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别的新电影,暂定名为《光的影》。
这是一部双主角电影。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心理变态杀人狂与一位警察相爱相杀的故事。
电影的开头,是两个主角小的时候一起逛音像店。
这里的设备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
所以两个小孩子平时很喜欢来这里蹭cd听。
原本应该就这么下去的。
但有一天,这家音像店的老板死了。
两个孩子中黄头发的那个带走了一幅画,一幅《蒙娜丽莎的微笑》。
另一个黑头发的孩子带走了一个影碟机。
从此,两人再没见过。
直到......二十年后。
吉良是个三十三岁的普通音像店老板。
单身。
不吸烟,酒也只是浅尝即止,无不良嗜好。
上学的时候成绩总是排在第四名,因为只有前三名才会被老师重点培养。
毕业后他找了个一般的工作,每天朝九晚八,不参加任何同事聚会,也从未想过升职的问题。
但他的工作从来都能够完成,但又不是十全十美。
因此上司没有骂过他,但也没有任何提拔他的想法。
所以他辞职回老家小镇开了家音像店。
他晚上十一点睡,每天要睡够八个小时。
睡前,他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二十分钟的柔软操,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就能睡到天亮。
他绝不会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
就连医生都说他很正常。
但他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是个杀了不少人的连环杀手。
杀人的时候他会有种活着的感觉,虽然知道这样不对且会惹来麻烦,但他依然选择这样去做了。
他心底隐隐有着某种期待,但他自己也说不清那期待是什么。
............
陈清是个三十一岁的普通警察。
同样单身。
他吸烟,一天要一包半。
他喝酒,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是醉醺醺的。
上学的时候他成绩名列前茅,基本上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毕业后他考进了体系,成了一名警察。
每天正常上下班,下班后跟同事吃饭喝酒,就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
组织上也说明年要提拔他升职。
去医院体检,他的身体不是太好。
轻微脂肪肝,经常熬夜,烟酒不断,医生也跟他说要多休息。
他插科打诨蒙过去了。
其实在他开朗随和的外表下,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之所以当警察,就是为了亲手抓到凶手为父母哥哥妹妹报仇。
十年前,当他在外地上大学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噩耗。
他家里遭遇了入室抢劫,父母和哥哥妹妹一家四口都惨死在凶手的手中。
调查结果,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凶手也在四十八小时内被抓捕归案了。
但只有他知道,凶手不会是那个人。
因为他家里随着钱财一同丢失的,还有两个影碟机。
而凶手的口供和查到的赃物中,只有一个影碟机。
他知道凶手是谁。
............
三个月后,他申请调回了老家所在的那个小镇。
面对上司的惋惜和同事的不理解,他只是说自己天生懒散,大城市生活压力太大,他宁愿选择回到老家去发光发热。
正巧老家发生了连环命案,于是上司便把他派了回去。
就在回到小镇的那天下午,他鬼使神差来到了一间怀旧音像店。
那家音像店的墙上还挂着一张《蒙娜丽莎的微笑》。
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个人。
那个他已经从记忆中抹去,却又如同幽灵般冒出来的人。
吉良。
那一天下午,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音像店内,两人坐在椅子上,一同欣赏过去的老音乐。
“这部音响是标准港产货,一万多。加上一千多的本地线,比得上十几万的欧洲货。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这立体感多强,就好像在你面前唱一样。跟当初那家音像店一样。”
“我不喜欢听音乐,我更喜欢看电影。”陈清笑笑,避而不答:“你回来多久了?”
“十多年了吧,我大学毕业之后就回来了。这些年你在干嘛?”
“当警察。”
“回来是因为被开了?”
“没,为了抓个犯人。最近镇上的连环杀人案,你听说过没。”
“听说过,据说凶手是个变态,专门杀花季少女。但他也没侵犯她们,只是砍下她们的手带走,真是个变态。”
“我也这么觉得。”
经过这初次见面,陈清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吉良就是凶手。
不只是这个连环杀人案,还有他一家四口的血案。
凶手都是吉良。
而且他还在挑衅自己。
自己家里丢的那个影碟机,就摆在这个这家音像店内。
还有那个自己没见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但他没有证据。
所以他盯上了吉良,想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证据。
............
但凶手还在犯案,陈清也依旧没找到证据,甚至他还收到很多不记名的快递,里面是一只只手臂。
他终于没忍住,把吉良抓紧了派出所。
但那些案子案发当天,吉良都有不在场证明。
陈清无可奈何,看着吉良微笑着被释放的身影,他发誓一定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证据。
终于,经过艰苦的查证,他想到了什么。
他回到了过去那家被烧成废墟的音像店。
在音像店内,他找到了那些被藏起来的手臂。
不仅如此,技术科还提取到了一个鞋印以及被丢弃的鞋子。
陈清如获至宝,他申请局里要求吉良来穿着那双鞋测试脚印。
如果发力的部位和角度一致,那吉良是凶手的证据就找到了。
但这时候,戏剧性的一幕来了。
吉良出了车祸。
看着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陈清沉默了。
他不相信那是吉良的尸体。
dna鉴定需要去省里做,结果出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但陈清等不了那么久。
三天后,就是他一家的忌日。
于是他继续查找嫌疑人。
在经历千辛万苦,把所有人都排除之后,他锁定了一个人。
开车撞死“吉良”的那个司机——他汽车自燃,全身大面积烧伤,现在正在医院治疗。
陈清赶往医院,却发现那个司机已经失踪了。
陈清知道他会在哪里。
............
音像店内,陈清见到了那个裹着绷带的人。
两人进行了一番紧张刺激的大战,绷带人败了。
“吉良,是你吧。”
陈清指的是面前这个绷带人的身份。
也是指的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以及杀死自己父母哥哥妹妹的凶手。
“你没有证据的。”
绷带人如此回答。
“我是吉良,三十三岁,住在小镇东边居民区,未婚。我开了家音像店,每天上午九点开门,晚上八点关门。我不抽烟,酒仅止于浅尝。我每天晚上十一点睡,每天要睡足八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二十分钟的柔软操,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也说我很正常。
这样的我,怎么可能是凶手。”
“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
“所以我不是凶手。这二十年来,我就像你的影子。其实,你才是那个应该活在阴影里的人。”
原来,当初那场老音像店的火是人为的。
所有人都以为是吉良做的,因为陈清一口咬定是他,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他被释放了。
不过也因为如此,他全家搬离了这个镇子,他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将他抛弃双双离开。
但吉良最清楚,当初放火还有杀了老板的人,就是陈清!
陈清才是个反社会的心理变态!
“但小镇的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你。我父母还有妹妹的死凶手也是你。那个入室抢劫的犯人到现场的时候,他们已经被杀死了。”陈清表情平静,“自首吧,现在还不算晚。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自首?”吉良微微歪头,“我只是想让你和我一起活在阴影里,凭什么你可以活在光明之下,而我就只能在阴影里苟延残喘?明明你和我一样。”
“一切都太晚了。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怪只怪你和我与其他人不同,你和我是特别的。”
吉良抬起头:“从前,有一家建立在悬崖上的精神病院,里面有两个疯子。一天晚上,他们觉得在里面住烦了,他们觉得自己不是生活在这个牢笼内的牲畜,他们是人,应该生活在这个牢笼之外的世界。
于是他们决定逃离这个牢笼。
一天晚上,两人来到了牢笼门口,通过大门,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那个月光下灯火通明的人类世界。
可想要过去,必须跃过悬崖中间的深谷。
其中一个人很轻松就跳了过去,他回头邀请第二个人一起跳过去。
第二个人不敢跳,因为他怕掉下去摔死。
于是,第一个人想了个办法,他说:‘我用手电筒在中间照出一座桥,你踩着桥就能走过来了’。
可是第二个人却拒绝了,他说......
‘你当时我疯子吗?我走到一半时,你肯定会把手电筒关了的’。
是不是很好笑?”
“不好意思,我笑点太高。”陈清点上一支烟,淡淡抽了一口,“我和你不一样。”
“你......”
吉良睁大了双眼。
然后他笑了,笑出了眼泪。
“果然,你和我不一样。”
“但很快,你也会和我一样。”
笑声戛然而止。
............
事情的真相是,音像店的事件是两人一起做的。
杀死陈清父母哥哥妹妹的也确实是十年前的吉良。
但为什么说陈清是和吉良不一样的人?
因为吉良最后也发现了。
这个陈清,并不是陈清。
他是十年前应该已经被杀了的陈青。
陈清是哥哥,是与吉良同岁且一同犯下那个案子的人。
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也尝试这挣扎过。
但他失败了。
而且已经犯下的罪孽,又该如何洗清?
于是在十年前的那天,当陈清回到家中,发现父母妹妹都倒在血泊之中,而十年不见的吉良就站在那里的时候,他冒出一个想法。
他冒充了弟弟陈青,然后被吉良杀死。
但他也给弟弟留下了线索。
因为他知道吉良是不会留下破绽的。
因为两个人都是有特殊能力的人。
这也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原因——他们不认为自己和普通人一样。
陈清依靠能力,在死前将自己看到的案发现场的证据刻在了光盘藏了起来。
吉良知道他的能力,所以杀完人之后带走了影碟机。
但他没想到陈清家里还有另一台影碟机。
弟弟陈青比哥哥小两岁,他接到通知回家,从抢劫犯带走的丢失物中得到了那个影碟机。
他知道了真相。
其实他哥哥并没有想让他报仇的意思,陈清只是希望弟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好人。
可是哥哥不知道的是,弟弟其实也有特殊能力。
但与哥哥不同,弟弟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高人一等的事情,所以他一直隐藏着自己的能力。
直到这件案子,弟弟有了一个决定。
他要找到凶手,用自己的能力亲手干掉他!
所以他放弃了自己的身份,选择以哥哥陈清的身份活着。
而死掉的那个陈清,变成了弟弟陈青。
吉良最后为什么笑的那么开心?
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
他到最后发现了原来那是弟弟,而不是和他一样是影的哥哥。
但是,这个身为光的弟弟,最终却选择了哥哥不希望他走的路。
他用自己的能力,杀了吉良。
他不再是光了,他也成了影。
当然,最后这部分是直接写在剧本上的,但正式电影里拍出来的不会直接告诉观众。
开放式结局嘛。
看完剧本,刘芒深吸了一口气:“老方,这......是商业片吧?”
方别微微一笑:“有深度吗?”
“有。”
“那它就是文艺片。”
刘芒还想再说什么,方别却率先道:“你先说说,什么是好电影?”
“好电影......”这问题还真把刘芒难住了。
“能卖钱的?”
“就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与方别前世不同。
在他那个世界,国内的电影行业也经历过变革。
有流量小鲜肉拍的垃圾也能有高票房,毕竟有脑残粉买单。
但能说那些连幻灯片都不如的东西是好电影吗?
恐怕不能。
不过在方别穿越之前,那个世界的电影行业已经趋向理性。
流量明星的电影想再拿高票房已经很难了。
而这个世界没有这种经历,高票房的电影......必然就是大众喜爱的电影。
有的导演喜欢说自己拍的是文艺片,他不屑于去拍商业片。
但在方别的认知里,这些只是那些废柴导演的嘴硬,不是拍个别人看不懂的低票房电影就是文艺片的。
最好的文艺片必然是商业片,因为好的文艺片同样也能卖出票房。
《海上钢琴师》、《当幸福来敲门》、《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楚门的世界》,包括国内的《我不是药神》,这些到底是商业片还是文艺片?
电影是第七艺术,集合了文字、图像与声音三种文学表现形式。
所以方别觉得除了影片本身的视觉特效之外,能引发人思考的有些深度以及内涵的电影,就是文艺片。
所以他选择魔改出了这个剧本。
但为了不获奖,方别还望里面加了东西。
比如主角二人组的特殊能力。
大制作大特效的电影,方别相信那些评奖的老家伙们不会喜欢。
看看刘芒的反应就知道了。
“所以那个特殊能力是什么东西!替身?文艺片里出现这种东西真的没问题吗?”
方别耸耸肩:“有深度有内涵还有故事,这不是文艺片是什么?”
“可这也......”
可这也跟大家理解中的文艺片差的太远了吧!
方别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通过上部电影,他发现了一件事。
大小姐在乎的其实不是票房的高低,她在乎的是大众的认同感。
只有奖项口碑双丰收的电影才能让她满意!
所以方别就干脆魔改一部疯狂砸特效的电影,然后说这是文艺片!
到时候奖项评委不满意,冲着文艺片来的观众也不满意,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方别站起身:“就这么定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
苏沐凛拉住他:“你去干嘛?”
方别回头笑道:“找演员。”
吉良谁来演最好?
当然是隔壁美甲店的店长吉良吉影了!
ps:jojo第四部+无间道部分片段+部分白夜行+部分白夜追凶+蝙蝠侠:致命玩笑,有没有搞头?
这是一部双主角电影。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心理变态杀人狂与一位警察相爱相杀的故事。
电影的开头,是两个主角小的时候一起逛音像店。
这里的设备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
所以两个小孩子平时很喜欢来这里蹭cd听。
原本应该就这么下去的。
但有一天,这家音像店的老板死了。
两个孩子中黄头发的那个带走了一幅画,一幅《蒙娜丽莎的微笑》。
另一个黑头发的孩子带走了一个影碟机。
从此,两人再没见过。
直到......二十年后。
吉良是个三十三岁的普通音像店老板。
单身。
不吸烟,酒也只是浅尝即止,无不良嗜好。
上学的时候成绩总是排在第四名,因为只有前三名才会被老师重点培养。
毕业后他找了个一般的工作,每天朝九晚八,不参加任何同事聚会,也从未想过升职的问题。
但他的工作从来都能够完成,但又不是十全十美。
因此上司没有骂过他,但也没有任何提拔他的想法。
所以他辞职回老家小镇开了家音像店。
他晚上十一点睡,每天要睡够八个小时。
睡前,他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二十分钟的柔软操,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就能睡到天亮。
他绝不会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
就连医生都说他很正常。
但他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是个杀了不少人的连环杀手。
杀人的时候他会有种活着的感觉,虽然知道这样不对且会惹来麻烦,但他依然选择这样去做了。
他心底隐隐有着某种期待,但他自己也说不清那期待是什么。
............
陈清是个三十一岁的普通警察。
同样单身。
他吸烟,一天要一包半。
他喝酒,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是醉醺醺的。
上学的时候他成绩名列前茅,基本上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毕业后他考进了体系,成了一名警察。
每天正常上下班,下班后跟同事吃饭喝酒,就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
组织上也说明年要提拔他升职。
去医院体检,他的身体不是太好。
轻微脂肪肝,经常熬夜,烟酒不断,医生也跟他说要多休息。
他插科打诨蒙过去了。
其实在他开朗随和的外表下,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之所以当警察,就是为了亲手抓到凶手为父母哥哥妹妹报仇。
十年前,当他在外地上大学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噩耗。
他家里遭遇了入室抢劫,父母和哥哥妹妹一家四口都惨死在凶手的手中。
调查结果,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凶手也在四十八小时内被抓捕归案了。
但只有他知道,凶手不会是那个人。
因为他家里随着钱财一同丢失的,还有两个影碟机。
而凶手的口供和查到的赃物中,只有一个影碟机。
他知道凶手是谁。
............
三个月后,他申请调回了老家所在的那个小镇。
面对上司的惋惜和同事的不理解,他只是说自己天生懒散,大城市生活压力太大,他宁愿选择回到老家去发光发热。
正巧老家发生了连环命案,于是上司便把他派了回去。
就在回到小镇的那天下午,他鬼使神差来到了一间怀旧音像店。
那家音像店的墙上还挂着一张《蒙娜丽莎的微笑》。
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个人。
那个他已经从记忆中抹去,却又如同幽灵般冒出来的人。
吉良。
那一天下午,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音像店内,两人坐在椅子上,一同欣赏过去的老音乐。
“这部音响是标准港产货,一万多。加上一千多的本地线,比得上十几万的欧洲货。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总之一句话,就是通透。这立体感多强,就好像在你面前唱一样。跟当初那家音像店一样。”
“我不喜欢听音乐,我更喜欢看电影。”陈清笑笑,避而不答:“你回来多久了?”
“十多年了吧,我大学毕业之后就回来了。这些年你在干嘛?”
“当警察。”
“回来是因为被开了?”
“没,为了抓个犯人。最近镇上的连环杀人案,你听说过没。”
“听说过,据说凶手是个变态,专门杀花季少女。但他也没侵犯她们,只是砍下她们的手带走,真是个变态。”
“我也这么觉得。”
经过这初次见面,陈清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吉良就是凶手。
不只是这个连环杀人案,还有他一家四口的血案。
凶手都是吉良。
而且他还在挑衅自己。
自己家里丢的那个影碟机,就摆在这个这家音像店内。
还有那个自己没见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
但他没有证据。
所以他盯上了吉良,想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证据。
............
但凶手还在犯案,陈清也依旧没找到证据,甚至他还收到很多不记名的快递,里面是一只只手臂。
他终于没忍住,把吉良抓紧了派出所。
但那些案子案发当天,吉良都有不在场证明。
陈清无可奈何,看着吉良微笑着被释放的身影,他发誓一定要抓到他是凶手的证据。
终于,经过艰苦的查证,他想到了什么。
他回到了过去那家被烧成废墟的音像店。
在音像店内,他找到了那些被藏起来的手臂。
不仅如此,技术科还提取到了一个鞋印以及被丢弃的鞋子。
陈清如获至宝,他申请局里要求吉良来穿着那双鞋测试脚印。
如果发力的部位和角度一致,那吉良是凶手的证据就找到了。
但这时候,戏剧性的一幕来了。
吉良出了车祸。
看着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陈清沉默了。
他不相信那是吉良的尸体。
dna鉴定需要去省里做,结果出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但陈清等不了那么久。
三天后,就是他一家的忌日。
于是他继续查找嫌疑人。
在经历千辛万苦,把所有人都排除之后,他锁定了一个人。
开车撞死“吉良”的那个司机——他汽车自燃,全身大面积烧伤,现在正在医院治疗。
陈清赶往医院,却发现那个司机已经失踪了。
陈清知道他会在哪里。
............
音像店内,陈清见到了那个裹着绷带的人。
两人进行了一番紧张刺激的大战,绷带人败了。
“吉良,是你吧。”
陈清指的是面前这个绷带人的身份。
也是指的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以及杀死自己父母哥哥妹妹的凶手。
“你没有证据的。”
绷带人如此回答。
“我是吉良,三十三岁,住在小镇东边居民区,未婚。我开了家音像店,每天上午九点开门,晚上八点关门。我不抽烟,酒仅止于浅尝。我每天晚上十一点睡,每天要睡足八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做二十分钟的柔软操,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医生也说我很正常。
这样的我,怎么可能是凶手。”
“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
“所以我不是凶手。这二十年来,我就像你的影子。其实,你才是那个应该活在阴影里的人。”
原来,当初那场老音像店的火是人为的。
所有人都以为是吉良做的,因为陈清一口咬定是他,但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他被释放了。
不过也因为如此,他全家搬离了这个镇子,他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将他抛弃双双离开。
但吉良最清楚,当初放火还有杀了老板的人,就是陈清!
陈清才是个反社会的心理变态!
“但小镇的连环杀人案,凶手是你。我父母还有妹妹的死凶手也是你。那个入室抢劫的犯人到现场的时候,他们已经被杀死了。”陈清表情平静,“自首吧,现在还不算晚。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自首?”吉良微微歪头,“我只是想让你和我一起活在阴影里,凭什么你可以活在光明之下,而我就只能在阴影里苟延残喘?明明你和我一样。”
“一切都太晚了。杀人偿命,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怪只怪你和我与其他人不同,你和我是特别的。”
吉良抬起头:“从前,有一家建立在悬崖上的精神病院,里面有两个疯子。一天晚上,他们觉得在里面住烦了,他们觉得自己不是生活在这个牢笼内的牲畜,他们是人,应该生活在这个牢笼之外的世界。
于是他们决定逃离这个牢笼。
一天晚上,两人来到了牢笼门口,通过大门,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那个月光下灯火通明的人类世界。
可想要过去,必须跃过悬崖中间的深谷。
其中一个人很轻松就跳了过去,他回头邀请第二个人一起跳过去。
第二个人不敢跳,因为他怕掉下去摔死。
于是,第一个人想了个办法,他说:‘我用手电筒在中间照出一座桥,你踩着桥就能走过来了’。
可是第二个人却拒绝了,他说......
‘你当时我疯子吗?我走到一半时,你肯定会把手电筒关了的’。
是不是很好笑?”
“不好意思,我笑点太高。”陈清点上一支烟,淡淡抽了一口,“我和你不一样。”
“你......”
吉良睁大了双眼。
然后他笑了,笑出了眼泪。
“果然,你和我不一样。”
“但很快,你也会和我一样。”
笑声戛然而止。
............
事情的真相是,音像店的事件是两人一起做的。
杀死陈清父母哥哥妹妹的也确实是十年前的吉良。
但为什么说陈清是和吉良不一样的人?
因为吉良最后也发现了。
这个陈清,并不是陈清。
他是十年前应该已经被杀了的陈青。
陈清是哥哥,是与吉良同岁且一同犯下那个案子的人。
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也尝试这挣扎过。
但他失败了。
而且已经犯下的罪孽,又该如何洗清?
于是在十年前的那天,当陈清回到家中,发现父母妹妹都倒在血泊之中,而十年不见的吉良就站在那里的时候,他冒出一个想法。
他冒充了弟弟陈青,然后被吉良杀死。
但他也给弟弟留下了线索。
因为他知道吉良是不会留下破绽的。
因为两个人都是有特殊能力的人。
这也是他们与众不同的原因——他们不认为自己和普通人一样。
陈清依靠能力,在死前将自己看到的案发现场的证据刻在了光盘藏了起来。
吉良知道他的能力,所以杀完人之后带走了影碟机。
但他没想到陈清家里还有另一台影碟机。
弟弟陈青比哥哥小两岁,他接到通知回家,从抢劫犯带走的丢失物中得到了那个影碟机。
他知道了真相。
其实他哥哥并没有想让他报仇的意思,陈清只是希望弟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好人。
可是哥哥不知道的是,弟弟其实也有特殊能力。
但与哥哥不同,弟弟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高人一等的事情,所以他一直隐藏着自己的能力。
直到这件案子,弟弟有了一个决定。
他要找到凶手,用自己的能力亲手干掉他!
所以他放弃了自己的身份,选择以哥哥陈清的身份活着。
而死掉的那个陈清,变成了弟弟陈青。
吉良最后为什么笑的那么开心?
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
他到最后发现了原来那是弟弟,而不是和他一样是影的哥哥。
但是,这个身为光的弟弟,最终却选择了哥哥不希望他走的路。
他用自己的能力,杀了吉良。
他不再是光了,他也成了影。
当然,最后这部分是直接写在剧本上的,但正式电影里拍出来的不会直接告诉观众。
开放式结局嘛。
看完剧本,刘芒深吸了一口气:“老方,这......是商业片吧?”
方别微微一笑:“有深度吗?”
“有。”
“那它就是文艺片。”
刘芒还想再说什么,方别却率先道:“你先说说,什么是好电影?”
“好电影......”这问题还真把刘芒难住了。
“能卖钱的?”
“就是这个道理。”
这个世界与方别前世不同。
在他那个世界,国内的电影行业也经历过变革。
有流量小鲜肉拍的垃圾也能有高票房,毕竟有脑残粉买单。
但能说那些连幻灯片都不如的东西是好电影吗?
恐怕不能。
不过在方别穿越之前,那个世界的电影行业已经趋向理性。
流量明星的电影想再拿高票房已经很难了。
而这个世界没有这种经历,高票房的电影......必然就是大众喜爱的电影。
有的导演喜欢说自己拍的是文艺片,他不屑于去拍商业片。
但在方别的认知里,这些只是那些废柴导演的嘴硬,不是拍个别人看不懂的低票房电影就是文艺片的。
最好的文艺片必然是商业片,因为好的文艺片同样也能卖出票房。
《海上钢琴师》、《当幸福来敲门》、《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楚门的世界》,包括国内的《我不是药神》,这些到底是商业片还是文艺片?
电影是第七艺术,集合了文字、图像与声音三种文学表现形式。
所以方别觉得除了影片本身的视觉特效之外,能引发人思考的有些深度以及内涵的电影,就是文艺片。
所以他选择魔改出了这个剧本。
但为了不获奖,方别还望里面加了东西。
比如主角二人组的特殊能力。
大制作大特效的电影,方别相信那些评奖的老家伙们不会喜欢。
看看刘芒的反应就知道了。
“所以那个特殊能力是什么东西!替身?文艺片里出现这种东西真的没问题吗?”
方别耸耸肩:“有深度有内涵还有故事,这不是文艺片是什么?”
“可这也......”
可这也跟大家理解中的文艺片差的太远了吧!
方别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通过上部电影,他发现了一件事。
大小姐在乎的其实不是票房的高低,她在乎的是大众的认同感。
只有奖项口碑双丰收的电影才能让她满意!
所以方别就干脆魔改一部疯狂砸特效的电影,然后说这是文艺片!
到时候奖项评委不满意,冲着文艺片来的观众也不满意,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方别站起身:“就这么定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
苏沐凛拉住他:“你去干嘛?”
方别回头笑道:“找演员。”
吉良谁来演最好?
当然是隔壁美甲店的店长吉良吉影了!
ps:jojo第四部+无间道部分片段+部分白夜行+部分白夜追凶+蝙蝠侠:致命玩笑,有没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