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其实是个多灾多难的倒霉孩子。矗立在地层的高耸山脉就像一颗颗怎么也消不下去的青春痘,坑坑洼洼的各种地坑凹陷就像筛子。靠着海水的伪装,马里亚纳海沟这条刀疤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东非大裂谷却如此明显,还有随时可能被地底能量喷发再次造成可怕伤害的圣安吉列斯断裂带。

    宿主对磐石寨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他知道这里有个山谷,两边悬崖中间的宽度超过上百米。那些在岩石缝隙间生长的植物很有意思,先是蔓藤悄悄爬了出来,微风到了这里就再也承载不住如榆钱般带有翅翘的乔木种子。这些幸运的小伞兵成功完成了机降,生长环境虽然严酷,却并不缺少水分。几年时间下来,倒也磨磨蹭蹭发了芽,在悬崖内侧形成一片葱郁的绿色。

    山间林木茂盛,每年都有枯枝败叶掉落下来。过重的部分直接坠落谷底,轻巧部分就晃悠悠飘落,软软躺在蔓藤与顽强生长在岩石缝中的同类上面。就这样,堆叠面积越来越大,悬崖两端的距离也不断缩小。到了冬天,飘飘悠悠的雪花覆盖了一切,原本肉眼可以看到的山谷急剧缩小变成了一个“洞”,等到天气越发寒冷,久居山林的人们在暖烘烘木屋里熟睡一晚,早晨起来,会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整个世界被冰雪改造得如此陌生。

    号称地球上最智慧生物的人类尚且如此,巨角鹿就更是无法判断隐藏在脚下这片雪地里的死亡陷阱。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异常凶猛,得到第一个融合点的天浩对宿主身体有着深刻了解。他们身材高大,肌肉纤维紧密,骨骼强度极高,即便是文明时代全盛时期的自己,肉搏战想要打赢宿主的可能性也极小。

    天峰、天狂、天浩三兄弟,宿主是最弱的一个。强悍如天峰这样的“十人首”,不要说是可怕的暴鬃熊,就算是面对发情时节的巨角雄鹿,同样也是生死难料。

    多达数万的庞大鹿群在这个时代相当于一个王国。尽管磐石寨的村民会制造武器,拥有极其精湛的锻造技术,可他们的数量太少,与鹿群比较起来,区别就像山脉与砂子。

    不使用计谋,不利用环境,人类根本无法与野兽相抗。

    山谷之上,是一层薄薄的雪壳。寒冬时节,一两个人走在上面,树枝和积雪勉强可以承载,但只要重量超过极限,雪层立刻崩塌,露出被洁白掩盖的一切。

    数千头巨角鹿填满了整个山谷。高达上百米的落差使这里变成了天然猎场。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横七竖八躺在冰冷岩石上,其实摔死的不多,真正致命的东西,是此前掉下去同类头顶硕大坚硬的鹿角。盲从且被推搡着坠下的后来者无法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戳穿,血流满地。

    数十条藤绳牢牢栓紧了靠近悬崖外侧的高大黑针松,腰部被绳索缠绕的猎人们用最原始方法缓缓在山谷边缘落下。天浩走近一头侧躺着的巨角鹿,这头可怜的动物腹部被之前落下的同类头角扎穿,枝桠形状的鹿角在穿透皮肉后形成障碍,导致它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浩拔出佩刀,以略带生涩的动作刺穿自己的脖颈。

    孚松走过来,接过天浩手里的刀,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稳的声音里带着感激:“让我来,你去后面指挥着他们绑绳子。”

    受伤的野兽会在伤痛与血腥气味刺激下变得比平时疯狂。虽然是素食动物,巨角鹿也同样遵循这条法则。给濒死野兽补上最后一刀,这工作看似安全,其实隐藏着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山谷里还有四千多头死鹿。

    起风了。根据多年来观测天气的经验,今天晚上肯定会下雪,磐石寨人少,这些猎物就任由落雪掩埋,它们在寒冷环境下不会腐烂,需要的时候再派人过来挖取。

    长峰拖着肩膀上牢固的绳索,在雪地上吃力地走着。他不断用佩服眼光打量着走在旁边的天浩:“你那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想到用这种办法吸引鹿群?”

    夹杂着细小冰雪颗粒的风吹在天浩脸上,他用微笑代替了所有回答。

    一两句话不可能做出完美解释,粗浅字句无法满足探究者的好奇心。与其麻烦,干脆不说,这样还能在众人面前保持足够的神秘感。

    在昏暗的光线映照下,身穿宽大皮袍的天狂看上去就像一头熊。他拖着沉重滑撬仿佛一点儿也不累,走在天浩身边,浑身上下都透出强烈自豪:“我们家老三是最棒的,是整个寨子里最棒的男人!”

    天浩低着头,在旁人无法看到的角度发出无声叹息。纤细的双肩承担着宿主意想不到的尊严,喜欢思考的懒鬼也许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成为整个寨子里的英雄。但是我不一样。活着,用属于我自己的方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活下去,这才是目的。

    ……

    老祭司手持火把站在寨门前,苍老双眼没有像平时那样被疲倦挤压着形成一条缝,它们努力睁大,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回来的狩猎者,以及那些满载猎物的滑撬。

    磐石寨再一次轰动了。

    记忆当中,谁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猎物。人们习惯性的将滑撬称之为“车”。一车又一车的死鹿,巨大的鹿角耷拉在外面,在滑撬经过的沿途雪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尤其是最早运回来的那些鹿,因为死亡时间短,手摸上去,仍能感受到透过毛皮传递出来的温热。

    从第一车猎物回来的时候,整个磐石寨都陷入了忙碌。人们用巨大的钢斧头从鹿头上砍断巨角,趁着残留在死鹿体内的温度迅速剥皮。今天是磐石寨里所有孩童的节日,浑身血污的大人们脸上带着笑,不断从切割开的猎物腹内取出一块块鹿肝和鹿心。这些东西必须趁着新鲜食用。以前猎物少,只有部族勇士和德高望重的长者才有资格食用。现在不同了,连小孩子都能享受眼馋已久的鲜美。

    不需要来自头领的命令,节俭惯了的人们主动将洗剥干净的鹿身放在雪地里冻硬,然后送入寨子里的公共仓库。从颈部砍断的鹿头仿佛一块块血红色三角形石头,就这样堆在剥下来的鹿皮旁边。随着运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它们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今天的晚餐是巨角鹿内脏和鹿脑。寨子里所有人都可以吃饱。

    “他们回来啦!”瞭望塔上,情绪激动的值守者发出高亢吼声。

    天浩拖着滑撬走进寨门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人们纷纷停下手上的工作,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他注意到很多人的眼睛里都透出感激,即便是平俊这种对自己抱有敌意的人,目光也很复杂,充满了深深的嫉妒,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松开肩膀上的绑绳,大步走到老祭司面前,单膝跪下。这是北方蛮族在猎获归来后必不可少的重要礼节。猎物丰富是来自神灵的恩赐,祭司作为神的代言人可以享有这般尊崇。

    “好孩子!做得好,你做得很好。”满面喜悦的老祭司弯下腰,将右手轻轻放在天浩肩上:“按照部落里的规矩,你可以分配属于你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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