳膊挽袖子直奔长案。肉和菜都是现成的,她的动手能力还不错,虽然久未操练,不过菜刀上手,切切剁剁很快找到感觉。

    凤戈自然不能吃白食,可尊贵的凤帝实在没什么劳作的经验,想给萧樱打下手,最终发现帮了倒忙。他看着四周的干柴,决定大展身手,总不能让萧樱点火,于是凤戈将干柴整整齐齐的码在坑里,然后虔诚的拿出火折子,生火。

    生火这种小事,凤戈觉得轻而易举。

    他也和属下在外露宿过,虽然没亲自动过手,可也看过属下们如何操作。

    可是……

    烟倒是冒的挺欢腾的,直冲屋顶,却不见火苗。

    凤戈有些急,偷偷打量萧樱,萧樱还在认真的和菜刀较劲,凤戈松了一口气,转回身再次和干柴大眼瞪小眼。

    萧樱其实早就看到了,这屋子总共只有巴掌大。

    除了一张床,一个灶,靠窗边有个长案摆着食物,便没有什么了。

    除了她,屋中唯一的活物便是凤戈了,不管凤戈做什么,她眼角的余光总能看到。她看着凤戈笨拙的生火,看着他被熏的一脸狼狈,还不忘偷偷瞄她,似乎生怕在损他在她心中光辉的英雄形象。

    萧樱忍着笑,假装没有看到。

    男人的面子,女人得帮着维护。

    好在护卫准备的柴足够干,劈的也足够细,所以虽然过程艰难了些,可一旦着起火来,便不容易熄了。

    虽然被熏的灰头土脸,而且脸颊上还染上了几块可疑的黑渍,可凤戈脸上的笑意简直晃眼。“阿樱,阿樱,我生着火了。”

    “真的?五哥真厉害。”

    “那是自然,朕自然是十分厉害的。”一脸的洋洋得意,仿佛一下子小了七八岁,终于和萧樱成了同龄人。

    然后便是炒菜,这点萧樱完全可以胜任,可是没有波折的过程是不完美的。所以……“五哥,放油,油……那不是油,那也不是……是最边上那罐子。对,倒锅里……啊,不能全倒里啊,一半,一半就够了。五哥……”手忙脚乱不足以形容这顿饭。

    当饭菜终于出锅。

    两人互视一眼,然后忍不住一起笑了。

    他们一个一脸黑污,一个头发乱了一缕,袖子也污了,衣摆也湿了,总之,煮妇和煮夫形象十分相得益彰。

    “原来,平常百姓的日子也不太容易。”凤戈轻咳一声,努力找补着自己的尊严。萧樱一本正经的点头附和。“确实,实在艰难。”

    一对大尾巴狼。

    两人忍不住又笑了。“五哥,尝尝我的手艺。”“自然是好的……你做的比宫里御厨做的美味。”凤戈狼吞虎咽,胃口好极了。萧樱看着菜式,一个火大,糊了。一个糊小,焖了个半熟。

    土灶实在影响她的发挥,难得凤戈还能这样捧场。

    其实什么是过日子。过日子就是我做的菜虽然不够美味,可在你尝来,却是人间极品。

    看着凤戈吃饭,萧樱觉得入口的饭菜似乎真的不比宫里御厨做的差几分……

    所以信心这种东西,真的是需要人给予的。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你笑笑,我笑笑……粘粘糊糊的吃了饭。萧樱洗碗,凤戈在旁拿了块抹布擦拭。至于擦的干净与否不重要,陪伴才是重要的。

    “以后我们可以经常出来踏青郊游。挺有意思的。”凤五殿下每一次生火洗碗,觉得挺新鲜。再加上和萧樱寸步不离,觉得自己这么过上一辈子也不会腻。“好。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有闲暇时间。”“你说过,时间挤挤总会有的……”

    她说过吗?

    哦,似乎是说过……不过现代话是胸挤挤总会有的。

    这话实在太不正经了,萧樱临时换了词。

    用起来倒也顺耳。恩,挤挤总会有的,就像女人的……

    “那我们每年春天和秋天都出来踏青,可以走的远些……偶尔也可以呼朋引伴,不过晚上他们得离我们远些。我不喜欢附近有人。”

    这个很重要。要知道夜深人静,正适合做些有益身心之事,萧樱本来就脸皮薄,他自然得把附近活物都驱散干净,以全他家小姑娘的脸面。

    “好。多带些人,晚上让他们各自安营。”

    凤戈点头。两人简单洗漱过后,便脱靴上了床。

    时间还早,萧樱靠在凤戈怀里,两人盖着锦袍聊天。“秦征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的性子,他为人认真仔细,虽然有些自卑,可自卑源于没自信,给他自信,他会是个得力助手。”

    凤戈轻轻点头,萧樱处处替他打算,他自然明白。不过此时夜色正好,他们又在荒郊野外,简直天时,地利,人和……说这些事是不是忒不解风情了些。

    凤帝陛下心里不那么痛快了。

    可是萧樱毫无所觉。“还有娄柏昀,也是可用之人。刑部有云皇叔和四殿下。吏部有娄柏昀,以后秦征去户部……聂炫性子稳重,其实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只是不知道他对仕途有没有兴趣,等找个机会问一问他。还有……”

    凤戈最终忍无可忍。

    用唇……堵住了萧樱的喋喋不休。

    柴火烧的噼啪做响,隐约可闻几声急促的喘息。

    夜正深,好梦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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