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悟是一种机缘,而且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机缘,就是那种典型的“我能得,他却得不来”的另类机缘。
因为这样的另类,见着旁人得了顿悟,因之丛生嫉妒,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嫉妒归嫉妒,不动手,那都没有什么,可是动了手,一切的一切就显得有问题了。
或者说,是动手的那个人,哪怕是天道的代言人,也该死。
要知道,而今的劳什子的顿悟,顿悟出来的结果乃是能够破局,也就是能够加大战胜那个女子的顿悟。
这样的顿悟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相应的,有此顿悟的天道的代言人的重要性也因此暴增无数倍。
然后……好不容易有了的第二个的顿悟之人,却被一个心生嫉妒的天道代言人给轰杀打死了。
这样的行为,那可就是对一众天道的挑衅,也是自寻死路的行为。
将身旁的顿悟之人打杀了的那个天道代言人在无比畅快的表露了那份嫉妒过后,随之也明了自己做了什么不能被原谅的事情。
那个天道的代言人就非常非常的后悔,因为他清楚,他现在死定了。
还是那种他背后的天道都要他赶紧去死,不死不足以平其他天道的愤怒的那种去死。
那个天道的代言人没有挣扎,他也清楚,在有着一众天道的天道分身的遍布四周的情况,他是想要挣扎或者说是想要逃走也是没有可能的。
那个天道代言人就等死,坦然的做好了等死的准备。
然而事情就是那么的神奇,那个天道的代言人莫名其妙,很是巧合的也顿悟了。
这下就有意思了。
阵图之上的一众天道分身和一众天道代言人都有些茫然无措,也有些措手不及。
“这下该怎么办?”
这下非常不好办!
那个天道代言人有了自己的顿悟,留他一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真若留了他一命,就有非常非常不好的由头的展开。
就是给了其他的天道代言人一个信号,或者说给了他们冒险一试的理由。
那个天道代言人刚刚打死了一个有了顿悟的人,而后就得了顿悟,是不是说他们也来打死那么一个,也能得了顿悟呢?
富贵险中求,这种冒险是值得他们去做的,毕竟他们现在本就是踏上了一条极有可能是有去无回的不归路。
都是不归路了,也就是去了就只有死路一条的情况,他们就有必要,甚至是必须谋求一线生机。
而这生机,不正好是顿悟吗?
“那就杀了吧!”
着实是有天道担心那个天道代言人的顿悟其实与其人的打杀顿悟之人无关,是其人本身就有顿悟的资格。
如此一来的话,留着他不杀,招致其他的天道的代言人的对顿悟之人的出手,就有闹得一个无人再来顿悟的结局。
那样的结局,一众的天道可接受不了。
“杀是可以杀,就是,我们能不能等下再杀?”
一个天道代言人而已,杀了的确也就是杀了,不值得多谈,也不值得太过在意。
但是对方的身上的顿悟的内容,可以先留下来。
换句话说,就是等那个天道代言人将他的顿悟彻底的领悟了,随后由天道将那领悟做了夺取,再在将其人抹杀。
“原则上这样是最为妥当的,可是……别的天道代言人不会这样想,他们会以为我们是要给他一条生路,会以为我们是要放他一命。”
这样的误会,带来的自然就是其他的天道代言人对顿悟之人的袭杀之心的坚持。
“我们可以和他们说清楚啊!说清楚了,相信他们就不敢动手了。”
问题是,说清楚了,也得让他们相信才行。
天道的代言人现在是的确无路可走,好不容易有了顿悟这一线生机,只要那一线的生机摆在那里,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
“喂喂!你们就不能自己参悟吗?你们可是天道,和我们一样的天道,连张阵图都参悟不了,你们也太过废物了!”
废物吗?不见得吧!
天道是全能的,但是天道的全能是建立在它们的它们对自身掌控的规则法则的无比熟稔这么一个事实的前提之下。
换句话说,如若是它们不熟悉的规则法则,它们想要全能的掌控,除非有足够的规则法则给它们炼化,将之化为它们自己的,否则的话,还是别想了。
相较于它们的别想了,修士这种存在就不一样了。
虽然相应世界的修士依旧是相应世界的规则法则的构成,然而修士的思维和思维方式却是不受规则法则的限制而受限制的。
因这关系,天道想象不到的东西,修士是能想象得到的。
这也是为何每每有非常非常出彩的修士的冒头,那样的修士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于天劫之下。
那是因为那样的修士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乃是天道不具备的东西,天道就要用那样的修士的死亡,将属于那个修士的一切夺来自己使用。
同样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能引得天道的代言人,也就是本质上依旧是修士的他们的顿悟的阵图,即便是一众天道布置,一众天道也只能布置而已。
就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如此一来,能够顿悟的天道代言人就显得很是重要。
“所以我们必须保住他的性命,至少在他将顿悟的内容没能参悟明白之前,我们必须留他一命。”
“可是其他的代言人怎么办?”
“这个……还是解释吧,解释清楚了,再给予一定的武力威胁,他们会知道轻重的。”
这就不可能了,就像它们这一众天道明知道那个女子不好惹,不也为了各自的性命想尽办法的针对那个女子吗?
它们方式如此,那些天道代言人为何不拼上一拼?
“我说你们是不是傻啊!就不能玩金蝉脱壳的伎俩吗?就是弄个天道分身替换了那个家伙,然后让那个天道分身代替那个家伙去死,不就可以了吗?”
可以是可以,问题是那个天道分身来?
因为这样的另类,见着旁人得了顿悟,因之丛生嫉妒,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嫉妒归嫉妒,不动手,那都没有什么,可是动了手,一切的一切就显得有问题了。
或者说,是动手的那个人,哪怕是天道的代言人,也该死。
要知道,而今的劳什子的顿悟,顿悟出来的结果乃是能够破局,也就是能够加大战胜那个女子的顿悟。
这样的顿悟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相应的,有此顿悟的天道的代言人的重要性也因此暴增无数倍。
然后……好不容易有了的第二个的顿悟之人,却被一个心生嫉妒的天道代言人给轰杀打死了。
这样的行为,那可就是对一众天道的挑衅,也是自寻死路的行为。
将身旁的顿悟之人打杀了的那个天道代言人在无比畅快的表露了那份嫉妒过后,随之也明了自己做了什么不能被原谅的事情。
那个天道的代言人就非常非常的后悔,因为他清楚,他现在死定了。
还是那种他背后的天道都要他赶紧去死,不死不足以平其他天道的愤怒的那种去死。
那个天道的代言人没有挣扎,他也清楚,在有着一众天道的天道分身的遍布四周的情况,他是想要挣扎或者说是想要逃走也是没有可能的。
那个天道代言人就等死,坦然的做好了等死的准备。
然而事情就是那么的神奇,那个天道的代言人莫名其妙,很是巧合的也顿悟了。
这下就有意思了。
阵图之上的一众天道分身和一众天道代言人都有些茫然无措,也有些措手不及。
“这下该怎么办?”
这下非常不好办!
那个天道代言人有了自己的顿悟,留他一命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真若留了他一命,就有非常非常不好的由头的展开。
就是给了其他的天道代言人一个信号,或者说给了他们冒险一试的理由。
那个天道代言人刚刚打死了一个有了顿悟的人,而后就得了顿悟,是不是说他们也来打死那么一个,也能得了顿悟呢?
富贵险中求,这种冒险是值得他们去做的,毕竟他们现在本就是踏上了一条极有可能是有去无回的不归路。
都是不归路了,也就是去了就只有死路一条的情况,他们就有必要,甚至是必须谋求一线生机。
而这生机,不正好是顿悟吗?
“那就杀了吧!”
着实是有天道担心那个天道代言人的顿悟其实与其人的打杀顿悟之人无关,是其人本身就有顿悟的资格。
如此一来的话,留着他不杀,招致其他的天道的代言人的对顿悟之人的出手,就有闹得一个无人再来顿悟的结局。
那样的结局,一众的天道可接受不了。
“杀是可以杀,就是,我们能不能等下再杀?”
一个天道代言人而已,杀了的确也就是杀了,不值得多谈,也不值得太过在意。
但是对方的身上的顿悟的内容,可以先留下来。
换句话说,就是等那个天道代言人将他的顿悟彻底的领悟了,随后由天道将那领悟做了夺取,再在将其人抹杀。
“原则上这样是最为妥当的,可是……别的天道代言人不会这样想,他们会以为我们是要给他一条生路,会以为我们是要放他一命。”
这样的误会,带来的自然就是其他的天道代言人对顿悟之人的袭杀之心的坚持。
“我们可以和他们说清楚啊!说清楚了,相信他们就不敢动手了。”
问题是,说清楚了,也得让他们相信才行。
天道的代言人现在是的确无路可走,好不容易有了顿悟这一线生机,只要那一线的生机摆在那里,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
“喂喂!你们就不能自己参悟吗?你们可是天道,和我们一样的天道,连张阵图都参悟不了,你们也太过废物了!”
废物吗?不见得吧!
天道是全能的,但是天道的全能是建立在它们的它们对自身掌控的规则法则的无比熟稔这么一个事实的前提之下。
换句话说,如若是它们不熟悉的规则法则,它们想要全能的掌控,除非有足够的规则法则给它们炼化,将之化为它们自己的,否则的话,还是别想了。
相较于它们的别想了,修士这种存在就不一样了。
虽然相应世界的修士依旧是相应世界的规则法则的构成,然而修士的思维和思维方式却是不受规则法则的限制而受限制的。
因这关系,天道想象不到的东西,修士是能想象得到的。
这也是为何每每有非常非常出彩的修士的冒头,那样的修士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于天劫之下。
那是因为那样的修士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乃是天道不具备的东西,天道就要用那样的修士的死亡,将属于那个修士的一切夺来自己使用。
同样就是因为这样的道理,能引得天道的代言人,也就是本质上依旧是修士的他们的顿悟的阵图,即便是一众天道布置,一众天道也只能布置而已。
就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如此一来,能够顿悟的天道代言人就显得很是重要。
“所以我们必须保住他的性命,至少在他将顿悟的内容没能参悟明白之前,我们必须留他一命。”
“可是其他的代言人怎么办?”
“这个……还是解释吧,解释清楚了,再给予一定的武力威胁,他们会知道轻重的。”
这就不可能了,就像它们这一众天道明知道那个女子不好惹,不也为了各自的性命想尽办法的针对那个女子吗?
它们方式如此,那些天道代言人为何不拼上一拼?
“我说你们是不是傻啊!就不能玩金蝉脱壳的伎俩吗?就是弄个天道分身替换了那个家伙,然后让那个天道分身代替那个家伙去死,不就可以了吗?”
可以是可以,问题是那个天道分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