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家的遮光窗帘效果非常好,当清晨的太阳已经光芒万丈的时候,董乔的卧室里仍然是漆黑一片,只是董乔第一天住进来,可能还不太清楚这一点,所以躺在床上的她头上还戴着一个大大眼罩,睡得正香甜。
不过很快,一通敲门声将她从睡梦中逐渐惊醒过来。
迷迷糊糊之间,董乔有气无力地喊了声“什么事”,门外则是传来沈欢的声音。
“起床干活了!”
听到这个在她家中绝对不可能听到的声音,董乔这才终于完全清醒过来,反应过来她现在并不是在自己家中,而是住在了沈欢这里。
几点了?
董乔拉起眼罩,将手腕抬到面前一看,见到表盘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五十,忍不住心生悲哀。
太苦了,七点都没到,地主老财就过来喊长工干活了,真是堪比旧时代,她这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知道了!马上就出来!”
董乔隔门悲愤地喊了一声,外面的沈欢这才停下他的动静,却是又特别提醒了一声“不要换女仆装了,等会儿我们直接先去跑步,所以你穿件适合运动的出来吧”。
董乔还以为沈欢是喊她起来准备早饭的呢,没想到却是喊她跑步去的,有气无力地又再应了一声“知道了”,外面的沈欢这才终于彻底没有了动静。
待到外面没声音了,董乔这才慢慢坐起身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醒了一下神后,她才下床先去拉开了窗帘,被外面灿烂的阳光一照之后,仿佛连睡意都消散了大半。之后又去洗漱一番,简单地化了个妆,照着沈欢的嘱咐,换了一套适合夏季跑步的衣裤,这才终于出门,而走到厅里的时候,发现沈欢已经坐在那里等着她了。
这也是沈欢第一次看到她穿成这样的运动风,头发还特意扎了马尾,显得干净利落,很专业的样子,让他眼前一亮。
英姿飒爽,有一种邪魅的帅气,这是董乔打扮成这样、再加上她自身的气质给他的直观感受。
有那种倾向的小女生估计对于她此刻这样的造型是不大抵挡得住的,再加上自己曾经好几次见到过她尝试撩妹的行迹,估计她除了李尚颐之外,还是有过一些别的女人的。
“其实我想说,以后这种活动,你自己去就行了,没必要叫上我,”
董乔虽然打扮成了这样,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却觉得还是有些东西要讲清楚的,“我一般都是晚跑。”
沈欢说道:“那你昨晚怎么没去跑?”
董乔道:“那不是跟你在这边谈事情,耽搁了么?而且我这几天是你家的女佣,想做什么,也不是我想做就能去做的。”
沈欢点头,深感欣慰:“你能谨记这一点,我很是欣慰。不过这两天的晨跑是少不了的,这也是你的工作之一。身为一位合格的女仆,你必须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应付得了每日的工作,而适当的晨跑,对于身体素质的提升是有帮助的,并且能够活化沉睡了一晚的肌体,让你接下来以更好的状态应对一天的工作……”
董乔翻了个白眼,作势欲走,“行了行了,我们还是去跑步吧。”
……
就像沈欢当初对宋一承诺的那样,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确实很好,慢跑不需要出小区,里面直接就有现成的慢跑步道,两人慢跑的路上,也遇到了好几位正在晨跑的同好。而且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之好,还体现在居民素养上。
路上遇到的这几位晨跑同好,以及路过遇到的几位早起的居民,明显都认出了沈欢来,却没有像很多普通民众那样直接尖叫、上来截停正在慢跑的他要签名合照什么的。他们多半是第一眼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有想到沈欢也住在这个小区,随后就以笑容和点头应对,说上一声“早上好”,再遇到热情一点的,也同样在慢跑的,则是会保持步调跟着跑上一小段,寒暄两句“你也住在这里呀?”之类的,简单两句后,往往就会刻意地或放快脚步、或放慢脚步,给这两位留出私人空间来,不再纠缠。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这些人就一点都不八卦了,实际上沈欢从他们很多人的脸上都看出了非常明显的八卦来。
这些人认出他,再看到在他旁边一起跑步的董乔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很值得琢磨,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倒是没有人直接就问出来这是不是他女朋友——或许他们也不需要沈欢的答案,在他们心里已经认定了某个答案。
“还要不要再跑一会儿?”
两人大概跑了有二十多分钟之后,沈欢边跑边问身边的董乔。
董乔跑到现在还是游刃有余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平常经常有锻炼了,这点沈欢并没有觉得意外。
一个能够用身体制住他的女人,显然不会是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董乔要是跑这么会儿就气喘吁吁,那才会令他惊讶呢。
“从这边跑回去就结束吧。”
董乔这样说道,有些不想跑了。
她倒不是身体受不了了,这样出一身汗的感觉她也挺享受的,但那要是她一个人的情况下。
现在沈欢就在她旁边,她心中多少有些顾虑,担心自己要是弄得太尽兴了,一身臭汗,怕是有损自己在沈欢心目中的形象,那就不美了。
沈欢点点头,“好。”
说着,两人就继续向前跑去,谁都不说话了,两人之间一时安静,沈欢心思却是流转不停。
他很享受今天早上的这种氛围和感觉:将赖床的她从被窝里喊出来,拉着她一起出来晨跑,路上遇到一些路人居民们打上一声招呼,随后再回去洗澡,一起吃早饭,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这种感觉特别好,让他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孤孤单单的的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人在寂静的大房子里醒来,不再是一个人晨跑,不再是一个人吃早饭。
当然,如果对象不是她的话,那么其实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沈欢这样想到。
他想了一下,把董乔换成其他人,可是设想下来的那种感觉都不太对味,还不如他一个人待着来的自在呢。
……
两人晨跑完毕回到家里之后,董乔就立刻冲去洗澡了,沈欢本来也要去洗了,但是他习惯性地去厅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后,却是没有立刻去洗澡。
出去晨跑的时候,他不太喜欢带手机,觉得累赘,一般都留在家里,现在一看,上面有鲍柔的一条未接来电,正是在他刚才出去晨跑的时候打进来的。
鲍柔以前是他个人音乐工作室的负责人,现在随着他广汇云音乐那边的摊子逐渐拉开,鲍柔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也逐渐扩大,可以说是他音乐方面事物的的一个总掌柜性质。
这次沈欢放自己三天大假,除了梦工厂那边,鲍柔这边自然也是通知到了的。她也是个有主见,有分寸的人,在自己已经通知过她的情况下,一般情况她都会自己去处理,要不然就是等到这三天一过,再跟自己说,现在却是为什么会突然打这个电话来呢?
沈欢从自己对于鲍柔的了解来判断,应该是确实有什么比较重要的事,她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而且还是在这么一大清早的,所以他也顾不得自己已经打定了主意在休假了,直接就给鲍柔回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待电话接通之后,直接问道:“什么事?”
鲍柔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也不套,直截了当切入了主题:“央视那边来了人,希望能和你见一面。”
“央视?”
沈欢闻言一怔。
如果是央视的话,分量确实还是足够重的。
“他们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鲍柔道:“透露了一点,应该是想要邀请你上今年的春晚,为此他们派人来了建邺。以我的行业经验,这在央视来说还是很少见的,可以说诚意确实是非常足了。现在他们想要和你见面详谈,所以我想问问你,见是不见?”
央视春晚……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啊。
沈欢心中如此想到,并没有怎么感到意外。
其实单纯从实力、人气和知名度上来说,他去年的时候就已经有资格上央视春晚了,只不过他感觉央视春晚节目组当时可能考虑到了他的名声方面的因素,所以最终没有邀请他,而今年就不同了。
今年的他知名度再度扩大:在影视剧方面,他又推出《潜伏》这样的大火剧集,在音乐方面,他的新概念专辑在这几个月的时间内持续性地造成热议,让他在华语歌坛越来越火,甚至于在文学方面,他也是展现出了惊人的表现。
继那天晚上的斗酒诗百篇震惊全国后,筹备了许久的《沈欢诗集》也于七月份的时候正式上市了,销量很不错,在如今这个诗歌势微的年代里,更是占据了诗歌类书籍销量排行榜的第一名,和第二名拉开了极大的差距。
这一系列的行为下,他的人气在今年可以说再创新高峰了,自然是能更加打动央视春晚节目组了。
而还有一点很重要的,那就是在汶江地震中,他牵头推出了《明天会更好》,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提升了他的社会名誉和舆论评价,这也是之前央视春晚可能最顾虑的地方。现在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人气又有,央视春晚自然是会向他发出邀请的了。
而且沈欢估计,今年的央视春晚,汶江地震这样社会关注的年度热点是跑不过去的,多少会缅怀一下,到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一个合唱《明天会更好》的环节。他作为这首歌的词曲人,制作人,又是重要的分词演唱者,要是春晚这首歌的合唱舞台上没有他,怕是节目组也会觉得尴尬的。
“他们需要立刻见面谈吗?”
沈欢想了一下,这样问道。
鲍柔在那头说道:“我看他们的意思似乎就是这样的,毕竟央视春晚是一个很重要的晚会,牵涉到的人力统筹方面很多很杂,虽然一般都早半年就开始准备了,但多少还是很紧的。而且这次来的还是一个副导演,应该更加忙。况且他们专程从燕京飞来这里,确实是很很有诚意的了,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你那边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的话,还是过来见一见、谈一谈的好,毕竟这对于你自己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这么帮着对方说话,也不知道央视春晚节目组的人是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
沈欢心中如此想到。
不过鲍柔也确实说的没错,这对于他自己来说也确实是一个机会。
没什么人会嫌弃春晚的舞台的,另一个世界是这样,这个世界也是这样。
“那行吧,我过会过去。”
沈欢没有想多久,就做下了决定。
如果只是谈这件事的话,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鲍柔在那头则是说道:“行,那我这里就安排一下,到时候你直接来公司就行了。”
商议完毕之后,沈欢挂断了这个电话,放下手机,去洗澡了,而在建邺某处大厦的一间会厅样式的房间中,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正在和一位年轻男子说着话。
“我们至于这样上赶着过来吗?”
年轻男子看起来颇有些怨气的模样,“比他咖更大的,不也是打一个电话就解决了吗?为什么还非得要我们特地飞来这里?而且他倒好,我们人都来了,结果他人都见不到,到底见不见,还要他来决定。”
秃头中年男子摇了摇头,也没有解释这里面的原因,只是道:“都是为了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不要有这么多怨气。而且也确实是我们做的有不周到的地方,电话都没有提前打一个就过来了,人家没有做好准备,那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秃头中年男子说着,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自己和那位老朋友施明生谈到沈欢这个人时候的情景。
不过很快,一通敲门声将她从睡梦中逐渐惊醒过来。
迷迷糊糊之间,董乔有气无力地喊了声“什么事”,门外则是传来沈欢的声音。
“起床干活了!”
听到这个在她家中绝对不可能听到的声音,董乔这才终于完全清醒过来,反应过来她现在并不是在自己家中,而是住在了沈欢这里。
几点了?
董乔拉起眼罩,将手腕抬到面前一看,见到表盘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五十,忍不住心生悲哀。
太苦了,七点都没到,地主老财就过来喊长工干活了,真是堪比旧时代,她这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知道了!马上就出来!”
董乔隔门悲愤地喊了一声,外面的沈欢这才停下他的动静,却是又特别提醒了一声“不要换女仆装了,等会儿我们直接先去跑步,所以你穿件适合运动的出来吧”。
董乔还以为沈欢是喊她起来准备早饭的呢,没想到却是喊她跑步去的,有气无力地又再应了一声“知道了”,外面的沈欢这才终于彻底没有了动静。
待到外面没声音了,董乔这才慢慢坐起身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醒了一下神后,她才下床先去拉开了窗帘,被外面灿烂的阳光一照之后,仿佛连睡意都消散了大半。之后又去洗漱一番,简单地化了个妆,照着沈欢的嘱咐,换了一套适合夏季跑步的衣裤,这才终于出门,而走到厅里的时候,发现沈欢已经坐在那里等着她了。
这也是沈欢第一次看到她穿成这样的运动风,头发还特意扎了马尾,显得干净利落,很专业的样子,让他眼前一亮。
英姿飒爽,有一种邪魅的帅气,这是董乔打扮成这样、再加上她自身的气质给他的直观感受。
有那种倾向的小女生估计对于她此刻这样的造型是不大抵挡得住的,再加上自己曾经好几次见到过她尝试撩妹的行迹,估计她除了李尚颐之外,还是有过一些别的女人的。
“其实我想说,以后这种活动,你自己去就行了,没必要叫上我,”
董乔虽然打扮成了这样,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却觉得还是有些东西要讲清楚的,“我一般都是晚跑。”
沈欢说道:“那你昨晚怎么没去跑?”
董乔道:“那不是跟你在这边谈事情,耽搁了么?而且我这几天是你家的女佣,想做什么,也不是我想做就能去做的。”
沈欢点头,深感欣慰:“你能谨记这一点,我很是欣慰。不过这两天的晨跑是少不了的,这也是你的工作之一。身为一位合格的女仆,你必须拥有强健的体魄,才能应付得了每日的工作,而适当的晨跑,对于身体素质的提升是有帮助的,并且能够活化沉睡了一晚的肌体,让你接下来以更好的状态应对一天的工作……”
董乔翻了个白眼,作势欲走,“行了行了,我们还是去跑步吧。”
……
就像沈欢当初对宋一承诺的那样,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确实很好,慢跑不需要出小区,里面直接就有现成的慢跑步道,两人慢跑的路上,也遇到了好几位正在晨跑的同好。而且应天越秀城的居住环境之好,还体现在居民素养上。
路上遇到的这几位晨跑同好,以及路过遇到的几位早起的居民,明显都认出了沈欢来,却没有像很多普通民众那样直接尖叫、上来截停正在慢跑的他要签名合照什么的。他们多半是第一眼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有想到沈欢也住在这个小区,随后就以笑容和点头应对,说上一声“早上好”,再遇到热情一点的,也同样在慢跑的,则是会保持步调跟着跑上一小段,寒暄两句“你也住在这里呀?”之类的,简单两句后,往往就会刻意地或放快脚步、或放慢脚步,给这两位留出私人空间来,不再纠缠。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这些人就一点都不八卦了,实际上沈欢从他们很多人的脸上都看出了非常明显的八卦来。
这些人认出他,再看到在他旁边一起跑步的董乔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很值得琢磨,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倒是没有人直接就问出来这是不是他女朋友——或许他们也不需要沈欢的答案,在他们心里已经认定了某个答案。
“还要不要再跑一会儿?”
两人大概跑了有二十多分钟之后,沈欢边跑边问身边的董乔。
董乔跑到现在还是游刃有余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平常经常有锻炼了,这点沈欢并没有觉得意外。
一个能够用身体制住他的女人,显然不会是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董乔要是跑这么会儿就气喘吁吁,那才会令他惊讶呢。
“从这边跑回去就结束吧。”
董乔这样说道,有些不想跑了。
她倒不是身体受不了了,这样出一身汗的感觉她也挺享受的,但那要是她一个人的情况下。
现在沈欢就在她旁边,她心中多少有些顾虑,担心自己要是弄得太尽兴了,一身臭汗,怕是有损自己在沈欢心目中的形象,那就不美了。
沈欢点点头,“好。”
说着,两人就继续向前跑去,谁都不说话了,两人之间一时安静,沈欢心思却是流转不停。
他很享受今天早上的这种氛围和感觉:将赖床的她从被窝里喊出来,拉着她一起出来晨跑,路上遇到一些路人居民们打上一声招呼,随后再回去洗澡,一起吃早饭,美好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这种感觉特别好,让他感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是孤孤单单的的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人在寂静的大房子里醒来,不再是一个人晨跑,不再是一个人吃早饭。
当然,如果对象不是她的话,那么其实一个人也没什么不好。
沈欢这样想到。
他想了一下,把董乔换成其他人,可是设想下来的那种感觉都不太对味,还不如他一个人待着来的自在呢。
……
两人晨跑完毕回到家里之后,董乔就立刻冲去洗澡了,沈欢本来也要去洗了,但是他习惯性地去厅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后,却是没有立刻去洗澡。
出去晨跑的时候,他不太喜欢带手机,觉得累赘,一般都留在家里,现在一看,上面有鲍柔的一条未接来电,正是在他刚才出去晨跑的时候打进来的。
鲍柔以前是他个人音乐工作室的负责人,现在随着他广汇云音乐那边的摊子逐渐拉开,鲍柔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也逐渐扩大,可以说是他音乐方面事物的的一个总掌柜性质。
这次沈欢放自己三天大假,除了梦工厂那边,鲍柔这边自然也是通知到了的。她也是个有主见,有分寸的人,在自己已经通知过她的情况下,一般情况她都会自己去处理,要不然就是等到这三天一过,再跟自己说,现在却是为什么会突然打这个电话来呢?
沈欢从自己对于鲍柔的了解来判断,应该是确实有什么比较重要的事,她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而且还是在这么一大清早的,所以他也顾不得自己已经打定了主意在休假了,直接就给鲍柔回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待电话接通之后,直接问道:“什么事?”
鲍柔的声音从那边传来,也不套,直截了当切入了主题:“央视那边来了人,希望能和你见一面。”
“央视?”
沈欢闻言一怔。
如果是央视的话,分量确实还是足够重的。
“他们有没有说是什么事?”
鲍柔道:“透露了一点,应该是想要邀请你上今年的春晚,为此他们派人来了建邺。以我的行业经验,这在央视来说还是很少见的,可以说诚意确实是非常足了。现在他们想要和你见面详谈,所以我想问问你,见是不见?”
央视春晚……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啊。
沈欢心中如此想到,并没有怎么感到意外。
其实单纯从实力、人气和知名度上来说,他去年的时候就已经有资格上央视春晚了,只不过他感觉央视春晚节目组当时可能考虑到了他的名声方面的因素,所以最终没有邀请他,而今年就不同了。
今年的他知名度再度扩大:在影视剧方面,他又推出《潜伏》这样的大火剧集,在音乐方面,他的新概念专辑在这几个月的时间内持续性地造成热议,让他在华语歌坛越来越火,甚至于在文学方面,他也是展现出了惊人的表现。
继那天晚上的斗酒诗百篇震惊全国后,筹备了许久的《沈欢诗集》也于七月份的时候正式上市了,销量很不错,在如今这个诗歌势微的年代里,更是占据了诗歌类书籍销量排行榜的第一名,和第二名拉开了极大的差距。
这一系列的行为下,他的人气在今年可以说再创新高峰了,自然是能更加打动央视春晚节目组了。
而还有一点很重要的,那就是在汶江地震中,他牵头推出了《明天会更好》,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提升了他的社会名誉和舆论评价,这也是之前央视春晚可能最顾虑的地方。现在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人气又有,央视春晚自然是会向他发出邀请的了。
而且沈欢估计,今年的央视春晚,汶江地震这样社会关注的年度热点是跑不过去的,多少会缅怀一下,到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一个合唱《明天会更好》的环节。他作为这首歌的词曲人,制作人,又是重要的分词演唱者,要是春晚这首歌的合唱舞台上没有他,怕是节目组也会觉得尴尬的。
“他们需要立刻见面谈吗?”
沈欢想了一下,这样问道。
鲍柔在那头说道:“我看他们的意思似乎就是这样的,毕竟央视春晚是一个很重要的晚会,牵涉到的人力统筹方面很多很杂,虽然一般都早半年就开始准备了,但多少还是很紧的。而且这次来的还是一个副导演,应该更加忙。况且他们专程从燕京飞来这里,确实是很很有诚意的了,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你那边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的话,还是过来见一见、谈一谈的好,毕竟这对于你自己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这么帮着对方说话,也不知道央视春晚节目组的人是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
沈欢心中如此想到。
不过鲍柔也确实说的没错,这对于他自己来说也确实是一个机会。
没什么人会嫌弃春晚的舞台的,另一个世界是这样,这个世界也是这样。
“那行吧,我过会过去。”
沈欢没有想多久,就做下了决定。
如果只是谈这件事的话,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鲍柔在那头则是说道:“行,那我这里就安排一下,到时候你直接来公司就行了。”
商议完毕之后,沈欢挂断了这个电话,放下手机,去洗澡了,而在建邺某处大厦的一间会厅样式的房间中,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正在和一位年轻男子说着话。
“我们至于这样上赶着过来吗?”
年轻男子看起来颇有些怨气的模样,“比他咖更大的,不也是打一个电话就解决了吗?为什么还非得要我们特地飞来这里?而且他倒好,我们人都来了,结果他人都见不到,到底见不见,还要他来决定。”
秃头中年男子摇了摇头,也没有解释这里面的原因,只是道:“都是为了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不要有这么多怨气。而且也确实是我们做的有不周到的地方,电话都没有提前打一个就过来了,人家没有做好准备,那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秃头中年男子说着,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自己和那位老朋友施明生谈到沈欢这个人时候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