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考的惩罚同样沿用六十分合格制度,只是惩罚更加严厉,也没有五十九至五十分的“轻度惩罚”门槛,无论是谁,月考分数低于六十就只能等死,而且是承受三百刀的惨痛剐刑。 在所有白人受训者看来,用油墨印刷的龙语课本简直比自己的亲爹亲妈还重要。一旦丢失就意味着永远不可能考出合格分数,更谈不上什么优秀。在残酷的死亡威胁面前,他们不顾一切争分夺秒疯狂学习,无论多音字还是同字不同意,与死亡比较起来,复杂的理解概念显得是那么可爱。 总有些人是不信邪的。战俘里永远会出现几个刺头,他们拒绝服从管教并拒绝学习。事实上,帝国陆军部很高兴这些典型主动站出来,帮助军官和哨兵们对其他俘虏进行宣传教育————用烧红的烙铁从屁股中间捅进去,在肚子上开个口让老鼠主动寻找新鲜粮食,切掉手指脚趾并将犯人捆绑结实不能动弹扔在蚂蚁窝旁边……方法太多了,而且每次行刑都会组织所有人围观,还要用龙语把看到的经过写下来,同时附上本次观摩学习的心得体会。 天浩对这些白人龙语教师的要求不算高,只要他们回到南方,对白人学生进行基础化教育就行。没有文学,没有艺术,没有音乐。 当然,这只是针对白人。在神威要塞以北的广袤土地上,天浩正小心翼翼呵护着从民间探出头来的文化萌芽。 老太婆翠花已经成为名人。一首《我的祖国》脍炙人口,成为了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最受欢迎的重要曲目。尽管她越来越老,牙齿掉了,嘴巴漏风,经常是咿咿呀呀哼的时候比唱的时候多,歌词也往往记不住,只能随着音节含糊哼唱,但场下的听众却不计较这些,他们经常以成百上千人规模的大合唱压倒站在台上手持铁皮话筒的老太婆阿芳,导致个人演唱会彻底变成台上台下的全民大联欢。 人活着,总要有娱乐与消遣。 没有了部族之分,也就没有了战争。真正享受到和平的人们再不用担心自家的女人被外敌抢走,再不用担心儿子女儿成为别人嘴里的肉。黑角城、雄鹿城、磐石城、新都、天京城……大大小小的城市村寨,不约而同开始建造新的神庙。那里面不再供奉各部落以往信奉的神灵,而是矗立着一个形象英武的年轻王者。 “如果没有陛下,我们不可能过上今天这种日子。能吃饱,有衣裳穿,年节的时候甚至还有肉和酒,就连盐巴和有油都不缺。” 老人们聚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说着这些话,谈论话题也总是围绕着远在大陆南方作战的年轻皇帝。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南方战争进行得很顺利。撒克逊王国大部分领土已被占领,得到了包括劳伦特伯爵在内很多带路党的帮助,天浩对撒克逊财富的搜刮也达到极致。在帝国后勤部门的所辖单位中,最忙碌的莫过于船队。他们在莱汶港与磐石城之间建立了新航线,所有运输船每天都处于高速运转状态。大量的布匹从南方运来,成吨的谷物、马铃薯、玉米装满了船舱,还有数量惊人的黄金、白银。 “养猪场场长”这个头衔在帝国内部很是显赫,永康也因为常年负责养殖且成绩卓著得到了晋升,成为帝国农业部长,同时兼任畜牧局局长。针对撒克逊王国特有的“麦克白”猪,他设计并开发出专用的运输船,将前线部队搜刮到了四百多万头肉猪全部运往北方。 这只是撒克逊国内现有肉猪的一部分。如果不是天浩及时制止了前线部队无异于杀鸡取卵的鲁莽行动,被集中运走的肉猪数量还会更多。可即便如此,撒克逊各郡目前保有的肉猪数量仍然超过五百万头,甚至有可能超过七百万。 牛、羊、马匹、驴子、骡子……这些大型牲畜与战俘和平民一起走陆路,沿着神威要塞通道前往北方。 南方的牛羊体型较小,无法以畜力形式参与耕种和运输。它们最大的用途就是作为食物,在制定地点宰杀,对毛皮等产品进行分离处理,经过腌制、熏烤、晾晒等流程,进而成为能够长时间保存的肉制品。 大陆北方的牲畜必须留着,这样一来就用不着宰杀它们作为对日常饮食的补充。天浩在撒克逊已占领区域各城镇都建有饲养场和,肉类加工行业也随之出现。在那些已经承诺并给与投诚者贵族的封地城市,将以天浩规定的价格对牲畜进行交易。当然价格不会压得太低,至少要让那些人有一点点赚头。 禽类养殖场是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矮小的南方鸡鸭不在存活物种清单上,天浩打算将其彻底灭绝,转而以北方引种的鸡鸭成为南方养殖场的主要产品。这完全是站在巨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天浩无视可能由此引发的各种后果……物种灭绝在他的逻辑框架中毫无分量,也没有丝毫存在感。只要能让我的人民吃饱穿暖,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就算把全世界所有动物全部杀光,在天浩看来也很值得。 至于白人怎么想……呵呵…… 第一个巨人画家究竟是什么时候出现? 这问题已经无从回答。地方官员的调查结果显示,帝国绘画的起源是位于磐石城海边渔村的“动物园”。一名担任哨兵的龙族警卫,或者是多个警卫,他们当时正在行刑,用刀子砍掉一个白人战俘的脑袋。大量的鲜血从断颈喷出,旁边刚好是一块水泥空地,红色液体在灰色地面上缓缓流淌,出现了一副在警卫们看来颇为意思的画面。 有人砍下白人死者的手指,当做画笔,蘸着那些血,逐渐勾勒出房屋、哨塔、奴隶营地,甚至还用大面积的血涂抹出大海。 以文明时代专业画家的眼光来看,这一切都很粗糙,甚至应该说是笨拙无比的儿童画。 这些警卫有可能天生带有艺术细胞,他们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喜欢上这种全新的绘画艺术。 是的,在后来知晓此事的天浩看来,这的确是艺术的开端。 能用的颜色不多,无非是以红色和黑色为主的矿物颜料,当然也少不了来自白人的血。为了满足这些警卫强烈的个人艺术表现**,那段时间“动物园”里至少有二十个白人被分批在不同时间砍断手指,只为了取得新鲜的血。 他们后来发现用炭条绘画的效果更好,这门“手艺”也逐渐传开,被更多的人喜欢并接受。 第一个在房间里绘画墙壁当做装饰的人,是住在雷角城的一个老头。他是一个在部落战场上失去左腿的老兵,他用炭条画满了住处的四面墙。画的内容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有祈祷和祭祀仪式,有进攻城寨和胜利的场面,有血腥的战斗,还有战斗结束后的幸福生活……没有过于具体的人物素描,却有着六个手拉手聚在一起跳舞的小人,分别代表他和妻子、弟弟、妹妹,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 人来人往,都喜欢串门。 “画墙师”这个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职业就此出现。 女人喜欢鲜花,尤其是年轻少女,她们希望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鲜艳的花瓣,也对画墙师提出了更多要求。为了满足她们在颜色方面的需求,画墙师们开始寻找更多的颜色来源,尤其是植物。 凤仙花是可以利用的,还可以收集变种三色堇进行压榨,从而得到可爱的蓝色。人们很早就发现橘皮可以染黄,还有来自济州岛军工厂的硫磺副产品,都可以用来调色。 这个时代没有绘画教学科,却并不妨碍追求艺术的人们很快发现了三原色规律,进而产生了更多的调和色彩。 嘲风是天浩的第四个儿子,他从小就喜欢听故事。阿依是个称职的母亲,她总会在孩子入睡前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神灵与勇士,族长和小丑,故事里当然少不了美丽的公主,还有所有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战争。 嘲风不知道文明时代有一个职业叫“作家”。虽然年龄未满十岁,不属于成年人,但嘲风认为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 部族战争,磐石寨的崛起,年轻的雷牛部之王,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伟大的牛族摄政王……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小说。内容很简单,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的矛盾,进而引发战乱。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他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年轻人却不这样想,随着一百多本最初的书籍在人群中流传,这本书很快变得火热,受到追捧。就这样口口相传,没看过的人觉得心痒猫抓,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 阿依对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为什么嘲风的名气一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惶恐之下,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以最快的速度派人送给天浩。 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的关键时刻。对此,他莞尔一笑,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给阿依的回复也很简单————放开手,让他做吧! 很快,这本名为《部落战争》的书刊印数量超过了六万本,实际卖掉的部分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那时候还没有龙族,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整个牛族不到一千万的人口数量,这个刊印比例已经非常高。 嘲风给很多人打开了一扇门,他们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尤其是那些年轻的行巫者,他们恍然发现原来还有这种专门以写作和文字存在的生活方式。就这样,在嘲风的带动下,诗歌、小说、散文成为了帝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专职于写作的行巫者数量较少,但他们拥有旺盛且强烈的创作意识。毕竟可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南方战争,光是看看多达数百万的白人俘虏,就令人热血沸腾,想要用手中的笔将这一切记录下来,永远载于史册。 吹笛子这件事,是天浩从磐石寨时期就带动起来。虽然没有竹子,天浩却从铁匠那里得到了几根铜管。那时候他很寂寞,每天太阳落山以后就没有任何娱乐节目,为了打发入睡前的这段时间,天浩把其中一根铜管改造成长笛,虽然音色不怎么样,却让两位兄长和妹妹感到惊奇,也带来了他想要的快乐。 北方蛮族最常用的乐器就是鼓。品质最好的鼓用熊皮制成,而且必须是凶悍可怕的暴鬃熊。用炉灰脱光毛发,刮去熊皮内层的油脂,使其变得坚韧,蒙在预制的木箍表面,经过后期处理,就能成为品质绝佳的鼓。 天浩“发明”了二胡和口琴,除了长笛,这是他在文明时代最熟悉的乐器。 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存在,使帝国对平民的掌控达到极致。尤其是新鲜事物的诞生,总会在第一时间被当地的民政官员察觉。 一种介于月琴和琵琶之间的乐器出现了,弹奏方式很多,可以架在腿上拨弄,也可以像吉他那样横抱着用手指乱撩。 对此,天浩只能报以微笑。 这是好事。艺术的诞生与发展永远贯穿于文明社会。“北方蛮族”四个字虽然听起来威猛雄壮,却有种说不出的粗俗感。尤其是南方白人,他们的敬畏心理完全建立在战争基础上。潜意识当中,他们仍对北方巨人感到不屑。 “蛮族”两个字,足以说明问题。 上位者对新生事物的态度决定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