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月凉如水。

    银色的月光漫天洒落,却掩盖不住这座城市的纸醉金迷。

    霓虹闪烁的马路两旁,高高悬挂的各色灯牌,一些穿着清凉,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站在街头,对着路过的路人拉拉扯扯,偶有中意者,便会被拉入背后的小楼,那小楼的门口挂着红色灯牌,多为某某宾馆或是酒店的称呼。

    但实际上,连快捷酒店都远远不如。

    不过这些人也不是冲着房间布置来的,倒也不会在乎这些。

    这条街到了夜里12点,基本上没什么正经人会在街上游荡的,你能看到的不是那些出来讨生活的小姐,就是一个个打扮前卫,甚至另类的小混混。

    他们吆五喝六,一个个拽的二五八万摸样,仿佛这个世界这片天地都是他们的,任何人来到这里都要被他们踩在脚下。

    这时,远远的马路尽头,一排整整十五辆黑色轿车高速驶来。

    伴随着一阵刺耳刹车声,十五辆车井然有序的在路边停下。

    车门打开,一个个穿着黑西装,平均身高一米七五以上的黑衣人从这些车上鱼贯而出,见到那些路边的混混,直接抽出腰间的甩棍就是打了过去。

    那些小混混哪有什么准备,根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杀了个人仰马翻。

    上百个小混混,一时间全部倒在地上哀嚎。

    运气好的,只是软组织挫伤,运气差的,直接断了几根骨头,不知道要在医院里躺上多久,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钱付这个医药费。

    黑衣人打完人直接回到车上,很快就是扬长而去,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内完成。

    直到对方走远,一些受伤较轻的小混混才开始拿出手机,拨通上面那些老大的号码,可是电话另一头只是传来嘟嘟嘟的声音,过了半天也没人接。

    ......

    这一夜,对于湾仔的小混混来说简直是莫名其妙的一夜。

    他们莫名其妙的被打,然后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的社团已经被瓦解,上头的几位老大统统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然后第二天,他们又莫名其妙的收到了一个消息,说是让他们去见新的老大。

    对于这群厮混在底层的小混混来说,其实跟谁不是跟呢?

    主要是有钱赚,有威风可以耍,其他的,其实没那么多讲究。

    义气?

    那玩意儿值几个钱?

    能让他们风风光光的?

    说出去,你讲义气,人家背地里说不定还会骂你是个傻子。

    这年头,出来混的谁还讲义气?

    大家都在讲钱,都在讲权。

    什么义气,那都是过时的老东西了。

    ......

    湾仔码头。

    嗯......听起来很熟悉,但确实是这个码头,不是什么冷冻食品的牌子。

    夜里12点多,这里已经聚集了上千号人。

    这些人打扮的各式各样,一个个接头接耳,不时好奇的看向前面站成一排的黑衣人,要不是这些黑衣人一个个腰间鼓鼓的,一看就知道带着家伙,他们早就不耐烦的吵起来了。

    毕竟,这年头真家伙越来越难弄了,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底层的小混混罢了,哪有资格接触那种东西。

    “你们说这些人都哪来的?以前可从没见过。”

    “看他们的打扮,有点像电影里走出来的特工似的,你们说会不会是什么国际上的超级社团来咱们香江发展了?”

    “别开玩笑了!就算你说对了,可人家怎么会看得上小小的兴义。”

    “勇哥,你前天不还说生是兴义的人,死是兴义的死人吗?”

    啪!

    一个巴掌打在说话这人头上。

    “你给我闭嘴!老子跟兴义不共戴天!”

    之前说话那人见勇哥一副凶狠摸样,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说了。

    这时,时间到了半夜1点整。

    随着一辆黑色的高大悍马缓缓驶入码头,现场渐渐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知道,正主要来了。

    果然,只见一名黑衣人上前打开后排车门,然后一道体型庞大的身影从车上走了下来。

    砰砰!

    后面跟随着的一辆奔驰的车门打开,两名英姿飒爽的女保镖走下车,跟随着这个庞大身影缓缓走到众人面前。

    随着这道身影的出现,现场的空气似乎都变的压抑了起来。

    那些小混混,这个时候连喘气都不敢喘大口的,一个个暗自感到心惊的看着这道身影。

    “这人是谁?”所有人脑海中不禁冒出这个疑问。

    这时,已经走到前面的苏木,目光扫过这些原归属于兴义的成员。

    像这种的事情,他作为整个天门地位最高的一个人,原本不需要亲自过来,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所以苏木需要现一现身。

    而且,他也确实好久都没有在外面走动了。

    “我叫韩琛。”苏木开口,声音传遍全场,“你们之中有些人可能听说过我,不错,剿灭了兴义的,正是我手下的天门,而从今以后,你们也将成为天门的一员。”

    “原来尖沙咀的天门!”

    “我的天!天门竟然跑来我们湾仔抢地盘了!”

    “韩琛我知道,以前的倪家就是被他给绊倒的,是个大佬啊!”

    “这下子好了,以前的兴义根本没点雄心壮志,搞的我们也就那点收入,现在跟了天门,将来还不得穿金戴银,风光无限!”

    ......

    下面的小混混叽叽喳喳议论着,绝大多数人对于加入天门并没有任何的排斥,甚至还很高兴。

    毕竟,比起原本的兴义,天门无论是实力还是发展潜力,都不是前者能媲美的。

    这一点,从兴义被天门一夜间剿灭,就能看的出来。

    苏木很清楚这些底层的小混混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们所需要的,无非就是更多的收入,以及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罢了。

    以前,他们在兴义的时候只能混吃等死。

    但是现在加入了天门就不一样了。

    天门内有的是机会让他们出人头地,只要他们自己有这个本事,早晚有一天会成为大哥,住着别墅,吃着山珍海味,每天有睡不完的女人。

    话是很粗俗,但大部分人这一生所追求的,不就是这些东西嘛!

    他们为什么要出来混?

    如果不是想追求这些,他们大可以去好好读书,研究研究什么艺术之类的,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加入这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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