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灵芸和母亲促膝长谈了一夜,她才知道这几年来,田母日夜都在担心她,她既愧疚又释怀,他们并没有完全把她当成陌生人不闻不问。
一夜未睡,田母年纪大了撑不住,快天亮的时候沉沉睡去,田灵芸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小心翼翼坐起来,掀开被子下床,倾身把被角掖好,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出房,她站在走廊里,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推开主卧室的门进去。
薄景年睡眠浅,几乎在她推开门的瞬间就醒了,他躺着没动,昏暗的光线里,他感觉有一道纤细的身影缓缓靠近,他摒住呼吸。
田灵芸走到床边,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她看着闭眼沉睡的薄景年,缓缓蹲下去,她握住他搭在被子外面的手,将脸贴在他温暖的掌心里。
“薄景年,我真的很开心。”
薄景年睫毛颤了颤,听她又道:“妈妈没有生我的气,她还是像以前那样爱我,是我误会他们绝情了。”
薄景年睁开眼睛,看着黑暗里她的小脑袋,他动了一下,田灵芸连忙抬起头来看着他,“我把你吵醒了吗”
薄景年坐起来,他伸手按开床头壁灯,昏黄的光线打在他脸上,他神色清明,显然也是一夜没睡,他把田灵芸拉进怀里,“你们都说开了”
“嗯,我没想到她根本就没有怪我,是我自己一直不肯回去,薄景年,我是不是很任性”田灵芸靠在他怀里,仰起头看着他的下巴。
薄景年将下巴抵在她额头上,他放柔了声音,“没关系,甜甜,现在也还来得及。”
“嗯,还来得及。”田灵芸点了点头,靠在他怀里,“我有点困,但是却一点也不想睡,脑子里很兴奋,你给我唱首歌好不好”
薄景年:“你想听什么”
田灵芸说了一个歌名,薄景年顿了顿,这首歌很老,是他们当年读大学时流行的一首情歌,他记得大一的迎新晚会上,他唱的就是这首歌,据说当时他一歌成名,斩获了无数少女芳心,其中就有田灵芸。
薄景年点了点头,“好。”
田灵芸蹬了拖鞋爬到床上,整个人都小鸟依人般缩在他怀里,脑袋枕在他胸口,然后听薄景年低低唱起来。
他的声线低沉沙哑,唱这种具有年代感的情歌特别有韵味,仿佛又回到了大一时,她坐在台下,被他一曲惊艳,然后沦陷在他迷人的声线里不可自拔。
薄景年一首歌唱完,怀里女人半天没有动静,他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薄唇微勾,她竟然睡着了。
他搂紧了她,另一手掖了掖她身后的被角,搂着她相拥而眠。
田母在公寓里住下了,薄景年和未来丈母娘住在一起有点不自在,第二天就回去了,田母一整天没看到薄景年,晚上也没见他回来,悄悄问田灵芸,“景年怎么不过来了”
田灵芸正在做晚饭,她难得休假在家,偶尔心血来潮还是会做顿饭,只是有点慢,一顿饭从准备到端上桌,要比薄景年做饭多花一倍时间。
“哦,他怕您不自在,就回家去住了。”
田母看田灵芸慢悠悠的样子就着急,她当家庭主妇多年,虽然平常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基本技能还在,她把田灵芸拉开,“行了,我来做,看你做饭都着急,这些年你没饿死,我都觉得稀奇。”
田灵芸靠在流理台上,看着母亲做饭,她道:“哪有您这样埋汰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我做饭慢了点,但贵在精致可口。”
田母给了她一个白眼,继续刚才的话题,“是我住在这里,让他不自在了吧”
“没有的事,再说他也挺忙的,之前陪我在国外出差,手里很多事情都压下来,现在腾出空来都要去处理。”田灵芸没有说谎,薄景年是知名导演,本来完全没有档期,是他硬把工作往后挪了,把时间空出来。
好在他才华横溢,名气够大,他拍出来的作品票房有保障,不少制作方都愿意等他。
田母皱皱眉,“你俩都要结婚了,这样分开住不太好,待会儿你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住,要是嫌我在这里不自在,我另外找住处。”
田灵芸赶紧道:“我的亲妈,您别这么说,他真不是因为您在这里不自在行吧,我待会儿给他打电话,让他晚上回来。”
田灵芸心里哭笑不得,以前妈妈反对他们在一起,现在居然这么开明。
准备好午饭,田母去抱田烟进餐厅,田烟这两天表现很好,再没有像之前那样嫌贫爱富过,反而十分会讨好田母。
田母被她哄得心花怒放,越发喜欢这个外孙女儿。
田母把她抱上椅子,她在她旁边坐下,“烟儿,想吃什么和外婆说,外婆给你夹。”
“谢谢外婆。”田烟乖巧的回答,一看桌上的菜色,没有一个她喜欢吃,但她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田母给她夹了一只蕃茄酱虾仁放在她勺子里,慈祥的看着她,“吃吧。”
田烟最不喜欢吃这种糊糊的东西,她皱着眉头看着勺子里的虾仁,在田母期待的目光里,硬着头皮送进嘴里。
她觉得胃里都在翻搅,但她不敢吐出来,她怕田灵芸生气。
之前她不懂事,后来过上舒坦的好日子,有漂亮衣服穿,有美味的东西吃,还有漂亮的公主房可以住,她就不想再回大山那个贫穷的家里,反而怕田灵芸生气把她送回去。
她现在越来越喜欢被当成公主的日子,她一定不能失去这样的日子。
田母笑眯眯地看着她,“烟儿,好吃吗”
田烟囫囵吞枣似的把虾仁吞下去,端起旁边的饮料灌了几口,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扭曲,她笑得很乖巧,“嗯,好吃。”
田灵芸看见田烟吃虾仁,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烟儿小时候吃虾会过敏,她记得她第一次吃虾的时候,身上长了很多红疹,她带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对高蛋白过敏。
自从她把烟儿找回来后,她吃了好几次虾,都没再过敏,她渐渐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一夜未睡,田母年纪大了撑不住,快天亮的时候沉沉睡去,田灵芸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她小心翼翼坐起来,掀开被子下床,倾身把被角掖好,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出房,她站在走廊里,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推开主卧室的门进去。
薄景年睡眠浅,几乎在她推开门的瞬间就醒了,他躺着没动,昏暗的光线里,他感觉有一道纤细的身影缓缓靠近,他摒住呼吸。
田灵芸走到床边,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她看着闭眼沉睡的薄景年,缓缓蹲下去,她握住他搭在被子外面的手,将脸贴在他温暖的掌心里。
“薄景年,我真的很开心。”
薄景年睫毛颤了颤,听她又道:“妈妈没有生我的气,她还是像以前那样爱我,是我误会他们绝情了。”
薄景年睁开眼睛,看着黑暗里她的小脑袋,他动了一下,田灵芸连忙抬起头来看着他,“我把你吵醒了吗”
薄景年坐起来,他伸手按开床头壁灯,昏黄的光线打在他脸上,他神色清明,显然也是一夜没睡,他把田灵芸拉进怀里,“你们都说开了”
“嗯,我没想到她根本就没有怪我,是我自己一直不肯回去,薄景年,我是不是很任性”田灵芸靠在他怀里,仰起头看着他的下巴。
薄景年将下巴抵在她额头上,他放柔了声音,“没关系,甜甜,现在也还来得及。”
“嗯,还来得及。”田灵芸点了点头,靠在他怀里,“我有点困,但是却一点也不想睡,脑子里很兴奋,你给我唱首歌好不好”
薄景年:“你想听什么”
田灵芸说了一个歌名,薄景年顿了顿,这首歌很老,是他们当年读大学时流行的一首情歌,他记得大一的迎新晚会上,他唱的就是这首歌,据说当时他一歌成名,斩获了无数少女芳心,其中就有田灵芸。
薄景年点了点头,“好。”
田灵芸蹬了拖鞋爬到床上,整个人都小鸟依人般缩在他怀里,脑袋枕在他胸口,然后听薄景年低低唱起来。
他的声线低沉沙哑,唱这种具有年代感的情歌特别有韵味,仿佛又回到了大一时,她坐在台下,被他一曲惊艳,然后沦陷在他迷人的声线里不可自拔。
薄景年一首歌唱完,怀里女人半天没有动静,他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薄唇微勾,她竟然睡着了。
他搂紧了她,另一手掖了掖她身后的被角,搂着她相拥而眠。
田母在公寓里住下了,薄景年和未来丈母娘住在一起有点不自在,第二天就回去了,田母一整天没看到薄景年,晚上也没见他回来,悄悄问田灵芸,“景年怎么不过来了”
田灵芸正在做晚饭,她难得休假在家,偶尔心血来潮还是会做顿饭,只是有点慢,一顿饭从准备到端上桌,要比薄景年做饭多花一倍时间。
“哦,他怕您不自在,就回家去住了。”
田母看田灵芸慢悠悠的样子就着急,她当家庭主妇多年,虽然平常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基本技能还在,她把田灵芸拉开,“行了,我来做,看你做饭都着急,这些年你没饿死,我都觉得稀奇。”
田灵芸靠在流理台上,看着母亲做饭,她道:“哪有您这样埋汰自己的亲生女儿的,我做饭慢了点,但贵在精致可口。”
田母给了她一个白眼,继续刚才的话题,“是我住在这里,让他不自在了吧”
“没有的事,再说他也挺忙的,之前陪我在国外出差,手里很多事情都压下来,现在腾出空来都要去处理。”田灵芸没有说谎,薄景年是知名导演,本来完全没有档期,是他硬把工作往后挪了,把时间空出来。
好在他才华横溢,名气够大,他拍出来的作品票房有保障,不少制作方都愿意等他。
田母皱皱眉,“你俩都要结婚了,这样分开住不太好,待会儿你给他打电话,让他过来住,要是嫌我在这里不自在,我另外找住处。”
田灵芸赶紧道:“我的亲妈,您别这么说,他真不是因为您在这里不自在行吧,我待会儿给他打电话,让他晚上回来。”
田灵芸心里哭笑不得,以前妈妈反对他们在一起,现在居然这么开明。
准备好午饭,田母去抱田烟进餐厅,田烟这两天表现很好,再没有像之前那样嫌贫爱富过,反而十分会讨好田母。
田母被她哄得心花怒放,越发喜欢这个外孙女儿。
田母把她抱上椅子,她在她旁边坐下,“烟儿,想吃什么和外婆说,外婆给你夹。”
“谢谢外婆。”田烟乖巧的回答,一看桌上的菜色,没有一个她喜欢吃,但她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田母给她夹了一只蕃茄酱虾仁放在她勺子里,慈祥的看着她,“吃吧。”
田烟最不喜欢吃这种糊糊的东西,她皱着眉头看着勺子里的虾仁,在田母期待的目光里,硬着头皮送进嘴里。
她觉得胃里都在翻搅,但她不敢吐出来,她怕田灵芸生气。
之前她不懂事,后来过上舒坦的好日子,有漂亮衣服穿,有美味的东西吃,还有漂亮的公主房可以住,她就不想再回大山那个贫穷的家里,反而怕田灵芸生气把她送回去。
她现在越来越喜欢被当成公主的日子,她一定不能失去这样的日子。
田母笑眯眯地看着她,“烟儿,好吃吗”
田烟囫囵吞枣似的把虾仁吞下去,端起旁边的饮料灌了几口,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扭曲,她笑得很乖巧,“嗯,好吃。”
田灵芸看见田烟吃虾仁,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烟儿小时候吃虾会过敏,她记得她第一次吃虾的时候,身上长了很多红疹,她带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对高蛋白过敏。
自从她把烟儿找回来后,她吃了好几次虾,都没再过敏,她渐渐就把这件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