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节女官姑姑
刘仲一开口,吴女官就像中了定身法一样再也走不动。 更新最快
这一头阿奴示意十二等人随时警戒。
那一头吴女官已然泪如雨下:“仲哥儿。你还活着。”
刘仲刚才醉酒未醒,双眼朦胧,不曾细看,再说将近十年未见,吴女官衰老了许多。如此仔细一瞧,他方认出是皇祖母身边的女官吴尚衣,专门司掌礼仪。她因与母妃有旧,一向对自己关爱有加。刘仲想着也伤感起来:“皇祖母都没有认出我,倒是吴姑姑。。。。。。”
吴姑姑问道:“你的脸怎么啦?”
刘仲差点实话实说,突然想起阿奴扯的谎,改口道:“路上碰见歹人。”
阿奴插了一句:“我救起他的时候,他快断气啦,脸差点被劈成两半,胸口还有一刀,被捅了个大窟窿。”
吴姑姑闻言哭道:“好狠地心。”
阿奴和刘仲对视一眼,刘仲面如沉水。阿奴想看来梁王杀儿子的消息后宫里早就知道了,那位太皇太后是什么态度呢,真的要杀孙子?
刘仲艰涩地问道:“皇祖母也知道他要杀我?”
吴姑姑有些茫然,楞了一下回过神来,刘仲口里的那个‘他’是指梁王,她摇头说道:“我不是贴身的尚宫。很少在跟前侍候,太皇太后从来不在我们面前提这件事,就是有时候会去你住过的景明苑坐一会儿就走。每次都两眼发红。”
刘仲闻言哽咽起来,吴姑姑叹道:“可怜的仲哥儿,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刘仲摇摇头,有些话不能说。
阿奴忽然问道:“吴姑姑,你是怎么知道粽子在吐蕃?”
吴姑姑闻言又捂着嘴哭起来:“仲哥儿忘记了么?我是紫苑的姑姑,紫苑她。。。。。。”
刘仲才隐约记起自个的贴身女官紫苑跟吴姑姑是亲戚,只是七年前他还是个贪玩的孩子,整日想着飞鸡走狗斗蟋蟀,哪里会去记这些小事。
只听得吴姑姑哭诉道:“你们那时候出京城没几天,就传来消息说你们遭了土匪,所有的人都死了,包括你,紫苑和黄槿。 紫苑死的惨,收尸的人说她被一枪钉在地上,活活地,活活地。。。。。。”吴姑姑说不下去,捂着脸哭起来。
刘仲含泪道:“紫苑是替我挡了那一枪。”
吴姑姑抹着眼泪咬牙说道:“那歹人连枪都没拔出来,我觉得奇怪,天子脚下哪来那么猖狂的匪人,就求了太后告假出宫给紫苑收殓,趁机将历年来得的赏赐都拿出去换成金银,求一个同乡找到当时在现场的仵作打探。那仵作起初不肯说,后来我那同乡将所有的财物都给了他。他才偷偷说哪里是什么土匪。那里离县城不远,县里的衙役赶到的也快,歹人虽然跑了。但是满地的钗环金银无人收拾,分明是专为杀人而来,又说仲哥儿还活着,现场没有他的尸骨。没有两天,又听说那天到场的衙役连仵作全死了。我那同乡吓得连夜逃回了永州。我害怕的很,不敢多说一句,没有几个月,皇上突然驾崩,梁王当了摄政王。我更是小心翼翼,从没敢在他们面前露脸。”
刘仲见吴姑姑一脸惶恐,心下难过。她其实比华氏年纪还小些,已经两鬓苍苍,额头上都是皱纹,想来是这些年的惊恐忧惧所致。
吴姑姑继续说道:“后来我一直留心打探,又不敢靠前接近梁王的那些人,生恐露了行迹,惹来杀身之祸。直到前年,有一次梁王来太后的宫里,对了,应该叫太皇太后了。”吴姑姑露出一丝讽刺,“他们俩为了一个太尉的位置吵起来。这些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那个吵,这可是以前没有的事。太皇太后想让华家的人来当太尉,梁王却自己有主意,母子两个吵得沸反盈天。梁王气咻咻的摔门走出来,正好站在我躲的一块太湖石前面。只要他一来,我就会躲的远一点。他手下的一个人凑过来跟他说了些什么,我只恍惚听见一句,吐蕃,沈家十一娘。他们就走远了。”
吴姑姑对刘仲说道:“我记得沈家十一娘是你的小姨,怎会无缘无故的在吐蕃?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你也在那里。”
刘仲点头:“青姨原来是去看望母妃,却碰上母妃宫里逃出来的宫人,知道母妃已经薨了,凌波宫的所有宫女都被逼着殉葬,那个宫人因为当时不在宫里,央一个熟悉的王府侍卫才逃了出来。青姨很担心,快马加鞭往长安赶来找我,正好碰上我的车架被人伏击。她救了我,我们还有舅舅一路被人追杀逃到了吐蕃,后来又被阿奴救了。”
吴姑姑点头:“原来如此。”她进来有一会儿了,怕外头的人等急了起疑,连忙抹干净眼泪,阿奴端来温水给她敷脸,又取了几样贵重但是不起眼的首饰塞给她:“吴姑姑,这些东西你拿给外面的人分了。”
吴姑姑知道阿奴是为了给她圆谎,感激的一笑,转身想走。
阿奴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姑姑,你跟紫苑是一家人,那紫苑会写一种很奇怪的字。你知道么?”
“嗯?”吴姑姑愣了愣,回答说:“知道,那个字还是我教会她的。我们当地有一种只在女人中间流传的文字,我们用它来写信或者刺绣,外人都不认识。当地的男人,就是再亲近的男人,他们也不知道。”她想了想,撩起一截衣襟,露出里面的一件衣服的袖口,仔细一看那袖口上绣的花纹正是阿奴和刘仲在纸条上见过的字,只是为了好看,有些勾手勾脚的变了形。
两人大喜过望,阿奴写了一个记得的字,吴姑姑看了一眼说道:“这是楼,楼阁的楼。”
阿奴连忙说道:“姑姑,紫苑去世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不过谁也看不懂。”吴姑姑沉吟道:“拿出来我看看。”
两人犯了难,那日不过匆匆一瞥,再多的字两人都记不得了。
最后阿奴说道:“我想法子把纸条找来,这样吧,太皇太后千秋那日,我们会进宫,到时候你来找我们。”
吴姑姑点头应允。宴会的时候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是太皇太后的司礼女官,按规定会同时站在那里。
送走吴女官等人,阿奴叫十二十九去找出令狐文的栖身之处,问他那张神秘的纸条在哪里?他是否记得纸条上的字?顺便把阿宝带回来。
十二一去像是石沉大海,等了几天,都没有消息,刘仲等人焦躁的坐立不安。
转眼到了太皇太后的生辰这天,天没亮宫里专门派了车来接他们,阿奴无法,只有跟云丹、阿罗带着白虎先走再说。刘仲则跟着乌察这个使臣进宫朝贺。
寿宴并不在皇宫中举行。而是在城西金明池畔的琼林苑。
太皇太后要先在皇宫内的大庆殿里接受百官和外国使节的朝贺,随后才摆驾琼林苑。阿奴等人要先到那里等候。
路上满是车驾,交通堵塞,挤挤挨挨,天光大亮了才走了一半的路。最后还被指挥空出了路中间的车马道。
金色的秋阳中,宽阔的御街上,人头攒动,个个引颈翘望。
一队队为上寿活动而表演的女童从皇宫里出来,她们是四百余个容艳超人的妙龄女童。一个个青春年少,都是描眉画黛,尖尖的脸,细细的眼,弯弯的眉,薄薄的唇。头戴花冠,或扎仙人髻,或卷曲花脚幞头,或着红黄生色销金锦绣衣。她们像穿行在春风的杨柳,纤腰款摇,碎步轻移,红黛相媚,顾盼生辉。随后她们跃上高头大马,御街驰骤,竞逞华丽。许多青春少年,豪俊小子,从一睹女童风采为快的市民行列里跃出,如追逐花蜜的蜂儿,紧随其后。这些平日桀傲不驯的后生,抢着向女童们送宝具,献果酒,大献殷勤。
阿奴还听见路人对她们的首饰,发髻,头冠,衣服,鞋子品头论足,原来这些女伎还领导服饰潮流。
阿奴艳羡:“这般狂放,真是少见。”
云丹哈哈一笑,从车旁一个经过的卖花女童那里拿过花篮。随手给了那女童一锭银子,女童笑开了怀。
旁边一只纤纤细手突兀地伸过来抢走一枝芙蓉,一个女声说道:“刚才我看见那穿鹅黄色衫子的头上就戴这种颜色的芙蓉。”
另外一个拼命拉她:“你抢了人家买的东西。”
“呃?”一个梳着高髻的年轻女子看过来,那朵芙蓉已经斜斜地插在她头上。
阿奴和云丹撩着车帘,笑嘻嘻地看着她,阿奴笑道:“送给你啦。”
见是一个美丽的异族少女和大胡子胡人叔叔,那女子尴尬无比,脸红的快滴血。
阿奴检查了一下,花篮里的花已经卖了一半,还有几只玉簪,芙蓉,兰花,睡莲,玫瑰。她有些郁卒,第一次收到的花却是云丹这个混球送的。
云丹促狭的拿出那朵最大的白色睡莲往阿奴头上正正一插。
阿罗笑道:“蛮好看的。”
阿奴取了下来:“顶着这么大朵,路都不会走了。你看那些男子头上都有插花,阿哥,你好容易留长了头发,跟我插一样的吧。”
她拿起一枝白色玉簪花给阿罗簪上,顺手给自己也插了一枝。今天他俩的衣服是定做的,阿奴梳着回鹘髻,素绢高腰裙,小袖衫,裙子上垂着玉环绶,一抹红地团缫宝蓝朱雀纹围腰,外罩朱砂红大袖罗衫,脚下笏头履,看着亭亭玉立。阿罗的回鹘男子袍服也是一样的朱砂红。
而云丹就是标准的吐蕃贵族的打扮,全身上下都是珠宝,光戒指就戴了五个。阿奴算了一下,比她的那把梳子还值钱,这人也不怕路上被人偷拽一个走。
阿奴在他的耳边也插了一朵大芙蓉,不准他摘下来,三人嘻嘻哈哈,直到午时,他们才到了琼林苑,中间阿奴等人还跑到附近的酒楼里吃了顿饭,顺便解决生理问题。
刘仲一开口,吴女官就像中了定身法一样再也走不动。 更新最快
这一头阿奴示意十二等人随时警戒。
那一头吴女官已然泪如雨下:“仲哥儿。你还活着。”
刘仲刚才醉酒未醒,双眼朦胧,不曾细看,再说将近十年未见,吴女官衰老了许多。如此仔细一瞧,他方认出是皇祖母身边的女官吴尚衣,专门司掌礼仪。她因与母妃有旧,一向对自己关爱有加。刘仲想着也伤感起来:“皇祖母都没有认出我,倒是吴姑姑。。。。。。”
吴姑姑问道:“你的脸怎么啦?”
刘仲差点实话实说,突然想起阿奴扯的谎,改口道:“路上碰见歹人。”
阿奴插了一句:“我救起他的时候,他快断气啦,脸差点被劈成两半,胸口还有一刀,被捅了个大窟窿。”
吴姑姑闻言哭道:“好狠地心。”
阿奴和刘仲对视一眼,刘仲面如沉水。阿奴想看来梁王杀儿子的消息后宫里早就知道了,那位太皇太后是什么态度呢,真的要杀孙子?
刘仲艰涩地问道:“皇祖母也知道他要杀我?”
吴姑姑有些茫然,楞了一下回过神来,刘仲口里的那个‘他’是指梁王,她摇头说道:“我不是贴身的尚宫。很少在跟前侍候,太皇太后从来不在我们面前提这件事,就是有时候会去你住过的景明苑坐一会儿就走。每次都两眼发红。”
刘仲闻言哽咽起来,吴姑姑叹道:“可怜的仲哥儿,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刘仲摇摇头,有些话不能说。
阿奴忽然问道:“吴姑姑,你是怎么知道粽子在吐蕃?”
吴姑姑闻言又捂着嘴哭起来:“仲哥儿忘记了么?我是紫苑的姑姑,紫苑她。。。。。。”
刘仲才隐约记起自个的贴身女官紫苑跟吴姑姑是亲戚,只是七年前他还是个贪玩的孩子,整日想着飞鸡走狗斗蟋蟀,哪里会去记这些小事。
只听得吴姑姑哭诉道:“你们那时候出京城没几天,就传来消息说你们遭了土匪,所有的人都死了,包括你,紫苑和黄槿。 紫苑死的惨,收尸的人说她被一枪钉在地上,活活地,活活地。。。。。。”吴姑姑说不下去,捂着脸哭起来。
刘仲含泪道:“紫苑是替我挡了那一枪。”
吴姑姑抹着眼泪咬牙说道:“那歹人连枪都没拔出来,我觉得奇怪,天子脚下哪来那么猖狂的匪人,就求了太后告假出宫给紫苑收殓,趁机将历年来得的赏赐都拿出去换成金银,求一个同乡找到当时在现场的仵作打探。那仵作起初不肯说,后来我那同乡将所有的财物都给了他。他才偷偷说哪里是什么土匪。那里离县城不远,县里的衙役赶到的也快,歹人虽然跑了。但是满地的钗环金银无人收拾,分明是专为杀人而来,又说仲哥儿还活着,现场没有他的尸骨。没有两天,又听说那天到场的衙役连仵作全死了。我那同乡吓得连夜逃回了永州。我害怕的很,不敢多说一句,没有几个月,皇上突然驾崩,梁王当了摄政王。我更是小心翼翼,从没敢在他们面前露脸。”
刘仲见吴姑姑一脸惶恐,心下难过。她其实比华氏年纪还小些,已经两鬓苍苍,额头上都是皱纹,想来是这些年的惊恐忧惧所致。
吴姑姑继续说道:“后来我一直留心打探,又不敢靠前接近梁王的那些人,生恐露了行迹,惹来杀身之祸。直到前年,有一次梁王来太后的宫里,对了,应该叫太皇太后了。”吴姑姑露出一丝讽刺,“他们俩为了一个太尉的位置吵起来。这些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那个吵,这可是以前没有的事。太皇太后想让华家的人来当太尉,梁王却自己有主意,母子两个吵得沸反盈天。梁王气咻咻的摔门走出来,正好站在我躲的一块太湖石前面。只要他一来,我就会躲的远一点。他手下的一个人凑过来跟他说了些什么,我只恍惚听见一句,吐蕃,沈家十一娘。他们就走远了。”
吴姑姑对刘仲说道:“我记得沈家十一娘是你的小姨,怎会无缘无故的在吐蕃?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你也在那里。”
刘仲点头:“青姨原来是去看望母妃,却碰上母妃宫里逃出来的宫人,知道母妃已经薨了,凌波宫的所有宫女都被逼着殉葬,那个宫人因为当时不在宫里,央一个熟悉的王府侍卫才逃了出来。青姨很担心,快马加鞭往长安赶来找我,正好碰上我的车架被人伏击。她救了我,我们还有舅舅一路被人追杀逃到了吐蕃,后来又被阿奴救了。”
吴姑姑点头:“原来如此。”她进来有一会儿了,怕外头的人等急了起疑,连忙抹干净眼泪,阿奴端来温水给她敷脸,又取了几样贵重但是不起眼的首饰塞给她:“吴姑姑,这些东西你拿给外面的人分了。”
吴姑姑知道阿奴是为了给她圆谎,感激的一笑,转身想走。
阿奴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姑姑,你跟紫苑是一家人,那紫苑会写一种很奇怪的字。你知道么?”
“嗯?”吴姑姑愣了愣,回答说:“知道,那个字还是我教会她的。我们当地有一种只在女人中间流传的文字,我们用它来写信或者刺绣,外人都不认识。当地的男人,就是再亲近的男人,他们也不知道。”她想了想,撩起一截衣襟,露出里面的一件衣服的袖口,仔细一看那袖口上绣的花纹正是阿奴和刘仲在纸条上见过的字,只是为了好看,有些勾手勾脚的变了形。
两人大喜过望,阿奴写了一个记得的字,吴姑姑看了一眼说道:“这是楼,楼阁的楼。”
阿奴连忙说道:“姑姑,紫苑去世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不过谁也看不懂。”吴姑姑沉吟道:“拿出来我看看。”
两人犯了难,那日不过匆匆一瞥,再多的字两人都记不得了。
最后阿奴说道:“我想法子把纸条找来,这样吧,太皇太后千秋那日,我们会进宫,到时候你来找我们。”
吴姑姑点头应允。宴会的时候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是太皇太后的司礼女官,按规定会同时站在那里。
送走吴女官等人,阿奴叫十二十九去找出令狐文的栖身之处,问他那张神秘的纸条在哪里?他是否记得纸条上的字?顺便把阿宝带回来。
十二一去像是石沉大海,等了几天,都没有消息,刘仲等人焦躁的坐立不安。
转眼到了太皇太后的生辰这天,天没亮宫里专门派了车来接他们,阿奴无法,只有跟云丹、阿罗带着白虎先走再说。刘仲则跟着乌察这个使臣进宫朝贺。
寿宴并不在皇宫中举行。而是在城西金明池畔的琼林苑。
太皇太后要先在皇宫内的大庆殿里接受百官和外国使节的朝贺,随后才摆驾琼林苑。阿奴等人要先到那里等候。
路上满是车驾,交通堵塞,挤挤挨挨,天光大亮了才走了一半的路。最后还被指挥空出了路中间的车马道。
金色的秋阳中,宽阔的御街上,人头攒动,个个引颈翘望。
一队队为上寿活动而表演的女童从皇宫里出来,她们是四百余个容艳超人的妙龄女童。一个个青春年少,都是描眉画黛,尖尖的脸,细细的眼,弯弯的眉,薄薄的唇。头戴花冠,或扎仙人髻,或卷曲花脚幞头,或着红黄生色销金锦绣衣。她们像穿行在春风的杨柳,纤腰款摇,碎步轻移,红黛相媚,顾盼生辉。随后她们跃上高头大马,御街驰骤,竞逞华丽。许多青春少年,豪俊小子,从一睹女童风采为快的市民行列里跃出,如追逐花蜜的蜂儿,紧随其后。这些平日桀傲不驯的后生,抢着向女童们送宝具,献果酒,大献殷勤。
阿奴还听见路人对她们的首饰,发髻,头冠,衣服,鞋子品头论足,原来这些女伎还领导服饰潮流。
阿奴艳羡:“这般狂放,真是少见。”
云丹哈哈一笑,从车旁一个经过的卖花女童那里拿过花篮。随手给了那女童一锭银子,女童笑开了怀。
旁边一只纤纤细手突兀地伸过来抢走一枝芙蓉,一个女声说道:“刚才我看见那穿鹅黄色衫子的头上就戴这种颜色的芙蓉。”
另外一个拼命拉她:“你抢了人家买的东西。”
“呃?”一个梳着高髻的年轻女子看过来,那朵芙蓉已经斜斜地插在她头上。
阿奴和云丹撩着车帘,笑嘻嘻地看着她,阿奴笑道:“送给你啦。”
见是一个美丽的异族少女和大胡子胡人叔叔,那女子尴尬无比,脸红的快滴血。
阿奴检查了一下,花篮里的花已经卖了一半,还有几只玉簪,芙蓉,兰花,睡莲,玫瑰。她有些郁卒,第一次收到的花却是云丹这个混球送的。
云丹促狭的拿出那朵最大的白色睡莲往阿奴头上正正一插。
阿罗笑道:“蛮好看的。”
阿奴取了下来:“顶着这么大朵,路都不会走了。你看那些男子头上都有插花,阿哥,你好容易留长了头发,跟我插一样的吧。”
她拿起一枝白色玉簪花给阿罗簪上,顺手给自己也插了一枝。今天他俩的衣服是定做的,阿奴梳着回鹘髻,素绢高腰裙,小袖衫,裙子上垂着玉环绶,一抹红地团缫宝蓝朱雀纹围腰,外罩朱砂红大袖罗衫,脚下笏头履,看着亭亭玉立。阿罗的回鹘男子袍服也是一样的朱砂红。
而云丹就是标准的吐蕃贵族的打扮,全身上下都是珠宝,光戒指就戴了五个。阿奴算了一下,比她的那把梳子还值钱,这人也不怕路上被人偷拽一个走。
阿奴在他的耳边也插了一朵大芙蓉,不准他摘下来,三人嘻嘻哈哈,直到午时,他们才到了琼林苑,中间阿奴等人还跑到附近的酒楼里吃了顿饭,顺便解决生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