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某处。
闫寸和刘伯一路跟着从陷阱爬上来的胡人,走走停停,还真跟到了他们的落脚处。
那是一处简要的修整地,连营地都算不上,胡人们将马往树上一栓,三三两两凑在一起,席地而坐,有的在擦拭兵器,有的在吃干粮。
天已快黑透了,借着所剩不多的天光,闫寸注意到了几堆新鲜的燃烧灰烬,可见他们曾在此加热食物。
此刻他们没生火,想来是怕火光烟气引起注意。
头骨首领就坐在一堆燃烧灰烬旁,魏徵在他身侧,半趴半跪,头骨首领一只脚踩在他肩上,两人不知在说着什么。
主要是魏徵说话,头骨首领沉思。
闫寸还看到了瘸腿,它被栓在一棵树上,和其余的马一起。瘸腿正在啃绳结,那根拴它的绳子被啃得口水淋漓。
它就快将绳结啃开了。
其余的马约莫百匹,清一色配备唐军的制式骑具,十分整齐。
是魏徵所率的死士的马。
马都在,骑士却不见了踪影。闫寸暗自叹息一声,人命比蝼蚁还贱啊。
和刘伯一起伏在草木茂盛处观察片刻,闫寸道:“我已记下他们的位置了,走吧。”
“让我再歇歇吧,就一会儿。”
刘伯自从停脚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肚里没东西,又要大段大段地走山路,虚汗出了一身又一身,他实在太累了。
闫寸看他这样,知道不可勉强。他见过死在行军途中的老弱病残,人真的能走死。
“你骑术如何?”闫寸问刘伯道。
若能偷到马,自然能节省许多体力。但万一被胡人发现……闫寸倒是有把握骑马甩脱追击……
“会骑……就……只是会骑。”刘伯答道。
意思是若要他也骑马甩脱追击,是不可能的。
“那你只有一条路了。”闫寸道。
“什么?”
“上树。”闫寸抬头观察着周围的树冠,并选中了一处:“那儿看见了吗,有一根二叉树枝,你就爬到那儿去,周围树叶一挡,谁都看不见你。”
“那你呢?”刘伯担忧道。
“你就别操心我了。”闫寸道。
“不是……”刘伯不好意思道:“我是说,万一你那什么……没回来,我该往哪边走?”
合着自作多情了,闫寸不禁觉得好笑。
刘伯倒是个实诚人,他这么问,闫寸并不觉得受到冒犯。
指了个方向,闫寸道:“长安在那边,你往那边走,不会错。”
“好。”刘伯撸起袖子,开始爬树,爬了约莫一丈高,他踩在一根树杈上歇脚,低头对闫寸道:“你小心点。”
闫寸挥挥手,示意他快爬。
他又道:“你可得回来找我啊。”
片刻后,刘伯爬到了指定位置,闫寸又向他挥挥手,便猫腰向着胡人所在的地方摸去。
瘸腿还在啃缰绳,闫寸默默给它加油。
若瘸腿能自己挣脱束缚,闫寸便不必冒险去偷马了。
瘸腿也确实很争气地啃开了缰绳。
它转着乌溜溜的眼睛,迈着轻巧的小步,朝休整地外围挪去。
快了快了,闫寸心中有些激动。
只可惜,每当你觉得老天爷给了你一条捷径时,老天爷就会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摆摆,告诉你别想太多,他开玩笑的。
头骨首领结束了与魏徵的交谈,起身,向着瘸腿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立即打了一声唿哨。
两名胡人拦住了瘸腿的去路,更多人围上来,以防它突然冲撞。
可怜的马啃得牙床都破了,只得到片刻自由。
若马会哭,这会儿已经泪流满面了。
头骨首领也走了过来,有人对他道:“您真要骑它吗?恐怕它要使坏的。”
“是匹忠心耿耿的好马,可惜了。若在草原上,倒可以花些时间重新驯养一番,现在……”
说话间,头骨首领已走到了瘸腿近前,伸手去拽瘸腿的缰绳,另一只手摸向了腰间的弯刀。
闫寸与他交过手,知道凭他的刀法,能让瘸腿死时几乎没有痛苦。
但他不会就这样放弃一个老朋友。
他一刻都没犹豫,一边提刀向前冲,一边大喊着:“来!”
瘸腿见到主人,精神一震,它嘶鸣一声,两条前蹄高高抬起,几乎直立。
这下立即逼退了正前方的三名胡兵,包括那头骨首领。
毕竟是只体格健壮的大牲口,若被它踢中或是踩上一脚,半条命就没了。
“杀!”
闫寸大喝着给自己壮胆,挥刀砍中了一名胡兵,为瘸腿打开了突围缺口。
瘸腿借机猛冲,顺利突围,闫寸拽住缰绳,脚一点地,翻身上马绝尘而去。一人一马配合默契,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
“追!”头骨首领大喝着。
令闫寸没想到的是,魏徵竟上前来,拦住了头骨首领。
“沙波罗且慢!追赶他一个人毫无意义,如今最重要的是……”
闫寸拼命策马奔逃,只隐约听到了一句开头。
他心中琢磨着这些人能有什么重要的事,一群只敢猫在长安近郊的胡人,要对付起来并不难,可加上魏徵,就有了变数,这老小子究竟给胡人首领灌了什么迷魂汤?
闫寸再次感慨:文臣果然心都脏。
在林间策马狂奔了近一个时辰,闫寸突然听到了犬吠。
只有一只犬。
是家犬。
因为野犬是群居动物,叫声往往此起彼伏。
老林子里怎会有家犬?
闫寸毫不犹豫地向犬吠的方向奔去。
不多时,他便看到了县令饲养的细犬。
细犬见到闫寸,亢奋地摇着尾巴,它的身后,两名跟来的皂吏见到闫寸,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一名皂吏道:“闫县尉,你没事?!……太好了,走走走,快去跟小郎君报个平安……是不是遇到歹人了?我带几个兄弟进林子看看……”
另一名皂吏埋怨同伴道:“闭嘴吧,你这问法,叫闫县尉怎么答?”
闫寸找了个说话的间隙,见缝插针地问道:“咱们来了多少人?”
“县衙来了三十六人,林子太大,这点人撒进去根本显不出来,眼瞧着天都黑了,小郎君又派了人去调兵,增援应该快到了,若加上大理寺和从长安城防抽调的人手,咱们的人怎么着也过百了。”
闫寸对那相对冷静的皂吏道:“前头带路,我去见见吴关。”
“暂时见不着。”
“哦?”
“他带了几人,去河对岸寻你,刚出发。”
“好吧,”闫寸略一思忖,对两人道:“不等他了,立刻集合人手,咱们去抓作乱的胡人。”
一名官差自腰间摘下两只爆竹,很快便有两道光亮冲上天际。
那是已找到闫县尉,要大家集合的意思,若只有一道光亮,便是发生了危险,向同伴求助的意思。
百余人很快聚集在临时营地,闫寸迅速制定了作战方案,概括起来就两个字:偷袭。
亥时末,一行人马借着夜色掩护,向胡人所在的方向赶去。
闫寸自小方向感就好,加之长时间颠沛流离,野外生存经验丰富,记这点路还是颇有把握的。
他们走得又快又轻,人沉默着,马戴了嚼子,蹄上包着布。
子时刚过,闫寸所帅的队伍已到了胡人的休整地,呈扇形包围之势。
放跑了一条鱼,胡人担心闫寸引来官兵,自是十分小心,外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修整地中心只有少数人席地而睡。
“开弓。”闫寸下了令。
三个弹指后,他率先放了箭。
箭矢破空的声音便是信号,手下纷纷放箭。
嗡嗡声在树林回响,胡人守卫的神经瞬间绷紧,有的作势伏低,有的伸手去腰间拔刀。
可是来不及了。
噗噗噗——
连成一片的箭矢穿透肉体的声音,一大片胡人守卫应声倒地。
这是一场集体死亡,沉默的集体死亡。因为沉默,反倒比千军万马的怒吼厮杀更加惊人心魄。
他们是这世上最细小的尘埃,活着时没人在意,死时也悄无声息,不会被人记住。
看到对手死去,开弓放箭的汉人兵卒并不会感到高兴,他们很清楚,这不过是在预演他们自己的终局。
一大片守卫倒地,终于有人发出了惨叫。
他的叫声很快与第二轮箭矢破空声混为一团,休整地喧嚣了起来,人喊声,马嘶声,兵器出鞘声……
“杀。”
闫寸率先拔刀,冲上前去。
战斗开始得干脆,结束得也迅速,一刻不到,近百人的胡人队伍就被屠杀殆尽。
倒也没全杀光,闫寸留了三名活口。
这三人被团团围住,又怒又怕,其中一个想要挥刀自杀,被眼疾手快的汉人兵卒夺了兵器。
闫寸来到一处树下,唤了一声“刘伯”。
“哎哎哎我在,你们打仗我都看见了。”刘伯倒老实,一直在树上猫着。
“那个胡人首领——就是腰上挂了一串头盖骨的——他怎么不在这儿?还有被他抓住的那个汉人,他们去哪儿了?”闫寸问道。
“啊?是头盖骨啊……”意识到自己的关注点跑偏了,刘伯一边往下爬,一边道:“你刚逃走,他们就也走了,我看得清清楚楚,总共十个人,那首领,还有一个汉人,再加八个同行的兵卒。我还听到了那汉人的几句话。”
“他说什么?”
刘伯脚一落地,整个人便往一旁歪倒,他太虚弱了。
“水囊!”闫寸对一名兵卒喊道。
兵卒立即从马侧解下水囊,递给闫寸。
闫寸打开水囊,凑到刘伯口边,刘伯眼中冒光,一把拽过水囊,咕咚咕咚牛饮起来。
只让他喝了五口,闫寸便夺过水囊,“慢慢来,别撑坏了。”
他又给刘伯递了一小块胡饼干粮,刘伯几乎是整块塞进了口中。
他一边大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对闫寸道:“就算……死你手里……我也认了……真的……”
闫寸拍着他的后背道:“你的事以后再说,先告诉我那汉人究竟说了什么。”
“长安,他说要带胡人首领进长安……他好像有什么信物,能把胡人带进长安城……还有,他要将他们引见给一个人。”
“谁?”
“不知道,他只说’那位’,或者’贵人’,并未说明是谁。”
闫寸又递过一小块胡饼,并嘱咐道:“慢慢吃,莫撑坏了。”
他叫来两名皂吏看守刘伯,自己则去审讯幸存的胡人。
“杀了我们啊!”一名胡人叫嚣着:“有种就杀了我们!”
“上天会庇佑咱们,咱们的灵魂将和风一样自由。”另一名胡人道。
最后一名胡人也想喊点口号给自己壮胆,可他正对着闫寸,触到闫寸阴鸷的眼神,什么都没说出来。
闫寸抬手,自身旁一名皂吏腰间抽出一把短刀。
他的长刀适合劈砍,短刀则更适合切割。他相信,只要切下十几片肉,他们就会动摇,若切个几十片,看着同伴被活活切成血葫芦的人就会崩溃。
因此闫寸并未回应他们的的叫嚣,他的行动就是回应。
惨叫声响彻树林。
所有人都沉默着。眼看着同为人类的胡兵受折磨,实在很难不感同身受,许多人隐隐觉得肉疼。
闫寸割到第七片肉时,有一名衙役匆匆赶来,口中喊着:“爆竹!爆竹!”
“什么?”闫寸停了手,血顺着刀尖向下淌。
“对岸!对岸有爆竹!”
“几下?”
“就一下!小郎君……可能遇险了!”
闫寸将刀还给身旁的皂吏,指着胡人大声道:“带上他们,还有汉人的战马,速去河边!”
他自己点了七十名精壮手下,率先策马向河岸边赶去。
路过吴关曾歇脚的营地,闫寸看到一名衙役正焦急地四下张望,他的马疾驰了一段远路,呼哧呼哧喘得很厉害。
“太好了!”见到闫寸,那衙役几乎高兴得跳起,“您快随我来,小郎君只身入了胡人的藏身处……”
“胡闹!”闫寸一抽马臀,“前头带路。”
衙役忙翻身上马,跟上闫寸。
“刚才那爆竹是你放的?”闫寸问道。
“是,我怕你们看不见,放完爆竹就又赶了过来。”
“对岸也有胡人?”闫寸又问道。
“也?难道……这边也有胡人?”
“百来号,刚被剿灭。”
衙役不禁咋舌,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多胡人?简直儿戏。
“留了活口,回去再审,”闫寸道:“吴关什么情况?”
吴关的情况也不是特别危急,无非就是倒霉了些,自己发着烧,已够虚弱的,又被一个同样虚弱的疯子盯上。
胡人故意捉弄俘虏,让他们如牲畜般相互杀戮倾轧。
吴关只用一句话,便化解了危机。?他大声喊道:“秦王的人你们也杀?”
刀已到了眼前,吴关勉力翻身躲避。
一刺不中,那瞄准了吴关的疯子还不放弃,又刺下了第二刀。
嘡啷——
刘将军的刀出鞘,帮吴关挡下一击。
“你是秦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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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快黑透了,借着所剩不多的天光,闫寸注意到了几堆新鲜的燃烧灰烬,可见他们曾在此加热食物。
此刻他们没生火,想来是怕火光烟气引起注意。
头骨首领就坐在一堆燃烧灰烬旁,魏徵在他身侧,半趴半跪,头骨首领一只脚踩在他肩上,两人不知在说着什么。
主要是魏徵说话,头骨首领沉思。
闫寸还看到了瘸腿,它被栓在一棵树上,和其余的马一起。瘸腿正在啃绳结,那根拴它的绳子被啃得口水淋漓。
它就快将绳结啃开了。
其余的马约莫百匹,清一色配备唐军的制式骑具,十分整齐。
是魏徵所率的死士的马。
马都在,骑士却不见了踪影。闫寸暗自叹息一声,人命比蝼蚁还贱啊。
和刘伯一起伏在草木茂盛处观察片刻,闫寸道:“我已记下他们的位置了,走吧。”
“让我再歇歇吧,就一会儿。”
刘伯自从停脚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肚里没东西,又要大段大段地走山路,虚汗出了一身又一身,他实在太累了。
闫寸看他这样,知道不可勉强。他见过死在行军途中的老弱病残,人真的能走死。
“你骑术如何?”闫寸问刘伯道。
若能偷到马,自然能节省许多体力。但万一被胡人发现……闫寸倒是有把握骑马甩脱追击……
“会骑……就……只是会骑。”刘伯答道。
意思是若要他也骑马甩脱追击,是不可能的。
“那你只有一条路了。”闫寸道。
“什么?”
“上树。”闫寸抬头观察着周围的树冠,并选中了一处:“那儿看见了吗,有一根二叉树枝,你就爬到那儿去,周围树叶一挡,谁都看不见你。”
“那你呢?”刘伯担忧道。
“你就别操心我了。”闫寸道。
“不是……”刘伯不好意思道:“我是说,万一你那什么……没回来,我该往哪边走?”
合着自作多情了,闫寸不禁觉得好笑。
刘伯倒是个实诚人,他这么问,闫寸并不觉得受到冒犯。
指了个方向,闫寸道:“长安在那边,你往那边走,不会错。”
“好。”刘伯撸起袖子,开始爬树,爬了约莫一丈高,他踩在一根树杈上歇脚,低头对闫寸道:“你小心点。”
闫寸挥挥手,示意他快爬。
他又道:“你可得回来找我啊。”
片刻后,刘伯爬到了指定位置,闫寸又向他挥挥手,便猫腰向着胡人所在的地方摸去。
瘸腿还在啃缰绳,闫寸默默给它加油。
若瘸腿能自己挣脱束缚,闫寸便不必冒险去偷马了。
瘸腿也确实很争气地啃开了缰绳。
它转着乌溜溜的眼睛,迈着轻巧的小步,朝休整地外围挪去。
快了快了,闫寸心中有些激动。
只可惜,每当你觉得老天爷给了你一条捷径时,老天爷就会伸出一根手指,左右摆摆,告诉你别想太多,他开玩笑的。
头骨首领结束了与魏徵的交谈,起身,向着瘸腿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立即打了一声唿哨。
两名胡人拦住了瘸腿的去路,更多人围上来,以防它突然冲撞。
可怜的马啃得牙床都破了,只得到片刻自由。
若马会哭,这会儿已经泪流满面了。
头骨首领也走了过来,有人对他道:“您真要骑它吗?恐怕它要使坏的。”
“是匹忠心耿耿的好马,可惜了。若在草原上,倒可以花些时间重新驯养一番,现在……”
说话间,头骨首领已走到了瘸腿近前,伸手去拽瘸腿的缰绳,另一只手摸向了腰间的弯刀。
闫寸与他交过手,知道凭他的刀法,能让瘸腿死时几乎没有痛苦。
但他不会就这样放弃一个老朋友。
他一刻都没犹豫,一边提刀向前冲,一边大喊着:“来!”
瘸腿见到主人,精神一震,它嘶鸣一声,两条前蹄高高抬起,几乎直立。
这下立即逼退了正前方的三名胡兵,包括那头骨首领。
毕竟是只体格健壮的大牲口,若被它踢中或是踩上一脚,半条命就没了。
“杀!”
闫寸大喝着给自己壮胆,挥刀砍中了一名胡兵,为瘸腿打开了突围缺口。
瘸腿借机猛冲,顺利突围,闫寸拽住缰绳,脚一点地,翻身上马绝尘而去。一人一马配合默契,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
“追!”头骨首领大喝着。
令闫寸没想到的是,魏徵竟上前来,拦住了头骨首领。
“沙波罗且慢!追赶他一个人毫无意义,如今最重要的是……”
闫寸拼命策马奔逃,只隐约听到了一句开头。
他心中琢磨着这些人能有什么重要的事,一群只敢猫在长安近郊的胡人,要对付起来并不难,可加上魏徵,就有了变数,这老小子究竟给胡人首领灌了什么迷魂汤?
闫寸再次感慨:文臣果然心都脏。
在林间策马狂奔了近一个时辰,闫寸突然听到了犬吠。
只有一只犬。
是家犬。
因为野犬是群居动物,叫声往往此起彼伏。
老林子里怎会有家犬?
闫寸毫不犹豫地向犬吠的方向奔去。
不多时,他便看到了县令饲养的细犬。
细犬见到闫寸,亢奋地摇着尾巴,它的身后,两名跟来的皂吏见到闫寸,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一名皂吏道:“闫县尉,你没事?!……太好了,走走走,快去跟小郎君报个平安……是不是遇到歹人了?我带几个兄弟进林子看看……”
另一名皂吏埋怨同伴道:“闭嘴吧,你这问法,叫闫县尉怎么答?”
闫寸找了个说话的间隙,见缝插针地问道:“咱们来了多少人?”
“县衙来了三十六人,林子太大,这点人撒进去根本显不出来,眼瞧着天都黑了,小郎君又派了人去调兵,增援应该快到了,若加上大理寺和从长安城防抽调的人手,咱们的人怎么着也过百了。”
闫寸对那相对冷静的皂吏道:“前头带路,我去见见吴关。”
“暂时见不着。”
“哦?”
“他带了几人,去河对岸寻你,刚出发。”
“好吧,”闫寸略一思忖,对两人道:“不等他了,立刻集合人手,咱们去抓作乱的胡人。”
一名官差自腰间摘下两只爆竹,很快便有两道光亮冲上天际。
那是已找到闫县尉,要大家集合的意思,若只有一道光亮,便是发生了危险,向同伴求助的意思。
百余人很快聚集在临时营地,闫寸迅速制定了作战方案,概括起来就两个字:偷袭。
亥时末,一行人马借着夜色掩护,向胡人所在的方向赶去。
闫寸自小方向感就好,加之长时间颠沛流离,野外生存经验丰富,记这点路还是颇有把握的。
他们走得又快又轻,人沉默着,马戴了嚼子,蹄上包着布。
子时刚过,闫寸所帅的队伍已到了胡人的休整地,呈扇形包围之势。
放跑了一条鱼,胡人担心闫寸引来官兵,自是十分小心,外围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修整地中心只有少数人席地而睡。
“开弓。”闫寸下了令。
三个弹指后,他率先放了箭。
箭矢破空的声音便是信号,手下纷纷放箭。
嗡嗡声在树林回响,胡人守卫的神经瞬间绷紧,有的作势伏低,有的伸手去腰间拔刀。
可是来不及了。
噗噗噗——
连成一片的箭矢穿透肉体的声音,一大片胡人守卫应声倒地。
这是一场集体死亡,沉默的集体死亡。因为沉默,反倒比千军万马的怒吼厮杀更加惊人心魄。
他们是这世上最细小的尘埃,活着时没人在意,死时也悄无声息,不会被人记住。
看到对手死去,开弓放箭的汉人兵卒并不会感到高兴,他们很清楚,这不过是在预演他们自己的终局。
一大片守卫倒地,终于有人发出了惨叫。
他的叫声很快与第二轮箭矢破空声混为一团,休整地喧嚣了起来,人喊声,马嘶声,兵器出鞘声……
“杀。”
闫寸率先拔刀,冲上前去。
战斗开始得干脆,结束得也迅速,一刻不到,近百人的胡人队伍就被屠杀殆尽。
倒也没全杀光,闫寸留了三名活口。
这三人被团团围住,又怒又怕,其中一个想要挥刀自杀,被眼疾手快的汉人兵卒夺了兵器。
闫寸来到一处树下,唤了一声“刘伯”。
“哎哎哎我在,你们打仗我都看见了。”刘伯倒老实,一直在树上猫着。
“那个胡人首领——就是腰上挂了一串头盖骨的——他怎么不在这儿?还有被他抓住的那个汉人,他们去哪儿了?”闫寸问道。
“啊?是头盖骨啊……”意识到自己的关注点跑偏了,刘伯一边往下爬,一边道:“你刚逃走,他们就也走了,我看得清清楚楚,总共十个人,那首领,还有一个汉人,再加八个同行的兵卒。我还听到了那汉人的几句话。”
“他说什么?”
刘伯脚一落地,整个人便往一旁歪倒,他太虚弱了。
“水囊!”闫寸对一名兵卒喊道。
兵卒立即从马侧解下水囊,递给闫寸。
闫寸打开水囊,凑到刘伯口边,刘伯眼中冒光,一把拽过水囊,咕咚咕咚牛饮起来。
只让他喝了五口,闫寸便夺过水囊,“慢慢来,别撑坏了。”
他又给刘伯递了一小块胡饼干粮,刘伯几乎是整块塞进了口中。
他一边大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对闫寸道:“就算……死你手里……我也认了……真的……”
闫寸拍着他的后背道:“你的事以后再说,先告诉我那汉人究竟说了什么。”
“长安,他说要带胡人首领进长安……他好像有什么信物,能把胡人带进长安城……还有,他要将他们引见给一个人。”
“谁?”
“不知道,他只说’那位’,或者’贵人’,并未说明是谁。”
闫寸又递过一小块胡饼,并嘱咐道:“慢慢吃,莫撑坏了。”
他叫来两名皂吏看守刘伯,自己则去审讯幸存的胡人。
“杀了我们啊!”一名胡人叫嚣着:“有种就杀了我们!”
“上天会庇佑咱们,咱们的灵魂将和风一样自由。”另一名胡人道。
最后一名胡人也想喊点口号给自己壮胆,可他正对着闫寸,触到闫寸阴鸷的眼神,什么都没说出来。
闫寸抬手,自身旁一名皂吏腰间抽出一把短刀。
他的长刀适合劈砍,短刀则更适合切割。他相信,只要切下十几片肉,他们就会动摇,若切个几十片,看着同伴被活活切成血葫芦的人就会崩溃。
因此闫寸并未回应他们的的叫嚣,他的行动就是回应。
惨叫声响彻树林。
所有人都沉默着。眼看着同为人类的胡兵受折磨,实在很难不感同身受,许多人隐隐觉得肉疼。
闫寸割到第七片肉时,有一名衙役匆匆赶来,口中喊着:“爆竹!爆竹!”
“什么?”闫寸停了手,血顺着刀尖向下淌。
“对岸!对岸有爆竹!”
“几下?”
“就一下!小郎君……可能遇险了!”
闫寸将刀还给身旁的皂吏,指着胡人大声道:“带上他们,还有汉人的战马,速去河边!”
他自己点了七十名精壮手下,率先策马向河岸边赶去。
路过吴关曾歇脚的营地,闫寸看到一名衙役正焦急地四下张望,他的马疾驰了一段远路,呼哧呼哧喘得很厉害。
“太好了!”见到闫寸,那衙役几乎高兴得跳起,“您快随我来,小郎君只身入了胡人的藏身处……”
“胡闹!”闫寸一抽马臀,“前头带路。”
衙役忙翻身上马,跟上闫寸。
“刚才那爆竹是你放的?”闫寸问道。
“是,我怕你们看不见,放完爆竹就又赶了过来。”
“对岸也有胡人?”闫寸又问道。
“也?难道……这边也有胡人?”
“百来号,刚被剿灭。”
衙役不禁咋舌,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多胡人?简直儿戏。
“留了活口,回去再审,”闫寸道:“吴关什么情况?”
吴关的情况也不是特别危急,无非就是倒霉了些,自己发着烧,已够虚弱的,又被一个同样虚弱的疯子盯上。
胡人故意捉弄俘虏,让他们如牲畜般相互杀戮倾轧。
吴关只用一句话,便化解了危机。?他大声喊道:“秦王的人你们也杀?”
刀已到了眼前,吴关勉力翻身躲避。
一刺不中,那瞄准了吴关的疯子还不放弃,又刺下了第二刀。
嘡啷——
刘将军的刀出鞘,帮吴关挡下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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