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各显其能

    莫贺巴哈铁青着脸,看着被死死压制的麾下人马,牙龈都咬出了血来。

    他怎么样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也知唐朝弩箭的利害,因为来的急切,需要飞驰疾行。他们这一伙人都是一人三骑,且不穿任何的衣甲,带任何的重物。在身无片甲的情况之下,便是骁勇的金狼军也抵挡不住弩箭的强袭,会照成极大的伤亡。

    但他深知弓弩的弊端,在无箭羽的情况下,弓弩即为无用之物。而人所带的箭羽有限,射一枝少一枝,一旦箭羽用尽,就再不必忌惮那追魂夺魄的利箭。故而他以金狼军以外的兵卒以零散不齐的阵形前去档箭,为的就是诱出对岸唐兵所有箭羽。

    最开始他的计划得到了良好的结果,面对他们的强袭,那一个个的唐兵们果然不溃余力的扳动括机,利用弩箭采取远程力量上的火力压制。

    这种火力压制看起来猛烈,但真正的伤亡却不如想像的那般巨大。且不说射偏了,个人身上插满箭羽的比比皆是,这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只凭一百人的火力压制,能够维持多少时间,可想而知了。

    只是他并没有得意许久,似乎对岸已经察觉了他的用意,不再进行火力封锁,而是徐徐射击,不再胡乱的以箭雨压制。

    如此情形有利有弊,虽然可以节约箭羽,最大可能性的制造伤害,但也意味着给了对方可趁之机。

    莫贺巴哈面对这一情景,当机立断,加快进攻步伐,打算趁势攻上对岸。然而一切都让一个人破坏了——秦煜。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任凭他们如何放箭都伤不得他分毫,反而给他储蓄了用之不竭的暗器,一个个趁势逼近的兵卒都让他一箭一个的射杀了。

    就在莫贺巴哈为当今的情况心急之际,百人丛,现对面的敌军阵有一名特殊的将领。

    那人身披唐朝特殊将领的软甲,制式非常古老,前胸左襟部位缀就的甲叶竟是金片和银片,只是距离相差太远,面貌模糊不清。莫贺巴哈虽不知道那人是谁,但猜出该人必是军队的领,所以立即取出左右悬挂的两张二石重弓,重叠在一起拉成满月,搭箭就射了过去。

    作为突厥最强的勇者,他的箭法或许比不上传说养由基、李广那么神奇,但突破弓箭的射程,二百五十步之内,箭矢去势之猛,却也仿佛天下无敌的飞将。

    乔装成阿史那社尔的瓦兰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利箭破开重重人海,已到了他的额头

    瓦兰斯连反应的机会也是没有,待他察觉,为时已晚,只能闭目待死。

    便在这千钧一之际,说时迟,那时快

    寒光一闪,只听“叮”的一声。

    瓦兰斯自觉的耳膜震响,忙睁开双眼,射来的利箭已经消失无踪,唯有李逸风静静的站在他的身旁,手持着一把雪亮的宝剑。

    莫贺巴哈看的一清二楚,只觉得心无比的郁闷,必杀的这一箭,竟然让人以掌剑,后先至给破掉了。这也意味着那青年人出现的度,由快过飞行的利箭。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物?

    一个能够无视千万箭雨的少年,一个出剑快过利箭的剑客,区区百人哪有那么牛叉的人物。

    面对李逸风这神来一箭,百余护卫都出了阵阵呼喝,士气更胜。

    那些贼子却一个个的脸上一僵,已经让秦煜震慑住的他们,再一次惊讶无言。

    “压上,全军压上”莫贺巴哈脸色一横,也顾不得伤亡了,这里虽不是大唐的地界,但左右两处军事重地,时时威胁他们存在,不能在这个地方久候。如今士气已然让秦煜、李逸风压下,耗下去有利无害,果断的孤注一掷,全力以赴。

    这一不计伤亡的攻势,立刻扭转了局势。

    秦煜、李逸风固然厉害,但也没法挽救人数上的差异。一行人,压力大增。

    “撤”秦煜退了回来,手臂也已麻,他一个人已经独自击杀了不下一百五十人,手上劲力几乎用尽。

    李逸风也知弩箭即将告急,不趁着对方没有靠岸的时候撤退,等他们上了岸,再撤便来不及了,也招呼着众人撤退。

    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言。

    无形之,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度切入敌阵之。”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使得对方的阵势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性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挥到了极致,手一把匕,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更是虎入羊群,手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性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全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全全可以一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如今敌我混战在一处,完全失去了己方应有的优势了。

    尤其是对方几个特殊的人,在混战更是将自己高人一等的武艺挥的淋漓尽致。

    这也是有领和没有领的区别,假若当时莫贺巴哈在场,他绝对不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与之混战一处的,但无论怎么说,一切为时已晚。

    他取出了马背上的马槊,打算亲自出手,但就在此刻空传来了神鹰振翅的响音,那是预警的标识。

    ps:已经送走朋友了,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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