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除夕,祝大家新年快乐!

    明天烟火未必能上网了,就放自己一天假吧,我们初二再见。也祝愿大家都能过个愉快的好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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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那年,曹煜就有了自己第一个女人。那是他的学姐,绝对是校花级别的女孩子,虽然比他大了两届,可心智与他相比差了许多。

    所以曹煜并没有花多大的力气就把她追到了手,当她在曹煜的身下婉转娇啼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女孩子有时真的像是一个核桃,你只要敲开了它外面那层硬壳,就会发现里面是多么的柔软脆弱,又是多么的新鲜美味。

    于是从那时起,女孩子就成为曹煜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种能力也许是天生的,就像有些男人天生就有女人缘一样,直到现在,只要是曹煜看中的目标,就几乎没有失手过。而曹煜自己,也在这个过程中练成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的本事。

    昨晚,曹煜耐不住朋友的死磨硬泡,虽然知道穿越大计已经近在眼前,可还是跟他们去了夜店新年狂欢。他不仅在时间上辞旧迎新,甚至连身边的女伴也一并辞旧迎新了。昨天晚上很多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他只记得有个眼睛大大,有魔鬼般身材的性感女郎搭上了他,一边玩骰子一边喝酒,再往后就是在家里的疯狂。

    他又看了看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轻轻在她的翘臀上拍了下,道:“该起来了,再不起太阳就晒屁股了!”

    那女孩子终于转过身来,把手搭在额头上,皱着眉头道:“再让我睡一会嘛!”

    曹煜忽然有些想笑,这女孩子清早睡醒,素面朝天,又哪里还有昨晚那妖艳的样子?她的眼睛仿佛小了很多,淡红的唇上还有些死皮,苍白的皮肤毛孔还有些粗大,显然是长期化浓妆而且作息不健康导致的后遗症。

    化妆有时真不是个好东西,让太多女人在家里和出门后差别太大。他以前有个女朋友死活不让他看到自己卸妆后的样子,每次从卧室出来都要先关上灯再摸上床来,也不觉得累。

    还是古代的女人顺眼些,那时化妆技术没这么发达,却造就了许多天然美女。当然,这也让曹煜的风流债不光只留在了现代。

    曹煜看到那女孩子赖在床上,忽然把被子一下掀开。那女孩子骤然被冻了下,就像装了弹簧一样从床上跳了起来,双手去抓被子,春光乍泄之下,倒还真有些养眼。

    “快起来,我一会还有事。”曹煜把内衣丢给那女孩子,又道,“俞……”

    “人家叫俞雪啦!”那女孩子终于清醒了些,嘟着嘴一边穿衣服,一边道,“还说要做我的男朋友,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雨雪?曹煜往窗外看了看,还好艳阳高照。这名字起的还真是有创意,估计她家人是做天气预报工作的。

    俞雪望着有些发呆的曹煜,忽然笑颜如花,又勾住了曹煜的脖子,道:“我最喜欢你这样傻乎乎的表情了,昨晚你就是这样把我骗到这里来的。你说,今天你要怎么补偿我?”

    补偿你?如果连像你这样的龙套角色都要补偿,我的时间哪还够用?曹煜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说道:“我今天真的有事。你先去洗漱一下,把地址电话告诉我,我明天再来找你好了。”

    俞雪又嘟起了嘴,可立刻又笑道:“那好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来找我啊!”

    她也很了解男人,更了解像曹煜这样的男人,她知道若是把曹煜逼的太紧,反而会适得其反。好在曹煜住的地方她已知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也不怕曹煜会人间蒸发。

    于是曹煜就坐在床上,点燃一支香烟,静静看着俞雪洗漱,化妆,转眼又过了一个小时,然后俞雪开始一件件把外衣穿上,整理这个整理那个,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

    曹煜忽然笑道:“你知道么?男人这一辈子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等着女人穿衣服的。”

    “女人爱美,当然要搭配的好看才能出门了。”俞雪在镜子前来回照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那男人另一半时间在做什么?”

    曹煜面上的笑意忽然有些坏坏的:“你不知道?当然是在等着女人脱衣服了!”

    俞雪面上红红的,冲过来捶了曹煜几下,却又亲了亲他,道:“你还真坏!……我要走了,别忘了明天打电话给我。”

    她看着曹煜点头答应,刚想离开,忽然又说道:“明天一定要来找我,我……我肯定不需要你用另一半的时间来等我……那个的。”

    她咯咯笑着,又亲了曹煜一下,这才离开。

    听到关门的声音,曹煜终于放松了些,掐掉香烟,冲了个热水澡,把身上残留的酒气也冲得干干净净,随之冲走的还有那个叫俞雪的女人。

    不需要我用另一半时间等你把衣服脱掉么?曹煜想着,若是值得的人,就算等得时间再久又算什么?而不值得的人,他就连第二次就不想再见面。俞雪还不太明白,太容易被得到的女人往往都得不到珍惜,而男人轻易就想得到你,往往都没有真情实意。

    从浴室出来,吃了些早餐,又活动了下身体,曹煜终于感觉自己恢复到极佳的状态。他走到电脑前,把电脑从睡眠中唤醒,显示屏上一段文字立刻映入眼帘: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故世人未之奇也。……”

    这是《三国志》中对曹操的评述,每次看到这里,曹煜都觉得很有趣。看来曹操年轻的时候和自己还真有些相似之处嘛,任侠放荡,不治行业,而世人未之奇。就像现在,又有谁知道他拥有穿梭过去的能力?有谁对过去的了解比他更深?如果他愿意,他甚至能成为震撼整个史学界的强人,可他依然决定好好享受自己的青春。

    到达三国的时间和地点也已经定好,那是在建安元年,也就是公元一九六年,地点是许昌。这一年正是曹操奉迎献帝,开始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时刻。这时间三国名人几乎都在,又没有谁真正一家独大,正好方便他四处游历,和这些三国人物来个零距离接触。而且自从太极心法略有小成之后,他就已不再担心自己的安全。三国虽然战乱频繁,可也还没到处处杀机的状况。就算真的遇到危险,大不了就先回来好了,反正来日方长,他能穿越的机会还有很多。

    就这样,曹煜在吃饱喝足,换上早就准备好的汉服之后,开始了他的穿越之旅。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这次时空旅行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改变,他的人生也因此将会爆发出更为明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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