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萧心惊肉跳的看着那青衣男子含笑着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咽了咽口水,困难的道:“谢谢你,你又救了我!”
“呵呵,你倒是爱管闲事,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还想冒充英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青衣男子盈盈笑道。
古萧讪讪的揉了揉孩子的头,帮他擦掉脖子上一道细细的血痕,柔声安慰了几句。
“你干什么?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一个妇人发疯般冲了过来,长长的指甲不由分说朝着古萧的脸招呼了过去,青衣男子甚至都来不及阻止。
古萧的脸上瞬间多了一道血痕,火辣辣的疼。
“大嫂,你误会了,是刚才这位小兄弟舍命救了你的孩子,如果不是他,你的孩子不被拥挤的人群踩死也会被踩伤!”青衣男子凛然道。
那妇人神色微赧,搂紧怀里的孩子不安的看着古萧脸上的血痕,嗫嚅道:“对、对不起啊,公子,我不知道是你救了我儿子,真是对不起!”
古萧挥挥手,无力的道:“没关系,其实多亏了这位公子出手相救!孩子刚才受了惊吓,你快带他回去吧!”
说完,转身朝着青衣男子鞠了个躬,一本正经道:“这位公子,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人群突然又一阵疯挤,青衣男子眼明手快拎着古萧的肩膀把她抓了过来,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
迎亲的队伍过来了,穿着一身大红喜服的新郎倌骑在高头大马上,俊美的容颜被一身耀眼的红装衬托得有几分失真的感觉,一双深邃冷漠的眼眸却唯独让古萧过目不忘。
是他!虽然她没有一次近距离的看清他的长相,但这双眼和浑身逼人的森冷是那样的熟悉,一如第一次在闲云居看到的那个龙沛廷!
十里铺红,迎亲队伍围绕皇城整整一圈,吹吹打打热闹非凡,果然奢华、大气,看来这个浑蛋对柳儿还真是用心良苦!
只是,新郎倌的脸上怎么也不见一丝半点的笑容呀,终于能和心爱的人双宿双栖了,不是应该偷着乐吗,怎么倒像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似的!难道他还在纠结她给他的一封休书?
“切!”古萧不屑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眼神红果果满满都是鄙夷。
青衣男子被她脸上的表情逗乐了,笑道:“怎么,你对龙世子的婚礼有看法?”
“不敢!”古萧阴阳怪气的道:“他可是世子殿下,我祝福他和世子妃白头到老,恩恩爱爱,永沐爱河,最好能腻死他!”
青衣男子眼里的笑意更深了几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眼古萧,问道:“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吧?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明成!”
古萧心脏一紧,眼珠子转了转,转向明成嘻嘻笑道:“明大哥,你好,我叫筱筱,你可以叫我小小!”
“呵呵,小小,这个名字真不错!对了,你带着包袱是要去哪里,是要出城还是刚刚进城?”
“啊?噢,我啊,我是要出城的,明大哥,时候也不早了,我也该走了,我们有缘再见。”古萧露出一口白牙,猫儿似的挥挥爪,转身就走。
刚走两步,肩膀一沉,被一只大手抓住。
“出城的路是这边,不是那边。那边越走越远,除非你要去西清国!”明成愉悦的笑道。
古萧猫着腰转过身,嘿嘿笑了笑,朝他挥挥爪,没入了人群中。
明成目送着古萧的身影消失在眼帘,这才转身朝世子府的方向走去。
人群中,一道温润的目光始终如一的胶着在古萧身上,看到她以手抹着脸上的血痕,眉心顿时蹙了蹙,脸上寒意乍现,眼底神色不明。
古萧一路走走停停,在药房买了些药膏把脸上的伤盖住,又买了吃的喝的拿在手上,心情那叫一个雀跃,就算小脸被抓花了,也挡不住她此刻的兴奋。
走了一个多时辰,古萧还在皇城里打着转。她随便问了个路人甲,才知道要出城最起码还要走两三个小时!
两三个小时,甩腿的话,照她的速度,最起码还有二十公里呀!
纳尼!这古代没有汽车就是不方便,就凭她这两条小短腿,还得走到猴年马月啊!
古萧泪奔的跑到路边坐了下来,看着来往的人群,人家可不都是甩腿走路的吗。偶尔有马车经过,看样子也都是非富即贵的人。
她衡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处境,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有钱人,但她身上有上万两的银票和十几锭金银,貌似能够她混一阵子了吧?
无论如何,先买匹马再说!
古萧的嘴巴倍儿甜,很快就问到了卖马的地方。十几匹马养在马厩里,古萧看着有点儿肝疼。
老板牵了一匹马出来,唾沫四溅的道:“公子,这可是好马,您瞧瞧,膘肥体壮身段多好,日行八百里绝对没问题!”
古萧皱着眉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又走到另一匹个儿相对瘦小的枣红马面前。她的表情不变,从马头看到尾,从马肚看到马腿,折腾了老半天,问了问价格,又背手走开。
老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又牵了好几匹马给古萧选。她连马都不会骑,哪里会懂得选马。不过,货比三家的道理她懂,选一匹看的上眼的,价格相对便宜一点的,准没错。最重要的是,她要选一匹性子温顺、个头不要太大的马驹,便于沟通。
她一言不发,面色凝重,老板猜不出她的喜好,只知道这位公子年纪轻轻,单枪匹马闯江湖,似是颇有些阅历,不好忽悠。
所有的马几乎都看了一遍,古萧纤手一指,指着一匹骨架偏小的马煞有其事的道:“老板,你说个实价吧!”
老板很是纠结的想了想,试探的说道:“公子,你的眼力的确不错,这匹马虽然年幼,但却是今年最好的新品种,我这里可就剩这最后一匹了!”
古萧挑了挑眉,睨了老板一眼,神色淡然道:“所以,本公子才看中了它!说吧,一口价!”
“呵呵,你倒是爱管闲事,自己都照顾不好自己,还想冒充英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青衣男子盈盈笑道。
古萧讪讪的揉了揉孩子的头,帮他擦掉脖子上一道细细的血痕,柔声安慰了几句。
“你干什么?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一个妇人发疯般冲了过来,长长的指甲不由分说朝着古萧的脸招呼了过去,青衣男子甚至都来不及阻止。
古萧的脸上瞬间多了一道血痕,火辣辣的疼。
“大嫂,你误会了,是刚才这位小兄弟舍命救了你的孩子,如果不是他,你的孩子不被拥挤的人群踩死也会被踩伤!”青衣男子凛然道。
那妇人神色微赧,搂紧怀里的孩子不安的看着古萧脸上的血痕,嗫嚅道:“对、对不起啊,公子,我不知道是你救了我儿子,真是对不起!”
古萧挥挥手,无力的道:“没关系,其实多亏了这位公子出手相救!孩子刚才受了惊吓,你快带他回去吧!”
说完,转身朝着青衣男子鞠了个躬,一本正经道:“这位公子,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人群突然又一阵疯挤,青衣男子眼明手快拎着古萧的肩膀把她抓了过来,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
迎亲的队伍过来了,穿着一身大红喜服的新郎倌骑在高头大马上,俊美的容颜被一身耀眼的红装衬托得有几分失真的感觉,一双深邃冷漠的眼眸却唯独让古萧过目不忘。
是他!虽然她没有一次近距离的看清他的长相,但这双眼和浑身逼人的森冷是那样的熟悉,一如第一次在闲云居看到的那个龙沛廷!
十里铺红,迎亲队伍围绕皇城整整一圈,吹吹打打热闹非凡,果然奢华、大气,看来这个浑蛋对柳儿还真是用心良苦!
只是,新郎倌的脸上怎么也不见一丝半点的笑容呀,终于能和心爱的人双宿双栖了,不是应该偷着乐吗,怎么倒像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似的!难道他还在纠结她给他的一封休书?
“切!”古萧不屑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眼神红果果满满都是鄙夷。
青衣男子被她脸上的表情逗乐了,笑道:“怎么,你对龙世子的婚礼有看法?”
“不敢!”古萧阴阳怪气的道:“他可是世子殿下,我祝福他和世子妃白头到老,恩恩爱爱,永沐爱河,最好能腻死他!”
青衣男子眼里的笑意更深了几分,他上上下下打量一眼古萧,问道:“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吧?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明成!”
古萧心脏一紧,眼珠子转了转,转向明成嘻嘻笑道:“明大哥,你好,我叫筱筱,你可以叫我小小!”
“呵呵,小小,这个名字真不错!对了,你带着包袱是要去哪里,是要出城还是刚刚进城?”
“啊?噢,我啊,我是要出城的,明大哥,时候也不早了,我也该走了,我们有缘再见。”古萧露出一口白牙,猫儿似的挥挥爪,转身就走。
刚走两步,肩膀一沉,被一只大手抓住。
“出城的路是这边,不是那边。那边越走越远,除非你要去西清国!”明成愉悦的笑道。
古萧猫着腰转过身,嘿嘿笑了笑,朝他挥挥爪,没入了人群中。
明成目送着古萧的身影消失在眼帘,这才转身朝世子府的方向走去。
人群中,一道温润的目光始终如一的胶着在古萧身上,看到她以手抹着脸上的血痕,眉心顿时蹙了蹙,脸上寒意乍现,眼底神色不明。
古萧一路走走停停,在药房买了些药膏把脸上的伤盖住,又买了吃的喝的拿在手上,心情那叫一个雀跃,就算小脸被抓花了,也挡不住她此刻的兴奋。
走了一个多时辰,古萧还在皇城里打着转。她随便问了个路人甲,才知道要出城最起码还要走两三个小时!
两三个小时,甩腿的话,照她的速度,最起码还有二十公里呀!
纳尼!这古代没有汽车就是不方便,就凭她这两条小短腿,还得走到猴年马月啊!
古萧泪奔的跑到路边坐了下来,看着来往的人群,人家可不都是甩腿走路的吗。偶尔有马车经过,看样子也都是非富即贵的人。
她衡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处境,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有钱人,但她身上有上万两的银票和十几锭金银,貌似能够她混一阵子了吧?
无论如何,先买匹马再说!
古萧的嘴巴倍儿甜,很快就问到了卖马的地方。十几匹马养在马厩里,古萧看着有点儿肝疼。
老板牵了一匹马出来,唾沫四溅的道:“公子,这可是好马,您瞧瞧,膘肥体壮身段多好,日行八百里绝对没问题!”
古萧皱着眉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又走到另一匹个儿相对瘦小的枣红马面前。她的表情不变,从马头看到尾,从马肚看到马腿,折腾了老半天,问了问价格,又背手走开。
老板脸上的笑容渐渐僵住,又牵了好几匹马给古萧选。她连马都不会骑,哪里会懂得选马。不过,货比三家的道理她懂,选一匹看的上眼的,价格相对便宜一点的,准没错。最重要的是,她要选一匹性子温顺、个头不要太大的马驹,便于沟通。
她一言不发,面色凝重,老板猜不出她的喜好,只知道这位公子年纪轻轻,单枪匹马闯江湖,似是颇有些阅历,不好忽悠。
所有的马几乎都看了一遍,古萧纤手一指,指着一匹骨架偏小的马煞有其事的道:“老板,你说个实价吧!”
老板很是纠结的想了想,试探的说道:“公子,你的眼力的确不错,这匹马虽然年幼,但却是今年最好的新品种,我这里可就剩这最后一匹了!”
古萧挑了挑眉,睨了老板一眼,神色淡然道:“所以,本公子才看中了它!说吧,一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