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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公元前2112年,乌图赫加尔死于一场意外或者可能是阴谋。此后乌尔纳姆南征北战,继阿卡德王国以后,统一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建立起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王朝。另一强大的苏美城邦拉格什于约公元前2110年被征服,乌尔纳姆留给后人一部《乌尔纳姆法典》,今天考古所得的只是这部法典的一小部分。

    最早的比较完善的成文法是《汉莫拉比法典》也叫石柱法。[搜索最新更新尽在.z

    古巴比伦尼亚时代以前,两河流域即已形成所谓在国内建立正义的立法传统。拉格什城邦乌鲁卡基那改革,约公元前2378~2371年。铭文提及“他建立先前时代的秩序”。阿卡德王萨尔贡被称为“正义之王,讲正义者”。乌尔王乌尔恩古尔铭文记载,“遵照沙马什,两河流域古巴比伦人崇拜的太阳神,正义之法律,他使……正义获得胜利”。乌鲁克王辛伽什德是两河流域迄今所知最早规定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植物油和羊毛的最高限价的统治者。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制定了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法典,乌尔纳木法典,考古学者仅发现其断片,法典序言宣称禁止欺凌孤儿寡妇,不许富者虐待贫者。自苏美尔城邦时期以来,两河流域社会分化日益严重,奴隶和平民反抗贵族的斗争日益尖锐,外族,山地部落,不断入侵,苏美尔城邦统治者为使国家不致毁灭,王朝不致被推翻,实施法治以抑制社会的不安,抵御外族入侵,是非常必要的。这是两河流域各城邦的历代统治者统治经验的总结。

    我国的中华法系出现在夏商周时期,最早形成在秦朝。

    华夏最早的成文法是西周的《吕刑》。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法律是人为创造的,因为人本身便是不完美的,人们所制定的法律也会有着很多的漏洞。

    而这些漏洞,正是让许多有心人在法律面前格外嚣张,让他们有机可趁。

    有时候,法律又是不平等的,它会成为“有权有势”之人的保护伞,成为平民的枷锁。以前叶枫也是被这把枷锁牢牢铐住的一员,现在即使这把枷锁没有自己变“细”。叶枫也早已超脱出它之外。

    末世之中,法律依然是掌权者的工具,不过这工具的能力被极大的削弱。

    人命也就不再值钱,每天都有人丧生,有的是在兽口,还有很多则是被自己的同胞所杀……

    总的来说有好有坏吧,可能叶枫天生就是那类藐视律法的人,他渴望自由,真正的自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四大名著中,叶枫最喜欢《水浒传》。不为里面描写的好儿郎,不为其中众多美女,美妇,只为那水泊梁山的快意生活,快意恩仇!

    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有法还是无法,强者永远是强者,弱者也依然不会蜕变,法律不是万能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强者为尊,弱肉强食,乃是自然法则,没有人可以去改变它,除非有人能凌驾于青天之上,制定法则,改变未来,掌控他人的命运。叶枫却没有想那么多,他只希望能驾驭自己的命运,我命由我不由天!

    地上的积雪越来越少,齐膝高的杂草,也如大部分的变异树种一般,不会枯萎,它们一直都是黄中带绿的颜色,仿佛超脱了四季轮回,不会有萎靡期一般。叶枫踏草而过,目前这些杂草还没有进化到能威胁他的地步,只是它们的生长周期发生了变化,四季常青,不会枯萎。

    走着走着,叶枫看到前方有条小河挡着去路,绕道而行还是渡河过去,这是个问题。

    看这小河不过是十来米宽,河水也不像是很深的样子。叶枫有了个大胆的决定。

    走!下河摸鱼去!

    不错,正是下河摸鱼,相信很多农村里的孩子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家在海滨的孩童,在海滩上捡贝壳,在浅水区抓小鱼,抓螃蟹也都是类似的童年乐趣。叶枫当年也是一个摸鱼的好手。

    这水也倒不是异常浑浊,以叶枫的眼力,轻易就能看到河底一只只游动的大肥鱼,活灵活现,摇头摆尾,在哪里闲游着。这时候也差不多是下午的五点多。

    “是该吃晚饭的时间了。”不知不觉中,时间过的飞快,叶枫放下超大哑铃,卸下沉重的斩夕刀,褪下长裤,和外套。露出里面暴涨的肌肉,线条优美,有棱有角,给人强大的视觉冲击,不过这只是叶枫的普通状态,要是用上狂暴,他的肌肉会更为恐怖!

    叶枫里面是一件黑色背心,两件衣服已经是足够,现在的摄温是四度半,叶枫看着万能通讯表了解到这个讯息,这个温度对叶枫来说完全无压力,若不是考虑到,外面的衣服很可能在与变异生物的打斗中撕破,叶枫是不会穿两件的。鞋袜都在岸上摆放好,叶枫用脚试了试水温,还是有点温和的,估计要比岸上高上两三度左右。

    没有犹豫,叶枫两只脚都踩进了水中,他把阿木留在了岸上,这个家伙也没闹着要和叶枫一起下河,而是像人类一样双脚站立着,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看着叶枫一步步走向小河的中心。这河不宽,叶枫没走几步就到达了河心的位置,此时的水位不过是漫到了叶枫的腰际,也就是一米三,一米四的水深。

    脚下踏着被不知是几百年还是几千年河水冲刷的光滑石子,石头自然不可能遍布河床,也有感受到河床中的淤泥,这淤泥十分松软,若不是叶枫用源力浮空,一般的人很可能会陷入河床中,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条看上去无害的小河,很可能就是埋骨地。

    这条小河的排水量不大,流速也就一般般,算是比较安静的。叶枫站在河中央,仔细一看,河中的鱼还不少,其中大的有近一米长的白鳞鱼。一条条的大活鱼,在水中还是泛着粼粼白光,看的叶枫口水直流,心中欢喜。悠闲的姿态,肥美的个头,看来这晚餐烤鱼定然是不会让自己的馋嘴失望了。

    认准一只一米长的“大块头”,叶枫慢慢的行走过去,尽量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与水流撞击的震荡小些,可是在叶枫走过去之前,那条大鱼很机灵的跑了,慢悠悠的游走。叶枫只能在后面干瞪眼。这鱼果然也是发生进化,末世之前,叶枫的身体素质和现在比太差太差,可是下河抓鱼,鲜有失手,可现在却是第一次就没捞到,说明这鱼对水波的敏感程度增强了很多,或许是鱼的脑部变的发达也说不一定。

    传统的下河抓鱼,若是没有渔网,那便要,呆着河中的某块地方不动,把手放入水中,等着鱼游入自己双手之间,这个时候,千万是不能紧张,要镇定,要沉住气,但也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能让鱼再溜走了。鱼和手之间的距离,什么距离是合适的捕鱼距离,这个是要看人的,有的人即使鱼游到他手上他也抓不住,有的人,就算是鱼离手本有半米多远,他也是能将鱼生擒活捉。这就是个人的本事,捉鱼可不是减容易的事。

    本是想着自己的实力远高于从前,走动摸鱼也不是不可以,可现在看来,还是不行,就是这么点深的河水,里面的肥鱼还是游刃有余,灵活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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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绝望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夏天2012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一百九十一章 摸鱼摸到大白鲨(四)-无限绝望,无限绝望,笔趣阁并收藏无限绝望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