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轻轻的拱了拱秦杰的肩膀,看起来十分的温顺,甚至有些文静。它似乎在对他说,只要你不生气,其他人对于它来说连个蛋蛋都不算。

    秦杰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沙石,在野马的脑袋上拍了一下,教训道:“人怕出名猪怕壮你懂不?人出名了会有很多麻烦,就算你再牛逼也有狗仔队和新闻联播跟着,猪壮了那也得杀了吃肉虽然你不是人,也不是猪,但是你出了这么一个大风头,就不怕以后被别人抢走了?”

    野马摆首弄尾,洁白的牙齿在黑夜里有些阴森森的感觉,就好像是在冷笑一般,说不出的鬼魅。

    秦杰盯着它,冷笑着说道:“你的意思是说,就算你被抢走了,也得让人当宝贝一样供着?”

    野马默然无声,表示沉默。

    秦杰冷笑不止,伸手指了指两条强壮的后退中间那个玩意,说道:“畜生不只是畜生,还他妈的是个傻逼!我虽然刚收留你不久,但你也知道我没有把你敲了的打算。但是我没有不代表别人没有,就你那臭脾气,如果落到了魔教信徒的首领和他婆娘的手里,你还想保住自己的命根子?”

    丘陵上突然刮起了一阵寒风,野马黑不隆冬的大眼睛充满了恐惧之色,也不知道是寒冷还是害怕,它的后腿快速的夹紧,但是却因为肥大的屁股,怎么也没有办法把后腿并拢。

    看到它的样子,秦杰乐了起来,“以后你就跟着我混,有你吃的喝的,这个你放心,但是以后我让你干啥你就得干啥,不让你干的你干了我就直接把你阉了!对了,听说你白天操的那匹白马叫白雪,那你就叫乌云吧!”

    想起远在襄平的邬云,秦杰淫荡的笑了起来。

    秦杰在晚上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特务接头,对天道盟营地的情况进行了一番梳理,并且还抽出时间对野马也就是乌云进行了一次思想教育。他做了这么多事,丘陵下的营地里却只进行着一件事,那就是喝酒。

    草原在春夏季节就像是腾格尔歌中的天堂,但是在隆冬季节,却是如同地狱一般煎熬。寒风凛冽,雪花时不时的飘落,寒冷无比。所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喜欢用酒暖身,尤其是烈酒。营地里的同盟和魔教信徒仇恨非常深厚,昨天不知道被对方杀死了多少个兄弟姐妹,今天就要在一起把酒言欢,心里怎么可能平衡?

    怀着这种复杂的情绪,双方开始拼酒。酒水肆无忌惮的灌入胸腹当中,可是这并不能消除仇恨,反而放大了这种情绪。于是,拼酒变成了比试,比试又变成了打架,打架最后变成了群殴。魔教信徒和神话集团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忙得不可开交,刚刚平息了一场混战,又要赶到另外一个地方,场面十分的混乱。

    可是,有一处营地便稍显孤单,那里距离天道盟很近,但是却不在天道盟的范围之内。他们没有受到远处混乱的影响,依然十分的安静,就好像是本来就生活在这里似的。雁荡山子弟在欢迎会上发现了很多新奇的东西,但是他们毕竟是女孩子居多,比较矜持,所以天黑的时候,就全都陆续到了营地。

    王雨珊一直安安静静的呆在营帐里,在白纸上也不知道在写什么,就好像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枯燥似的。就在这时候,营帐掀起,世芳带着一个少女走了进来,她对王雨珊温和的说道:“大师姐,有客来访。”

    王雨珊停下了写,把笔轻轻的放在桌子上,抬起头来。那名少女穿着丐帮衣服,但是却十分的干净。丐帮也不一定每个人都脏兮兮的,穿的有些残破,那只不过是他们的传统,他们兜里的钱,可不比天道盟和神话集团少多少。

    王雨珊冷漠的看着她,问道:“你是谁?”

    王雨珊已经习惯了用这种口吻说话,因为她不喜欢废话。她也习惯了冷漠的表情,因为她觉得做表情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她同样习惯了目光涣散,因为她近视眼加散光,而且还把眼镜给丢了。

    就像是最开始并不知道她眼神不好的秦杰似的,那位丐帮女弟子感觉受到了轻视和侮辱,原本就有些紧张的情绪变得有些烦躁,可她还是要恭敬的鞠躬行礼。原因很简单,因为她面对的是王雨珊。王雨珊骄傲一点,冷漠一点,对于她这种每天和水燕霏朝夕相处的人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师姐请王师姐明日叙旧。”

    王雨珊安静的看着她,既然来自于丐帮,那她就知道这位师姐是谁了。想起那个很多年没有见过的老友,想起那天丘陵下浴血奋战,丘陵上毫无半点声音的老友,她在沉默片刻后,便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人世间的一切,最怕的就是比较。不比较,你会觉得你很好,一比较,也许你就会觉得你真的是一文不值。雁荡山子弟自己选择了扎营的地段,虽然这里稍微冷清了一些,但也还算是安静,并没有太多的不满。但是当她们走进丐帮所在的华丽帐篷后,纵使心性再过淡薄,也依然有些不舒服的感觉。

    同样是接到神话集团通知,来到草原的年轻人,为什么他们这些雁荡山子弟在草原边境的时候就没有好营地,接了艰巨的任务出生入死来到魔教信徒营地同样不能选择好的地段扎营?而这些天丐帮的年轻人都是怎么过的?喝着奶酒,哼着歌儿,吃着肉,十分的惬意。

    尤其是想起当初在丘陵下和马贼血战,想到自己这些人苦苦支撑,濒临死亡的时候,这些丐帮的家伙和神话集团的修真者竟然在上面冷眼旁观。雁荡山子弟越想越难受,情绪更是非常低落。

    坐在他们对面的那些丐帮子弟并不难过,也没有什么低落的情绪,脸上更是看不到因为马贼的事情而羞愧。他们端着草原上特产的马奶酒,和那些雁荡山子弟十分温和的对话,但是言语中,总是会流露出一种难以掩饰的优越感。

    雁荡山子弟强忍住心中的难受和恨意,而丐帮子弟也只顾着展现自己的风度和骄傲,所以双方自然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但是也没有发生什么冲突。只是渐渐的,他们的交谈便分开了,只跟同门的人说话,就像是看不见对方似的。反正今天他们又不是主角,真正的主角已经进了那个最华丽的营帐,那两位少女的交谈,才是今天最重要的事情。

    挂号则雁荡山特有徽章的秦杰,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椅子上,侧着身子和蓝柔时不时的耳语几句,蓝柔那精致可爱的小脸上,也会浮现出惊异和惊喜的表情,小手轻轻的抚摸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看上去十分的小心。

    修真界美女无数,但是最出名的只有三个。雁荡山的王雨珊,丐帮的水燕霏和神话集团的李彤。她们并非是长得美那么简单,同时都有着不同的喜好,如痴如狂。同时修为又是非常高僧魔神,同时又是有着强大的背景。

    华丽的营帐内,王雨珊面无表情的看着那个穿着浅蓝色衣服的水燕霏说道:“当初你就在丘陵上!”

    水燕霏此时正在修剪着一盆铃兰,听到这话,便笑着说道:“这个是魔教信徒首领妻子最喜欢的一盆花,可惜她不懂种植的方法,天气又过于寒冷,所以现在看起来惨淡的可怜。”

    这位丐帮的水燕霏,从小就喜欢花草,在遇到那个男人之前,花草就是她生命里的全部,甚至要比她的生命还要重要。可是,那个男人出现了,于是,她就出名了。那个男人,便是神话集团的云正铭。

    水燕霏很漂亮,从天灵盖到脚后跟,外加三百六十度循环,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美的。她美得很娇艳,但是却不风骚,如果把她比喻成一朵玫瑰,那她也是粉色的那种。而王雨珊则是截然不同,她就像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一样,清澈却又散漫,毫无杂质。但说一样,她真的不美,但是把五官合在一起,就是没有道理的美。

    秦杰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心里就有这种想法,用形容词已经无法形容王雨珊的美,或者说只是多余,甚至连那种调戏的心情都没有,只能说好看!好看就是好看,说再多也是屁话。王雨珊,就是给人这种感觉。

    王雨珊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她看着水燕霏,平静的说道:“既然你承认当时你在丘陵上面,那么这件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水燕霏安静的看着她,微笑着说道:“雨珊姐姐,你是不是想问我点儿什么?”

    “本来是想,但是你承认的这么平静,我还要问什么?不过你坚持的话,我会问的。”王雨珊平静的说道。“你当时在丘陵上,自然知道下面的营地正在被马贼攻击,那你也应该知道营地里是我雁荡山子弟,可你为什么不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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