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从树梢落下,微风徐来,不冷,到有些暖意。
杨玉英在梦里浮浮沉沉,第二日,天大亮了竟也没醒。
休可到是一到点就睁开了眼,只是左等右等,等不到这些日子的夺命连环呼叫,虽说他天天盼着能睡个懒觉,但眼下真不叫他,放任他去睡,他反而不安心起来。
翻来覆去半天,无奈爬起,洗漱过后站杨玉英后窗口嘤嘤嘤。
杨玉英迷迷糊糊地被嘤嘤醒:“……作甚?”
“原来你真的还在睡觉啊。”
休可小声咕哝,“我以为你正憋什么大招,准备在美好的清晨,给我一个美好的起床仪式呢。”
杨玉英:“……你有被害妄想症不成?”
休可以头撞墙,十分抓狂:“怪谁,你说说这事到底该怪谁!”
要不是杨玉英每天天不亮就变着花样折腾他起床干活,次次不落,他也不能养出这种毛病——难得有一次,早晨他没被折腾,可他居然还不习惯起来。
这话说出口,休可也觉得有点丢人现眼。
“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晚,昨晚上做贼去了不成?”
杨玉英眨眨眼,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些事,不免有一点魂游天外,半晌才道:“唔,昨天晚上,一只美丽的虫子来找我聊天。”
“……”
休可,“这听起来是有点……非常可怕。”
杨玉英叹了口气,“更可怕的是,聊着聊着,把我聊睡着了。”
休可:“……”
这话如果传到星网上去,说不定会成为本年度最佳笑话之一,不对,恐怖故事之一,指不定很多小年轻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敢一个人睡。
咦,这么说,也许某些烦恼自己喜欢的姑娘,总是对自己若即若离的小伙子们,会喜欢这样的故事也说不定?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
杨玉英闭上眼睛,很想多睡了一会儿,不过也只躺了几分钟? 在床上打了两个滚? 就默默爬起来穿衣服。
今天爱德华他们要离开月光岛返程,她辛辛苦苦套了半天关系,这最后一哆嗦终归还是要做。
杨玉英并不清楚? 这些土著在可能会发生的危机中能不能起到作用。但她还是认为此地是人家的主场? 和这些人关系融洽些? 绝对没有坏处。
步履匆匆地出门? 她本能地打量周围? 寻找虫子小姐的老巢? 只是一无所获。
“对那种未知元素的研究进行的怎么样?”
休可蹙眉:“别催? 我们又没高等级的实验室? 各种设备都稀缺? 再说? 爱丽丝已经很忙。”
离开基地时,杨玉英设计的层层防卫计划是针对整个极冰星球进行的,光是需要的武器制作起来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能量。
后来找到虫巢? 杨玉英又数次更改计划。
他家智脑爱丽丝带着无数的智能生命加班加点干活? 现在已经忙到连抽空拍杨玉英彩虹屁的时间都没有。
如今他们还要求马上就出未知元素的调查报告? 哪有那么容易?
“当年联邦舰队提出提案? 要求增加黑洞数量? 要求增加航线建设? 我他奶奶的还投反对票,真想回到过去把那时候天真的自己给一巴掌拍死。”
要是多几个黑洞,多一些安全航线,现在联邦舰队已经到了,他哪里还用得着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
可惜,当初混乱地带的好多人都特别不支持增加黑洞的计划。
x的人更是一度对这类计划非常警惕。
毕竟真正来说,联邦舰队和他们这些亦正亦邪,对联邦法律不怎么感冒的拓荒团,始终处于敌对状态。
杨玉英深吸了口气:“我忽然有种特别不好的预感。”
她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寻找虫子小姐的踪迹,依然没有任何发现。
“自从见到虫子开始,我遗书都删改了十几次,这辈子就没写过这么多字,哎,这种时候,谁还能有什么好预感不成?”
杨玉英眉头轻蹙,喃喃自语:“按说我已经记住虫子小姐的气,哪怕她能瞒过科技手段的探查,也不该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她天天去见虫子小姐,也不只是为了给她讲故事,打探消息并安抚它,事实上除了没有真正动手把那只虫子小姐解剖,杨玉英的灵气恨不得把她从头到脚解析一遍。
在未知物质散发的气场之下,探查类的各种手段都很难察觉到虫族的气息,但杨玉英坐在虫子小姐身边,却深刻感觉到,周围环境对她有强烈的排斥感。
花草树木,甚至山川河流在遇到它时,都会凝滞。
山河的厌憎,杨玉英也是第一次遇见,不知道虫子小姐这个特别的,类人的虫族每天生活在被天地恐惧厌恶的环境里,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不妙啊。”
此时,爱德华大公的船队已经准备妥当,爱德华大公和众人寒暄结束,顺顺利利地登船。
船队自码头出发入海,月光岛上一干人也松了口气。
“呼!”
招待贵人这种事,谁接待谁知道,好处自是有的,可累也是真累。再好性情的贵人,相处时也免不了要伏低做小啊!
爱德华却是感觉在月光岛上收获不小,一进入船舱便立即去了画室,沉浸在绘画中,一时不知白天黑夜。
他身边的人都习惯了他这种状态,也不以为意。
一日复一日,茫茫大海,辽远壮阔,唯有一点,除了水什么都没有,这景色看一天很好,两天漂亮,三天,四天,五六天下去,就连偶尔路过的水鸟,大家也能谈论七八个小时了。
“还是大公悠闲。”
管家,侍从,男仆,女仆吃了无数天的海鱼之后,个个都心生厌烦。
就在几人都快要无聊到想要酗酒的时候,只见不远处无数船舶相连,各种旗帜飘扬。
管家赶紧上前眺望,笑道:“是汉森商会的人在举办船会。”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对面就打出了‘欢迎参加船会’的旗语。
管家回头看了眼自家大公的画室,连问都没问,直接就笑道:“我们去活动活动。”
船上顿时一片欢呼声。
极冰星球上海洋占据了大半面积,陆地不相连,永兰帝国公民的主要交通方式就是船舶,甚至有很多人一年到头都生活在船上,终日在海上漂泊,家就是海洋。
也正因为大部分人都在浩瀚的海洋上生存,出海已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但凡有很多船在一些小岛屿相遇,众人就会热热闹闹地举办聚会,因为这类聚会是在船上举办的,俗称船会。
爱德华大公对于这些活动,每每遇到,一定也会去参加。
管家就是知道自家主人的脾气,所以才立时答应下来。
不多时,船队就自然而然地靠拢了过去,和所有要参加船会的船停靠在一处。
刚搭好连接桥,各个船队的管家一流就纷纷走到船舷处打招呼。
今日的船会十分热闹,竟然有十四家之多,其中还有两家是来自帝都的贵族,还有一家虽非帝都来的,身份却也是非同凡响,是北翎的希曼伯爵,在永兰所有的伯爵中,他的势力或许并不是最大的,但论有钱,他却比其它伯爵加起来都有钱。
两任国王未曾登上王位之前,都有过向希曼伯爵借钱的经历。
可见其富有的程度。
眼前所有船队都装扮一新,中间两个船队上此时声乐动人,舞蹈曼妙,管家埃蒙欣赏了一会儿,就精神十足地领着仆人们把自家的船都装扮起来。
论艺术修养,他的主人冠绝帝都,在这方面肯定是不能输给别家。
夜幕降临,船上灯火通明,有人载歌载舞,有人相约斗剑,斗棋,还有一艘船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没酒,觥筹交错间,好些人放浪形骸,就连好几日不出画室的爱德华也被引出来与民同乐。
“爱德华!”
爱德华正沉浸在美妙的歌舞中,忽听人喊他,一抬头,不由大惊失色:“希曼?”
一声已出,他竟有想逃跑的冲动。
当然,逃跑是不可能逃跑的,好歹也是皇室子弟,跑的话未免太丢人。
希曼伯爵慢吞吞地走到爱德华身边,一把搂住他肩膀,特别亲昵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没想到居然能碰见我的好兄弟,来吧,兄弟,我们去喝酒!”
一时间爱德华身边所有的仆从都骇然变色。
对面一艘船上,也有几个老家伙立在船舷边上轻轻吐出口气,拿帕子拼命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爱德华讪讪道:“好,喝酒。”
虽然一千万个不愿意,但是拒绝他是绝对不行的。
夜幕降临,船上亮了灯,无数本来就漂亮的小姐在灯光下的身影更显精致可爱。
爱德华目光落在正在高台上起舞的少女身上,少女的蓬蓬裙亮片闪烁,衬得她腰身更纤细,舞姿或许还有些稚嫩,但胜在很会扬长避短,颇有可看之处。
他一时沉醉在音乐中,脑海中浮现出很多美好的画面。
身为一名优秀的作家,爱德华最大的能力就是把所思所感的一切都变成画作,他对美非常敏感,很多脑海中的画面会停留很久很久,一旦出现轻易不会忘记。
“啧啧,就这水平?我还说你们这边的小姐要比北边的漂亮些,结果就这个?脸那么长,驴脸吗?腰瘦得跟枯枝似的,枯树成精了不成?还有那衣服,跟绿蛤蟆似的,都什么品位!”
爱德华有一双能欣赏美的眼睛,也有一对几乎过耳成诵的耳朵。
一瞬间,他脑海中浮现出驴脸,枯树腰的癞蛤蟆,死死地黏在脑子里,怎么赶也赶不走。
爱德华:“……”
“咦,一群庸脂俗粉里到还有一个能勉强算可以看。”
希曼一口酒灌下去,笑道,“虽然头发不是我喜欢的金色,五官也太平庸,但是身段不错,气质也还行,出门在外,还是别太挑剔了。”
他身体向前屈,面带微笑,声音更是故意显得十分浑厚:“小姐,我身边这位朋友觉得在这所有的舞女中,你算是较为出挑的一个,长夜漫漫,百无聊赖,你不如过来陪我们喝一杯,可好?”
说着,希曼伯爵指尖轻轻一转,闪亮的项链熠熠生辉,“陪我们玩玩,这个就送你。”
爱德华:?!!
玉英君?
爱德华大公顺着希曼的声音看去,灯光下眉眼宛然的女子,分明就是玉英君,旁边不远处站在船尾的那人,正是休可骑士。
玉英君此时一身雪白的衣袍,头上并未佩戴奢华的装饰,那艘船分明是海上舞女乘坐的蔷薇号。
在玉英君身边也站着几个粉色舞裙的舞女,正低头说话。
他呆愣当场,张了张嘴,一时无言,就见玉英君笑起来,莲步款款穿过连接桥,走到他们身边落座:“好啊,我还是满喜欢喝酒的。”
爱德华:“……”
希曼:“哈哈哈哈,好,真是个大方的小姐。”
他一边说,一边一口气倒了一排十二杯各色酒水,有烈酒,例如冰雪兰,也有红酒,例如圣乔治十六世。
都是好酒。
“喝!”
希曼饮酒一杯,身体微微侧转,轻嗅了一下,又端起一杯酒递送到杨玉英唇边。
爱德华本能地向旁边挪移了下,目光略倾斜,只见休可骑士慢慢转头,那双天蓝色的眼眸冷的堪比雪山。
希曼也好像感觉到一点什么,手一抖,酒杯落地,他不禁意外,转头四顾:“怎么这么冷啊?”
杨玉英微笑:“那你就多喝两杯酒,也好暖暖身体。”
“也对。”
希曼伯爵换了个姿势,上下打量杨玉英,“如果小姐肯喂我,喝多少都无妨。”
爱德华已经不想说话了,不过,或许希曼伯爵能凭借自己的脸躲过一劫?
身为永兰贵族,希曼的血统经过几代人的改造,差不多趋于完美状态,他有着永兰人最喜欢得金发,眼睛是棕色,但很亮,身材高挑修长,皮肤雪白,论美貌,在所有年轻贵族中他排在第一列。
人也才刚刚二十七岁。
也许玉英君喜欢他这样的长相,把他的轻浮视作逗乐?
杨玉英在梦里浮浮沉沉,第二日,天大亮了竟也没醒。
休可到是一到点就睁开了眼,只是左等右等,等不到这些日子的夺命连环呼叫,虽说他天天盼着能睡个懒觉,但眼下真不叫他,放任他去睡,他反而不安心起来。
翻来覆去半天,无奈爬起,洗漱过后站杨玉英后窗口嘤嘤嘤。
杨玉英迷迷糊糊地被嘤嘤醒:“……作甚?”
“原来你真的还在睡觉啊。”
休可小声咕哝,“我以为你正憋什么大招,准备在美好的清晨,给我一个美好的起床仪式呢。”
杨玉英:“……你有被害妄想症不成?”
休可以头撞墙,十分抓狂:“怪谁,你说说这事到底该怪谁!”
要不是杨玉英每天天不亮就变着花样折腾他起床干活,次次不落,他也不能养出这种毛病——难得有一次,早晨他没被折腾,可他居然还不习惯起来。
这话说出口,休可也觉得有点丢人现眼。
“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晚,昨晚上做贼去了不成?”
杨玉英眨眨眼,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些事,不免有一点魂游天外,半晌才道:“唔,昨天晚上,一只美丽的虫子来找我聊天。”
“……”
休可,“这听起来是有点……非常可怕。”
杨玉英叹了口气,“更可怕的是,聊着聊着,把我聊睡着了。”
休可:“……”
这话如果传到星网上去,说不定会成为本年度最佳笑话之一,不对,恐怖故事之一,指不定很多小年轻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不敢一个人睡。
咦,这么说,也许某些烦恼自己喜欢的姑娘,总是对自己若即若离的小伙子们,会喜欢这样的故事也说不定?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
杨玉英闭上眼睛,很想多睡了一会儿,不过也只躺了几分钟? 在床上打了两个滚? 就默默爬起来穿衣服。
今天爱德华他们要离开月光岛返程,她辛辛苦苦套了半天关系,这最后一哆嗦终归还是要做。
杨玉英并不清楚? 这些土著在可能会发生的危机中能不能起到作用。但她还是认为此地是人家的主场? 和这些人关系融洽些? 绝对没有坏处。
步履匆匆地出门? 她本能地打量周围? 寻找虫子小姐的老巢? 只是一无所获。
“对那种未知元素的研究进行的怎么样?”
休可蹙眉:“别催? 我们又没高等级的实验室? 各种设备都稀缺? 再说? 爱丽丝已经很忙。”
离开基地时,杨玉英设计的层层防卫计划是针对整个极冰星球进行的,光是需要的武器制作起来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能量。
后来找到虫巢? 杨玉英又数次更改计划。
他家智脑爱丽丝带着无数的智能生命加班加点干活? 现在已经忙到连抽空拍杨玉英彩虹屁的时间都没有。
如今他们还要求马上就出未知元素的调查报告? 哪有那么容易?
“当年联邦舰队提出提案? 要求增加黑洞数量? 要求增加航线建设? 我他奶奶的还投反对票,真想回到过去把那时候天真的自己给一巴掌拍死。”
要是多几个黑洞,多一些安全航线,现在联邦舰队已经到了,他哪里还用得着像现在这样提心吊胆?
可惜,当初混乱地带的好多人都特别不支持增加黑洞的计划。
x的人更是一度对这类计划非常警惕。
毕竟真正来说,联邦舰队和他们这些亦正亦邪,对联邦法律不怎么感冒的拓荒团,始终处于敌对状态。
杨玉英深吸了口气:“我忽然有种特别不好的预感。”
她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寻找虫子小姐的踪迹,依然没有任何发现。
“自从见到虫子开始,我遗书都删改了十几次,这辈子就没写过这么多字,哎,这种时候,谁还能有什么好预感不成?”
杨玉英眉头轻蹙,喃喃自语:“按说我已经记住虫子小姐的气,哪怕她能瞒过科技手段的探查,也不该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她天天去见虫子小姐,也不只是为了给她讲故事,打探消息并安抚它,事实上除了没有真正动手把那只虫子小姐解剖,杨玉英的灵气恨不得把她从头到脚解析一遍。
在未知物质散发的气场之下,探查类的各种手段都很难察觉到虫族的气息,但杨玉英坐在虫子小姐身边,却深刻感觉到,周围环境对她有强烈的排斥感。
花草树木,甚至山川河流在遇到它时,都会凝滞。
山河的厌憎,杨玉英也是第一次遇见,不知道虫子小姐这个特别的,类人的虫族每天生活在被天地恐惧厌恶的环境里,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不妙啊。”
此时,爱德华大公的船队已经准备妥当,爱德华大公和众人寒暄结束,顺顺利利地登船。
船队自码头出发入海,月光岛上一干人也松了口气。
“呼!”
招待贵人这种事,谁接待谁知道,好处自是有的,可累也是真累。再好性情的贵人,相处时也免不了要伏低做小啊!
爱德华却是感觉在月光岛上收获不小,一进入船舱便立即去了画室,沉浸在绘画中,一时不知白天黑夜。
他身边的人都习惯了他这种状态,也不以为意。
一日复一日,茫茫大海,辽远壮阔,唯有一点,除了水什么都没有,这景色看一天很好,两天漂亮,三天,四天,五六天下去,就连偶尔路过的水鸟,大家也能谈论七八个小时了。
“还是大公悠闲。”
管家,侍从,男仆,女仆吃了无数天的海鱼之后,个个都心生厌烦。
就在几人都快要无聊到想要酗酒的时候,只见不远处无数船舶相连,各种旗帜飘扬。
管家赶紧上前眺望,笑道:“是汉森商会的人在举办船会。”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对面就打出了‘欢迎参加船会’的旗语。
管家回头看了眼自家大公的画室,连问都没问,直接就笑道:“我们去活动活动。”
船上顿时一片欢呼声。
极冰星球上海洋占据了大半面积,陆地不相连,永兰帝国公民的主要交通方式就是船舶,甚至有很多人一年到头都生活在船上,终日在海上漂泊,家就是海洋。
也正因为大部分人都在浩瀚的海洋上生存,出海已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但凡有很多船在一些小岛屿相遇,众人就会热热闹闹地举办聚会,因为这类聚会是在船上举办的,俗称船会。
爱德华大公对于这些活动,每每遇到,一定也会去参加。
管家就是知道自家主人的脾气,所以才立时答应下来。
不多时,船队就自然而然地靠拢了过去,和所有要参加船会的船停靠在一处。
刚搭好连接桥,各个船队的管家一流就纷纷走到船舷处打招呼。
今日的船会十分热闹,竟然有十四家之多,其中还有两家是来自帝都的贵族,还有一家虽非帝都来的,身份却也是非同凡响,是北翎的希曼伯爵,在永兰所有的伯爵中,他的势力或许并不是最大的,但论有钱,他却比其它伯爵加起来都有钱。
两任国王未曾登上王位之前,都有过向希曼伯爵借钱的经历。
可见其富有的程度。
眼前所有船队都装扮一新,中间两个船队上此时声乐动人,舞蹈曼妙,管家埃蒙欣赏了一会儿,就精神十足地领着仆人们把自家的船都装扮起来。
论艺术修养,他的主人冠绝帝都,在这方面肯定是不能输给别家。
夜幕降临,船上灯火通明,有人载歌载舞,有人相约斗剑,斗棋,还有一艘船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没酒,觥筹交错间,好些人放浪形骸,就连好几日不出画室的爱德华也被引出来与民同乐。
“爱德华!”
爱德华正沉浸在美妙的歌舞中,忽听人喊他,一抬头,不由大惊失色:“希曼?”
一声已出,他竟有想逃跑的冲动。
当然,逃跑是不可能逃跑的,好歹也是皇室子弟,跑的话未免太丢人。
希曼伯爵慢吞吞地走到爱德华身边,一把搂住他肩膀,特别亲昵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没想到居然能碰见我的好兄弟,来吧,兄弟,我们去喝酒!”
一时间爱德华身边所有的仆从都骇然变色。
对面一艘船上,也有几个老家伙立在船舷边上轻轻吐出口气,拿帕子拼命擦拭额头上的冷汗。
爱德华讪讪道:“好,喝酒。”
虽然一千万个不愿意,但是拒绝他是绝对不行的。
夜幕降临,船上亮了灯,无数本来就漂亮的小姐在灯光下的身影更显精致可爱。
爱德华目光落在正在高台上起舞的少女身上,少女的蓬蓬裙亮片闪烁,衬得她腰身更纤细,舞姿或许还有些稚嫩,但胜在很会扬长避短,颇有可看之处。
他一时沉醉在音乐中,脑海中浮现出很多美好的画面。
身为一名优秀的作家,爱德华最大的能力就是把所思所感的一切都变成画作,他对美非常敏感,很多脑海中的画面会停留很久很久,一旦出现轻易不会忘记。
“啧啧,就这水平?我还说你们这边的小姐要比北边的漂亮些,结果就这个?脸那么长,驴脸吗?腰瘦得跟枯枝似的,枯树成精了不成?还有那衣服,跟绿蛤蟆似的,都什么品位!”
爱德华有一双能欣赏美的眼睛,也有一对几乎过耳成诵的耳朵。
一瞬间,他脑海中浮现出驴脸,枯树腰的癞蛤蟆,死死地黏在脑子里,怎么赶也赶不走。
爱德华:“……”
“咦,一群庸脂俗粉里到还有一个能勉强算可以看。”
希曼一口酒灌下去,笑道,“虽然头发不是我喜欢的金色,五官也太平庸,但是身段不错,气质也还行,出门在外,还是别太挑剔了。”
他身体向前屈,面带微笑,声音更是故意显得十分浑厚:“小姐,我身边这位朋友觉得在这所有的舞女中,你算是较为出挑的一个,长夜漫漫,百无聊赖,你不如过来陪我们喝一杯,可好?”
说着,希曼伯爵指尖轻轻一转,闪亮的项链熠熠生辉,“陪我们玩玩,这个就送你。”
爱德华:?!!
玉英君?
爱德华大公顺着希曼的声音看去,灯光下眉眼宛然的女子,分明就是玉英君,旁边不远处站在船尾的那人,正是休可骑士。
玉英君此时一身雪白的衣袍,头上并未佩戴奢华的装饰,那艘船分明是海上舞女乘坐的蔷薇号。
在玉英君身边也站着几个粉色舞裙的舞女,正低头说话。
他呆愣当场,张了张嘴,一时无言,就见玉英君笑起来,莲步款款穿过连接桥,走到他们身边落座:“好啊,我还是满喜欢喝酒的。”
爱德华:“……”
希曼:“哈哈哈哈,好,真是个大方的小姐。”
他一边说,一边一口气倒了一排十二杯各色酒水,有烈酒,例如冰雪兰,也有红酒,例如圣乔治十六世。
都是好酒。
“喝!”
希曼饮酒一杯,身体微微侧转,轻嗅了一下,又端起一杯酒递送到杨玉英唇边。
爱德华本能地向旁边挪移了下,目光略倾斜,只见休可骑士慢慢转头,那双天蓝色的眼眸冷的堪比雪山。
希曼也好像感觉到一点什么,手一抖,酒杯落地,他不禁意外,转头四顾:“怎么这么冷啊?”
杨玉英微笑:“那你就多喝两杯酒,也好暖暖身体。”
“也对。”
希曼伯爵换了个姿势,上下打量杨玉英,“如果小姐肯喂我,喝多少都无妨。”
爱德华已经不想说话了,不过,或许希曼伯爵能凭借自己的脸躲过一劫?
身为永兰贵族,希曼的血统经过几代人的改造,差不多趋于完美状态,他有着永兰人最喜欢得金发,眼睛是棕色,但很亮,身材高挑修长,皮肤雪白,论美貌,在所有年轻贵族中他排在第一列。
人也才刚刚二十七岁。
也许玉英君喜欢他这样的长相,把他的轻浮视作逗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