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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的消息很快传回沈阳,南朝以一百石万粮食交换等价的人参和貂皮,不免让人议论纷纷。
人参在当时,因清朝内务府还没有走上历史舞台,价值并未得到充分发掘,积年老山参,最贵也不过几十两银子,更多的普通人参一两银子好几根,这没什么好说的。
争议的重点在貂皮。
事实上在宋代以前,中原王朝很少有穿皮草的,一方面是对于身裹皮毛有种来自于全社会的鄙视,只有蛮夷和底层穿不起丝绸,塞不起绵絮的平民才会穿皮毛,当时的上层讲究大袖飘飘,仙风道骨。
尤其是唐宋,道教大兴,文人雅士谁不是宽袍阔袖?
另一方面,与气候有关,唐宋的气候还是较为温暖的,对皮草的需求量不大,而明朝受小冰河期影响,气候严寒,皮草需求量大增。
第三是技术原因,明以前的皮革鞣制技术不成熟,穿身上有股腥臭味,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没几个愿意穿,而明朝中后期的手工业已经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用硝鞣制皮革,很好的解决了气味问题,使得皮草在明朝销量大增。
北京官员穿皮草成了种风尚,李信家里的女人,谁没几件白狐领大貂,那都是千元往上跑的,又自李信当政以来,取消了名存实亡的穿衣等级制度,只要有钱,除了龙袍和官服,穿什么都行,这很是刺激了富户商贾对皮草的需求。
就象现代人谈生意,开不起豪车见客户也要租一辆来,才能显示自身的实力,明末的大商贾出门谈生意,皮草是标配。
连千把块钱一件的皮草都穿不起,还怎么彰显出自己的实力?谈什么谈?
甚至如翰林之类的穷京官穿不起貂皮,就穿用猫皮染色做出来的假貂皮,价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手艺好的话,几可乱真,因这种染貂多数是翰林穿用,又被称为翰林貂。
满洲人不满意的,是貂皮价格。
三十个银元十张公皮或者十五张母皮!
三十个银元,抵原先二十两银子,是一个城市平民一年的收入,也是一个五口之家维持温饱的保证,已经不低了,但那时捕捉水貂是非常困难的,辽东天气寒冷,为了多赚钱,会有很多人冒险在春初和秋末就下水捕捉,惹来一身伤病,甚至还会送命。
通常来说,做一件水貂皮外衣,需要公皮十八张,或者母皮三十张,以一件衣服千枚银元计算,成本连手工在内,约百枚银元,这是十倍的利润啊!
无论是人参还是貂皮,李信都不可能吃亏,而且挖参取貂既辛苦,还稍有不慎会送命,满人老爷显然不可能去做这种事,最终都会落到汉人头上,将会进一步加剧满汉之间的敌视和冲突。
这也恰好给多尔衮抓住了机会,以出卖大清为由,下诏济尔哈朗与豪格速回沈阳,接收迅问。
还在山海关城,二人收到了诏书。
济尔哈朗眉心紧锁,负手来回走动。
以他的老成持重,在与李信达到了卖清协议之后,没有立即回沈阳,而是强行拽住了如野马般的豪格,先派人去沈阳探听动静,自己则留在山海关以定行止。
果然,他心中暗道,警觉如狐的多尔衮必然嗅出了非同寻常的意味,这也使他更加认定了皇太极之死有问题。
“皇叔!”
豪格愤怒道:“我等若回了沈阳,怕是立刻就会被拘押起来,走个形式过下堂,再胡乱定个罪名杀死,兼并你我的部下,此人好生歹毒,不如尽起精兵回沈阳,他若要战,就战上一场!”
“哎~~”
济尔哈朗叹了口气,心里又恨又为难。
是的,多尔衮的一封诏书,已经尽显了森森杀意。
政治斗争有政治斗争的规矩,尤其是皇室内部,暗杀是最让人不齿的行为,不教而诛也等而下之,多尔衮有摄政王大义名份在手,直接下诏,以堂堂大势压迫,你来还是不来?
来了是受死,不来是反叛,因此摆在面前的,只有带兵去沈阳这唯一一条出路。
豪格催促道:“皇叔,多尔衮狗贼不给我们活路,哪还须顾忌这顾忌那,你为大局考虑,他怎就不考虑大局,此事唯有快刀斩乱麻!”
说着,便转头唤道:“来人,把本王的老丈人请来!”
“喳!”
一名亲兵身而去。
济尔哈朗心里一阵悲凉闪过。
很明显,豪格是要借孔有德的势了。
在三顺王中,只有孔有德的实力保存了下来,其余耿仲明与尚可喜的部队都被打残了,招降来的明军也没再配给他们俩,这二人只是虚顶个王爷的名号,混吃等死。
三日后,豪格与孔有德尽起精兵三万,连山海关都不守,全师回返沈阳。
孔有德也是没办法,从他的本心来说,是不愿参与满清皇族内部的权力之争的,作为汉人中的高层,满汉冲突再激烈也影响不到他,可谁叫他生个好女儿呢?
孔四贞被豪格强索为侧福晋,就注定了多尔衮不会再信任他,只能站在豪格一边。
这与他的本心无关,是他的行为决定了外界对他的定位,如果他真有心效忠多尔衮,完全可以不把四贞嫁给豪格,哪怕豪格以死相胁,他也不是没有一搏的机会。
又过数日,大军逼近沈阳,多尔衮如临大敌,亲自率军于沈阳城外列队相候,打,当然不会立刻打,不说豪格领的三万军,济尔哈朗本身也是旗主,手底下有近百牛录,在大清的势力里位列第三,而两黄旗在这种情况下,又能出得了多少力?
甚至两黄旗内部都会因此而分裂。
同时,沈阳是大清的都城,豪格带兵前来,其中的道理与名份是要说清楚的,在自家都城底下,多尔衮绝对做不出不教而诛的事情。
罪名要一项项罗列,让沈阳的满人看清楚,豪格是自己取死。
豪格也不可能平白被扣上一顶谋反的大帽子,他放了大招,指责多尔衮害死了皇太极,哪怕拿不出直接证据,但皇太极之死本身就很蹊跷,以前没人计较,是因为多尔衮势大,现在出了多尔衮的挑战者,就不能视若无睹了。
双方还在唇枪舌剑,为自己争取尽量多的名份大义,永福宫内,布木布泰已是极度不安,跪在佛龛前,喃喃低语,为多尔衮和小皇帝顺治祈祷。
宫廷争斗的残酷她是有数的,如果多尔衮失败,不仅仅是多尔衮三兄弟族灭人亡,她与顺治,也会不得好死,只是做为一个女人,她在其中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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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的消息很快传回沈阳,南朝以一百石万粮食交换等价的人参和貂皮,不免让人议论纷纷。
人参在当时,因清朝内务府还没有走上历史舞台,价值并未得到充分发掘,积年老山参,最贵也不过几十两银子,更多的普通人参一两银子好几根,这没什么好说的。
争议的重点在貂皮。
事实上在宋代以前,中原王朝很少有穿皮草的,一方面是对于身裹皮毛有种来自于全社会的鄙视,只有蛮夷和底层穿不起丝绸,塞不起绵絮的平民才会穿皮毛,当时的上层讲究大袖飘飘,仙风道骨。
尤其是唐宋,道教大兴,文人雅士谁不是宽袍阔袖?
另一方面,与气候有关,唐宋的气候还是较为温暖的,对皮草的需求量不大,而明朝受小冰河期影响,气候严寒,皮草需求量大增。
第三是技术原因,明以前的皮革鞣制技术不成熟,穿身上有股腥臭味,稍微有点身份地位的人,没几个愿意穿,而明朝中后期的手工业已经到了封建社会的顶峰,用硝鞣制皮革,很好的解决了气味问题,使得皮草在明朝销量大增。
北京官员穿皮草成了种风尚,李信家里的女人,谁没几件白狐领大貂,那都是千元往上跑的,又自李信当政以来,取消了名存实亡的穿衣等级制度,只要有钱,除了龙袍和官服,穿什么都行,这很是刺激了富户商贾对皮草的需求。
就象现代人谈生意,开不起豪车见客户也要租一辆来,才能显示自身的实力,明末的大商贾出门谈生意,皮草是标配。
连千把块钱一件的皮草都穿不起,还怎么彰显出自己的实力?谈什么谈?
甚至如翰林之类的穷京官穿不起貂皮,就穿用猫皮染色做出来的假貂皮,价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手艺好的话,几可乱真,因这种染貂多数是翰林穿用,又被称为翰林貂。
满洲人不满意的,是貂皮价格。
三十个银元十张公皮或者十五张母皮!
三十个银元,抵原先二十两银子,是一个城市平民一年的收入,也是一个五口之家维持温饱的保证,已经不低了,但那时捕捉水貂是非常困难的,辽东天气寒冷,为了多赚钱,会有很多人冒险在春初和秋末就下水捕捉,惹来一身伤病,甚至还会送命。
通常来说,做一件水貂皮外衣,需要公皮十八张,或者母皮三十张,以一件衣服千枚银元计算,成本连手工在内,约百枚银元,这是十倍的利润啊!
无论是人参还是貂皮,李信都不可能吃亏,而且挖参取貂既辛苦,还稍有不慎会送命,满人老爷显然不可能去做这种事,最终都会落到汉人头上,将会进一步加剧满汉之间的敌视和冲突。
这也恰好给多尔衮抓住了机会,以出卖大清为由,下诏济尔哈朗与豪格速回沈阳,接收迅问。
还在山海关城,二人收到了诏书。
济尔哈朗眉心紧锁,负手来回走动。
以他的老成持重,在与李信达到了卖清协议之后,没有立即回沈阳,而是强行拽住了如野马般的豪格,先派人去沈阳探听动静,自己则留在山海关以定行止。
果然,他心中暗道,警觉如狐的多尔衮必然嗅出了非同寻常的意味,这也使他更加认定了皇太极之死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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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数日,大军逼近沈阳,多尔衮如临大敌,亲自率军于沈阳城外列队相候,打,当然不会立刻打,不说豪格领的三万军,济尔哈朗本身也是旗主,手底下有近百牛录,在大清的势力里位列第三,而两黄旗在这种情况下,又能出得了多少力?
甚至两黄旗内部都会因此而分裂。
同时,沈阳是大清的都城,豪格带兵前来,其中的道理与名份是要说清楚的,在自家都城底下,多尔衮绝对做不出不教而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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