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更,大家猜猜这个神秘的骑士到底是谁呢?呵呵答案晚上那一章就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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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那些女人哭号的惨状,连郝昭都忍不住要出手了。他仔细衡量了下,对方不过十来个士兵,干掉他们自然不是难事。可如何能在干掉他们之后还能赶紧隐藏起来,避过后面那些盗贼的攻击,那才是需要考虑的。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尖锐的啸叫从他们身后传来,郝昭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一支正在高速运行的箭!

    他没有移动,因为他知道那箭的目标并不是他。

    果然,就听“噗”的一声闷响,曹煜和郝昭都看到半空中一片血花飘散,马上一个士兵连惨叫都没发出就被那箭矢钉到了地上。

    这一箭只是开始,接着就是数十支箭齐发,这些箭准头极高,仅仅一瞬间的工夫,那些士兵全都去见了阎王。

    在曹煜他们身后马蹄声四起,单从声音判断应该在上百骑左右。郝昭的神色更加凝重,因为他已经从这马蹄声中听出这些人竟然比一般的骑兵还要训练有素。

    这些人的头领不简单啊,曹煜这几个月天天和虎豹骑混在一起,自然对骑兵行进阵法越来越了解。从这些骑士的装束上来看他们应该不属于正规军队,而且也没有明确的番号,可他们互相之间的配合相当默契,而且方才杀死这些士兵用的竟是辽东乌丸或鲜卑铁骑那种恐怖的飞射!

    自从檀石槐死后,强大的鲜卑就开始四分五裂,当年那南略汉边,北拒丁令,东却夫余,西击乌孙,尽据匈奴故地,一个东西一万两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的庞大部落几乎没过多久就不复存在。檀石槐虽然是一代雄主,可他的儿子和连却平庸得很,性格狭隘多疑,连续打击身边的老臣子,又看不到那些正冉冉升起的新部落,失道寡助之下被汉军击杀。现在的鲜卑已经逐渐分裂,具体状况曹煜虽然有印象,但记忆并不深刻,只有柯比能等少数几个名字还能记得。

    而乌丸和鲜卑都属于东胡一支。早先东胡被匈奴所破,这一支就迁徙到乌桓山,因此就被称作乌桓或乌丸。汉末时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和上谷乌丸大人难楼以及辽东属国大人苏朴延各自聚众,成为乌丸族中强大的中心力量。前些年中山太守张纯叛变大汉,逃到乌丸,成为三郡乌丸的主帅,后来被刘虞歼灭。这些都在史料中有明文记载。

    眼前这支小规模的骑兵用的是鲜卑或乌丸突骑的飞射战法,却是非常蹊跷的事。鲜卑或乌丸一直都在幽州抄掠,却也从未南下过半步,那眼前这些骑兵又是从何处学来的?

    在那些骑兵的另一边,竟有出现了三四百人的队伍。这些人也不是正规军,穿着也是千奇百怪,跑起来也没什么章法,显然是一群乌合之众。

    “人多的一方应该就是一直跟踪我们的盗贼了。”郝昭悄声对曹煜道,“其中几人我还有印象。”

    他又冷笑了下,道:“为了抢我们几个人就出动这么多人,想来他们心中的恐惧比我们还要大得多。”

    郝昭这话说的没错。那些盗贼虽然一个个看起来凶神恶煞一般,可眼神不住游离,生怕自己离开大队而无所依仗。这年头盗贼大多是害怕当兵又不愿安心种地遭受压迫的,虽然他们也没什么本事,可胜在人多能唬住别人,经常找些软柿子捏捏还是能有收获的。

    看到这些盗贼出现,那村落中的女人面上惊恐之色更重,其中一人已经嘶声叫道:“我们已经被你们这些天杀的抢过几次了,现在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你们怎么还不放过我们?”

    当这些盗贼大呼小叫冲过来的时候,另一方的骑兵反倒停止前进,这一百骑稳住了阵脚,人虽不多可进退有据,与那盗贼有着天壤之别。

    只见那盗贼头子排众而出,他是所有人中最为魁梧的,手中的刀也最大最重。他把手中大刀在空中虚晃了几下,吼道:“今天我们的目标不是你们,都给我滚到一边去!”

    他转脸过来面对曹煜,狞笑道:“你们几个人看起来还有几个钱,那就别让我们费事,自己把值钱的都拿出来赶紧滚蛋,否则……”

    “否则你的刀下不留活口,是么?”曹煜笑了笑,“怎么你们这些贼人的台词都一点创意也没有?”

    “台词?创意?”那盗贼头子有些头晕,这些词都是什么意思?不过从曹煜的反应来看他肯定是不肯乖乖就范了,于是又瞪眼道,“费什么话!快点交出来!”

    他身后的盗贼们不断向前逼近,和他们头领配合得还算不错,的确造成了一定的气势。有的人甚至已经开始用自己的手臂做磨刀状,显然在告诉曹煜再不听话就是要开荤动手了!

    对方虽然人多,可在曹煜眼里都是些不懂武功的寻常人,只要能把打头的几个人搞定了,剩下的肯定会作鸟兽散。其实当这些盗贼现身的那一刻起,曹煜和郝昭的神色就都轻松的不少,他们先前担心的就是不知道对方的虚实,现在心中有了谱,倒不急着动手了。

    因为对他们来说,那突然出现的神秘骑兵才是足以对他们造成伤害的。在那些骑士是友是敌都还不清楚的情况下,曹煜还不想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实力。

    不过就在这时,那骑兵中一人策马上前,与那盗贼头子遥遥相望。那人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浓眉大眼,皮肤是一种健康的黝黑。他虽然算不上帅气,却透着种北方人的豪爽。他就像标枪一样端坐马上,虽然并没有策马飞奔,却依然仿佛与那战马融为一体。

    那人望着盗贼头子,扬声道:“你们有手有脚,却不自食其力,偏偏做这些下流的勾当。我现在给你们一个选择,要不然跟我走随我在江东征战,要不然就把姓名留在这里!”

    那盗贼头子哈哈大笑道:“你算什么东西?骑了几匹劣马就想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那人冷冷望着盗贼头子,道:“如今国家纷乱,你们不思为国出力,是为不忠;这些妇孺手无缚鸡之力,你们却三番四次欺负她们,是为不义;你们做这等伤天害理的事,不顾你们的父母为你们背负骂名,是为不孝;就算你们聚众作乱,也不过是一小撮乌合之众,是为无能。我平生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不忠不义不孝无能之人。我最后再问你们一次,你们肯不肯跟着我走?”

    那盗贼头子喝道:“我们就喜欢这样,你们若是看不惯,就赶紧给我闪开,别妨碍我们做事!”

    那人看到说了半天都变成了废话,从身后取出一张样式奇古的弓来,然后张弓搭箭,缓缓道:“我这一箭,就要射穿你的右手!你既然靠这只手来欺负别人,我就先把它给废了!”

    听到这里,曹煜倒觉得好奇得很。他已经沦为看客,自然对那马上之人极感兴趣。那人虽然有高手那种静若凝渊的气质,可口气也未免太狂了些。那盗贼头子虽然没什么实力,可人毕竟是可以动的,而且他手上还拿着刀,又怎么能够说射右手就能射中?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人的箭法也未免太恐怖了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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