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天前。

    丰水河东岸的树林。

    腰带挂了一串头盖骨的胡人首领一声令下。

    “杀!”

    闫寸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直奔头骨首领。

    他听到了身后箭矢划过的声音。

    三支箭。

    有两支贴着他的腰背,最后一支贴着他脑后的头皮划过。

    箭头上的倒刺甚至挂住扯断了他的几根头发。

    第四支剑已上了弦,但弓手放弃了,因为闫寸已与头骨首领缠斗在了一起。

    两人身形变换太快,弓手没把握不伤到自己人。

    环首刀出鞘,直砍向头骨首领的脖子。

    嘡啷——

    环首刀被一柄弯刀架住了。

    头骨首领的兵器是一对弯刀。

    他左手格挡,右手斜挑。

    闫寸只好闪身,躲过逼向自己前心要害的一击。

    头骨首领的刀法大开大合,或许他是故意使用了大开大合的招式。

    这样就能将闫寸逼退,一旦两人拉开距离,弓手便没了顾虑,可以向闫寸射箭了。

    只一击,闫寸就明白了头骨首领的用意。

    包围他的胡人们也明白了,因此无人凑上前来参战,以免战局更加复杂。

    他们与弓手一同等待着,等待着一箭射死闫寸的机会。?“懦夫!”闫寸故意以言语刺激头骨首领。

    对方冷哼一声,并不上当,该退的时候绝不拖泥带水。

    对方退,闫寸就步步紧跟。

    他有机会使用右臂暗藏的弩箭杀死头骨首领,这种速度极快的暗器,近身发射根本无从躲避。

    但他还不能杀死头骨首领,因为一旦他死了,闫寸自己也会立刻死于弓箭之下。

    得先杀了三名弓手。闫寸筹谋着。

    他立即调转攻击方向,逼着头骨首领向一名弓手所在的位置退去。

    十步,七步,五步,三步……

    弓手觉察出不妙,开始后撤。

    “哈——”

    闫寸大喝一声,抬腿踢向头骨首领。

    头骨首领反手斩向闫寸大腿,这一刀若砍中了,必是血流如注的重伤,过不了多久,伤者就会失去抵抗能力。

    就是现在!

    那只踩在地上用以支撑的脚猛一蹬,闫寸整个人飞跃而起,踢变成了踩。

    他稳稳踩在头骨首领执刀的手上,借力跃得更高了。

    “死——”

    这一刀自上而下劈向最近的弓箭手。

    眼看躲闪不及,弓手向后倒去,手也摸向了后腰处的刀,他嘴巴翕合,像是要喊什么。

    他已乱了阵脚。

    噗——嗤啦——

    弓手最终什么也没喊出来,只有刀砍进肉里的声音。

    不仅砍进了肉里,还狠狠划过,直到将对方的颈动脉划断,闫寸才收了刀。

    没有第二次机会去杀同一个人,他必须保证一次杀死对方。

    并非他冷血,他若不对敌人残忍,死的就会是他。

    鲜血飞溅,浇了闫寸满脸满身。他的眼睛被鲜血所迷,视线模模糊糊,但他顾不上擦一擦。

    他拎着还在挣扎抽搐的弓手,就地一滚。

    噗噗——

    两支箭插在了尸体上。

    见同伴被杀,另外两名弓箭手睚眦欲裂,射箭的力道大得惊人,箭速也快得惊人。若没有“肉盾”,闫寸无论如何都无法躲过这两箭的。

    闫寸被箭矢的惯性推着,后退了三步,堪堪躲过头骨首领劈来的一刀。

    他手臂被震得发麻,“肉盾”脱手,终于能擦擦眼睛了。

    就擦了一下,就见头骨首领的第二刀砍来了。

    好在,头骨首领所在的角度阻挡了剩下的两名弓箭手,让他们无法攻击。

    那两名弓箭手看出了闫寸的路数,其中一人向着更远处挪去,另一人则将别在腰后的刀往身侧拽了拽,一旦闫寸近身,他就迅速拔刀,变为近战。

    有执刀的胡人上前,想要加入战斗。若弓手解决不了闫寸,他们便围杀过来,使用人海战术解决了他。

    他们已等不及了。

    闫寸只能改变计划。他毫不犹豫地抬起右臂。

    随着两支弩箭破空而出,敌方两名分心的弓手应声而倒。

    “谁敢来?!”

    闫寸抬着右臂大声呵斥。

    若说在战场上与人硬碰硬,这些胡人一点不惧。围杀一个汉人——哪怕是像闫寸这样身手了得的汉人——就更不在话下了。

    但暗器是两码事。

    暗器让死亡变得不可预期。

    大家对砍,挨了一刀就是挨了一刀,掉了脑袋就是掉了脑袋,看得见摸得着,死也能死个明白。

    可暗器不同,防无可防,只要你抬抬手,或勾勾手指,对方的小命就没了。

    关键是,对方还不知你究竟何时会抬手勾手指,等待你使出绝招的感觉,可太漫长难熬了。

    因此,下意识的,胡人们的动作全都顿了一顿,没人愿意第一个冲上去做炮灰。

    对闫寸来说,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他虚一挥手,吓得头骨首领后退一步,回身掠过弓手的尸体和地上的大片血迹。

    突围了!

    闫寸头也不回,大步奔逃。

    上当了。头骨首领反应过来大声吼着:“追呀都给我追!”

    缩成一团,恨不能拿落叶将自己埋起来的魏徵也喊了一句:“救命啊闫县尉,带上我!”

    呸——

    闫寸在心里回应了魏徵。

    他口上打了一声唿哨,瘸腿显然被困住了,没有应声而来。闫寸暗自祈祷这些胡人能善待他的马。

    他跑得太快,脚下的腐叶被踩踢起来,犹如踏着风火轮。

    身后的脚步声也很快,人多,所有又快又凌乱,间或还有箭矢破空的声音。

    闫寸忘了一件事,胡人军队的兵种划分并不像汉人军队那般严谨。

    比如弓手,因为汉人不是在日日骑马射箭的环境下长起来的,要想精通射箭,入伍后就要一门心思地练习。

    人的精力有限,能练好一门本事已经十分不易,汉军中的弓手往往只精通射箭,一旦被近了身,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同理,大部分负责近战、阵战的甲兵,负责奔袭、冲击的骑兵并不擅长弓箭。不同的兵种之间专业技能有着较为清晰的界限。

    但胡人不同,胡人各个精于骑马射箭,又在一次次掠夺中练就了近战、肉搏战的本领,大多是全能型选手。因此胡人军队机动性极强。

    闫寸虽杀死了三名弓手,其他人捡起他们的弓箭,便又是三名弓手,杀不完的。

    闫寸只好猫着腰,尽量缩小目标,一边狂奔,一边给自己手臂上的弩装填箭矢。

    他共有六支备用的弩矢,跑得太急,没时间瞄准,只射中了三箭,其中一箭射在头骨首领前胸。

    可惜弩的威力比弓小,将将穿透铁质铠甲,无法造成实质性伤害,只能起些震慑作用,让追兵放慢速度,保持在弩的射程以外。

    现在,六支弩矢已用光了,趁着对方不敢追得太近,闫寸甩开两条长腿狂奔起来。

    约七八个弹指后,闫寸甩远了身后追兵。

    反应过来的头骨首领大喝一声:“往哪跑!”

    他伸手夺过一名手下的弓箭,开弓,放弦。

    箭射得很准,可惜越往林子深处深入,树就越密,粗壮的树干成了天然掩体。

    闫寸听到箭矢钉在树上,心中大喜。

    加把劲儿,就要逃出生天了。

    这些胡人是如何混入京畿区域的?他们在长安近郊游荡多久了?有何目的?

    他们就是传闻中的鬼兵吧?

    魏徵既被他们抓了,他带出来的死士呢?被杀了,还是溃散了?

    闫寸已听不到追击者的脚步声,或许他们已放弃了?

    他又狂奔了一刻,确定身后无人跟来,终于放慢了脚步。

    他欲将刀入鞘,刚才一路狂奔,他一直用手中的刀劈砍拦路的树枝荆棘。

    此刻速度慢下来,他不想再留下能被人追踪到的破坏性痕迹。

    他反手,往后腰处早已习惯的位置插了一下刀。

    刀鞘不见了!

    闫寸一愣,心猛然抽搐了一下,但他脚下一步也没停。

    他的环首刀,连同刀鞘,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但绝不会比命重要。既然不可能折返回去寻找,又何必迟疑犹豫,不如就随它去吧。

    虽不能原路折返,但闫寸转了个方向。

    他可不是吃亏的主儿,丧家之犬一般被人追打,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们不追了,闫寸却要绕回去,跟上,看看他们在搞什么名堂。

    他心里还牵挂着吴关,以及吴关带来的人手。

    若他们也中了奸计,以县衙里那帮松散衙役、皂吏的战斗力,怕是要全军覆没,吴关那个弱鸡就更别提了。

    若闫寸提前示警,结果必然大不相同。

    闫寸估摸了一下方位,很快就向着他选中的方向走去。

    他只走了三步。

    第三步脚刚一落地,整块地面突然翻转,闫寸来不及发出惊叫,就被拍进了一处地洞。

    那是猎户布置的陷阱,专门捕杀大型猛兽的。

    这种陷阱底部往往会插上削尖的竹子,猎物一掉进来,就会被叉中。

    若是人掉进去,那就祈祷能一下子叉死吧,否则,叉个重伤,苦挨几个时辰,眼看着着自己身上的巨大破洞,实在太残忍了。

    意识到掉入了陷阱,闫寸忙张开双手双腿去撑洞壁。

    他的一手一脚确实撑住了东西,另一只手和另一只脚也忙伸展接应。

    向下滑了约莫五尺,闫寸稳住了身形。

    借着洞顶盖板边缘的微弱缝隙,闫寸看到下方有个人。

    一个活人。

    此刻那人背靠洞壁蜷缩着,头仰起,也正看着闫寸,像只坐井观天的大蛤蟆。

    角度的问题,闫寸不大能看清那人脸上的表情,但对方的声音里透出的狂喜让闫寸能想象出此刻那张脸上的表情。

    “来人了!终于来人了!有救了!”他激动道。

    他已不知多久没喝水了,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仿佛都冒着烟儿。

    声音已完全走了样儿,闫寸却还是感觉到了熟悉。

    闫寸没答话,他看到洞底确插着锋利的竹子,但中间的竹子上已插了一只庞然大物。

    是一只肥硕的棕熊。

    他明白了,洞里那人之所以没被叉死,是因为棕熊垫着底呢。

    闫寸松了手,稳稳落在棕熊身上。

    洞内十分凉爽干燥,加上并无苍蝇,棕熊的尸体保存得很好,有异味,却不像想象中那么刺鼻。

    棕熊的毛皮光亮,被闫寸一踩,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刘伯,又见面了。”

    闫寸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洞里的黑暗,他看清了那人的长相。

    确是熟人。

    陪着刘家小员外去环彩阁认尸的刘伯,雇凶杀死刘家主母的刘伯。

    他怎会在这儿?

    刘伯也认出了闫寸,欢喜瞬间变成了惊诧。

    “闫……闫县尉……你你你……是来抓我的?”

    “嗯,”

    “追到这儿来了?”

    “嗯。”

    刘伯的嘴巴张了张,又张了张,但最后他什么也没说。那是一种被人全方位碾压后的认命服输。

    许久,刘伯叹了一句:“空欢喜一场。”

    本已挣扎着半蹲起身的他重新坐回了熊掌上。

    “你知道被我抓回去就得死,这是认罪了?”闫寸道。

    过度干渴饥饿,刘伯已流不出眼泪了,他垂着头道:“不认还能怎么样?我贪了主家的钱,最后死人的事总要算到我头上。

    你们那些拷打人的手段,我可熬不住,一样都熬不住,进去我就得全招。”

    “你这意思,我们还冤枉你了?”

    “本来就是冤枉!”刘伯坚决道:“我没杀人!”

    “出去再说吧。”闫寸仰头观察着洞顶的木板。

    洞是圆的,洞顶盖着一块圆形木板,木板中心有根轴,轴的两端搭在地面的凹糟里,如此就成了一块翻版。

    只要有东西踩上,木板失去平衡,就会翻转,将上面的东西漏下来。

    木板反正两面都粘了大量腐叶,如此一来,无论如何翻转,这处陷阱都不会被发现。

    洞足有两人半高,闫寸站在熊身上,高举双臂,距离洞顶依然有近一人高的距离。

    “爬不上去,我早就试过了,”刘伯道:“不过现在有两个人,不如你抬着我,待我爬上去了,再将你拉上去。”

    闫寸撇了撇嘴,意思是你咋不把我抬上去呢?

    刘伯看出了闫寸的戒备,解释道:“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你看我这个样子,能抬动你吗?”

    “那你就拽得动我了?”闫寸反问道:“你出去,撒丫子跑了,我追到这儿不白费劲了吗?”

    刘伯哑口无言。

    “谁也别算计谁,我有个办法,咱俩都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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